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华侨历史与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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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当代人员往来与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建立之后,两国互不承认,中国曾一度将韩国称为“南朝鲜傀儡集团”“南朝鲜集团”“南朝鲜伪政权”;韩国则将中国称为“中共”或“中共当局”。由于冷战和朝鲜战争等原因,尽管中韩两国隔海相望、近在咫尺,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一直处于敌对和对立状态。1950~1953年的3年朝鲜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一起,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和韩国军队展开了浴血之战。朝鲜战争结束后,中韩两国虽然兵戎相见已成为历史,但由于两国对立的各种因素依然存在,两国关系仍然处于对峙状态。

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尼克松访华与《上海公报》的发表以及韩国《6•23宣言》的发表等,中韩两国的对峙有所缓和。中美关系的缓和,对韩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结束了中美两国20多年的敌对状态。长期以来,对中国实行军事包围、政治孤立、经济封锁的美国,开始改变对中国的政策,积极推进与中国关系的改善。而韩国是美国的盟友,在中美关系发生变化的国际形势下,再用原来的观念和政策来对待中国显然是行不通了。韩国为了自身的利益,开始寻求同中国改善关系的途径和时机,并向中国发出了改善关系的信号。1973年3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抗议韩国在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东海大陆架开发海底资源。第二天,韩国外务部发表声明,为在东海大陆架开发海底资源辩解时,首次正式称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5]1979年,韩国新任驻法国大使赴任前,朴正熙总统曾叮嘱他到法国后要打开与中国的通道。但是,由于当时东西方的冷战对峙尚未消失,尤其是考虑到中朝关系的特殊性,对于韩国愿与中国改善关系的种种表示及其发出的信息,中国方面均未作出积极的反应。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尽管中国的大门尚未对韩国打开,但两国在经济和民间交流方面开始松动。1978年12月,中国政府开始允许中国公民前往韩国探亲。1979年,韩国进口中国的无烟煤,开始了两国的间接贸易。

1981年,中韩两国的外交官在第三国的外交礼仪活动中开始接触。1983年5月的中国劫机事件,为中韩两国的直接接触提供了机遇。

1983年5月5日上午,中国民航296航班班机从沈阳飞往上海途中,被卓长仁等6名歹徒劫持后降落在韩国的春川机场。当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民航班机被劫事件发表谈话,要求韩国方面根据《国际民航公约》有关条款,立即将中国飞机连同全体乘客和机组人员交还给中国民航,并将劫机犯交给中方处理。1983年5月9日,中国民航总局局长沈图在汉城发表声明,对韩方在处理劫机事件过程中给予的协助表示感谢,但对6名劫机犯尚未交还中方处理表示遗憾。5月10日,中韩双方在汉城的新罗饭店迎宾馆签署了包含9项条款内容的备忘录,备忘录签署人的落款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沈图”和“大韩民国外交部第一副部长孔鲁明”。为了解决劫机事件,中韩两国官员自两国建国以来进行了首次直接接触,并使用了两国的正式名称。1983年5月的劫机事件的解决,成为中韩两国改善关系的契机。从此,两国在一些领域开始了接触和交流。

自198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政府允许韩国有关人士来华出席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体育比赛等。同样,中国方面也组团前往韩国参加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体育比赛等。1983年10月5~12日,韩国的两名官员前往中国,出席了由中国邮电部主办、国际通信联合组织赞助的世界卫星通信研讨会;1984年3月2日,韩国网球代表团一行8人前往中国云南,参加了在昆明举行的“戴维斯杯”东北地区网球预选赛;1984年4月7~13日,中国派遣由34名队员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在韩国汉城举办的第8届亚洲青少年篮球锦标赛;1984年4月8~10日,韩国足球代表团出席了在中国广州举行的第11届亚洲足球联盟总会,韩国KBS记者也随团采访;1984年4月26日,中国派遣由29名队员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在韩国汉城举行的第2届亚洲游泳锦标赛等。

1985年3月21日晚,中国海军37106-53部队的1艘鱼雷艇在山东省青岛附近海面进行夜航训练时发生意外,由于燃油耗尽,于3月22日清晨5时左右漂流至韩国小黑山岛一带的海面,被韩国渔船发现后经下旺岛拖到群山。中国数艘舰艇为寻找发生意外的鱼雷艇误入韩国海域,引起海事纠纷。事发后,韩国方面通过驻香港总领馆向中国方面进行交涉,抗议中国舰艇侵犯韩国领海。中国外交部授权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李储文处理此事,代表中方对中国舰艇误入韩国海域表示道歉,并要求韩方送还鱼雷艇和艇上人员。[16]韩国方面在处理中国鱼雷艇事件过程中比较友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3月28日,韩方将中国鱼雷艇和艇上的所有人员引渡给中方。中韩双方通过各自在香港的代表机构成功处理了鱼雷艇事件。此后,中国新华社香港分社和韩国驻香港总领馆成了两国对话的窗口。

1986年,第10届亚运会在韩国的汉城举行,中国派出了以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为团长的550多人代表团出席,北京市副市长也随团访问了韩国。为了运送运动员,中国包机首次直飞汉城。亚运会期间,韩国按照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文名称表示,而对仍与它有“外交关系”的台湾则称为“中国台北”。第10届亚运会召开后不到两年,韩国的汉城又于1988年举办了第24届夏季奥运会。以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为团长的中国体育代表团一行700多人参加了这一国际体育盛会。同时,中国政府同意韩国大韩航空的飞机为运送非洲、中东一些国家的运动员而通过中国的领空。以汉城奥运会为契机,中韩两国的交流日趋活跃,两国的关系也逐步得到改善。

1988年4月,中国方面向韩方提议,愿将山东省作为对韩国开放地区,允许韩国企业在那里进行直接贸易或直接投资。

中韩两国在进行互设贸易办事处的会谈过程中,经济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所增强,两国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大韩航空公司于1989年开通了汉城—上海的不定期包机航线,以后又相继增加了汉城—天津、汉城—上海的往返包机业务。1990年9月,韩国的仁川和中国的威海之间,开通了定期往返客货班轮。之后,又相继开通了仁川—天津的往返客货班轮和中韩合作运营的仁川—烟台的往返车辆轮渡。这期间,中韩双方还达成协议,开通了两国间的直通电话和电报业务。这一切,都为中韩两国的交往创造了条件。第11届亚运会于1990年9月在北京隆重举行。韩国方面派出了由700多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出席了本届亚运会,韩国政务部部长、体育部部长和汉城市市长等政府高级官员也随团访问了北京。北京亚运会前后,韩国访华人员近1万名。韩国政府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北京亚运会提供了物质和技术方面的支援。韩国现代汽车公司向北京亚运会赠送了100辆现代汽车,乐喜金星、三星、大宇等大企业各捐赠了300万~400万美元的物资。经过双方1年多的磋商,10月20日,中韩两国互设贸易办事处的会谈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任郑鸿业以中国国际商会的名义,和韩国大韩贸易振兴公社社长李宣基,各自代表政府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规定,贸易办事处在履行发展两国经贸关系、促进投资和科技交流职能的同时,还承担与所在国的有关单位联络、交涉的任务以及发放签证的业务;各办事处的业务人员限制在20名以内,业务人员享受一定范围的外交豁免权;所在国有义务向办事处的业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各种方便和安全保障。

1991年1月30日,韩国方面首先在北京开设了贸易办事处,其名称为“大韩贸易振兴公社驻北京代表处”。对于韩国在北京的贸易办事处正式名称,韩国内部有两种称呼。外务部方面称其为“大韩民国驻北京代表部”,大韩贸易振兴公社则称其为“大韩振兴公社北京分社”。4月9日,中国方面也在汉城开设了贸易办事处,正式名称为“中国国际商会驻汉城代表处”。贸易办事处的开设,不仅促进了中韩两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由于办事处还具有领事业务的职能,它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外交机构,对改善两国关系并最终使两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起到了一般机构无法起到的作用。中韩两国分别在对方的首都设立贸易办事处后,两国各个领域的交流日益活跃,两国的关系改善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进入1992年,中韩两国加快了国家关系正常化的步伐。2月1日,两国的贸易协定开始生效,该协定虽然是民间机构的协定,但由于其内容的履行得到两国政府的确认和保障,对促进两国的贸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4月11日,两国为扩大经济交流与合作,草签了投资保障协定。该协定规定,两国在批准投资项目及企业经营方面要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要为对方提供最大的方便。4月12日,韩国外长李相玉率团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48届年会。会议期间,当时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会见了李相玉外长。李相玉外长向李鹏总理转达了卢泰愚总统希望两国早日建交的口信。在30多分钟的会谈中,双方就两国建交和加强经济合作与交流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决定有关建交问题由两国外长举行会谈进行协商。中韩两国外长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就两国建交问题举行了会谈,双方达成协议,有关两国建交的具体问题,由两国建交谈判工作代表团通过秘密协商解决。中方代表团团长由中国外交部张瑞杰大使担任,韩方代表团团长由韩国外务部权丙铉大使出任。双方代表团自5月中旬至6月底,分别在中国的北京和韩国的汉城举行了3轮秘密会谈。尽管谈判的全部内容至今尚未公开,但在短短的1个多月时间内,双方通过3轮会谈就能完成建交谈判,说明两国都希望早日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会谈是富有成效的。事隔5年之后,当年曾担任韩方代表团团长的权丙铉大使于1997年8月在接受韩国《朝鲜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每轮谈判一般进行3~4天,韩国的“包袱”问题在第二天的第2轮谈判中已得到解决,韩国的“包袱”即朝鲜战争问题、朝鲜半岛的无核化问题、中国与朝鲜之间的友好条约问题等。权丙铉大使还透露,第2轮谈判结束时,事实上双方就建交问题已基本达成协议。

1992年8月24日上午9时,中国外长钱其琛和韩国外长李相玉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93年5月19日,中国银行副行长杨惠求与韩国进出口银行行长金荣彬在汉城签署了韩国向中国吉林省提供1.4亿美元的买方信贷协议,这是中韩两国1992年8月建交以来韩方提供的第一笔大额贷款。5月26~29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访问韩国,同上任不久的韩国第14届总统金泳三和韩国外长韩升洲举行了会谈。双方就两国关系、国际和地区形势等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双方对建交以来的两国关系发展表示满意,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当时任副总理的钱其琛访韩期间,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海运协定》。8月20日,韩国民自党议员、国会保健社会委员会委员长金汉圭率领的韩国国会保健社会委员会代表团访问中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李瑞环会见了韩国代表团,双方就加强两国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热情友好的会谈。9月27日,曾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率领政府代表团访问韩国。访问期间,韩国总统金泳三等政府高级官员会见了李岚清副总理。28日,李岚清副总理主持了1993年大田世界博览会中国馆馆日活动,受到韩国各界人士和各国来宾的欢迎。李岚清副总理说,中国参加本届世界博览会不仅会增进与世界各国的相互合作与交流,而且会增强中韩两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两国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韩期间,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与韩国科学技术院卫星技术研究中心在中国馆签署了关于联合研制中韩工程试验卫星的合作协议。11月19日,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韩国总统金泳三在美国西雅图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举行了会晤,两国领导人回顾了建交一年来两国在各方面的关系发展,认为两国间可合作发展的领域很多,有关部门可以增加接触。这一年,中韩两国政府官员频繁接触,两国外长举行了6次会谈,双方就世界局势、东北亚形势以及建交后两国关系的发展问题等广泛交换了意见。

1994年1月,韩国国会议长李万燮访问中国。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会见了李万燮议长。双方认为,中韩合作潜力很大,发展两国间的睦邻友好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两国议会间开展多层次的友好交往,对促进两国议会和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能起到积极的作用。3月26~30日,韩国总统金泳三访华,访问期间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对4个月之后能在北京再次见面并就两国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表示高兴。双方认为,两国关系的发展应着眼于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着眼于亚太地区的发展与繁荣,着眼于21世纪。由于1994年4月韩国政府取消了对中国旅行的限制,加上开通了汉城与中国6个城市间的直通航班,这一年两国的人员交往猛增。韩国人访问中国的人数,由建交前1991年的4.3万人增加到23.5万人。中国人访问韩国的人数,也由1991年的4.4万人增加到6.3万人(参见表1)。这一年的9月12日,韩国驻青岛总领馆开馆。

表1-1 中韩两国人员往来情况

1995年3月12日,在出席联合国社会开发首脑会议期间,韩国总统金泳三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就朝鲜半岛形势和增进中韩两国间政治、经济合作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4月17~22日,应韩国国会议长黄珞周的邀请,时任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对韩国进行了为期6天的访问。访问期间,韩国总统金泳三、国务总理李洪九会见了乔石委员长,黄珞周议长同乔石委员长举行了会谈,双方就两国关系和相互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乔石委员长同韩国各界人士,特别是经贸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接触,还出席了韩国四大民间经济团体联合举办的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参观了三星电子公司和现代重工业公司等韩国著名企业。

1996年3月1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在曼谷出席亚欧会议期间会见了韩国总统金泳三,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对两国关系的迅速发展表示满意。3月20日,应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的邀请,韩国外长孔鲁明对中国进行了为期5天的正式访问。两国外长举行了会谈,就双边关系、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访问期间,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李鹏分别会见了孔鲁明外长。8月28~29日,中韩产业合作委员会第3次会议在汉城举行。会议期间,双方本着合作、务实的态度,对中韩产业合作委员会的工作和汽车零部件、高清晰度电视、程控交换机新技术、民用航空工业技术合作与开发4个产业合作领域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评价。11月24日,在菲律宾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韩国总统金泳三举行了会晤。江泽民说,中韩建交以来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都得到了加强,两国经济互补性很强,合作潜力很大,在旅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有待进一步开发。中国重视同韩国的关系,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韩国共同努力,使中韩友好关系沿着长期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道路不断前进。

1997年,中韩双方在建交5周年之际,举行了一系列的纪念活动。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韩国总统金泳三互相致电祝贺,两国驻对方的大使馆分别举行了大型招待会。8月20~24日,韩国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院院长姜庆植率团访问中国,出席了中方举行的中韩建交5周年纪念活动。访问期间,江泽民主席会见了韩国代表团。5月25日,应中国共产党的邀请,韩国执政党新韩国党代表委员李会昌一行对中国进行了为期4天的友好访问。访华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和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分别会见了新韩国党代表团一行。11月24日,在加拿大温哥华出席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韩国总统金泳三举行了会晤。双方就两国关系、共同关心的国际及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1998年2月8~12日,韩国自由民主联盟名誉总裁金钟泌应邀访问中国。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与金钟泌名誉总裁举行了会谈。江泽民主席说,发展中韩长期睦邻友好关系,加强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金钟泌名誉总裁说,他很高兴有机会来华访问,这是他多年的愿望。通过这次访问,增进了相互了解,希望这次访问为推动韩中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作出贡献。双方还就维护和促进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问题交换了意见。[17]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和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戴秉国也会见了金钟泌名誉总裁。4月2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外交部长唐家璇在英国伦敦出席亚欧会议期间,分别同韩国总统金大中和外交通商部长朴定洙举行了会谈,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及地区形势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的共识。朱镕基总理在与金大中总统会晤时说,韩国经济虽然遇到了困难,但已走出了低谷,中国对韩国的经济十分关注,我们过去参与了IMF对韩国的支援,今后仍将继续支援。金大中总统对中国的支援予以高度的评价。他说,患难中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如果互相合作就会互利,韩中贸易和经济合作已取得可喜的成果,中方如能在下列问题上给予合作,将不胜感谢。第一,渔业协定方面要尽快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第二,希望能给韩国一个参与建设中国原子能发电站的机会。第三,在中国的海外旅游中韩国被排除在外,每年大约有60万韩国人到中国旅行,而中国访韩人数还不到10万。朱镕基总理对金大中总统提出的问题表示理解,并应允有关部门将研究解决这些问题。[18]4月26日,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应邀对韩国进行了为期5天的正式访问。高层领导互访频繁,政治、经贸、文化、教育和科技等领域的交流日益扩大,双方在地区和国际事务等领域的合作也不断取得成果。9月11日,在新西兰奥克兰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7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韩国总统金大中、代总理金钟泌、国会议长金守汉以及外交通商部长朴定洙等会见了胡锦涛副主席。双方就在世纪之交形势下如何实现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的长期稳定等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1999年5月9日,应韩国政府的邀请,时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李瑞环对韩国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正式访问。韩国总统金大中、总理金钟泌、国会议长朴浚圭分别会见了李瑞环主席,双方就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表示将为进一步充实面向21世纪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而努力。李瑞环在与金大中总统会晤时说,中韩建交6年多来,两国关系发展迅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韩国总统金大中举行了会晤。双方就两国关系、朝鲜半岛形势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江泽民主席表示,中韩建立面向21世纪的合作伙伴关系后,两国关系在各个领域取得了新的发展,我们对此感到满意。中国真诚希望朝鲜半岛保持长期和平与稳定,并一直为此进行努力。今后中国仍将为妥善解决半岛有关问题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

2000年9月6日和11月15日,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和在文莱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8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两次与韩国总统金大中会晤,双方就两国关系、朝鲜半岛局势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10月17~22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应韩国总统金大中的邀请,对韩国进行了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朱镕基总理与金大中总统举行了会谈,双方一致同意将中韩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到全面合作的新阶段,继续保持高层领导的往来与接触,深化经贸科技领域的互利合作,加强各个领域的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与协商。双方还就成立中韩投资促进机构、21世纪中韩经济合作研究会、设立支持中国西部地区绿化造林的项目、中国在韩国设立文化中心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共识。[19]2000年,两国政府还签署了《司法与法务交流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等协议,互换了《中韩刑事司法互助条约》批准书。

中韩建交后,两国地方政府间也加强了合作与交流。截至2000年10月,已有北京市—汉城市、上海市—釜山市、山东省—庆尚南道等58对中国的省、市与韩国的道、市缔结了友好关系。两国地方政府间的友好交往与合作交流,对进一步增进和发展两国的双边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3年,韩国总统卢武铉执政后,在朝鲜核危机再次爆发的形势下,依然表示要继承“阳光政策”,并提出旨在促进东北亚和平与发展的“和平繁荣政策”和“东北亚时代构想”,公开赞同中国“维护朝鲜半岛和平稳定、实现半岛无核化、通过对话解决朝核问题、朝鲜的安全关切也应得到解决”的立场,要求进一步发展对华关系。2003年韩国总统卢武铉访华时,两国首脑一致同意把中韩关系确定为“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2005年胡锦涛主席访韩,韩国宣布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双方并就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达成协议。

2006年卢武铉总统访华时,双方就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双方一致同意,不断深化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为维护和促进半岛及东北亚和平、稳定与发展而共同努力。[20]

2007年是中韩建交15周年和中韩交流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韩时,进一步就加强沟通、促进合作、推动双边关系深入发展提出5点建议。卢武铉总统赞同温家宝关于两国关系的评价和建议,认为双方在发展两国关系方面目标相同。[21]

2008年5月,韩国总统李明博访华,与胡锦涛主席举行会谈。两国元首一致同意,顺应两国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要求,将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创中韩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

国家主席胡锦涛表示,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标志着两国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双方要不断充实和拓展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推动各领域合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此,一是加强友好交往,深化政治互信。两国高层和各级别要保持经常交往,充分利用各种对话磋商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要妥善处理双边关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二是推进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双方要对《中韩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和充实,加强在经贸、投资、环保、物流、通信、能源等重点领域的互利合作,积极研究和推进中韩自贸区建设进程,建立更加紧密的经济关系。三是扩大人文交流,巩固友好基础。特别是要加强两国青少年的交流。四是密切多边合作,维护共同利益。[22]

2008年8月,胡锦涛主席访问韩国,与韩国总统李明博举行会谈。双方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韩联合公报》,进一步规划了两国关系的长远发展目标,确定了在政治、经贸、人文交流、地区和国际事务方面加强合作的四大重点领域以及34项内涵。[23]双方同意:年内举行外交部门高级别战略对话,开展国防部门高层互访,尽早解决海域划界问题,努力在2010年实现双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启动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保护两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在金融市场准入、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加强合作。双方签署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与韩国2012年丽水世博会合作交流谅解备忘录》、《高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开展节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合作运行与维护中韩经贸合作网站的谅解备忘录》等17项经贸协议和6项人文交流协议,并将举行上海世博会的2010年和举行丽水世博会的2012年分别定为中国访问年和韩国访问年。除高层频繁互访之外,两国领导人还在国际会议等多边场合频繁会晤。通过互访和会晤,两国间增进了相互理解与信任,达成了诸多共识,加深了友好关系,保证了双边关系的健康发展,为维护东北亚和平、缓和半岛紧张局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韩建交以后,两国的经济合作也有了快速而顺利的发展,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韩国对华投资扩展到东南沿海地区和内地,项目也逐步转向技术和资本密集型,韩国企业在华投资项目迅速增长(详见表2)。1993年,韩国银行批准对华投资项目616个,总金额为5.97亿美元;实际投资项目376个,投资金额为2.6亿美元。据韩方统计,截至1994年底,中国已成为韩国第一大投资对象国,韩国银行共批准对华投资项目944个,总金额为7.2亿美元;实际投资项目833个,投资金额为6.2亿美元。1997年,韩国银行批准对华投资项目突破1000个,一年的投资项目达到1065个,总金额为13.9亿美元;实际投资项目622个,投资金额为6.6亿美元。截至2000年9月,韩国银行累计批准对华投资项目6060个,总金额为73.7亿美元;实际投资项目4716个,投资总额为45.6亿美元。

韩国在中国的投资以制造加工业为主。截至2000年6月,韩国银行批准的对华投资项目5854件,其中制造加工业为5062件,占86.5%;实际对华投资项目4715件,其中制造加工业为4108件,占87.1%。而在制造加工业中,又以纤维、服装、食品饮料、制鞋、皮革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占多数。

表1-2 韩国对华投资情况

韩国企业对中国的投资,主要分布在山东省、辽宁省、天津市、北京市、江苏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广东省、上海市和河北省等地,其中90%集中在沿海开放地区。韩国企业投资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


[1] 杨昭全、孙玉梅:《朝鲜华侨史》,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第29页。

[2] 晁中辰:《旅韩华侨华人的历史与展望》,《当代韩国》2000年冬季号,第17页。

[3] 《三国志》卷三十,《东夷传》。

[4] 《三国志》卷三十,《东夷传》。

[5] 《北史》卷九四,《高丽传》。

[6] 晁中辰:《旅韩华侨华人的历史与展望》,第18页。

[7] 李德金等:《朝鲜新安海底沉船中的中国瓷器》,《考古学报》1979年第2期。

[8] 杨昭全、孙玉梅:《朝鲜华侨史》,第141页。

[9]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第405页。

[10] 《国际条约大全(1872~1916)》卷9,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

[11] 华侨志编纂委员会编《华侨志——韩国》,第49页。

[12] 崔承现:《韩国华侨史研究》,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3,第96~97页。

[13] 丛成义:《池鱼之殃:万宝山事件与韩国排华惨案》,《韩华学报》2003年第2号。

[14] 韩国经济计划院调查统计局:《总人口及住宅调查》,1970。

[15] 李志哲:《关于改善韩中关系的研究》,韩国庆熙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第66页。

[16] 李志哲:《关于改善韩中关系的研究》,第77~78页。

[17] 韩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新闻处编《每周韩国》(第1998-5号),1998年2月17日。

[18] 韩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新闻处编《每周韩国》(第1998-5号),1998年2月17日;韩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新闻处编《每周韩国》(第1998-12号),1998年4月7日。

[19] 韩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新闻处编《每周韩国》(第2000-33号),2000年10月24日。

[20] 《人民日报》2006年10月13日。

[21] 《人民日报》2007年4月11日。

[22] 新华网,2008年5月29日。

[23] 《中韩联合公报》,《吉林日报》2008年8月26日;《共创中韩关系新局面》,《人民日报》200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