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中国的女性
我们第一次来中国的时候,福州与延平为当地女孩所开办的学校就引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但我们当时还无法像后来那样领悟到这些学校在文明建设方面所产生的划时代的意义。
我们不想讨论有多少传教士从宗教的立场上完成了文明开化,但任何一个与他们生活过的人都不能否认,学校的开立与西方知识的传播对人的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开始见识到外国教育的优势时,中国人就积极地把家里的男孩送去学习,现在,至少在沿海地区,有一些人也将女孩送去上学。最近在福州开办的女子学校是全中国最出色的一栋建筑物,当你看到校内那些身穿新式服装,满面春光的女孩时,你很难想到在校外,她们的身心依然受制于孔子的苛规铁律,两千四百多年来,这些礼教塑造了整个中国的社会结构。
今天女性在中国的地位以及传统中国家庭所遵循的规则都来自儒学传承。《孔子家语》[10]第26章写道:
孔子曰: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
孔子曰:七出者:不顺父母出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11]
在中国,嫁为人妇的女性要绝对服从她的婆婆,通常情况下她要依赖夫家生活,要不然就是在她还是幼儿的时候就嫁作人妇,并且在婆婆在世时完全受其控制,因此她这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极端的痛苦之中。大部分情况下,女孩子几乎都得不到重视,直到她能生下一个儿子,这时她的状况才会有所改善,但也只有当她作了婆婆之后才能得到幸福。
难以想象还有什么比中国普通女性的生活更加凄凉空虚。缠足导致她们行动不便,如果无须做工,她很少从自家狭小院子的囚禁中走出来,或许在她这一生中,除了偶尔回趟娘家,再也没去过夫家之外的地方。
有句话说得没错,中国没有真正的家庭。连续几百年遭受无视与鄙夷也让中国的女性无法改善恶劣的生存环境,这也不足为奇。她们在烟雾缭绕的黑暗居所中度过一生,与破旧的家具和泥泞的地板为伍,与猪鸡和孩子共用桌椅下那一处有限的活动空间,或者将一生蹉跎在户外摇摇欲坠的院子里。她要做的活计永无止境,一个中国媳妇二十岁时还光彩照人,到了三十岁就已经人老珠黄。
但毫无疑问,缠足让中国女性的处境变得更加艰难,这个令人憎恶的习俗罪不可恕。据说这个习俗起源于公元前一千年,尽管人们为了废除这个习俗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可它一直延续至今。皇太后颁布了法令,坚决要废止缠足,十五年前发起的“天足会”努力教育民众,传教士也拒绝接纳缠足的女子入学,但是这项改革在非沿海城市中几乎没有进展。“祖宗家法”以及对女儿嫁不出去的担忧使这种恶习一直延续着,据估计,仍有7400万女性受到缠足的摧残。
女孩长到五至七岁间就要用绷带把脚裹起来。将脚趾弯到脚底,过两三年之后脚后跟与足弓被挤压在一起,中间的缝隙可以放一张一美元钞票,同时下肢也渐渐萎缩,最后只剩下骨头。
女孩为此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我们走在街上,经常看到满大街嬉笑的男孩和小女孩,而其他大一点的女孩则坐在家门口或路边石头上抱住自己经受摧残的双脚大声哭叫。有些家庭会将外屋建在距离住宅稍远的地方,女孩刚缠足的头几年必须自己睡在那里,以免她的呻吟声打扰家里的其他人。孩子唯一能减轻痛苦的方式就是将脚悬挂在床边,让血液循环不畅,从而产生麻木感,或者通过鸦片麻醉自己。
如果这种习俗只是一时兴起的风尚,只影响富裕阶级,那它将会受到严厉的谴责,但事实是,无论贫富,女性都会遭受它的折磨。我们几乎每一天都能看到负载重物的女性苦力依靠一根棍子来支撑自己,膝盖僵硬地在路上蹒跚行走或在田地里劳作。
虽然反对缠足的运动在沿海省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云南,这种可怕的习俗还在流行。我们在云南省考察的那年,到处都能看到缠了足的中国女性。事实上,每个超过八岁的女孩都要受到这样的摧残,这充分说明,改革的思想还没有渗透到这个偏远的地方。
面对这个国家的麻木不仁与残酷无情,我不知道什么东西才能唤起一个人的愤慨,而中国要想在文明国家中有一席之地,就要废除这种残忍的恶习,将女性从那罪恶的奴役中解放出来。
很多中国人批评外国教育,因为受过教育的女孩充分吸收了西方思想,她们不愿意再回那个传统的中国家庭。但是,中国的女性要想得到解放,就必须和男性一样接受教育。
西方思想给他们造成的首要影响之一就是晚婚,在某些情况下,早婚会让女性陷入悲惨的处境。由这一习俗所造成的罪恶同样罄竹难书。两个门当户对的家庭给各自孩子定下娃娃亲的现象也不少见。女孩或许有机会上学,甚至能读到大学,但这个无情的习俗会将她带回自己的父母身边,强迫她履行婴儿时定下的婚约,与一个社会地位或文化水平和苦力差不多的男人结婚,而她的一生可能也因此葬送。
在极少数接受了西方文明的女孩中,反抗意识正在缓慢滋生,虽然她们不可能打破年龄的障碍,但很多情况下她们都能抛开不可逾越的先法,坚持自主选择婚姻。
在延平时我们受邀参加了一场中外结合的婚礼,新娘在女校读过书,并取得当地基督教师的资格。人们窃窃私语,说她实际上已经见过好几次未婚夫,但在他们婚礼当天,完全看不出两人相识的迹象,婚礼将繁复的中国仪式与基督教的典礼结合起来。
尽管这个小新娘的确发自内心地喜悦,但传统习惯要求,她必须表现得泪眼婆娑,畏畏缩缩,由伴娘搀扶着,任谁看了都会以为她要上刑场。白色不适合中国人,它是丧葬的象征,因此新娘穿了粉色的礼服,抹了发油的头发上盖着闪亮的粉色头纱。
仪式结束后,新郎新娘走下楼来继续享受婚礼进行曲的欢乐旋律,但他们的举止完全没有喜庆可言——实际上,他们像两尊木偶一样接待宾客,忍受了宾客们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注视和大声的评头论足。在这场折磨中,新郎的脸上露出了厌烦的冷漠神清,而新娘坐在那里,将头埋进胸口,显然受到了惊吓。
但她抬起头之后,我看到她那明亮的黑色双眸中闪过一道愉快的光,这让我意识到这场婚礼或许并不像看起来的那么可怕。我常常好奇,在那个遥远的中国院落里,她过着怎样的生活。
孔子说:“妇人被休弃有七种理由,分别是:不孝顺父母的,没有儿子的,有淫乱邪僻行为的,爱嫉妒的,有难治之病的,多口多舌的,有偷盗行为的。”(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