敉平与破裂:邓·司各脱论形而上学与上帝超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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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在的敉平与实体/偶性的关系

对司各脱来说,存在着两种类型的实体。一个是神圣实体,另一个则是作为属相的实体:

对于大马士革的约翰的观点,即上帝在神性中就包含着所有事物,必须指出,在这一权威性的表述中,有句话就解答了全部,“那超实体地包含着每一个受造物和非受造神性的实体”,在这种方式里,神圣实体超实体地包含所有东西。但是作为最普遍(范畴)的实体则实体地包含这些东西,在这种方式里实体就是一个属相。因此,这并不是第一种方式(即并不是超实体地包含)。而在这种方式(第一种方式)里,上帝超实体地包含所有。当受造事物的不完满和有限制的完满性通过抽象而被移除掉后,完满性仍然留存,而这就属于神圣实体。因此伪狄奥尼修斯(在《论圣名》中)就以这种方式命名上帝,也即超实体的,超善的,超理智的以及其他相似的说法。因此在这种方式中,上帝如何包含所有就很明显了,不是作为最普遍的东西(包含)其较为低级的东西(或次范畴)。[7]

在这段陈述中,司各脱将实体区分为神圣实体和作为属相的实体。对于前者,他跟随大马士革的约翰对于神圣本性的理解,即神圣实体是超实体性的,换句话说,上帝超越了处于属相中的实体及其所有不完满性。神圣实体超越了属相和范畴,而上帝也并不具有偶性。而对于后者,司各脱则追随了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理论,即实体落入了属相和范畴。在这一章中,我们将集中在后一种实体上。[8]

形而上学的去中心化以及存在的敉平化有利于削弱实体在传统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中所扮演的核心功能,并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在个体化和圣餐问题中,把实体与偶性当作两个彼此独立的东西。因此,偶性,尤其是某些绝对偶性具有与实体相似的本体论功能。

与第一章讨论上帝与受造物的关系不同,这一章所讨论的实体不涉及上帝,而是讨论普遍意义上的、具有偶性的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