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走线架及槽道安装检查
4.2.1 走线架及槽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走线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左右偏差不得超过50mm;
2 主走线架(槽道)宜与列走线架(槽道)立体交叉,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平走线架和槽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偏差每米不得超过2mm;垂直走线架和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mm;
4 走线架支撑、吊挂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列间槽道应成一直线,左右偏差不得超过3mm;两列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得超过2mm;
6 槽道的盖板应方便开合操作,侧面应便于引出线缆;出口宜采用喇叭状对接,防止转弯处伤及线缆;
7 所有支撑或吊挂应与建筑物绝缘;
8 各类槽形钢所做的吊架和弯角联接件的上下衔接处应用螺丝做固定,所有的固定螺丝应拧紧;
9 走线架和槽道应表面光洁,无脱漆、无损伤,不变形,线槽内外不得有污迹、金属和其他杂物;
10 铁件的切割处应打磨,不得有毛刺;铁件的漆面应完整无损,如需补漆,其颜色与原漆色应基本一致;
11 线梯端部突出的地方应安装保护端盖;
12 走线架与机架顶部的高度差超过0.8m时应安装下线梯下线,走线架的下线处应安装过线架下线,过线架的下线边缘应有塑料护线套做保护。
4.2.2 安装沿墙单边或双边电缆走线架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间隔距离应均匀。安装后的走线架应整齐一致,不得有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
4.2.3 电缆走线架穿过楼板孔或墙洞的地方,应加装子口保护。电缆放绑完毕后,应有盖板封住洞口,子口和盖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漆色宜与地面或墙壁的颜色一致;空隙应采用防火泥等非燃烧材料进行填充及封堵。
4.2.4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2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电缆或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4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
4.2.5 走线架及槽道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的抗震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