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学刊(第15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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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业史研究的笔谈

朱荫贵

回溯以往,中国经济史学的研究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迄今为止也已取得瞩目的成就。但是如果进行观察的话,从研究的状况看,以一家企业、一个时期或一个领域为对象的研究成果很多,而以一个行业发展的历史为对象,从整体的角度进行观察分析,回顾探讨其经验教训的研究成果却不多。

对行业史研究进行回顾和分析,笔者认为首先需要对其整体趋势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我的专业是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这里就以中国近代经济史为例谈些个人在研究中的体会。

笔者认为,从行业史的角度对近代中国行业史进行回顾,考察其研究的意义、方法与问题时,首先应该对其近代以来的总体发展趋势做出观察和判断,也就是说,近代以来的行业发展出现什么新的变化?与此前的行业相比有些什么不同?有些什么特点?演进的趋势如何?对社会和民众又有些什么影响?各自内在的表现和特点又如何?只有对诸如此类的问题进行过观察和思考,才可能做到心中有数,进而把握到自己研究对象的根本特点。从这个角度进行观察和思考,我们首先就会意识到,在中国近代,伴随着西风东渐,行业史的发展出现了此前几千年完全没有出现过的大改变,这就是中国机器大工业的诞生和发展。机器大工业的诞生和发展,首先是诞生和演变出了众多传统中国社会中没有的新的行业,例如轮船航运业、铁路运输业、机器采矿业、机器织布业、机器纺纱业、电报业、印刷业、钢铁业、水泥业、银行业等,这些众多新兴行业的出现以及彼此间的交互影响和联动,使得整个中国近代社会出现了巨大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那么,接着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这些新的行业出现的同时,过去存在的那些行业的情况怎样?是消失了还是变化不大?或者是部分消失部分改变?推动其消失和改变的原因又是什么?再从组织和经营方式看,传统存在的行业资本形式除了独资就是合伙,新出现的行业绝大多数是机器大工业,因而资本组织和经营方式大多采用的是股份制,这些不同的资本组织和经营形式在近代中国行业史的演进中相互关系又是如何?根据现有资料和研究,固然有部分传统的独资和合伙企业逐渐改变为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发展壮大,在近代中国企业的发展中逐渐占据主流地位,可是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为止,仍然有不少行业中独资和合伙的资本组织形式长期存在,占有不可轻视的地位。这又是为何?为了说明这一点,下面将介绍部分学者对此的研究情况。

据陈真发表在1949年9月24日《人民日报》上的《旧中国工业的若干特点》一文中称,“旧中国私营工业资本组织形式,大部分是独资和合伙经营。据1933年统计,这两种组织形式占总数66%”。[1]刘大钧1944年在《工业化与中国工业建设》一文中称,“工业规模之小亦为我国特点之一,据吾人调查所及,大多数之工业皆由独资及合资经营,此二者在全国共占63%,而股份公司仅占25%”。[2]王宗培则在《中国公司企业资本之构造》一文中称,[3]“截至民国24年6月,注册之公司,不过3700家。若以《中国工业调查报告》一书所载之统计为例,全国合于工厂法之工厂凡2435家,其中公司组织者,仅占28%,而大多数仍属独资或合伙之性质”。在王宗培所举的这2435家企业中,独资者占561家,所占百分比为23%,合伙者为994家,所占百分比为40%,二者合计为63%。王宗培接着以“上海各种工业资本组织及资本分类实数统计”为例,对近代上海的华商工厂进行分析,他指出,上海地区统计的华商工厂为1883家,其中独资为760家,占总数的40%,合伙为793家,占总数的42%,股份制公司只占330家,占总数的17%。也就是说,上海这个全国工商业最为发达城市的统计资料说明,1931年时独资和合伙的数量加起来占总数的82%。上述这几种调查资料数字虽不一致,但趋势都是一致的,就是合伙制的经济组织在近代中国仍然具有强大生命力,到20世纪30年代时仍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陈真主编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是以近代工业行业资料为基础进行编辑的资料集,这里对合伙制企业在这些近代中国企业行业中的情况和所占的比例进行一下考察。

陈真编的这本资料集中,共收集了22种不同的近代工业行业资料,占这本资料集的绝大部分篇幅。在22个行业中,有7个不同的行业有资本组织形式的介绍,其中多数情况下合伙制占优,皮革工业、橡胶工业和采矿业中,直到1949年为止,采用合伙制资本组织形式的企业一直占据压倒性多数,且资本总数也远大于独资企业。这种现象说明什么?原因又何在?在我们从行业史的角度回顾和思考时,这些现象都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其次,从行业史的角度对近代中国行业史进行回顾,考察其研究的意义、方法与问题时,应该关注和做到心中有数的问题是:中国近代的行业史是在什么样的一个社会环境中运行的?换句话说,中国近代经济是在一个什么背景舞台上进行的?因为行业史是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考察中国近代行业史的发展背景平台时,实际也就是要思考中国近代经济史的发展平台问题。这个问题绝非可有可无或是可以忽视的枝节,而是具有本质和根本性的问题。因为找准这个问题,可以有效地联结经济发展中的各个部分,有助于认识经济总体发展的性质、水准和趋势,反过来也能够推动行业史的定位、性质和特色等研究的进行。

也因此,前辈学者对中国近代经济史的背景平台问题同样十分重视,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就有不断的讨论,只是那时是以“中国近代经济史发展的中心线索是什么”的方式表现出来。学者们的共同认识是:找准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中心线索,可以获得“提纲挈领、左右逢源”之功;一部历史著作,无论是通史还是专门史,在论述中有没有中心线索贯穿其中,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往往是一串项链和一袋土豆的差异。这种对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的讨论,实质和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探讨中国近代经济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平台上进行以及发展的目标趋势问题。因为当时学术界对“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应该放在重要位置上”已有共识,因此,20世纪80年代针对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的讨论,尽管学术界提出过各种不同的观点,例如有学者提出以近代化、殖民地化与资本主义化、外国资本的入侵、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现代化等为近代中国经济史主线索的主张,但由于中国资本主义是这一时期出现的新的生产方式,因此各种观点实际都是围绕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展开的。

在学者们的讨论中,又有不同的争论重点。代表性的观点中,上海社科院经济所丁日初研究员认为,“应以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作为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中心线索”,他认为在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是新兴的、先进的生产方式,它显著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初步奠定了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基础,并促进了政治和文化方面现代化的进展。他说:“资本主义经济在近代国民经济中始终不占优势,然而,他影响传统经济,决定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所以成为近代中国国民经济中的领导成分。就像工人阶级虽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但他却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一样。”因此他主张:“以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作为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中心线索。”[4]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汪敬虞研究员认为,应以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为中心线索。他指出:“贯穿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心线索,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这条中心线索本身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从而可以推动中国近代史上一系列问题的深入研究。”他认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各种历史现象的分析,都可以而且应该联系到这条中心线索上来。它从方法论上有助于丰富中国近代经济史的含量和内容,会使中国近代经济史上许多问题的讨论,提到理论的高度”。对于中国近代经济史的研究,“既有提纲挈领之功,联系前后左右之力,又有充分发挥、论断和研证的广阔余地”。[5]他同时指出,“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和不发展的过程中,不发展是主导的一面”,[6]应作重点的分析和研究。

与丁日初和汪敬虞以资本主义为中心线索的看法不同,1988年吴承明教授在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中华民族的经济史是一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历史。其间有严重曲折,以至人口损失三分之一,但即便在这种时代,也不是神州陆沉,而有它发展和进步的一面。”他指出,“这正是帝国主义不能灭亡中国的原因”。他认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百年间,是中国历史的又一次大曲折,但新的力量和运动也在这里开始。无论从人口、移民、农业结构的演变来看,或是从新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创建来看,或是从自然经济的分解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来看,我们都没有悲观的理由,而是可以同近代政治史、文化史一样,作为中国近代化开端中的一章”。[7]很明显,吴承明教授主张以近代化为近代中国经济史的趋向进行研究。

20世纪90年代之后,吴承明先生进一步推进了他自己的观点。1995年,吴承明教授在参加经济史研讨会时的发言中提出,“研究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应是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8]在2001年出版的《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一书的“代序”中,吴承明教授进而明确主张用“市场和商业来研究现代化因素的产生和发展”,认为这种研究方法,“可以说是遵循着一种‘现代化即市场经济’的假说,这种假说,解决了近代经济史研究中‘现代化即资本主义化’说法的矛盾”。他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迟早总会由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但是,正像历史上有的国家或民族没有经过奴隶制社会、有的没有经过封建社会那样,实现现代化也不一定必须经过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就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的。但进入社会主义后,仍然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实现现代化”。[9]在这里,吴承明教授没有明确说明,但可以看出,他是主张以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统括中国由近代化走向现代化这一目标的。

对于上述前辈学者关于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的争论和提出的不同侧重点,笔者认为对于行业史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中国近代经济史是由众多经济领域和行业所组成,行业史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已。但是,如果要扎实推进行业史的研究,不注意这个领域是在什么背景和平台上运行,发展的目标和趋势是什么,最终难以取得众人认可和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成果是不言而喻的。

再次,在考虑推进行业史研究的时候,还必须注意政府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问题。政府与经济间的关系是经济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课题。前些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之后,各国各地区政府为挽救经济危机出台的各种“救市”举措和干预措施,进一步彰显了经济发展进程中政府作用的难以替代。这几年世界经济陷入停滞危机后,各国政府推出的提振经济发展避免进入衰退的措施同样如此。实际上,关键不是政府是否应当干预经济,而是应当在什么时候进行干预以及如何进行干预。当然,在这里,制度成熟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会有所不同,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的干预方式也会不一样。但这些不同类型的国家干预中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国家干预可以补救持续的制度供给不足”。[10]

国家干预对制度的改变还可能产生更加重要的作用,带来更加重要的变化。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上,因国家强力干预而导致国家体制发生重大改变的事例所在多有,行业是一个国家经济的组成部分,必然会受到这种干预的影响。为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举19世纪下半叶日本明治政府通过强力干预,改变社会经济制度进而改变国体,从一个落后封建国家迅速发展为资本主义强国的例子进行说明。

明治维新是一个推动日本全社会变革的运动,必然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但从社会经济制度方面进行的改革,无疑是最根本的变革。1868年明治政府刚成立不久,改革即已展开。例如,1870年日本政府设立专门经管工商企业的机构工部省,接管和掌握幕府时期各藩的军工企业和制造业。1873年又成立以“劝奖百工”为中心任务的内务省。[11]日本政府除控制掌握军工企业以及兴办铁路建设之外,在推动民间兴办新式工商企业方面,同时还采取了种种异乎寻常的措施。在社会风气未开,民间对兴办近代实业缺乏认识和积极性时,明治政府除利用国家权力,设立“工业试验所”,举办“劝业博览会”进行宣传外,还通过财政拨款,由政府首先兴办一批目的在于“示以实例,以诱导人民”[12]的官营示范工厂,以鼓励和激发民间投资办厂的热情。另外,政府还向民间和个人贷放财政资金,鼓励民间兴办企业。[13]可以说,内务省“劝奖百工”政策中的“劝”和“奖”二字,集中体现了这一时期日本明治政府经济政策的特征。1872年11月,日本明治政府制定《国立银行条例》,东京、大阪、新潟、横滨四家国立银行相继成立,日本开始建立自己的新式金融系统。1876年8月,日本修改《国立银行条例》,民间银行相继得以成立,到1879年年中时,民间成立的银行已达153家,在制度上为日本产业政策的推进从财政主导型转向金融主导型奠定了基础。[14]1880年日本明治政府又制定《官营工厂处理私营条例》,在1884—1893年将21家官营示范工厂以十分优惠的条件和极低的价格处理出售给民间经营。这一批出售给民间的官营企业,奠定了日本早期工业化的基础并发展成为日本近代工商业的支柱产业(包括现在还存在的住友、三井、三菱等企业集团)。

在一个处于转型期的国家,政府推出的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具有影响的新制度和政策十分重要,它除了描绘出政府对未来社会的蓝图,将要发展的社会目标和指向外,还预示社会资源和政策重心将有选择性地倾斜。这些因素的汇集,反过来又会刺激社会经济按照政府设定的方向发展并进一步对政府的决策带来影响。

从1884年国有企业出售给民间经营,到1892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夕,在日本明治政府一系列对经济的干预政策和新经济制度出台的共同作用下,日本的早期现代化进程出现了明显的加速,这种快速的发展情况可以参见表1。

表1 1884—1892年日本各行业公司数量以及资本金的变化状况一览

很明显,表1的数字显示,在这9年的时间里,日本的农业、工业、商业、水陆运输业和银行业等五个行业的公司数量和资本金都有明显的增长。从合计栏的数字看,工、农、商业和水陆运输业的公司数总体不断增长,仅仅9年的时间,1892年的公司数比1884年增长了2.5倍,资本金增长了8倍,增长速度不可谓不快。这种现象说明,在政府一系列干预、扶持和引导措施的作用下,日本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出现了明显的加速,资本主义工、农、商业和水陆运输业及金融业的增长数字只是一个缩影而已。

19世纪下半叶的亚洲各国,在资本主义列强“炮舰加商品”的进攻下,先后沦为资本主义列强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只有偏居一隅的日本,摆脱了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命运,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迅速走完了其他列强国家要一二百年才能走完的路程,一跃成为“年轻的进步非常快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日本社会经济发生的这种急剧变动中,通过上述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来自于日本明治政府的干预和引导因素发挥了无法替代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当我们关注和研究行业史时,对于这种政府与行业间的关系必须给予相当的重视。

最后,在关注和研究中国近代行业史时,笔者认为,资本问题是另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

前已提及,19世纪中叶,在外来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和冲击下,中国社会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此前从未有过的重大变化,其最突出的表现是几千年来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农业社会,开始转向以机器大工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工业社会,并由此影响和改变了整个中国的面貌。

中国近代社会的这种改变,开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军工企业和19世纪70年代的轮船交通运输企业、机器采矿业及电报、机器纺织业等民用企业。军工企业总体数量不多,经费来源于政府,产品不经过市场,调拨于各省政府,与社会民众经济生活关系不大,可暂不讨论。始于19世纪70年代的交通运输业、机器采矿业和电报、机器纺织业等民用大机器产业,则直接影响民众社会生活,并开启和标志着一种新的机器生产方式在中国的社会中正式出现。此后,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取代清政府,以机器生产为标志的厂矿企业数量增加更多,据农商部的统计,仅在1912年和1913年,中国新成立的工厂数量就分别达到2001家和1249家。到1916年全国的工厂数目达到16957家,1918年全国工厂资本数达1.5亿元以上。[15]

此后,随着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直到20世纪30年代为止,中国经济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批民间资本企业集团更是在此期间快速崛起。也因此,这段时期被中外研究者称为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的黄金时代。[16]根据吴承明先生的研究,1936年时,中国新式工业资本在不计算外国在华资本和东北地区的情况下,达到17.9亿元。[17]又据1948年不完全统计,截至1947年6月,中国各省区历年登记设立的公司总数为8088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6283家,占登记总数的77.7%,每家平均实缴资本5454.6万元,总资本数达3427亿元以上。[18]加上未统计进来的其他企业,企业的数量和资本数肯定还会更多。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在跨入工业时代之前,长期是农业社会,缺乏资本原始积累,进入近代以后,又经历过多次对外巨额赔款,以及国内长期连绵不断的内战困扰等不利因素,取得上述工业企业的发展成果实属不易。可是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这里还有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存在:这些新成立的工业企业的设立和发展的资金从何而来?尤其是从行业史研究的角度来看,这样的问题更是难以避开。

在吴承明先生的上述研究中,1936年时不包括外国在华资本和东北地区的资本是17.9亿元,这17.9亿元中有国家资本和民间资本,1936年时关内工业资本总数中,国家资本为34034万元法币,民间资本为144839万元法币。[19]民间资本是国家资本的4.26倍。1947—1948年,国家资本和民间资本大体持平,国家资本还略占优势,可在轻工业领域仍旧是民间资本占有优势。[20]那么这些民间资本是如何筹集和运行的?其中是否有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我们知道,在经济发展中,资本、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可是其中资本显然更占关键性位置,因为技术、人才和土地等都可以通过资本购买,而没有资本,则企业和经济的发展都难以起步。在这里,特别是民间资本尤其值得重点关注,因为在中国近代工业化的进程中,民间资本最活跃、最有活力和最具中国特色。而且,这里还必须考虑一个问题,即近代中国工业化的起步和发展,是在农业经济结构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大环境中进行的,缺乏资本原始积累,加之内外战争不断背景下的近代中国工业化进程,外在环境条件不够理想,内在条件中,政府能够发挥的作用又相当有限。[21]因此,怎样以及如何调动、筹集和运行民间存在的分散资金,是工业化发展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

回看中国近代经济的起步和发展,不得不承认的是,民间资本在其中承担和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1937年前,通过动员民间资本设立和运行的工厂企业资本数,远远超过国家资本企业。在此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新式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在调动、筹集和运行民间资本方面发挥了不同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自古代社会就存在的企业商号直接吸收社会存蓄的传统,以及多种民间企业内部的筹资手段,更是极具中国特色,也为近代中国工业化取得成效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22]民间金融的活跃,不管是历史上长期传统的延续,还是近代机器大工业兴起后新产生的方式,都必然成为这期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活力,也为中国近代经济各行业和各领域的发展做出了明显贡献。

也因此,资本在行业史研究中的地位也就不需多言了。可以说,通过对资本的筹集、运行和分配等问题的深入分析,一定可以推动对行业史的研究,同时还可以总结和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运行特点。

至于行业史研究的方法与问题,相信同样是言人言殊、各有千秋,从问题的角度看,上面已经提了不少,这里还想从方法论的角度略提一点。在方法论上,笔者赞同吴承明先生所说,任何不同的研究流派和学说,从长时段来看,都不过是一种解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工具。因此,在研究行业史时,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解释的方法和理论,只要是认真和客观的研究,是真正建立在扎实资料基础上的研究,不管是历史学派、制度学派、计量学派等,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殊途同归,结论趋于一致。

当然,中国近代行业史研究需要关注的问题很多,方法和考虑各有不同,各人的体会和认识也不一样,以上所举,无非是笔者的几点个人体会,之所以提出来,是抛砖引玉,特别是供青年学生集思广益时做参考之用,当然,错误和不足之处,也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正。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1] 转引自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三联书店,1961,第9页。

[2] 刘大钧:《工业化与中国工业建设》,第39—46页,1944,转引自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19页。

[3] 王宗培:《中国公司企业资本之构造》,《金融知识》第1卷第3期,1942年5月,转引自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57页。

[4] 丁日初:《近代中国的现代化与资本家阶级》,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第8—9页。

[5] 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人民出版社,2000,“导言”。

[6] 汪敬虞:《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问题的再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7] 吴承明:《中国近代经济史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8] 该观点后收入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一书中的《市场经济和经济史研究》一文,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第291页。

[9] 吴承明:《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三联书店,2001,“代序”。

[10] 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科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394页。

[11] 转引自守屋典郎《日本经济史》,周锡卿译,三联书店,1963,第62页。

[12] 守屋典郎:《日本经济史》,第64页。

[13] 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东京大学出版会,1992,第129页。

[14] 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第127、131、136页。

[15] 杨铨:《五十年来中国之工业》,转引自陈真、姚洛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第10、14页。

[16]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代表者如吴承明、江泰新主编《中国企业史》(近代卷),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第390页;又如法国学者白吉尔《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1911—1937年)》,张富强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等等。

[17] 吴承明:《中国近代资本集成和工农业及交通运输业产值的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18] 国民政府主计部统计局编印《中华民国统计年鉴》,1948年6月,第15页。这里统计的数字,是符合国民政府《工厂法》标准的企业,而根据《工厂法》的规定,一家工厂需雇用30人以上才入选,故雇用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数字,不包括在以上的统计中。

[19]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748、761页。这里的工业资本主要包括制造业、公用事业、矿冶业等,不包括交通、商业和金融业资本。

[20]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748、761页。1947—1948年国家工业资本为159874万元法币(1936年币值),同年民间资本工业资本为148492万元法币(1936年币值),国家资本略超过民间资本,但民间资本集中在棉纺织、面粉、卷烟、火柴等轻工业领域,国家资本主要集中在兵工、钢铁等重工业领域。

[21] 这已从前引1937年前工业资本总额中民间资本远超国家资本上得到有力的证明。

[22] 可参见拙文《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的特点——以资金运行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论近代中国企业商号吸收社会储蓄——1930年南京政府禁令颁布前后的分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论近代中国民间金融资本的地位和作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