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落建制沿革
胡家坝村落的形成有着久远的历史沿革,为了便于对历史沿革进行清晰梳理,本节将胡家坝建制沿革划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1949年之前的建制沿革;另外一个部分是1949年之后的建制沿革),从历史长镜头的视角,寻找胡家坝村落变迁的时空轨迹。
一 1949年前的建制沿革
胡家坝所在的都昌县历史悠久。据相关史料记载,[12]其夏、商、周时期属于扬州地域,在秦朝的时候隶属九江郡,自此“九江”为后续朝代沿用。在汉朝的时候,汉高祖元年(前206年),这里隶属九江国九江郡,四年(前203年),隶属淮南国,六年(前201年)治所四望山(今周溪乡四山境),汉文帝时期隶属淮南郡,汉武帝时期隶属九江郡,晋武帝时期隶属鄱阳郡。在南北朝时期,因鄱阳湖水害严重,胡家坝所在区域归江州管辖,此后又改为江州豫章郡。隋朝时期依旧沿用江州郡名,隋朝后期归九江郡管辖。
《都昌县志》记载: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安抚使李大亮谓土地之饶,井户之富,水路之阻碍,随割鄱阳县雁子桥南境置都昌县,因地有都村,南接南昌,西望建昌,临时治所于王市(今北炎乡洞门口),隶江南道都督府浩州,玄宗开元二十一年,隶属南西道江州,大历年间,治所迁徙湖东。
唐朝时期这里隶属都昌县,南唐时期隶属军饶州。宋朝时期依旧归属建康军饶州管辖,宋朝中后期属南路南康郡。清朝的时候隶属江西省,清代沿袭明制,同治十一年,全县设5坊2厢10乡36社,清咸丰年间,为对抗太平天国军进攻,全县各地置办地方武装团,以乡为单位编制10团,实现军政合一。民国时期胡家坝隶属江西省,此后随着国民政府多次修改地域边界,胡家坝所属地域归属不同行政区域,民国末年归属第二行政区,属丁仙乡管辖,此后二三区又进行了合并,归属鸣凤区管辖,民国32年,国民政府撤销鸣凤区建立频湖区。具体变迁轨迹如表1-7所示。
表1-7 1949年之前胡家坝历史沿革
二 1949年后的建制沿革
据相关资料记载和老人口述,[13]1949年之后胡家坝地域经过了多次调整和变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初设区、乡制、乡管行政村。1958年推行社制,社辖生产大队,大队下辖生产队,1984年恢复区、乡编制,生产大队改称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胡家坝的具体行政变迁如下:胡家坝先属于三汊港街农民协会,此后又隶属三汊港街公所,在初级社和互助组时期,胡家坝隶属三汊港街初级农业合作社,此后三汊港街与刘金乡合并,其隶属刘金乡。在撤区并乡时期,胡家坝隶属金星农业高级合作社,此后三汊港街从金星农业高级合作社划出,隶属亮星高级合作社。在大跃进时期,胡家坝隶属亮星农业生产大队,此后胡家坝地域又归属三汊港总工厂管理,1959年三汊港总工厂与亮星农业生产大队合并,其又隶属亮星大队。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胡家坝隶属港头村民委员会管辖。具体变迁轨迹如表1-8所示。
表1-8 1949年之后胡家坝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