会计训练营:新手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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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4.3.1 科目与账户的设立

企业通过设立“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对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该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4.3.2 其他货币资金的会计核算

1.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签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限等原因而退回款项,企业应根据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

2.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本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给银行,取得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应根据银行签章退回的“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单据编制转账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若本票因超过付款期限等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填写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

3.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科目;在使用过程中,企业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内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编制付款凭证,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通知书及有关单据标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企业未用完的信用证保证金余额转回开户银行时,根据收款通知编制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5.存出投资款

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

6.外埠存款

外埠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该账户的存款不计利息、只付不收、付完清产,除了采购人员可从中提取少量现金外,一律采用转账结算。

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根据汇出款项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采购人员交来的供货单位发货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据以编制转账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用外埠存款采购结束将多余资金转回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