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亲辅也。卦惟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而上下五阴亲而辅之,为以一人而抚万邦,以四海而仰一人之象,故其卦名比。上下之间,亲密无间,天下如一家,中国犹一人,痛痒相关,肝胆相照,忧以天下,乐以天下,则万邦咸休,兆民同庆,故吉也。元者善之长,永者德之恒,贞者正而固。人之相比,必以其道,元永贞,比之道也。比不以道为涉于私比,则有咎,故必推原其筮,占其所以比人者,不失元善永久贞固之道,则无咎。否则,有党同伐异,比非其人之咎矣。夫相比则相安。未得其比,而不能安者,方来亲比于元永贞之人,以求安己。而或有负固不服,后而不来者,则是利令智昏,不知审时度势,以自取凶祸也。
彖曰:比,吉也。
本义曰:“此三字疑衍。”
比,辅也,下顺从也。
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而诸阴比而辅之,相与顺从以成其比辅之象,卦之所以名比也。而其吉则不待言矣。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亦以卦体释卦辞。九五之比,符合元永贞之占而无咎,以其有刚中之德也。刚中则无欲而有善,元者,善之长也。刚健则不息,不息则久,久,即永也。中则不离于正,正而固,乃贞也。三者皆原于刚中,而为相比之道也。为其相比以道,故无咎也。其未及比而心有不安,正在争相来归者,以上下五阴应之也。后夫凶,为其不识时务,自恃其强,而不归服于有道,卒至恶迹已著,比道已穷,则丧亡无日,故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地上有水,水比于地,地水相比,亲密无间,比之象也。先王观比之象,知人类有相互依存,相生相养之道,于是建万国,亲诸侯以亲万民,上下亲比,同心协力,以理天下之事,保天下之民,则海隅苍生,皆在亲比之中,乃比道之大者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孚,信在中也。坤为缶,盈缶,谓充满其量也。来,自外至也。初六当比之始,首先自比于上,比之易亲者也。与人亲比,必有诚敬之心,然后可久,故有孚比之则无咎。若忠信内积而充实,如物充满于缶,则以诚信相感,久而益亲,故其终又来有他吉也。在比之初,而重言相比之道,为教深矣。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六二柔顺中正,而九五以阳刚中正应之,是以中正相比也。二之在柔中,不轻于进,以其与九五志同道合而后比,其比出自内心,以亲辅其上,此谓比之自内,吉之道也。
程传曰:“二与五以中正之道相比者也。二处于内,自内谓由己也。择才而用,虽在乎上,而以身许国,必由于己;己以得君,道合而进,乃得正而吉也。以中正之道,应上之求,乃自内也。不自失也。汲汲以求比者,非君子自重之道,乃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以阴居阳,不中不正,其德如此;而乘承应皆阴,其所比又如彼,是其所比者,皆非可比之人也。不言其占者,所比既非人,其凶咎盖不假言矣。
六四,外比之,贞吉。
外比之,谓外比于五也。以阴居阴而得正,亲比于五,与之相比,而无间之者,当以此为正,而固守之则吉也。己虽阴柔,而外比阳刚中正之大贤,薰其德而身益修,附骥尾而行益显,人间之吉,未有大于此者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显比者,显其比道,使天下莫不喻其意也。王用三驱失前禽,以喻王者比天下,大公无私,德施万方,仁覆四海,而不有其功,民人来归者抚之,去者听之,初无意于比己也。犹如王者之畋,虞人自三面驱之,前开一面,使之可去,来者取之,去者不追也。先王为护农田,不废四时之畋,其于猎取,则制为三驱之法,使禽兽有逃亡之路,所以寓爱物之意,而不忍尽杀也。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而邑人皆喻其意,不相警备,以求必得也。王者之比天下,显其比道,而臣民皆喻其意亦如此,则天下为公,吉之道也。
程传曰:“五当君位,处中得正,尽比道之善者也。人君比天下之道,当显明其比道而已,如诚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发政施人,使天下蒙其惠泽,是人君亲比天下之道也。如此,天下孰不亲比于上。若乃暴其小仁,违道干誉,欲以求天下之比,其道亦已狭矣。岂能得天下之比乎?”又曰:“非惟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以臣于君言之,竭其忠诚,致其才力,乃显其比君之道也。用之与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谀逢迎,求其比己也。在朋友亦然,修身诚意以待之,亲己与否,在人而已,不可巧言令色,曲从苟合,以求人之比己也。于乡党亲戚,于众人,莫不皆然,三驱失前禽之意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上六居卦之上,比之终,而阴险不中,无以比下,比之无首之象也。五为卦主,其下诸阴,皆顺从而亲辅之,独上六在后而不服,彖所谓后夫凶者也,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绝物也,能不凶乎?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初六当比之始,无有应与,惟九五一阳,为众阴所亲辅,初乃首以诚心比之,既未失比之之时,又遂其亲上之心,故无咎。若其诚信充实于内,足以感物,则又有它吉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上下相孚,恩义相感,一心一德,事无不济,故终有它吉也。
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二柔顺中正,当比之时,上有九五之应,是以中正相比也。以中正相比,则上有亲贤之诚,而下不失中正之义,所谓不自失也。夫择才而用,虽在于上,而以身许国,必由于己。二以中正之道应上之求,乃为比之自内也。降志辱身,非中正之道,故阿衡武侯,必待礼聘而后出也。
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人不能孤立以自存,故必与人亲比,以相辅助,则有德业相劝,患难相恤之益,此君子所以交游也。若比之匪人,则思想为其腐蚀,志意为其蛊惑,不惟无辅助之益,且有凶祸之累,是不能赖以生存,而适为其所害也。不亦伤乎之语,所以悯之警之者深矣。
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刚明在上,当比之时,实受天下之比,乃贤君也。四之比五,既比于贤,而又从上,得乎臣子之道矣。所以吉也。
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显比之所以吉,以九五位正中也。其所为无不正,而又随时以处中,则其事无不中,故能显其比辅之道于天下,而人无不知,故天下悦服而亲辅之也。悖逆者舍之,顺从者取之,修文德以敦风教,而不期远人之必来,是犹天子不合围,失去前面之禽也。邑人所以不诫者,由上之所为无不中正,而民人受其熏陶,潜移默化,亦能用中也。
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本义曰:“以上下之象言之,则为无首,以终始之象言之,则为无终,无首则无终矣。”当比之时,九五以一人抚万邦,诸阴以敬顺仰一人,自西自东,争相来比,独上六在后,而妄自高大,不肯下贤,适当后夫之凶,又何能有所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