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传统
最早的歌剧都是严肃的作品,旨在吸引一小部分兴趣相投的知识分子。一旦歌剧变成一种靠观众买票才能维持的艺术,歌剧原本和谐的氛围和雅趣很快就遭摒弃,观众对艺术表现多元化和娱乐性的渴望必然要求引入喜剧场景。至十七世纪末,两种截然不同的歌剧风格并存于世:意大利风格和法国风格。在十七世纪最后的三分之一时间里,意大利歌剧已经发展成一种模式化的艺术形式,不是注重以戏剧进展构建的叙事情境的持续展开,而是依靠根据不同声音类型呈现的宣叙调与咏叹调的交替表达。法国歌剧风格则倾向于戏剧内容的发展,它还包含了与发展中的戏剧路向相悖的芭蕾和假面舞剧的元素。
十八世纪意大利歌剧的艺术本质中蕴含着源自十七世纪法国戏剧的理想,它实际上是对在十七和十八世纪处于欧洲中心地位的法国风尚和思想的颂扬。还应该注意到,看着莎士比亚和更近时代的剧作家之创作成长起来的说英语的戏迷也许很难体悟这些理想,而意大利正歌剧正是从这些理想中吸取了养分。
十七世纪,人们开始崇尚理性思维和科学方法。法国古典悲剧最著名的实践者皮埃尔·高乃依(1606—1684)和让·拉辛(1639—1699)以遵循所谓亚里士多德派关于时间、地点与情节相一致的“三一律”,试图让戏剧更接近真实的生活并努力克服戏剧传统的问题——观众一时间暂停他们的怀疑并把舞台上演出的一切当作事实来接受。简言之,就是提倡为了把戏剧当作真实的生活来接受,情节必须按照合理的时间展开,例如,鉴于观众坐在舞台前的时间为三个小时,剧情铺展的时间跨度就不能太大(时间的统一)。戏剧动作的进展必须发生在一个地点,因为舞台情境是固定在一个地方,而且观众知道不可能这一刻是在海上的船内,下一时刻就转到了宫殿的觐见室(地点的统一)。戏剧必须围绕人物角色相对集中的情节而展开,因为联系到其他的统一,若将传统的情节设置延伸得太远,就不可期望观众能接受仅在这个地点展现的围绕诸多角色的几个情节(情节的统一)。对这些统一性的考量是否真正获得了构想的效果并不那么容易确定,但是历史表明在有些时期内,这种理念要比其他思考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