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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奋进 D所

丹丹去的大厂法务部倒是工作比较清闲,朝十晚五,谁都不加班,部门都是些年轻小姐姐,工作分工很细,每个人只管一小摊活儿,丹丹跟着的姐姐就只管合同审核、盖章、录入登记和归档。丹丹心细,干这些事游刃有余,但不免觉得无聊。再说丹丹本来想在这里发掘一些年轻帅气的小哥哥,说不定可以成就一段恋情呢,没想到多是些千篇一律的木讷男,偶尔一两个看起来穿着打扮入时的,看丹丹漂亮就总来搭话,却是一开口就劝退,花蝴蝶不是她的菜。

林纾却很羡慕君君跟丹丹,觉得相比之下自己真的太惨了,工作场所很low,工作内容也上不得台面,差劲得让她都说不出口,恨不得在简历上抹去这一笔。但她做事不喜欢半途而废,再想到说不定到时候去芳洲找到的工作比现在还不如呢,也就咬着牙做了下去。

林纾去的这个被业内人调侃是“宇宙大所”的D所,所在位置倒也是高档写字楼,但它太大了,吸纳了各种各样的律师,大多数是做一些很普通的跟小老百姓打交道的业务,只要业绩达到一个数,就可以升为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而林纾跟的这个合伙人张律就是这样的律师。他还很年轻,82年的,正是团队出来单打独斗的时候,自己要开拓市场揽业务,什么案子都接,但面试的时候,他却用一堆专业问题唬住了她,让她以为做的是多高大上的工作。跟她一起在这实习的,还有一个人大的法硕妹子,林纾深以为她一定跟自己一样是被唬来的。

为了少交一笔办公室场地费和工位费,张律在大望路租了个房间办公,林纾每天要从北三环倒两趟公交到东五环,花费一个半小时。这就够让她折腾的了。

再看工作内容,更是上不得台面。张律说是主攻房产与建设工程方向,为了表现自己的专业性,不但去北大读了个法律硕士,还下功夫自己出了几本书、发表了几篇论文。

可一个单打独斗的律师,想要跟别人团队甚至公司制运营的律所PK拿下大客户,难度太大了。所以他目前服务的,除了一些刚创办不久没什么钱的小公司,就是个人客户,也就是他说的“小老百姓”。

为了揽业务,他每天要在各类律师平台发二三十篇文章,但他不能复制粘贴侵犯别人知识产权,所以要么是让林纾她们改编他自己的案例发上去,要么就是改编最高法公布的案例并写一些法律评论,这些实在都没有的时候就写一些普法问答。

偶尔,林纾也能接到一些专业性稍强的工作,比如帮他写个诉状、答辩状之类的。但大多数时候,她就是个普法搬运工。

太上不得台面了!太耽误时间了!林纾每天都在心里哀嚎。

但数年后,当她有了真实的职场经验,回过头来看这段实习,她才发现,没有一段经历是毫无用处的,命运似乎早早就做好了安排。她从这段经历里面,看到的是中国除了金字塔顶层,剩下那90%律师的常态:

他们从事律师行业就是为了自由职业的本质,拒绝成为君君去的那种团队的打工人,所以他们努力经营着个人品牌,努力拓展个人案源;

他们看起来汲汲营营,但其实是很有实力的,林纾为“黑白合同”“采矿权交叉”等她专业上从没接触过的实务问题困惑时,张律师就为她作过精准解答;

他们好像不屑于做“小老百姓”的案子,但接到的每一个案子他们都认真对待,而不是把文书扔给实习生、助理做好后转手交给法院不管,所以总能获得当事人认可甚至送锦旗;

他们也对律师行业很热爱,总有公司想请他们去做法务主管甚至总监,但他们都已经不适应坐班环境,情愿做一个被人调侃的“个体户”。

其实结束四个月、每周三天的实习后,林纾就已经有不舍了。她想到张律像朋友一样给她介绍这个行业,让她对房产工程方向的律所、律师、业务内容都心中有数;想到他为她解答问题,无奈地听她激烈地指责他总是花时间做推广不钻研业务是不对的;教她修改文书,告诉她写十几页的法律论证是没用的,不如给一条司法解释,或者给一个最高院或当地法院的案例……结束那天,她对张律说:“感谢您对我的包容,虽然平时经常跟您争论,我一直把您当长辈看待。”倒让张律一脸郁闷地说:“什么长辈?我只比你大八岁!”

她后来仍然会在朋友圈看张律的动态。他接受央视、凤凰网、中青报采访解答法律问题了;他成为某建工集团的法律顾问了;他成为某知名院校的兼职教授了;他拿到“改革开放四十年优秀诉讼律师”荣誉了……她很高兴地看到,一个从零开始的青年律师,坚持下去,会得到怎样丰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