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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幸福、智慧与运气
苏格拉底认为,人们普遍同意,我们通过获得多种善事物来实现幸福(279a1—4),但是他论证说,我们所需要的唯一善就是智慧。他通过三个步骤来论证这一点:(1)幸福并不要求智慧再加上好运(279c4—280a8);(2)智慧对于正确且成功地使用其他善事物来说是必要的和充分的(280b1—281b4);(3)智慧是唯一的善(281b4—e5)。苏格拉底据此得出结论,如果我们想要保障幸福,我们不需要获得多种善事物;我们只需要获得智慧(282a1—d3)。
在第一个阶段,苏格拉底否认了幸福在其他的善事物之外还需要加上好运。他的论证如下:
苏格拉底的第一步是要说明什么?他可能会被认为是在主张,当其他事物都处于同等条件下,智慧就会确保我们获得比在缺乏智慧的情况下所能期待的更大成功;在拥有同样材料、处于同样的外部环境时,智慧的匠人了解自己的技艺,他就会比无知的人更加成功。但是这个温和的结论不可能是苏格拉底的全部想法,因为它不能证明苏格拉底的论点,即我们除了智慧以外不需要好运。如果我们仅仅接受这个温和的结论,那我们就同意有智慧比没有智慧更好,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承认外部环境可能妨碍对幸福而言必要的成功(因为苏格拉底至此已证明了这一点)。如果幸福要求实际的成功(比如说,赚钱或者保护我们的朋友),那我们似乎就需要好运来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既然这个温和的结论显然不能支持苏格拉底的观点,即智慧不需要再加上好运,那他就需要提出一个极端的主张:无论环境如何,智慧都能保证成功。如果我们认为他的第二步就是在主张这个,那他的结论(第三步)就能捍卫他的观点,即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好运。但是他并没有提出论证来支持这个关于智慧和成功的极端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