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精神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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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行病学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疾病中患病率高的病种之一。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资料是,终生患病率在10‰左右;每年的新发病例,即年发病率在0.22‰左右。1993年我国7地区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为6.55‰,与1982年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5.69‰相比略有增加。
男性与女性的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大致相同。发病高峰出现在15~35岁之间(50%发生在25岁之前)。男性发病较女性早。男性的起病高峰在20岁左右,随后下降,并保持一个相当稳定的水平;女性20多岁起病亦有一个小高峰,并且在近40岁前有一个回升。10岁之前起病被称为早发精神分裂症,45岁之后起病被称为晚发精神分裂症,都不是常见类型。
精神分裂症见于各种社会文化和各个社会阶层中。我国的资料表明,城市患病率高于农村;无论城乡,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均与家庭经济水平呈负相关。另外,发达国家的资料显示,低社会阶层人群的患病率高,无职业人群的患病率高于有职业人群。
世界不同地区患病率的差异可以很大,如在爱尔兰可达17.4‰,太平洋上的岛国汤加只有0.9‰。这种差异除了地域、种族、文化等因素之外,诊断标准的采用与掌握上的不一致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总的来看,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患病率要低于发达国家。有人对此还提出了如下解释:发展中国家18岁以下人口所占比例高,急性精神分裂症预后较好,以及精神分裂症患者死亡率高。
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意外与自然原因造成的死亡率比普通人群高,首要的死亡原因是自杀(10%的患者自杀死亡),超过40%的患者有药物和酒精滥用。长期应用抗精神病药会增加糖尿病和代谢综合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