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文化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主要内容之一,搞好文化建设的关键是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文化建设之路。从党的十六大开始,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就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从点到面、以重点带动全局的方式,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如今,文化体制改革已进入深入发展期,在政府推动下,政学研机构组成的专家研讨会不断总结经验,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献策献计,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一系列政策相继推出,为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传媒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也使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机遇是:传媒组织的转型将会得到政策释放的红利,使其不仅享有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而且有利于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促进其经济效益的提高。挑战是:传媒组织转型为企业后,不再具有事业身份的优势,需要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谋求生存和发展。
一 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发展,传媒业正逢发展的有利时机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提高,人民收入的增加,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在国外,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创造出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并被世界各国所关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这些国家的文化产品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势头进入我国,不仅对国内的文化企业造成了强大的压力,而且影响了中国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面对严峻的形势,各地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开启了文化体制改革。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实践阶段,各地采取了先试点后推广的措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打造了一批文化企业和文化集团,建立了代表国家水准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值得一提的是,发行、影视制作、出版、广电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注销了近7000家文化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核销了近30万个,建立民营广播影视制作企业5000多家,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增强。到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成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该决定分析了文化建设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强调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示了政府将推出采购、资助、贴息、减税等措施支持文化企业的发展。同时指出,政府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将以公共财政支撑构建文化服务体系,着手推进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建立现代传播体系,完善发行、广播、采编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文化传播速度和覆盖率。另外,中央、省、市三级政府还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政府还鼓励文化企业向农村发展,如建设电影院线等。此后,在党中央的各次会议上,在政学研等机构人员组织的专家研讨会上,都多次强调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紧接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做出了重大的战略部署,强调了要将中国建设成为文化强国。
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无疑给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传媒业创造了发展的有利时机。其一,将发展文化产业放到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的战略高度,使人们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文化企业实力提升的重要性,改变了过去仅注重其社会效益,而忽视了其经济效益的观念及做法。其二,传媒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得以确立。这改变了长期以来传媒组织实行事企双轨运行的制度,使其能够以独立企业法人身份,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其三,政府释放政策红利,为传媒组织的发展解决了资金、技术、设施等问题,平衡地区差异,使传媒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平台。其四,政府的积极参与,将有助于凭借行政力量,打破区域壁垒,促进大型传媒集团形成,对传媒组织进行整合重组,从而解决传媒组织较长时期存在的散、滥、小等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传媒组织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传媒业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二 传媒组织的转型遭遇制度“瓶颈”
新制度的确立过程就是新制度取代旧制度的过程,在新制度确立过程中,必然会打破旧制度下的利益分配格局,使原有制度下的利益集团利益受损。原有制度下的利益集团为保护自身利益会采取积极行动,阻碍新制度的推行,甚至使新制度搁浅。另外,由于制度惯性的存在,在旧制度下形成的运作模式或所派生出来的非正式的行业规范,已在推行者和接受者之间形成了一定的默契,新制度的推行将改变原有的运营模式,这使人们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对新制度的运营模式实现适应性变化,于是新制度的推行需要经过一定时间后才能取得一定的成效。
21世纪是传媒组织进入新一轮的转型时期。一是从双轨制度转变为独立企业法人制度;二是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其中,独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实施最重要。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传媒组织的转型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来自原有制度对现行制度的阻碍。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传媒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主要承担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使之较长时期以党的“喉舌”地位存在,其属性是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即便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针对传媒组织推出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制度,它身兼事企双重身份,但仍是以事业属性为主。政府设定的机构及派出人员,在较长时期掌控着传媒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权。正因为它的特殊性,使其在双轨运行中,不仅可以享受到作为事业单位应有的行政级别及相应的待遇,同时可以同其他企业一样在市场上进行创收。这样,相较于一般的经济组织,传媒有着稳定、高福利、高收入等优势,当其面对转型时,呈现出来的是机构臃肿,冗员众多。人员分流问题难以解决,是一些传媒组织难以进行转型的主要原因。另外,长期以来,传媒组织本身没有自主权,其运作主要来自行政决策,行政力量对传媒的干预已形成惯例,使传媒组织转型过程仍然是以行政力量为主导,忽视了市场自发的力量,也不顾及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是照搬老办法,按行政级别实施合并重组时,使一些虽然级别低但效益较高的传媒组织被高级别但效益差的传媒组织所吞并,从而导致怨声载道,甚至在重组的集团内部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这不仅不利于强势媒体的形成,反而影响了运营能力较强的媒体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政府信息的不对称,难以把握传媒组织的真实运行情况,特别是不了解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不同介质的传媒组织的实际运作能力,仍是以行政力量促使其转型,并未达到转型的预期目标。
三 传媒组织转企的内在动力不足
政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所推出的相应制度,既为传媒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传媒组织要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进行适应性转型,使自身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能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洞察千变万化的市场,随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断发展壮大。这需要传媒组织本身改变以往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在管理、营运及用人制度等方面进行革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然而,在转型过程中,传媒组织存在内在转型动力不足问题。
(一)人员身份转换难
传媒组织本身的身份历经了事业属性、事企双重属性,再到企业属性的转换。在事业属性和事企双重属性下,传媒组织内人员享有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可晋升相应层级的职务,无论是福利、薪酬还是养老保险等方面都优于企业单位。在精神上,事业编制使传媒组织内人员不仅有安全保障感,还有职位晋升后的荣誉感。而传媒组织转型为企业后,将会使人员失去这些优越感,所以,在转型过程中,一些传媒组织内,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对转型存有顾虑,使转型迟滞。
(二)转型资金压力较大
转型为企业的传媒组织,与事业属性下或事企双重属性下相比,不再享有从财政或主管部门拨付的经费或补贴,需要自负盈亏,向国家缴纳税金。而且失去了原来作为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行政力量获取稀缺资源,以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优势。另外,转型所需的资产评估费、资产增值税、营业税、过户契税等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传媒组织转型的资金压力可见一斑。此外,转型后的传媒组织在没有财政的支撑下,需要自谋资金来对人员分流、安置,引入优秀人才,在技术更新等方面进行投入。然而,长期以来的事业属性,使一些传媒组织没有积累资金的意识,以致到了转型期,难以拿出大量的资金实现转型。
(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传媒组织在事业属性下,不需要面对市场,产、供、销由国家统筹,即使在事企双重属性下,传媒组织内的重大事项仍主要听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派出人员的安排,组织内责、权、利的配置不是为适应市场机制而建构,组织犹如一个科层行政机构,没有建构起相应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营销机制等制度体系。这样的组织建构难以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使一些传媒组织对进入市场存在着较大的顾虑。
综上所述,在深化文化体制的改革中,传媒组织有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困难。这需要我们从传媒组织企业化制度变迁历程中去深入分析使传媒组织陷入转型困境的真正原因,探寻有助于传媒组织实现转型的有效路径,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