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多弗与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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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每天下午,范多弗会待在萨克拉门托大街的画室画画,而上午按照老习惯到设计学院上写生课。

设计学院位于市场大街北边的加利福尼亚街,它是一间宽敞的大厅,被木制大屏风分割成一个个小阁子,学生在这里面上静物课,画胡萝卜、葡萄和蒙灰的棕色石壶。

屋子里到处摆放着铸件、有角斗士、掷铁饼人像、米罗维纳斯,以及不计其数的塑像面具、人体躯干、帕台农神庙的马头等小件。地板上、椅子上和架子上凌乱地散落着压扁的颜料管和断掉的小截炭笔。松脂和定色剂的强烈气味,混合着更强烈的亚麻籽油味和馊掉的法式面包的酸味弥漫在空气中。

每天下午三十来个学生聚集在近门的一间大阁间里上肖像课。本城一些有名的街头演员曾为这个绘画班做过模特儿,那位白发秃顶、手持歪拐棍、身披大白袍的素食主义者艾尔菲克神父,也曾坐下来给大家当过头模。

范多弗也许是学院里最有前途的一个学生。他的绘画风格简略粗犷,却又一丝不苟,饱含力量和果决。他的画线条奔放,布景辽远,运用大块的光和影。他善于调用色彩,色彩渐变成紫、红和明艳的绿,充盈着沥青色和生赭色。

虽然他不知道怎么构图,但是他足够聪明,能够注意到这方面。他的成品画都是一些辽远广漠的风景画,例如沙漠、海岸和沼泽,他在这些背景中点缀些人或者动物孤独的身影,从而达到一种画龙点睛的效果:比如,一条长长的海岸向远方延伸,一个淹死的水手躺在岸边;一头狮子在广漠的撒哈拉沙漠之中饮水;或者他命名为《大军余兵》的一幅画,画上一匹垂死的战马在一片空旷的平原上徘徊,马鞍跑到了肚子下面,鬃毛和尾巴缠着带着芒刺的小果实。

在此之前,他曾萌生出一幅伟大画作的灵感。如果他能去巴黎深造的话,它将成为他的第一个代表作,成为能够陈列在画廊的展览作品。画中,一名英国骑兵和他的马,因缺水并且受伤严重而奄奄一息,他们将迷失在非洲的苏丹沙漠上,而在画中间的沙丘上有一头狮子正向他们靠近,它的肚子伏地蜷缩着,挺直了尾巴,下颌耷拉着。英国旧版的《艺术家园》中的戏剧效果仍然影响着范多弗。他喜欢自己这幅画的创意,他决定把这幅画命名为《最后的敌人》。他希望创造出孤立无助和酷热难当的效果。对于那位骑兵,他还没有想好是让他听天由命平静地走向死亡呢,还是让他紧紧握着空子弹的步枪,拼死一搏。

范多弗对油画和素描有着同等的喜爱。当他的画能让自己“称心如意”,让他觉得肯定是幅佳作的时候,他就踌躇满志,心满意足。他的画总是比他预期的要好,但还是没有达到他认为的该有的水平。

但是当画画遇到瓶颈的时候,他就会感到烦躁;当他不满意他的画作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停下来。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会告诉自己画画是需要好心情的,他应该等待灵感的降临,尽管他知道这是多么荒唐、错误且致命的借口啊!

范多弗的某种性格弱点和自我放纵总是让他觉得他必须被取悦。如果他的画能让他感到快乐,那很好;如果做不到,他就从其他事情上找乐子。

在这个星期一的写生课上,范多弗在想,或者又努力不让自己去想,和拉维斯一起参加圣餐仪式的那个星期天早上自己做过什么。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逃避回想,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想下去,就会焦虑不安,难以摆脱。但是不久之后,逃避本身也变得令人讨厌起来,所以他放弃挣扎,让自己正视发生的事情。

噢,是的,他在那儿干了一桩丑事,一件糟糕至极的事。当他跪在祭坛里的时候,他肯定还处于喝醉的状态的。范多弗想到这一点就不禁战栗,他对自己说,再没有比这更亵渎神明的事了,总有一天他会受到惩罚的。但是他立马控制住自己,不敢再深入地想下去。如果一个人像这样反复思索这些事,那他的心灵是不会获得平静的。他意识到他所做的事是多大的罪恶啊。他曾试图为之忏悔。这也许是他做过的最糟糕的事了,但是他已经到达了他的底线。他会小心决不再犯此类事情,在这之后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不知不觉地,范多弗关上了身后的一扇门;他告别了从前的那个自己,那个星期天早上的赴约可以说是他在堕落深渊中滑落的一大程。

他抖了抖身子,就像抖落肩上沉重的负担。这周写生课上的模特刚摆好姿势,其他人就开始作画了。这周的模特是一个女人,这让范多弗很开心,因为在学院里,也许在整个城里也没人能与他媲美。有时候他把握不住对肖像的描刻和对面部微妙智性差别的捕捉,但是他对肉体、动作及姿势含意的体悟令人钦佩。

他打起精神开始作画。他伸长手臂拿着炭笔,对着模特,比画出五个头的长度,然后在画纸上留出同等距离的空间。接着,他借助镜子,仔细观察姿势的大致特征近半个小时,然后用炭笔描上几笔,勾画出整体轮廓线条,洒脱自如且无比精确。在这些线条上,他开始第二次更细节性的描画,尽管这时纸上的一切都还是棱角分明且很粗糙的草图。接着他把炭笔一端削得又薄又平,着手细致地做最后的润饰。

一个小时后,他这作品的第一幅素描画好了。这幅画美得惊艳,栩栩如生、立体生动;更难能可贵的是,这幅画上体现出来的那种真正艺术家对形体的领悟,是业余画手不能比拟的。

这时范多弗的兴趣开始减退,他画模特的左肩关节部分时擦擦改改,反复画了四次。当她站着,身子侧着朝向他,一只手搭在臀上时,那三角肌立刻收缩,看上去显短了。这是比较难画的人体骨骼。范多弗为一次次的挫败而恼怒——这种高度的专注和持续的努力让他感到些许疲倦——屋子热烘烘的,闷热难耐,沙发座旁边供模特取暖的煤气炉因密闭性不好向房间里吐着难闻的黄铜色气体。范多弗想起上周末在机械工艺图书馆看的几卷旧的《艺术》画册,让人兴趣盎然。就在阅览室临近画册的地方,有一处舒心的角落和一把舒适的大椅子,偶尔向窗外望去,街上的景象便跃入眼帘。这是一寸安静的小天地,整个早上都不会有人来打扰他。想到这儿,他心动了,于是收好画夹和绘画用品就出去了。

他沉浸在阅读《艺术》的愉悦中,读了一个小时,为自己的懒散找借口,自我安慰道阅读专业书籍并不算是浪费时间。他仔细观摩着作为《最后的敌人》的灵感来源的杰洛姆[1]的一幅画。

他被一阵上了浆的裙子的窸窣声和说话声打断了思路。

“嗨,你好啊,范!”

他迅速抬眼一望,看到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年轻姑娘,穿着一件黑色紧身的仿阿斯特拉罕羔羊皮[2]短上衣,露出两只大的羊腿袖,搭着条纹绸裙,斜戴着一顶大宽沿帽。她的头发因漂染变得干枯粗糙,但是发色金黄,前额上平贴着一小绺短短的卷发。她美得惊为天人。范多弗看到她开心极了。

“呀,艾达!”他握着她的手激动地说,“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快坐下吧!”?他把他的椅子推给她。

但是艾达拒绝了,她过来只是为了找一本新书,当然这本书已经被借走了。不过他在什么地方躲藏了这么久呢?他不就是想要甩掉她吗。是的,没错,现在他和拉维斯小姐交往了,不会多瞧其他人一眼的。

范多弗并不这样认为,而艾达继续追问他为什么不今晚来找她呢,她说道:

“我们可以去蒂沃利或者其他地方。”她突然停顿下来大笑道,“啊,那天晚上我听见你的大喊大叫‘樱桃熟了’。你和你那帮兄弟闹翻整个城了,不是吗?噢,范,我说的一点没错吧!”

她不会告诉他她是怎么听到的,而是转身离开,大笑着并提醒他早点去找她。

艾达属于城市里很常见的一类年轻姑娘。她在男人们口中是“放纵”的,虽然这个词放在艾达身上十分不堪。她是个有品行的人,但是越是需要这样解释,就越会遭到怀疑。当她年少青春,还是女子中学的一名学生的时候,她就认识特纳·拉维斯和亨丽埃塔·万斯这样的女孩,甚至和她们是好朋友。但是从那时起,那一类的姑娘都冷落她了。现在她认识的人几乎都是男人,有一半的人是她自己主动结识的。他们费尽周折成功地在卡尼大街、剧院、机械工艺展览会和橄榄球赛上结识了她。她喜欢拥有一段“放纵”的时光,这对她而言就是能喝上加州香槟酒、抽烟和跳踢脚舞。她仍然是善良高洁的,并且有意保持如此。她身上没有一点邪恶的痕迹。她和拉维斯那类的女孩大不相同,和弗洛西这类姑娘也保持着同样的距离。

她聪明过人;有一半认识她的人,甚至是男人,都不知道她有多“放纵”。只有像范多弗这样最了解她的人,才知道她的脾性,才知道她病态地在意自己的形象,竟像风流女郎那样爱惜她自己的名声。

贝西·拉古纳是她的小姐妹。贝西就是她“往来甚密的女孩”,就如同亨丽埃塔·万斯是特纳的“闺蜜”,南妮是弗洛西的“密友”。

艾达一家住在离拉尔金街不远的金门大道。她的父亲持有霍华德街一家地毯清洗公司百分之七十五的股权,她的母亲教授陶瓷画和天鹅绒画。艾达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经常在城里不同的幼儿园代课,她希望能很快获得一个稳定的职位。

那天晚上大概八点钟,在蒙蒙大雾中,范多弗来到艾达的家门前。客厅和二楼的前厅都装有凸窗,窗户上装饰着没有意义的木制饰品。客厅窗户的右边是大门。门廊两边各有两根科林斯式[3]圆柱支撑着露台。这两根柱子的铁柱顶被涂成了和房屋木头一样的木色,而房子则涂成了和石头一般的石色。整座住宅只有两层,屋顶上装有铁脊饰。一条碎石小路穿过小前院,走两步就到了门前台阶下的一扇窗,那儿装着一只煤气表。几株蒙尘的马蹄莲在四周杂乱生长。

范多弗刚按响门铃,艾达就把门打开了,她拉着他进来,大声说:“快进来吧,外面太湿了,鲸鱼就是这么对约拿[4]说的。今晚天气很糟糕吧?”范多弗一进门就闻到了房子装潢的气味、烹饪的香味和松节油的味道。他没有把外套脱掉,而是跟着她来到了客厅。

客厅的空间很小,墙面刷了一层有色灰泥,一扇推拉门把它和后厅隔开了。地板上铺着地毯,屋子的一个角落摆着一架廉价的钢琴,另一个角落放着一张淡绿色沙发。壁炉架由灰点白色大理石制成,壁炉架的一边放着装满照片的阿拉斯加“草篮子”,另一边摆放着一段倒置的画着雏菊的下水管道,里面装满了蓝丝带束着的金色猫尾草。钢琴旁边跨立着一个仿铜大画架,画架高高地托着一幅由照片放大的彩铅画像,画的是艾达还在襁褓中的妹妹。一张黄色的“帘布”盖着画像的一角。在屋子里到处都能看见这种“帘布”,在椅子的边角搭着,在壁炉台边沿垂着,甚至在吊灯周围缠绕着。在壁炉的正中央挂着一个钟,它是整个客厅最主要装饰之一,人们进门时几乎第一眼就能看见它。这个圆形的时钟倔强地卡在一张偌大的红色长毛绒调色板的一角。调色板歪向一边,由铜线扭成的画架支撑着。调色板的拇指孔里支出半打捆在一起的金漆的画笔。这个挂钟从未上过发条。它走得非常快,从而失去了作为一个时钟的用途。时钟上面一幅巨大的廉价凹版印刷照片引人注目,画中一只狮子躺在笼子里,温和地回头看着观看它的人。在照片的前面有一道真正的铁栅栏,栅栏里填着真正的麦秸。

艾达坐在琴凳上,扭来扭去,胳膊肘靠在琴键上。

“我家人都外出打惠斯特牌去了,这屋子只剩下我和马吉了。”她说道。她又说:“贝西和邦迪·埃利斯说他们今天晚上会过来,我想我们可以到市区蒂沃利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坐在露天的包厢里,你知道的,在顶层的那种。”她话刚说完,贝西和埃利斯就到了。

艾达立马上楼取她的帽子,因为现在很晚了,贝西陪她上了楼。

埃利斯和范多弗一见面就哈哈大笑,埃利斯大声模仿道:“咿——咿——噢,介就是我的感觉。”范多弗咧嘴笑了。

“确实,”范多弗回答道,“我现在都还记得这句话。我喊了好几遍呢。但是你——哦,你太吓人了。你还记得在卢森堡饭店闹事吗?你看,这一块就是你咬的。”

埃利斯对吉尔里非常恼怒,因为他抛下大家就走了。

“唉,查理·吉尔里,他就是这样的人。”范多弗答道。

当他们在谈话的时候,警钟声突然从城市的四面八方响起,同时一阵粗厉的哨声从滨水区传来。

“火警。”范多弗一脸冷漠地说。

埃利斯已经在口袋里摸索了,还不忘数着警报声。

“是一下,”他大声说道,拿出他的警报站查看表,仔细查找着,“一、二、三,那是三;一、二、三、四,一百三十四。来瞅瞅!那是布什街和海德大街的交汇处,离这儿不远。”他把卡片放回外套的内口袋中,像完成了一项任务似的。

他点了一支烟。“我想,”他迟疑了一下说,“我看最好还是不在这儿抽了。我出去抽口烟去,等她们下楼。”他出去了,范多弗坐在那架廉价钢琴旁边,弹起了那三首他必弹的曲子,两支波尔卡舞曲和一首时事歌曲。但是他被埃利斯打断了,埃利斯推开门,大声嚷道:

“噢,你们不出来看看吗,看那大火?地狱般的大火啊!”范多弗跑了出来,透过层层屋顶上的茫茫浓雾看见一片扇形的红色火海。

“噢,嗨,姑娘们,”他跳回到楼梯脚大喊,“艾达,贝西,失火了。往窗外瞧瞧吧。听,消防车过去了。”

贝西冲下楼来到门前台阶上,台阶上站着没戴帽子的范多弗和埃利斯两人。

“在哪儿?噢,给我指一指!噢——噢——噢,看到了!火势确实凶猛啊。听消防车的声音。噢,我们去看看吧!”

“好啊,走吧,我们走!”范多弗喊道,“叫艾达快点。”

“噢,艾达,”贝西站在台阶上喊,“附近发生了一场大火,我们要过去了。”

“噢,等一下!”艾达叫着,嘴里衔满了夹发针,“我得换件胸衣。噢,一定要等我。大火在哪儿?请等我一下;我马上就下来了。”

“快点,快点!”范多弗喊道,“等我们赶过去大火就灭了。我要赶过去帮忙。”

“不,不,不!”她尖声喊道,“不,你催得我手忙脚乱。我都糊涂了。噢,见鬼了,我找不到我的胸衣了。”

终于她气喘吁吁地跑下了楼,耸耸肩膀套上她那件短上衣。他们迅速跑到街上,朝向大火的方向跑去。其他人也向同一个方向快步走着,四处的窗户和大门开开关关。一辆蒸汽机轰隆隆地驶过,叮当叮当喷着滚滚烟雾,后面跟着一群累得快精疲力竭的小男孩。到达火灾现场的时间比他们想象的要久,当他们跑到离大火两个街区的时候,就已经喘不过气来了。这里一片沸腾。人行道上全是朝同一方向奔走的人,大家都在猜测火源的具体位置。许多房子的前门台阶上站着中年绅士,他们手里拿着晚报和雪茄,饶有兴致地看着经过的人群。可以时不时地听到他们喊对着在人行道上蹦来蹦去的孩子大喊,让他们不要乱跑。从楼上的窗户里,可以看到他们家里的其他人,脸上映着微微的火光,正朝外眺望还指指点点,或者朝住在街道另一边的朋友呼喊。每个人都兴致高涨。这是整个街区的一件盛事,一场狂欢。

范多弗一群人终于来到第一辆消防车停靠的地方,消防车往外抽着水,扑哧扑哧地响动着,几匹高头大灰马站在车子的旁边,已经解开了索具,给披上了毯子,漠然地吃着挂在头上的饲料袋里的粮食。一部分人更喜欢看消防车而不是大火,甚至有人从失火现场离开,嘴里嚷嚷着“大惊小怪”或者“火都灭了”。

范多弗他们走得很近,可以闻到木头燃烧的味道,看到附近的房顶在下面的一片火光中黑乎乎地突显出来。着火的大木楼边是一个畜棚,干草像火药一样燃烧,当他们赶到的时候,火已经开始慢慢变小了。水管像一条巨蟒占满街道,附近的屋顶上站着一群群戴着头盔和拿着斧子的消防员。他们有的对着下面街道大喊,有的正拿着喷水的水管头。“嚯,”一个站在艾达和范多弗旁边的老人喊道,“嚯,第一股火苗蹿起来的时候,我就在这儿,可惜了,你们没看到刚才的大火!看,那边儿有棵树被烧着了。”

人群变得越来越拥堵。警察扯过一根绳子横在街道上,把他们拦住。四周笼罩着浓浓的黄烟,熏得人们眼睛生疼,火舌噼里啪啦地跳动着。异常激动的小男孩们到处欢蹦着,吹着口哨呼喊着被人群分隔开的小伙伴。

他们在一座未完工的房子前,站在一堆木板上,观看了一会儿大火。但是当火势渐渐变小时,他们也觉得索然无味了。

“要走吗?”范多弗最后问道。

“好啊,”艾达回答,“我们该走了。噢,贝西和埃利斯在哪儿呢?”他们俩人影儿都见不着。范多弗吹起口哨,艾达也在呼喊,但是还是找不见人。人群中的小男孩模仿艾达回喊着:“嗨!贝西!噢,贝——西,妈咪在找你!”站在旁边的人乐得哈哈大笑,但是这让范多弗比艾达本人还要生气。

“嗨,好啦,没事儿的,”她最后说道,“不用管他们。现在我们要走吗?”

这时去剧院也太晚了,但是回家也大不可能。他们便漫无目的地往市里去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困惑着。艾达穿得很漂亮,她是那种在大街上一开口或者抬抬手指头都能引人注目的姑娘。范多弗不清楚自己会介意被人看见吗,陪伴着艾达走在卡尼大街上。谁也不知道自己将会遇见谁。艾达不是坏女孩,也没有坏名声,但是,真该死,这看上去奇怪极了。不过,虽然人们都不想被看见和她走在一起,但是你又不能直言相告。在蒂沃利的上层包间里情况就不同了——人们可以受到环境的保护。但是在卡尼大街上和一位戴着那样的帽子,又不戴手套的女孩走在一起——噢,不,这简直想都不敢想。

艾达正在滔滔不绝地讲在她上周代课的那家幼儿园发生的事。

她跟他讲有趣的黑人小女孩,还谈到了游戏、歌曲,讲他们如何扮演小鸟,四处蹦跳并且连声叫着“啾啾,啾啾”,讲蝴蝶花间游的游戏。她甚至唱起了一小段关于海浪的歌。

“每一朵浪花都戴着自己的睡帽;戴着它那白帽、睡帽、白帽。”

“真是太有趣了!”她说。

“嗨,艾达,”范多弗最后打断道,“我肚子好饿啊。我们能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去吗?我想吃威尔士干酪吐司。”

“好啊,”她回答,“你想去哪儿吃?”

“嗯,”范多弗在脑子里搜寻着走偏僻街道能到的地方,“有马尔尚,托尔托尼,或者鬈毛狗饭店。”

“我都可以,”她说,“只要是你喜欢的。呃,范,”她继续说,“那天晚上你们几个不是在帝国饭店吗?那个地方怎么样?”

一时间范多弗琢磨着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艾达可能和他一起去那种地方吗?

“帝国饭店?”他回答,“噢,我说不上来。帝国饭店是一个好地方。像其他地方一样有独立的包间。那儿的饭菜做得很好吃。我想它还带酒吧。”然后他开始若无其事地说起幼儿园,尽管他的脉搏正在快速跳动,神经绷得紧紧的。过了一会儿,艾达说:

“我不知道帝国饭店里还有酒吧。我以为就普通卖牡蛎的地方。呃,我听说非常漂亮时髦的姑娘会去那里。”

“噢,是的,”范多弗说,“没错。我说,艾达,”他继续说,“去那里有什么不可以吗?”

“帝国饭店吗?”艾达大声问,“嗯,我想还是不了吧!”

“呃,如果我跟你一起去,没什么大碍的。”范多弗反驳道,“但是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可以去其他地方。”

“好吧,我想我们还是去其他地方吧。”艾达回答,到这儿话题暂且终止了。

他们搭乘萨特街上的有轨电车,在格兰特大道下了车,决定好去马尔尚餐厅。

“那儿就是帝国饭店,不是吗?”当他们走到人行道上时艾达问道。范多弗做出最后的尝试:

“我说,艾达,走吧,我们就去那儿吧,有我和你一起,没事儿的。噢,走吧,有什么关系呢?”

“不——不——不!”她坚定地回答,“总之,你把我看成什么样的女孩了?”

“好吧,我只是告诉你,”范多弗回答,“去下那个地方,如果你不喜欢它你可以不用进去。反正,我想买几支香烟。你可以跟我一起,陪我买烟。”

“那我跟你一起去,”艾达回答,“但是我不会进去的。”

他们来到了帝国饭店。街上空荡荡的,甚至平常停在那里的出租马车也走了。

“你看,”当他们缓慢地经过饭店门前时,范多弗解释道,“这里多安静啊。如果你放下面纱没人能认出来的,这里是女宾入口,你看,就在旁边。”

“好吧,走吧,我们进去吧。”艾达突然喊道,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们就推开了女宾入口处带有磨砂玻璃窗格的小门,走了进去。

此时是九点多,帝国饭店还很安静。几个男人在外面的酒吧间喝着酒,红着眼的托比正在一盏电灯下和一位女子小声说着话。

范多弗和艾达进到走廊靠后的一间较大的包间,随手关上了门。艾达把短上衣从身上脱掉,还一边说着:“这儿似乎很不错,还很安静。”

“哈,那当然了!”范多弗回答,好像永远不想再说这个问题,“现在,我们要吃什么?我说,我们点些香槟酒和牡蛎吧。”

“再来点凯歌香槟吧!”艾达喊道,那是她曾听过的除加州牌以外的唯一的香槟酒。

她非常兴奋。这是令她欢喜的“放纵”时光,可以和男人在深夜面对面喝着香槟酒,享用着晚餐。她之前从来没来过像帝国饭店这样的地方,她做这件事的胆量和新奇感,以及以此方式捕捉到的这座大城市的一点阴暗,使她全身的神经都经历了一阵愉悦和兴奋的小小震颤。

他们没有着急解决他们小分量的晚餐,而是慢悠悠地吃着喝着,要了更多的牡蛎来喝下他们剩下的半瓶酒。艾达的脸火红火红的,眼睛里闪着光,金色的头发凌乱地散在她的脸颊上。

范多弗手臂环着她的脖子,将她拉近了自己。艾达面带微笑温顺可人地倒在范多弗身上,头发斜在肩上,头向后仰着,露出脖子,范多弗把脸颊贴着她的脸蛋,说着悄悄话。

“不——不,”她喃喃细语,面带笑意;“不要——啊,要是我没有来——不,范——求你了——”接着长吸了一口气,她沉沦了下去。

大约午夜时分,他把她送到了她位于金门大道的家门口。在他们回家的路上,艾达表现出来的严肃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眼下她轻轻地抽泣着。“噢,范,”她把头靠在范多弗的肩上说,“噢,我很难过,你不会看轻我的,对吗?噢,范,你现在必须得真心待我啊!”

注释

[1]杰洛姆(1824-1904),法国画家,“历史题材大师”。他的作品主要是历史题材,希腊神话,东方故事等。(译注)

[2]阿斯特拉罕羔羊毛织物,来自俄罗斯伏尔加河畔城市名,该城市盛产该羊毛织物。(译注)

[3]科林斯式,源于古希腊,是古典建筑的一种柱式。柱头用茛苕作装饰,形似盛满花草的花篮,雅典的宙斯神庙采用的正是科林斯柱式。(译注)

[4]约拿,约拿为希伯来先知,神曾经派遣他去尼尼微城传信救人,但是他拒绝前往,逃到一艘船上,神使海上起了风浪,船快沉没了,大家找到得罪神的约拿,把他扔进海里,神差来一条大鱼吞了他,在鱼肚中他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顺从神的旨意,后被大鱼吐出。(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