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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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蒙大拿瘦高个在一起,我们开始在酒吧里玩乐。我有大约七美元,我很傻,那晚挥霍掉五美元。我们先和穿着牛仔服的游客、炼油工人、农场主在酒吧、酒吧门口、人行道上喝酒。过了一会儿,我必须照顾瘦高个,他喝了些威士忌和啤酒后头晕眼花,在街上摇摇晃晃。原来他喝多了会变成这个样子。他立即拉住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讲个不停。我走进“红辣椒”连锁餐厅,墨西哥裔女服务员很漂亮。我吃完东西后,在账单背面写了一封短短的情书。“红辣椒”餐厅里空无一人,所有人都到其他地方去喝酒了。我叫她把账单翻过来。她读了上面的文字,哈哈大笑。那是一首小诗,说的是我多么希望她能和我一起去看看这个夜晚。

“我很想去,亲爱的,但是我和男朋友有个约会。”

“你不能甩了他吗?”

“不,不,我不能。”她悲伤地说。我喜欢她说话时的语气。

我说:“我以后会回来的。”她说:“随时欢迎,孩子。”我为了多看看她,又点了杯咖啡,坐了一会儿。她的男朋友面色阴沉地走进来,问她什么时候下班。她手忙脚乱地快速打烊。我只得离开。我临走时冲她笑了笑。外面依旧很疯狂,那帮胖子醉得更厉害了,叫喊声更大了。真有意思。几个戴大头巾的印第安人首领走在红脸醉鬼们中间,神情严肃。我看到瘦高个也踉踉跄跄地走在路上,于是过去找他。

他说:“我刚才给在蒙大拿的老爸写了张明信片,你能找个邮筒,把明信片寄出去吗?”这个要求真奇怪,他把明信片给我,摇摇晃晃地走进一家酒吧的弹簧门。我找到邮筒,迅速看了明信片一眼。“亲爱的爸爸,我周三到家。我很好,希望你也好。理查德。”我对他改观了。他对父亲这么温柔和礼貌。我走进酒吧找他。我们看到两个女孩,一个是年轻漂亮的金发女孩,另一个女孩肥胖,浅黑皮肤。她们端坐着,面容严肃,但我们打算调教调教她们。我们把她们带到一个乱哄哄的即将打烊的夜总会。我花掉最后两美元,给她们以及瘦高个和我自己买了苏格兰威士忌和啤酒。我越来越醉,什么都不在乎了,一切都挺好的。我已经完全被这个金发小姑娘吸引。我想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她。我拥抱她,对她表白。夜总会关门了,我们在闹哄哄的灰尘扑面的街上游荡。皎洁浩瀚的星辰仍在闪闪发亮。两个女孩想去汽车站,所以我们就去了。她们是要去见一个水手,水手是胖女孩的表哥,那个水手和许多朋友在一起。我问金发女孩:“你接下来想干吗?”她说她想回家,她家在科罗拉多,就在夏延南边。“我们坐大巴,我送你回家。”我说。

“不,汽车停在公路上,我坐完大巴还得步行走过大草原。整个下午我都望见这该死的东西,我可不打算今晚走过这大草原。”

“哎,听我说,我们可以在大草原的花丛中愉快地散散步。”

“那里没有花,”她说,“我想去纽约。我对现在的一切感到厌烦、恶心。我现在只能来夏延,但夏延什么都没有。”

“纽约也什么都没有。”

“瞎说,怎么可能?”她噘嘴说。

汽车站人满为患。各色人等正在等大巴,或者只是站着。许多印第安人冷冷地看着一切。金发女孩不再和我说话,走到水手那帮人当中去。瘦高个在一条长凳上打瞌睡。我坐下来。全国汽车站的地面都一样,布满烟头和痰迹,给人一种只有身处汽车站才会有的孤独感。一瞬间,我觉得这里和纽瓦克并无什么不同,除了外面有我非常喜欢的广阔草原。我感到后悔,我破坏了这场旅行的纯洁性,花钱大手大脚,现在像个傻瓜一样围着这个忧郁的女孩转,浪费时间,还花光了所有的钱。我想吐。我已经很久没睡觉了。我没有精力诅咒、抱怨,我想睡觉。我在长椅上蜷起来,把帆布包当枕头,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八点。我周围是梦呓声、车站的嘈杂声和几百个走来走去的人。

我醒来后头痛不已。瘦高个已经走了,我猜是去蒙大拿了吧。我走到外面,第一次见到落基山脉。它巍峨地耸立在远处的蓝天下,白雪皑皑。我深吸一口气。我必须立刻去丹佛。我先吃了顿简单的早餐:吐司配咖啡外加一个鸡蛋。然后我出城朝公路走去。“狂野西部”节日活动仍在继续,牧人马术表演正在举行,又唱又跳的招数很快就会重来一遍。我走过参加节日的人群。我想看到在丹佛的那帮朋友。我走过铁路上的一座天桥,来到一片棚户区,两条公路在这里相交,两条路都通往丹佛。我选择离落基山脉更近的那条,这样我可以欣赏山景,并且把山当作前进的方向。我立刻就搭到了车,一个康涅狄格州年轻人开着一辆布满涂鸦的旧车周游全国。他父亲是纽约东区的编辑。他一直说个不停,我因为宿醉和海拔而感到很不舒服。后来我必须把脑袋伸到窗外。但他在科罗拉多朗蒙特让我下车时,我觉得自己完全好了,对他讲了讲我的这次旅行。他祝我好运。

朗蒙特很美。一棵苍虬古树下是碧绿的草坪,草坪属于一家加油站。我问加油站员工我能不能在草坪上睡一觉,他说当然可以。我摊开一件羊毛衬衫,脸朝下躺在衬衫上,伸出一条胳膊,一只眼斜看了一会儿烈日下山顶白雪皑皑的落基山脉。我美美地睡了两小时,唯一的烦恼是偶然而至的科罗拉多州蚂蚁。我已经在科罗拉多了!我不时愉快地想到这一点。妈的!妈的!妈的!我快要到了!我站起来,感觉精力充沛,不过头脑里还残留着关于东部生活的千丝万缕的梦。我在加油站男洗手间洗了把脸,然后大步走出来,潇洒得像一把小提琴。我在路边小餐馆喝了一大杯奶昔,我那饱受折磨、如在燃烧的胃随即又如沐春风。

顺便一提,这杯奶昔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科罗拉多州女孩给我调的。她一直面带微笑,我很感激,她抚慰了因为昨晚之事而失落的我。我心想,哇,不知道丹佛是什么样儿。我站在滚烫的公路上,然后搭上一辆崭新的汽车,车主是个年约三十五的丹佛商人。这辆车时速七十英里。我很激动,一点一点地数着时间和里程。我终于看到丹佛,它就在翻滚着的金色麦浪后面,在遥远的白色埃斯特斯山下面。我终于看到了老丹佛!我想象自己当晚出现在丹佛的一家酒吧,我们圈子的人都在。在他们眼中,我是衣衫褴褛的陌生人,就像个先知,横穿大陆,带来不祥的预言,但我的预言只有一个字:“哇!”丹佛商人和我就各自的人生计划进行了一次愉快的长谈,我们不知不觉间已经到达丹佛城外的水果批发市场。我看到烟囱、烟尘、火车调车场、红砖建筑以及远处市中心的灰石建筑。我已经在丹佛了。他在拉里默街让我下车。我面带异常邪恶而快乐的笑容,缓慢地走在拉里默街流浪汉和寥落的牛仔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