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华侨历史与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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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华侨华人概念

何谓海外华侨?海外华侨是指保留中国国籍而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所谓定居,是指在外国已经获得该国政府允许的永久定居权,但又未加入居住国国籍者;它既包括外国政府批准的合法定居,也包括外国政府认可的事实上的定居”,[1]但不包括非法居留者。“侨”字的原意指旅寓异国他乡,清代以前,它主要指国内流寓,后来才泛指中国人移居海外。中文古籍中或海内外民间俗称的“北人”“唐人”“华人”“中国人”“华民”“华工”“闽人”“粤人”“潮州人”“广府人”等,都是旅居海外的中国人的通称。“华侨”作为移居海外中国人的专称出现在19世纪80年代。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华侨”一词见于文字的嚆矢,是成田节男所著的《华侨史》中记载: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旅日横滨华商创办一所子弟学校,名为华侨学校。而“华侨”作为名词正式出现在官方文书中,首推1883年郑观应呈送李鸿章的《禀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为招商局与怡和太古订立合同》一文,其中就有:“凡南洋各埠华侨最多之处,须逐布置,亦派船来往。”光绪十年(1884),《清实录》卷一八八中提到“美国金山华侨”,但大量使用的称呼还是“华人”“华民”等。[2]“华侨”成为惯用名词在社会上流行,则是在1910年羲皇正胤著《南洋华侨史略》以后。[3]英文“华侨”一词为“The Overseas Chinese”或“The Chinese Abroad”,意思为“海外华人”。

把“华侨”与“华人”加以区分开来,是在1955年中国政府宣布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之后,在这之前二者之间并无区别。

华人,是外籍华人的简称。“外籍华人指原是华侨或华侨后裔,后已加入或取得住在国国籍者”,[4]他们在思想上、经济上和血缘上仍同华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包括无国籍者。

当今,在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约3000万人,分布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只要有人居住的地方,差不多都能找到华侨和华人的踪迹,所以华侨华人素有“日不落民族”之称。

朝鲜半岛是中国人通过陆路最早抵达并侨居的地方,溯其历史已有数千年。如将当年迁居于朝鲜半岛的祖先称之为华侨的话,那么朝鲜半岛的华侨史最为悠久。朝鲜半岛的华侨、华人(亦称朝鲜半岛华人、朝鲜半岛华侨、韩半岛华侨、韩半岛华人等),所指的是朝鲜与韩国分治南北之前,“韩国”是历史形成的、指朝鲜半岛地区及其社会文化的概念,通常与“朝鲜”混用。移民至朝鲜半岛(韩国)的华人,现今至少已发展到第三、第四代,是所谓老华侨。在韩国,华侨有老华侨和新侨民之分,老华侨主要指1949年以前迁移到韩国并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华人及其后代,新侨民是指近期从中国大陆迁移到韩国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