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中国与东盟海洋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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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海洋合作机制的主要理论

2.3.1 海洋合作机制的要素

“机制”从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延伸至社会学领域,外延逐步扩大,引申为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在社会学中,机制意指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合作机制就是有关合作的构成要素及功能,合作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合作的主体、合作的内容、合作的方式、合作的愿景、合作的约束、合作的认同、合作的物质载体等,这些构成要素发挥相应的功能和相互作用,体现应有的合作机制。海洋合作就是涉海领域的合作,主要指沿海国家或涉海组织及个人为达到共同愿景,谋求共同的海洋利益,在涉海领域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海洋合作的构成要素主要有沿海国家或涉海组织及个人、涉海领域、互利共赢的双多边对话、促进海洋事业发展、建立海洋合作协议、营造海洋合作氛围、建立海洋合作的物质基础等,这些构成要素共同发挥作用,健全海洋合作机制。海洋合作机制通过双边与多边会议、制度安排、框架文件等形式,成立以双边或多边交流的合作平台、研究中心、培训机构、联合研究项目等载体,增进交流与沟通。综上所述,海洋合作机制,是指为应对海洋发展面临的威胁与挑战,解决海洋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推动海洋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围绕海洋多领域全方位合作,而设立的有助于提高海洋合作主体的积极性,保证海洋合作活动规范和有序进行的组织机构、会议制度及其衍生的一系列物质与精神产物的总和。

2.3.2 海洋合作机制的功效

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与东盟海洋合作的机制构建,在健全机制构成要素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个构成要素的功能,注重海洋合作机制的优势互补效应、协同创新效应、相互依存效应、持续推进效应,推动中国与东盟海洋合作的深入发展。

(1)优势互补效应。根据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际分工理论,拥有不同资源优势的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国际产业合作,互相交换本国不具备生产优势的产品,从而有效利用资源优势,使双方获得最大利益。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指出两个国家之间,即便某个国家在生产任何一种产品上都不占优势,这两个国家仍可以实现互惠产业合作。资源禀赋理论认为,由于每两个国家之间都存在禀赋差异,因而可以较多地生产使用本国较为充裕的资源进行生产的产品,通过该产品在国际交换中的比较优势使本国在交换中获利。由于全球产业分工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加上世界各国在生产要素禀赋上存在的差异性,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在国际产业合作中获利。若某个国家将各类生产要素平均用于该国各产业及产业各个环节的发展中,由于生产要素总量不变,那么该国必会出现生产要素不断减少以及产业链条上出现弱势环节的情况,该国产业整体生产率大幅下滑,从而缺乏国际竞争力。如果通过国际产业合作,将实现不同生产要素在全球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如此一来,参与合作的各个国家都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幅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还能转移国内弱势产业和环节将通过产业合作的形式到具有绝对竞争优势的国家进行分工,从而大幅提高各产业和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劳动生产率,将劣势转化为优势,从而提高合作群体的整体福利。

(2)协同创新效应。协同创新是指在某个组织内,目标和驱动一致的创新主体之间凭借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实现要素共享,由此展开多方位交流与多样化协作,这些要素可以是思想、信息、技术等资源。“协同创新”充分聚集创新资源,打破主体之间壁垒与限制,充分释放主体内部各要素活力进而实现全方位深度合作。协同创新效应,则指政府、科研组织、企业、中介组织、金融平台等主体在共同的目标和动力导向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平台,通过国际产业合作,打破创新壁垒,充分释放创新要素活力,汇聚和优化配置各创新要素和资源,全方面、多样化展开交流与合作,进而获得协同创新效应。协同创新效应是一个动态性发展过程,创新的过程和维度是不断调整和转换的,同时,协同创新效应由于其生态系统是各要素的有机结合与互动,因此又表现出整体一致性。“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主要是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上存在一定差距的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通过产业合作,实现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的自由化流动和有效性组合,进而实现协同创新效应。由于与发达国家存在信息、资本、人才等资源和要素差距,后发国家根据学习效应,向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产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从自身实际和优势出发,通过学习、消化、吸收、再创新这一过程,形成自身新的产业竞争力,这是实现协同创新红利共享的重要途径。

(3)相互依存效应。相互依存理论,又称相互依赖理论,在20世纪中后期产生,主要研究国家之间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关系,对该理论第一次进行阐述是在1968年理查德·库珀的《相互依赖的经济学》一书中。该理论体系经多年研究与发展已达到相对完整。西方学界将相互依存概括理解为,相互依存的作用和影响表现是双向的,这种依存关系普遍存在于任何国家之间,内容和程度有所不同,且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现在,相互依存已然成为当代国际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以及国际政治议题中的重要内容。该理论认为,消极的相互依存关系会加剧地区内部竞争,造成各成员之间的利益出现矛盾,导致关系恶化,此种情形下各成员国有必要进行协商,以促进更好结合。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相互依赖关系的发展对促进区域关系进一步密切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展开合作提供参考。“一带一路”沿线的南海周边国家正处于亚太区域发展前沿,各国之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相互依存关系,在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上存在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所以,各成员国之间应加强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促进区域内部的良好结合,以推动区域的和谐发展。

(4)持续推进效应。海洋合作机制是指有合作意向的海洋国家为达到共同的海上目标,通过调整和制定海洋领域及海洋相关领域的体制和制度让彼此在海洋合作领域有效推进。海洋合作推进机制是指合作机制的建立具有的灵活性、有效性和制度化。灵活性是指合作机制的建立需要打破常规、突破中国和东盟独自开发海洋客观条件限制。比如,中国是人口大国,单靠自身海洋渔业的发展难以满足国内市场,而东盟成员国可捕获大量的海洋水产品,但本国水产品加工能力差,因此结合两国的需求和优势可以弥补双方的劣势。有效性体现了该合作机制在实现海洋合作共同目标上具有技术操作层面的可操作性以及可实现性。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在过去开展过一些领域的合作,但是经常会出现合作停止或终止的局面,其中原因既有政治层面的敏感性干预的内在因素,也有技术层面不符合两国发展国情的外在因素。如为了发展中越海洋旅游合作,中越共同建设了三条互通海路航线,其中防城港—下龙湾航线在2003年通航后停航近十年,这对今后两国开展海洋航线合作意愿具有一定的打击。制度化强调了中国与东盟要加强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海洋合作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合作机制的长效性、可持续性。当前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共同制定了一些合作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促进了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的进一步合作,催生了一些重点海洋合作项目的落地。因此,制度化是促进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海洋合作深入化开展的重要政策保障和基础。最后,为了保证海洋合作的推进,合作机制具有一定的自我完善性和进一步演化、发展、升级的结构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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