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粮行经纪
在京各行皆有经纪,也称牙行,在粮食交易中起到中介作用的经纪,称粮行。不同种类的粮食有不同的粮行,例如:米行(或称为斗行)、杂粮行、白米行等,主要分布在五城,在内城米行经纪比较多。[199]杂粮行等经纪,主要为外来粮商与本地粮商说和粮价。在京城“客商贩运米豆,皆须投托牙行”[200]。乾隆时,京城粮行分别上中下三则,“顺天府督粮通判册开”,“经纪共一千七十二名,共征牙行税银一千八百两五钱,解交直隶布政司”。大兴两县牙行上中户“共征行税银二千二百两有零”。宛平县牙行上中户“共征行税银二千三百两有零”。“牙行经纪给发行帖,钤盖印信,有名可考,有册可稽,有数可查,有额可征。此之谓行税”[201]。如果按直隶粮行1072名,征银1800.5两,估计大兴县粮行一千三百余人,宛平县一千三百七十余人。尽管大兴、宛平的经纪不一定都在京城内外,但是内外城粮食交易量大,需要的经纪人应当很多。据户部左侍郎署步军统领英廉调查:在正阳门和东直门外,京城最大的牙行和铺户等大商人,“每月于附近庙中会议一次”,商量给粮食定价。[202]粮商贩运粮食,先在通州聚集,这里已经成为京城外围的主要粮食市场,具有集散、批发和零售于一体的功能,有大粮食堆房,粮商或自己运粮到京城,或等待京城大粮铺前来批发,所以通州的粮行也应当不少。
政府设立牙行,并向其收税。“向例在京各项经纪一牙一帖”,“复定为五年编审一次,将各牙实在情形,查明报部”[203]。“直隶米行经纪,谓之斗行,择诚实乡民报充,官给印斗,评价过斛,市集人多,不能违众把持,民情称便”[204]。乾隆“三十年议准,凡在京各牙行领帖开张,五年编审一次,通融抵补,给帖输税”[205]。
粮食交易没有经纪不行,但经纪存在也有一些弊病。经纪与官员勾结偷盗、贪污仓米。前述康熙时通州中南仓长于德瑞盗米案中,盗出白米,经冯二卖给宣武门外的米铺。“冯二系卖米经纪人”,将盗出白米的样本交米铺查看。[206]雍正时,仓场总督李瑛贵勾结通州经纪宛君甫等五人。李瑛贵令宛君甫等十个经纪头目,在大通桥设局,“立柜收钱。除每船要仓买钱两吊八百文外,又要钱一千二百余文”。同时,“每船看米多寡要钱,四千、三千、二千不等”。因当年米石进仓比往年迟至两月,他要求经纪“每船多要钱八千余文”,命大通桥立柜“每船要仓费二千八百文,并经纪盘费雇人钱一千二百文”。将八十千钱送到他家。[207]设在灯市口大街镶白旗的米局,“听凭米局五品官冯骁,任意赊与铺家米石值银一千余两,内二百七十余两有票帖,九百余两无票帖,只信经纪”。[208]
乾隆时,在直隶歉收地方,有粮食正常流通,但“各处奸牙,闻此风声,并非水次,曾无外贩,亦复故昂其价,而附京附省为尤甚”。“此等奸牙囤户,风闻邻省需米,借端昂价,冀以居奇牟利,实属可恶”[209]。也有御史奏称,京城百姓食粮,藉俸、甲卖出流通,“于是市胥牙侩贱买贵卖,既得居奇”。每有狡黠铺户,“勾串领催及在仓斗级人等,非以米色低潮,即以车脚昂贵,多方哄诱,务令贱值售与,或密行囤积,或四出获利,奸商内外把持”,致京城米贵。[210]政府下令对“奸商牙贩囤积居奇,抬价病民者,自应严加查察随时惩治”[211]。嘉庆时,在京城广渠门和东便门内粮店陆续买米,凭经纪赵五、邓四,评价贩卖,包送出城,至河西务等处。[212]
小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当时京城内外从事粮食买卖活动的商人主要是山东、山西省人,嘉道以后,有部分河北省商人,特别是本地宛平、大兴的商人参与其中。他们主要建立碓房、米局、米铺,经营以稻米类为主,还有麦子及各类杂粮。粮商利用旗人出售俸米、甲米,和政府平粜仓米的方式,收购仓谷,同时也向官兵放债或预付款项,然后兑换成米粮。“本朝轻薄徭税,休养生息百有余年,故海内殷富,素封之家,比户相望,实有胜于前代。京师如米贾祝氏……”[213]其实米贾祝氏并非因清朝税轻而成,相反祝氏在明代就是巨富了,清代没有出其右者。[214]可见,清代前期政府对粮商囤积粮食数量的限制,使他们无法成为明代那样的巨富粮商。正如李明珠指出的,“在粮食贸易上皇帝绝对不会允许颇具影响力和财力的大粮商出现”[215]。但是,清代京城虽未出现巨富大粮商,却有众多小商人参与,商籍范围扩大了,也是明代不能比拟的。
粮食交易中的经纪人,在带给购粮人方便之时,也是违法的主要参与者,可见粮食交易中的经纪人,在市场上的作用是利弊两方面的。
[1] (清)昭梿:《啸亭续录》卷二,“本朝富民之多”,中华书局,1980,第434页(作者生于乾隆四十一年,卒于道光九年)。
[2] 震钧:《天咫偶闻》卷六,“外城东”,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第153页(《宸垣志略》谓在先农坛西;《藤阴杂记》谓在安定门西,皆非也。)(作者咸丰七年生,民国九年卒)。
[3] 王惠恩:《介绍几件六必居文书》,《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2000年第2期。
[4] 郭松义:《清代北京的山西商人——根据136宗个人样本所作的分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
[5] “雍正元年十月初五日总理事务王大臣允禩等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2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69~70页。
[6] “镶红旗汉军副都统革职留任尚崇坦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2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218~219页。
[7] “无时间,步军统领隆科多奏折”,见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1636页。
[8] 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六,“市粜五”,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考5187~5188条。
[9] 李洵、赵德贵、周毓方、薛虹主校点《钦定八旗通志》卷七七,土田志十六,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第1318页。
[10] 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六,“市粜五”,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考5187~5188条。官米即漕米。
[11] 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三七,“市粜六”,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考5197~5198条。
[12] 所引房契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档案,此档案号为17卷2号、16卷1号。
[13] 刘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第290、313~319页。
[14] “道光十一年九月十二日御史韩大信奏折”,载《历史档案》1994年第3期。
[15] 郭松义:《清代北京的山西商人——根据136宗个人样本所作的分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1期。
[16] “刑法部档案·刑罚类”第00927号,转引自郭松义《清代北京的山西商人——根据136宗个人样本所作的分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1期。
[17]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浩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5-012。
[18] 广兴,嘉庆十一年曾任崇文门税官。后被派往山东办案,因贪腐受贿被拿问,抄家产。所涉史实见于《清仁宗实录》卷二〇四,嘉庆十三年十二月壬寅、乙巳,中华书局,198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1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622~623页。
[19] 《内务府奏案》,见“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总管内务府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5-0540-084。据民国地图所示:“大沟巷,内三区,东四。南通猪市大街,北通隆福寺街。”
[20] 《王贝勒贝子售卖俸票情形清单》,载《历史档案》1990年第2期。
[21] 《清代房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
[22] “道光十六年九月一日巡视西城察院奏折”,见中研院史语所藏明清史料,序号:147399-001。
[23] 《内务府奏案》,见“道光十八年正月二十四日管理官房租库事务敬征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5-0699-016。
[24] (清)松筠(穆齐贤)记,赵令志等译《闲窗录梦译编》上、下册,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
[25] (清)李光庭:《乡言解颐》卷五,《物部下·开门七事》,中华书局,1982,第107页。
[26] 吴廷燮等编纂《北京市志稿·货殖志》,燕山出版社,1998,第474页。
[27] 〔美〕李明珠:《华北的饥荒——国家、市场与环境退化(1690—1949)》,石涛、李军、马国英译,人民出版社,2016,第213页。
[28] 郭松义:《清代北京的山西商人——根据136宗个人样本所作的分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
[29] 刘凤云:《清代北京的铺户及其商人》,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30] “康熙四十三年九月十四日胤祉等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343页。
[31] 《清世宗实录》卷七,雍正元年五月丙戌,中华书局,1985,第143页。
[32] “乾隆八年六月十八日舒赫德奏折”,见张伟仁编《明清档案》,台湾中研院史语所现存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编号:A123~64,B69257~69258。
[33] 《正阳门外粮食市火神庙碑记》记载,当时“都城人稠户密”,其“北至天丰粮店”。《正阳门外粮食市火神庙碑记》为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刻,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清073,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第83页。
[34]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巡视中城给事中富盛、何珮奏折”,见张伟仁编《明清档案》,台湾中研院史语所现存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编号:A236~55,B132883~132884。
[35]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四日定亲王绵恩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65-018。
[36] 《清代档案》,“嘉庆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罗兴琬等卖房契”,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23卷5号。
[37]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步军统领明安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31-036。
[38]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巡视北城御史济兰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350-030。
[39] 〔日〕仁井田陞辑「北京工商ギルド资料集」,(二),『东洋文献センタ-丛刊』,第25辑,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附属東洋学文献センター刊行委員,1976年,第157~161;200~202页。
[40]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年六月初五日步军统领禄康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39-003。
[41]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正月十一日巡视南城礼科给事中明舒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2-002。
[42]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二月初九日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善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194-011。
[43]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刑部尚书长麟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2-028。
[44]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浩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5-012。
[45] 《内务府奏案》,见“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总管内务府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5-0540-083,05-0540-084。
[46] “嘉庆十四年六月初一日步军统领禄康奏折”,载《历史档案》1990年第2期。
[47]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五年二月十八日巡视西城礼科给事中庆明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143-022。
[48] 《申禁城内米石不许出城城外米石不许出境》,见(清)多罗定郡主等纂《金吾事例·章程》,卷一,咸丰年间刻本,第62页。
[49] 《新建宛平县城隍行宫山门碑记》嘉庆十七年九月一日,碑在北京西城区西黄城根,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清078,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第105页。
[50]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八年五月初十日步军统领吉纶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848-040。
[51]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九年闰二月十三日步军统领英和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849-002。
[52]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九年三月二十日步军统领英和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230-011。
[53]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二十年七月二十六日步军统领英和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77-075。
[54] “道光二年闰三月巡视南城察院奏折”,见中研院史语所藏明清史料,序号:128550-001。
[55] 《朱批奏折》,见“道光四年三月十一日巡视西城御史祥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01-0665-018。
[56]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道光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巡视西城御史琦琛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4043-068。
[57] 《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一年十月初六日步军统领耆英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3762-008。
[58] 〔韩〕金景善:《燕辕直指》卷之五,收入〔韩〕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第72卷,〔韩〕东国大学校出版部,2001,第70页。
[59] 该碑在北京西城区华嘉胡同,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清080,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第47页。
[60] 《清宣宗实录》卷二七〇,道光十五年八月乙卯,中华书局,1986,第157页。
[61] 《清宣宗实录》卷二八一,道光十六年四月己未,中华书局,1986,第330页。
[62]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道光十七年六月初七日给事中蔡赓飏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3783-034。
[63] 〔日〕仁井田陞辑「北京工商ギルド资料集」,(二),『东洋文献センタ-丛刊』,第25辑,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附属東洋学文献センター刊行委員,1976年,第157~161;200~202页。
[64] (清)杨静亭《都门纪略》,《都门杂记》古迹,第十八页,见《中国风土志丛刊》14,广陵书社,2003,第45页。
[65] 王惠恩:《介绍几件六必居文书》,载《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2000年第2期(资料来源:山西临汾市尧庄乡杜村收购。该地是六必居铺主赵氏家乡)。
[66] 〔日〕仁井田陞辑「北京工商ギルド资料集」,(二),『东洋文献センタ-丛刊』,第25辑,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附属東洋学文献センター刊行委員,1976年,第157~161页。
[67] 《宛平县城隍庙碑》嘉庆十七年八月,碑在北京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保安寺,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清078,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第103页。
[68] 刘永成:《“六必居”的材料证明了什么?》,载《中国古代史论丛》1981年第2辑。
[69]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刑部尚书长麟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2-028。
[70] 《清高宗实录》卷八七,乾隆四年二月甲辰,中华书局,1985,第355页。
[71]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三十四年正月二十日掌京畿道监察御史屏治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55-035。
[72] 《清高宗实录》卷八二七,乾隆三十四年正月丁未,中华书局,1986,第21页。
[73] 《议奏仓场两议俸米折》,嘉庆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载(清)祁韵士《己庚编》卷下,见《丛书集成续编》第五〇册,社会科学类,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第598~599页。
[74]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步军统领明安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31-036。
[75]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巡视南城礼科给事中明舒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842-066。
[76]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刑部尚书长麟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2-028。
[77]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步军统领禄康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600-026。
[78]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浩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5-012。
[79] 《近仓米局全得挪移》,见(清)多罗定郡主等纂《金吾事例·章程》,卷一,咸丰年间刻本,第62页。
[80]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四年正月初六日内务府大臣英和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790-003。
[81] 《王贝勒贝子售卖俸票情形清单》,载《历史档案》1990年第2期。
[82] 《高添凤及张连芳等七人供单》,载《历史档案》1990年第2期。
[83] “道光十一年九月十二日御史韩大信奏折”,载《历史档案》1994年第3期。
[84] “道光十一年八月三十日大学士卢荫溥奏折”,载《历史档案》1994年第3期。
[85] (清)松筠(穆齐贤)记,赵令志等译《闲窗录梦译编》下册,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第167、164、204页。
[86] 该碑在北京西城区华嘉胡同,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清080,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第47页。
[87] 《申禁城内米石不许出城城外米石不许出境》,(清)多罗定郡主等纂《金吾事例·章程》卷一,咸丰年间刻本,第64页。
[88] “臣等遣人往京城内米铺访问粮价,东西四牌楼、南城粮价大约相同,皇城内粮价稍贵”,“康熙四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胤祉等奏报京城粮价并阴雨情形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686页。
[89]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刑部尚书长麟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2-028。
[90]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浩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45-012。
[91] (清)松筠(穆齐贤)记,赵令志等译《闲窗录梦译编》上册,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第13、64页。
[92] 刘凤云:《俸米商业化与旗人身份的错位——兼论商人与京城旗人的经济关系》,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93]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巡视中城给事中富盛、何珮奏折”,见张伟仁编《明清档案》,台湾中研院史语所现存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编号:A236~55,B132883~132884。
[94] 《清圣祖实录》二四一,康熙四十九年正月庚寅,中华书局,1985,第397页。
[95] 李洵、赵德贵、周毓方、薛虹主校点《钦定八旗通志》第一册,“勅谕三”,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第185页。
[96] 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三七,“市粜六”,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考5197~5198条。
[97] 《清高宗实录》卷四〇九,乾隆十七年二月戊申,中华书局,1986,第361~362页。
[98] (清)杨锡绂撰《漕运则例纂》卷二十,《京通粮储·支放粮米》,第27页,见四库未收书辑刊编纂委员会编《四库未收书辑刊》壹辑,贰拾叁册,北京出版社,2000。
[99] (清)祁韵士:《议奏仓场两议俸米折》,嘉庆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见祁韵士《己庚编》卷下,收入《丛书集成续编》第五〇册,社会科学类,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第598页。
[100] (清)允禄等编《世宗宪皇帝上谕旗务议覆》卷六,诏令奏议类,见纪昀等编纂《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13册,《史部·诏令奏议类》,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第406页。
[101] 《清高宗实录》卷四〇八,乾隆十七年二月辛丑,中华书局,1986,第536页。
[102] 《清仁宗实录》卷一一四,嘉庆八年六月壬申,中华书局,1986,第517页。
[103] 《清仁宗实录》卷二九一,嘉庆十九年五月丙午,中华书局,1986,第974页。
[104]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一,康熙四十九年正月庚寅,中华书局,1985,第397页。
[105] 李洵、赵德贵、周毓方、薛虹主校点《钦定八旗通志》卷七七,“土田志十六”,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第1318页。
[106] 《清高宗实录》卷四〇八,乾隆十七年二月辛丑,中华书局,1986,第356页。
[107] (清)允禄等编《世宗宪皇帝谕行旗务奏议》卷六,(清)纪昀等编纂《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13册,《史部·诏令奏议类》,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406页。
[108]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八日镶蓝旗满洲都统永琅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65-024。
[109] 《清仁宗实录》卷一〇〇,嘉庆七年七月癸未,中华书局,1986,第345页。
[110] “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四日步军统领隆科多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1142页。
[111] (清)允禄等编《世宗宪皇帝谕行旗务奏议》卷七,(清)纪昀等编纂《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13册,《史部·诏令奏议类》,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年,531页。
[112] (清)托津等奉敕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五七,《户部·仓庾》,嘉庆朝,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六六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第7030页。
[113] “谢君美米局入官各色米一千二百余石。”(清)潘世恩等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六五,《京通粮储·发粜仓粮》,见故宫博物院编《钦定户部漕运全书》故宫珍本丛刊第321册,海南出版社,2000,第32页。
[114] 《清高宗实录》卷一四〇〇,乾隆五十七年四月庚子,中华书局,1986,第793~794页。
[115] 《清高宗实录》卷一四〇〇,乾隆五十七年四月乙巳,中华书局,1986,第799~800页。
[116] (清)载龄等修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六三,《京通粮储·支放粮米》,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三七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350页。
[117] (清)载龄等修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六四,《京通粮储·支放粮米》,第20页,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三七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363页。
[118] 《清仁宗实录》卷三三一,嘉庆二十二年六月甲戌,中华书局,1986,第361页。
[119]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浙江道监察御史泰维岳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841-033。
[120] 吕小鲜:《嘉庆十四年通州粮仓吏胥舞弊案》,《历史档案》1990年第1期。
[121] 吕小鲜:《嘉庆十四年通州粮仓吏胥舞弊案》,《历史档案》1990年第2期。
[122] 吕小鲜:《嘉庆十四年通州粮仓吏胥舞弊案》,《历史档案》1990年第2期。
[123] (清)昆冈等修,刘启端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八六,《户部·仓庾》,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〇一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113页。
[124] 载龄等修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六一,《京通粮储·俸甲米豆》,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三七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330页。
[125] (清)松筠(穆齐贤)记,赵令志等译《闲窗录梦译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第64、187、23、97、142、144页。
[126] (清)震钧《天咫偶闻》卷三,“东城”,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第68页。
[127] “雍正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副都统觉罗佛伦奏请禁止放债违例牟利等事折”,《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黄山出版社,1998,第739~740页。
[128] (清)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初集,第二册,卷七十,《艺文志·奏议》,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第1352页。印子钱,也称印子银,是清代民间借贷款的一种形式。放债人发放贷款时,先将本金打折后付给借款人,即扣除利息。然后,与借贷人约定,按日归还本金,到期还完。因为每次归还都要在折子上盖一印记,所以人们就把它叫做印子钱,多属小商小贩的主要借贷方式。
[129] (清)允禄等编《清雍正上谕内阁》第三函,内务府藏雍正九年刻本(康熙六十一年到雍正七年上谕)。
[130] 《清世宗实录》卷八五,雍正七年八月甲辰,中华书局,1985,第130~131页。
[131] (清)允禄等编《世宗宪皇帝谕行旗务奏议》卷十二,(清)纪昀等编纂《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13册,《史部·诏令奏议类》,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第589~590页。
[132] “镶红旗汉军副都统革职留任尚崇坦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2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218~219页。
[133] 李洵、赵德贵、周毓方、薛虹主校点《钦定八旗通志》第一册,卷首十一,“勅谕五”,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第230~231页。
[134]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三年三月十六日御史李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68-013。
[135] 《清高宗实录》卷六六,乾隆三年四月丁亥,中华书局,1985,第68~69页。
[136] (清)载龄等修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六一,《京通粮储·俸甲米豆》,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三七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321页。
[137] (清)昆冈等修,刘启端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〇三八,《都察院·五城·囤积》,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一二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416页。
[138] 《清仁宗实录》卷二五〇,嘉庆十六年十一月丁酉,中华书局,1986,第384页。
[139]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初五日监察御史王嘉栋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721-059。
[140]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三十四年正月二十日掌京畿道监察御史屏治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55-035。
[141]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四十年闰十月十七日福隆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526-046。
[142]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五年三月二十日巡视西城御史达灵阿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180-016。
[143]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九年六月初五日步军统领英和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233-005。
[144]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初五日监察御史王嘉栋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721-059。
[145] 《清宣宗实录》卷二四九,道光十四年二月甲子,中华书局,1986,第765页。
[146] 《清宣宗实录》卷一九六,道光十一年九月丙辰,中华书局,1986,第1090页。
[147]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道光十一年九月初六日礼科掌印给事中王去锦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3119-042。
[148] 《清宣宗实录》卷二八四,道光十六年六月壬申,中华书局,1986,第389~390页。
[149] 张瑞威:《十八世纪江南与华北之间的长程大米贸易》,载《新史学》第21卷第1期,2010年3月。
[150] 《清世宗实录》卷四〇,雍正四年正月癸亥,中华书局,1985,第601页。
[151] (清)托津等奉敕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六〇,《户部·积储》,嘉庆朝,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六十六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第7194页。
[152]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四十年五月二十日工部尚书福隆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58-016。
[153] “乾隆四十年五月巡视北城御史张三宾、监粜御史王麟、李殿图奏折”,见《明清档案》,中研院史语所现存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编号:A224~51,B125969。
[154] 《清仁宗实录》卷一五九,嘉庆十一年三月乙亥,中华书局,1986,第46页。
[155] “嘉庆十一年五月十八日刑部奏折”,见中研院史语所藏明清史料,序号:181279-001。
[156] 《清宣宗实录》卷六五,中华书局,1986,道光四年二月乙巳,第22~23页。
[157] 雍正《漕运全书》卷十八,《京通粮储·历年成案》,见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055,《史部·政书类》,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第430页。
[158] “乾隆十八年,改征小麦,运京仓”。《清史稿》卷一二二,《食货志》,中华书局,1977,第955页。
[159]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庚寅,中华书局,1985,第393页。
[160] 《清圣祖实录》卷二六八,康熙五十五年五月壬申,中华书局,1985,第634页;《清圣祖实录》卷二六九,康熙五十五年六月丁巳,中华书局,1985,第637页。
[161] 《清高宗实录》卷一〇五四,乾隆四十三年四月癸巳,中华书局,1985,第81页。
[162] 《查办堆房堆贮客麦疏》,乾隆四十三年刑部尚书胡季堂、户部侍郎金简奏折,见乾隆《通州志》卷之十,《艺文·疏议》,清乾隆四十八年刻本,第23~27页。
[163]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三十二年闰七月二十二日舒赫德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865-074。
[164] “嘉庆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步军统领明安等奏折”,见中研院史语所藏明清史料,序号:159166-001。亦见《军机处录副奏折》嘉庆六年,无名人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31-056。
[165] 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六,“市粜五”,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考5187~5188条。
[166] 燕归来簃主人辑《燕市负贩琐记》,张江裁编,李淑贞等编辑《丛书集成三编》第83册,《史地类·都会》,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第509页。
[167] (清)允禄等编《世宗宪皇帝谕行旗务奏议》卷一,(清)纪昀等编纂《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13册,《史部·诏令奏议类》,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第483页。
[168] “雍正无年月日巡视中城掌浙江道监察御史臣杨士鉴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3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354页。
[169] “雍正无年月日巡视中城掌浙江道监察御史臣杨士鉴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3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354页。
[170]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三年七月十三日鸿胪寺少卿查斯海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35-025。
[171] 《清高宗实录》卷三八三,乾隆十六年二月癸未,中华书局,1986,第30页。
[172] “乾隆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和硕履亲王允祹等奏折”,见台北“故宫博物院”编辑《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82,第229页。
[173] 《清高宗实录》卷九〇九,乾隆三十七年五月己未,中华书局,1986,第174页。
[174]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四十年五月二十日工部尚书福隆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58-016。
[175] 《清高宗实录》卷一二八二,乾隆五十二年六月辛亥,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第187页。
[176]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留京王大臣永琅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65-036。
[177] 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七,“市粜六”,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考5197~5198。
[178] (清)祁韵士:《奏平粜米麦折》,嘉庆五年闰四月初四日,见《己庚编》卷下,“振绮堂丛书”,载新文丰出版公司编辑《丛书集成续编》第五〇册,《社会科学类·财政》,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第592页。
[179]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步军统领明安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431-036。
[180] 《清仁宗实录》卷二五〇,嘉庆十六年十一月丁酉,中华书局,1986,第384页。
[181] (清)载龄等修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七四,《采买搭运·采运米石》,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三七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546页。
[182] “道光十一年九月十二日御史韩大信奏折”,载《历史档案》1994年第3期。
[183] 王先谦:《东华全录》乾隆三年三月乙卯,见《清东华录全编》第六册,学苑出版社,2000,第93页。
[184] 《清高宗实录》卷四一,乾隆二年四月丁丑,中华书局,1985,第733页。
[185] (清)王庆云:《石渠余纪》卷四,纪五城米局(八旗米局附),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第189页。
[186] “雍正无年月日巡视中城掌浙江道监察御史臣杨士鉴奏折”,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3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354页。
[187] “乾隆八年六月十八日舒赫德奏折”,见《明清档案》台湾中研院史语所现存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编号:A123~64,B69257~69258。
[188]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道光四年二月初四日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英和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3362-012。
[189] “雍正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总查仓事务御史殷式训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9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846页。
[190] 刘凤云:《俸米商业化与旗人身份的错位——兼论商人与京城旗人的经济关系》,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191]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三年三月十六日御史李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68-013。
[192] 《清高宗实录》卷六六,乾隆三年四月丁亥,中华书局,1985,第68~69页。
[193]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四十年闰十月十七日福隆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526-046。
[194] (清)载龄等修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六一,《京通粮储·俸甲米豆》,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三七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321页。
[195] (清)载龄等修纂《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六三,《京通粮储·支放粮米》,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八三七册,《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351页。
[196] (清)托津等奉敕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五六,《户部·仓庾》嘉庆朝,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六六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第6979页。
[197]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九年六月十四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2233-023;03-2233-024。
[198]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初五日监察御史王嘉栋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721-059。
[199] “乾隆十六年七月二十日顺天府府尹颜汝修奏折”,见台北“故宫博物院”编辑《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82,第192页。
[200] 《清高宗实录》卷一六六,乾隆七年五月壬戌,中华书局,1985,第97页。
[201]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六年二月十三日户科掌印给事中邵锦涛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628-008。
[202] 《清高宗实录》卷八四三,乾隆三十四年九月是月,中华书局,1986,第267页。
[203] 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考5151条。
[204] 《清高宗实录》卷六八六,乾隆二十八年五月辛未,中华书局,1986,第689页。
[205] (清)托津等奉敕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九七,《户部·杂赋》,嘉庆朝,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六六辑,台北,文海出版社,第9127~9128页。
[206] “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四日步军统领隆科多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1142页。
[207] “雍正元年八月初一日多罗贝勒阿布兰等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745~747页。
[208] “雍正九年二月十六日镶白旗汉军副都统補熙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9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1027页。
[209] 《清高宗实录》卷七六八,乾隆三十一年九月丁丑,中华书局,1986,第431页。
[210]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左副都御史刘权之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65-020。
[211]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八日镶蓝旗满洲都统永琅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65-024。
[212] 《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嘉庆十八年五月初十日步军统领吉纶等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848-040。
[213] (清)昭梿:《啸亭续录》卷二,中华书局,1980,第434页(生于乾隆四十一年,卒于道光九年)。
[214] (清)震钧:《天咫偶闻》卷六,外城东,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第153页。《宸垣志略》谓在先农坛西;《藤阴杂记》谓在安定门西,皆非也。作者咸丰七年生,民国九年卒。
[215] 〔美〕李明珠:《华北的饥荒——国家、市场与环境退化》,石涛、李军、马国英译,人民出版社,2016,第2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