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组织支持与农户治理绩效:以农田灌溉系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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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 研究背景

农田灌溉系统的有效治理既是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途径,亦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Sinyolo et al.,2014;刘辉,2014;陈雷,2015)。“十二五”以来,国家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由于“重建轻管”或“只建不管”等现象的存在,很多农田灌溉系统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有些甚至在建成之后很快“瘫痪”,究其原因,主要是未有效解决农田灌溉系统的管护治理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用水者的参与,即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管护治理。由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机制难以有效对接农户的实际需求,单靠增加政府投资不足以有效提升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农户的积极参与是农田灌溉系统有效治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Ostrom,1990;Lam and Ostrom,2010)。但是,由于农田灌溉系统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农户家庭生产经营的私人产品属性的冲突,同时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维护责任不明晰等问题,这大大削弱了农户参与管护的积极性(蔡荣、蔡书凯,2013;刘敏,2015)。另外,在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过程中,忽视不同社会信任水平农户在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管护治理方面的异质性,以及不同组织支持在农户参与管护治理方面作用的差异,致使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管护治理的路径发生偏差,进而降低了农户的心理预期和个人贡献(Ostrom et al.,1993;蔡荣,2015;杨柳等,2018a),其治理绩效亟待提升。

理论上,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是以地域为基础的众多农户个体自主选择参与从而实现农田灌溉系统自主治理的过程。由于存在农田灌溉系统自主治理困境——农户个体的理性会诱发村庄集体的非理性,这会导致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难以达到最优的水平,并且其可提升的空间受到较大限制,而社会信任与组织支持为提升管护治理绩效提供了新的路径(Ostrom,2010)。社会信任包括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两个重要维度,人际信任作用于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管护治理的个人动机及集体贡献,制度信任可通过契约、法规、规则等制度对农户的管护行为进行约束,最终可减少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搭便车”行为(Ostrom,1995;McCarthy and Kilic,2015;郭珍,2015;何可等,2015)。组织支持包括情感支持和工具支持两个重要维度,情感支持作用于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社会信任、关系网络及互惠心理的形成,工具支持影响着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过程中灌溉技术的可获性及劳动力分配情况(Tang,1991;Ostrom,1998;Cai et al.,2016)。从社会信任和组织支持视角研究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将能为提升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提供新的思路。

综上所述,社会信任决定着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初始选择与集体贡献,影响着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策略选择机制的建立(Doss and Meinzen-Dick,2015);组织支持则限制着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依赖性与持久性,制约着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互惠心理契约的达成及有效合作行为的形成(杨阳等,2015)。因此,把社会信任和组织支持引入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研究中,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那么,社会信任与组织支持能否真正激励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其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影响程度及方向如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提升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这些都是提升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然而,现阶段有关社会信任和组织支持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缺乏全面的理论分析及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