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原料、粘结剂、添加剂的准备和处理
5.2.1 原料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储存应采用封闭原料场。
2 原料储存量,有专用料场时,国内矿应有5d~7d的储量,进口矿应有35d以上的储量。原料由料场供应时,球团厂应设置8h及以上的缓冲矿槽。
3 当原料含水量高于要求的水分时应设干燥系统;干燥后的原料水分宜小于生球水分的1%。当后续生产工艺设有高压辊磨机时,干燥后的原料水分宜为8%~9%。
4 原料干燥宜采用圆筒干燥机,并宜采用顺流式配置方式。干燥收尘系统排出的烟气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
5 干燥机宜按照干燥100%原料的能力配备,同时应设置旁路系统。干燥之前的原料储运设施应设防粘和防堵措施。
6 当原料比表面积和粒度不能满足造球要求时应设预处理工序。预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料原始粒度和性能确定。大中型球团工程宜采用球磨工艺、高压辊磨工艺或其组合;小型球团工程可采用润磨或其他磨矿工艺。在高压辊磨机前应设置除铁和杂物的处理设施。
7 采用球磨和高压辊磨组合工艺时,球磨后的产品粒度宜为-0.044mm含量不小于70%、比表面积1500cm2/g~1800cm2/g。
8 高压辊磨机的规格、型号应通过原料高压辊磨试验确定。
5.2.2 粘结剂准备、进厂方式和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部运输距离较近时,宜采用密封罐车运输进厂、气力输送至矿仓储存,储存时间宜为2d~3d。
2 运输距离较远时,宜采用袋装方式运输入厂,并应设置满足15d用量的储存间。
3 当采用块状膨润土时,来料粒度宜小于10mm。膨润土不宜与添加剂一起细磨。膨润土细磨应采用带旋风分级的立式磨机。细磨产品宜为-0.044mm含量不小于90%。
5.2.3 添加剂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经过细磨的粉状添加剂,并应用密封罐车运输进厂、气力输送至矿仓储存,储存时间宜为2d~3d。
2 当采用块状添加剂时,来料粒度宜小于10mm。
3 添加剂宜根据设定的配比配料后共用一套细磨系统。细磨宜采用带旋风分级的立式磨机。
4 磨机内应通入250℃~350℃的热风对物料干燥。当采用来自环冷机的热气体作为热源时,应设置备用热风炉。磨机给料口处应设置锁风阀。细磨后的粉状添加剂应通过收尘器分离气体和固体,细磨后的粉料应设置储量不小于8h的储存仓。
5 添加剂细磨系统应保持在负压下工作,并应设置压力释放和防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