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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北高等教育的发展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学术界对西北地区地理范围的划分意见不同,大致有狭义与广义、近与远、内与外、大与小之说。沈灌群在《论我国西北高等教育之建设》中说:“顾国人所称西北,其范围言人人殊,此属本国地理学分内事,吾人不欲置喙,今姑假定其范围包有陕西甘肃绥远宁夏青海新疆六省。”[1] 霍宝树在《开发西北概论》中说道:“西北区域,从广义言之,则西、北二部悉在其内,从狭义言之,则仅指西北一隅。兹所言西北者,以陕西、甘肃、绥远、宁夏、青海、新疆等省区为范围,乃指西北一隅而言也。”[2]《西北研究》发刊词也主张:“西北是中华民国的领土的一部分,它有一千一百十万三千一百方里的土地,有二千四百八十九万的人口,——这还仅就陕、甘、宁、青、绥、新所谓‘近西北’的六省而计算的。”[3]本书也同意“近西北”之说,也就是狭义的西北定义,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绥远六省。
这一时期,西北高等教育发展经历了抗战全面爆发前、抗战中,以及抗战后三个历史阶段,大致呈现出由缓慢发展过渡到快速建设,再到恢复与调整的流变态势。在历史演变过程中,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作为一个拐点,西北地区战略地位凸显,南京国民政府开始调整建设重心,倡导开发西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校西迁,利用京津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重启西北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一方面,战前全国高等教育的畸形布局得到了改善,另一方面,随着西北联大的不断分组与调整,西北五校的成立基本奠定了西北高等教育发展的格局。抗战结束后,西北各高校除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少数师生回迁北平外,其余各校均留驻西北,为西北高等教育发展乃至社会的全面进步与转型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