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工程绘图简明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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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制图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的代号是“GB”。例如GB/T4457.4—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其中“GB/T”,表示推荐性国标,“G”、“B”、“T”分别为“国家”、“标准”、“推荐”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4457.4”表示发布的顺序号,“2002”表示该国标发布的年号。《机械制图》标准适用于机械图样,而《技术制图》标准则普遍适用于工程界各种专业技术图样。

本节仅介绍制图标准中的图样幅面、比例、字体和图线等制图的基本规定,其他标准将在有关章节中叙述。

1.1.1 图纸幅面及格式(GB/T 14689—2008)

1.图纸幅面

绘制图样时,应优先采用表1-1中规定的基本幅面尺寸。各基本幅面之间的尺寸关系如图1-1所示。必要时允许选用加长幅面。采用加长幅面时,长边不加长,短边加长,加长量按基本幅面短边的整数倍增加。

表1-1 图纸幅面尺寸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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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各基本幅面之间的尺寸关系

2.图框的格式

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其格式分为留装订边和不留装订边两种。如图1-2和图1-3所示。但同一产品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

3.标题栏的方位及格式

每张图纸上都必须画出标题栏,国标GB/T 10609.1—2008对标题栏的内容、格式及尺寸作了统一规定,如图1-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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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留装订边的图纸图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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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不留装订边的图纸图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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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标题栏格式

1.1.2 比例(GB/T 14690—1993)

比例是图中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按表1-2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

表1-2 常用绘图比例(GB/T 1469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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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为正整数,应优先选择无括号比例。

为了能从图样上得到实物大小的真实感,应尽量采用原值比例(1:1),当机件过大或过小时,可选用表1-2中规定的缩小或放大比例绘制,但尺寸标注时必须注实际尺寸。一般来说,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视图应采用相同的比例,并在标题栏中填写。当某个视图需要采用不同比例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例如

978-7-111-40547-4-Chapter01-7.jpg平面图1:10

1.1.3 字体(GB/T 14691—1993)

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字体高度(h)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mm、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字体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

1.汉字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不应小于3.5mm,其字宽一般为字高的2/3。长仿宋体的书写要领是横平竖直,注意起落,结构匀称,填满方格。长仿宋体的汉字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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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字和字母

数字和字母有直体和斜体两种。一般常采用斜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75°角。在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形式的字体。

(1)斜体拉丁字母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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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斜体数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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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图线(GB/T 17450—1998、GB/T 4457.4—2002)

1.图线的线型与应用

国家标准GB/T 17450—1998《技术制图图线》及GB/T 4457.4—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中,详细规定了图线的形式、画法及应用。绘制图样时,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图线和画法。图线的线型及应用见表1-3,其应用如图1-5所示。

表1-3 图线的线型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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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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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图线应用示例

2.图线的宽度

国家标准GB/T 4457.4—2002明确规定,在机械图样中采用粗细两种线宽,它们之间的比率为2:1,图线宽度符号为b。当粗线的宽度为b时,细线的宽度应为b/2,如表1-3所示。

图线宽度的粗细有9种:0.13mm、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2mm。粗线的宽度通常采用b=0.5mm或0.7mm。

3.绘制图线注意事项

1)同一图样中的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一致,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大致相等。

2)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在线段与线段的相交处,细点画线应超出圆的轮廓线3~5mm。

3)当所绘制圆的直径较小,画点画线有困难时,细点画线可用细实线代替。

4)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点。

5)虚线、点画线与其他图线相交时,都应画相交。当虚线处于粗实线的延长线上时,虚线与粗实线之间应有间隙。

6)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0.7mm。图线绘制注意事项如图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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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图线绘制注意事项

1.1.5 尺寸标注的规定(GB/T 4458.4—2003,GB/T 16675.2—1996)

机械图样中的图形只能表示物体的形状,而其大小是由标注的尺寸确定的。国标GB/T 4458.4—2003,GB/T 16675.2—1996中规定了标注尺寸的规则和方法。

1.基本规则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中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mm(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单位符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应注明相应的单位符号。

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尺寸要素

一个完整的尺寸,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线终端和尺寸数字四个要素所组成,如图1-7所示。

(1)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一般是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的延长线,超出尺寸线约2~3mm。也可直接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般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允许倾斜。

(2)尺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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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尺寸的组成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必须单独画出,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并应尽量避免尺寸线之间及尺寸线与尺寸界线之间相交。尺寸线应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平行标注的各尺寸线的间距要均匀,间隔应大于5mm,同一张图样的尺寸线间距应相等。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点。

(3)尺寸线终端(箭头)

尺寸线终端(箭头)有两种形式,即箭头或细斜线,如图1-8所示。箭头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当尺寸线终端采用细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垂直。同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形式。采用箭头形式时,在位置不够的情况下,允许用圆点或斜线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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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尺寸线终端的形式

(4)尺寸数字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注写在尺寸线上方或尺寸线中间处。尺寸数字不能被任何图线通过,否则应将该图线断开,如图1-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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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尺寸数字的标注法

3.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见表1-4(GB/T 4458.4—2003)

表1-4 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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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尺寸标注示例

(1)线性尺寸的标注法

线性尺寸的数字应按图1-10a中所示的方向注写,即以标题栏方向为准,水平方向字头朝上,垂直方向字头朝左,倾斜方向字头有朝上趋势。应尽量避免在图1-10a所示的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1-10b的形式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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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 线性尺寸的数字标注法

(2)角度尺寸的标注法

标注角度时,尺寸数字一律水平书写,即字头永远朝上,一般标注在尺寸线的中间处,如图1-11a所示。必要时也可按图1-11b所示的形式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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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角度尺寸的标注法

(3)圆、圆弧及球面尺寸的标注法

1)标注圆或大于半圆的弧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φ”;标注圆弧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尺寸线应通过圆心,终端为箭头,如图1-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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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圆及圆弧尺寸标注法

2)当圆弧的半径过大,图样范围内无法注出圆心位置时,可按图1-13标注。

3)标注球面的直径或半径时,应在符号“φ”或“R”前加注“S”。在不易引起误解时,可省略,如图1-1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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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大圆弧尺寸的标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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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球面尺寸标注法

(4)小尺寸的标注法

对于小尺寸,在没有足够的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箭头可画在外面,或用小圆点代替两个箭头,尺寸数字也可采用旁注或引出标注,如图1-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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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5 小尺寸的标注法

(5)弦长和弧长的标注法

弦长和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垂直于弦的垂直平分线。标注弧长尺寸时,尺寸线用圆弧,并应在尺寸数字上方加注符号“⌒”,如图1-16所示。

(6)其他结构尺寸的标注法

1)光滑过渡处的尺寸注法。在光滑过渡处注尺寸,必须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交点处引尺寸界线。尺寸线应平行于两交点的连线,如图1-1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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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6 弦长、弧长的标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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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7 光滑过渡处的尺寸标注法

2)板状零件和正方形结构的标注法。板状零件的厚度可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t”,如图1-18所示。标注机件的断面为正方形结构的尺寸时,可在边长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或注“边长×边长”,如图1-19所示。图中相交的两条细实线是平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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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8 板状零件厚度的标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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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9 正方形结构的尺寸标注法

3)均匀分布成组结构的注法。均匀分布的成组结构,可按图1-20a标注。当成组结构的定位和分布情况明确时,可不标注其角度并省略“均布”二字,如图1-20b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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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 均匀分布结构的标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