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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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七年七月,我已经从退伍金中攒下五十美元,准备去西部。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旧金山给我写了封信,说我应该去旧金山和他坐船出海,环游世界。他发誓说可以让我进轮船的机房。我回信说旧货轮没关系,只要我能在太平洋上远航几次,回来时还有余钱维持我在姨妈家的生活,容我写完那本书,我就满足了。雷米说他在米尔城有栋小屋,我可以一边办理上船的繁杂手续,一边在那里写作,每天想写多久就写多久。雷米和一个叫李·安的姑娘住在一起;雷米说这姑娘烧菜很棒,任何事情都能办得妥妥当当。雷米是我上预科学校时认识的一个老朋友,在巴黎长大,是个法国佬,也是个真正的疯子——我不知道他现在有多疯。他希望我十天内赶到。姨妈对我的西部之行十分赞成。她说这对我有好处,我一整个冬天都在努力工作,待在室内的时间太长。我告诉她我可能要搭车,她也并未反对。她只希望我回来时是完完整整的。所以,一天早上,我最后一次叠好家里舒服的被单,将半部大作手稿放在桌上。我背着只装了些基本生活用品的帆布包,口袋里揣着五十美元,前往太平洋。

我在帕特森研究了几个月的美国地图,还读了一些有关拓荒者的书,颇喜欢“珀莱特”和“西马龙”之类的名字。公路图上有一条长长的红线,这条红线叫六号公路,它的起始点是科德角,经内华达的伊利,然后向下抵达洛城。我对自己说:我只要一直在六号公路上就能到达伊利。然后我便自信满满地上路了。要上六号公路,我必须先到贝尔山。我想着将要在芝加哥、丹佛和目的地旧金山做什么,在第七大道上了地铁,在终点站第二四二街下车,然后乘有轨电车到达扬克斯。我在扬克斯市区乘一辆出城的有轨电车,到达城市边缘——哈德森河东岸。想象一下,你将一支玫瑰扔进哈德森河位于阿迪朗达克山脉的源头,这支玫瑰顺流而下经过多少地方才终于进入大海啊!再想象一下哈德森谷是多么壮观!然后我开始搭车,我前后搭了五次车,终于达到魂牵梦萦的贝尔山大桥。这座大桥连接从新英格兰拐过来的六号公路。我下车时正在下瓢泼大雨。这里群山起伏。六号公路横跨水面,蜿蜒成环形,消失在山野之上。大雨倾盆而下,这里一辆车都没有,也没有躲雨的地方。我只得跑到松树下躲雨,但无济于事。我大哭,谩骂,捶头,觉得自己真是太傻了。我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一路上一直很苦恼,在这开头第一天的大日子里,我一直在向北,而不是如自己渴望的那样向西。现在我被困在此行的最北端。我奔跑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一座废弃的英式小加油站,站到屋檐下面。雷声在巍峨的贝尔山间轰鸣,我恐惧不已。我只能看到朦胧的树影和延伸到天际线的山野。“我他妈的在这里干什么呢?”我咒骂,哭喊芝加哥。我说了诸如此类的话:“他们此刻正在寻欢作乐,寻欢作乐!我不在那里,我什么时候才能到那里!”终于有辆车停在空荡荡的加油站,车里的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停下来研究地图。我立即走上前去,在雨中对他们打手势。他们在车里商量了一会儿。我看起来一定像个疯子,头发湿淋淋,鞋子里全是水。我真傻啊,我穿的墨西哥皮条纺织鞋就像草编的漏勺,根本不适合在美国雨夜的一条荒僻公路上穿。他们同意让我上车,将我带到北面的新堡去。我觉得去新堡比整夜被困贝尔山的荒野强。“还有,”那个男人说,“没有汽车经过六号公路。你如果想去芝加哥,应该先过纽约的荷兰隧道,去匹兹堡。”我知道他是对的。我的梦想破碎了。我太蠢了,我以为沿着一条横穿美国的红线走这个主意很棒,完全没考虑其他路线。我这是纸上谈兵。

车到新堡时雨停了。我走到河边,和一群来贝尔山度周末的教师坐大巴回纽约。我在车上喃喃自语个不停,咒骂自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和钱。我告诉自己,我想去西部,但整个白天和夜晚都在南北两个方向晃荡,好像没办法开始西行。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要坐大巴去,花掉大部分钱也没关系,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