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史料里暾欲谷的生平
元珍(即暾欲谷)所出之阿史德氏祖辈是云中都督府(今大同府长城北)降户,居住在阴山和河曲之间。阿史德氏世袭云中都督[第14页]。当时有四夷君长遣送王子至唐都长安做质子,并学习汉文化的惯例。阿史德元珍(暾欲谷)就是其中的质子之一,我们可以想象,他不仅会说流利的汉语,而且对唐朝的民间和宫廷生活了如指掌。下面引用一位夷夏之辨观念强烈的汉族士人薛登给武后的一篇谏文:“伏见突厥、吐蕃、契丹往因入侍,并被奖遇,官戎秩,步黉门,服改毡罽,语习楚夏,窥图史成败,熟山川险易。国家虽有冠带之名,而狼子孤恩,患必在后……臣谓愿充侍子可一切禁绝,先在国者不使归蕃。”武后不纳。该文收入《新唐书·薛登传》,宋祁谓:“时四夷质子多在京师,如论钦陵、阿史德元珍、孙万荣,皆因入侍见中国法度,及还,并为边害。”(页4170—4171)《通典·边防典十四·突厥中》亦谓:“至阿史德元珍,习中国风俗,知边塞虚实。”(页5434)
阿史德元珍质子生涯结束之后,回到云中单于府任职。在这里,我们不能忽略了他的汉文化背景。元珍第一次见于史料记载是他“坐事为单于长史王本立所拘系”。据《通典》,被释后,“元珍请依旧检校部落”,可知他以前就担任过该职[第15页]。我们不知道元珍因何事被拘,似乎有一项罪名,他有叛唐复国之嫌疑。阿史德元珍可不是雷古鲁斯(Atilius Regulus)。112他虽获得了唐人的信任,但在我们看来,他并非多么正直的贤者,所以我们只能从亚细亚民族的立场来了解阿史德元珍事迹的方方面面。他的爱国(突厥)心毋庸置疑,而且必须把个人之目的伪装成是为了突厥人民的利益,他的背信弃义才会显示出价值。所以,阿史德元珍决定投靠骨咄禄,因其对唐朝政治生态具有深刻的了解而被重用。汉文史料告诉我们,元珍被立为阿波达干,专统兵马事。阿史德元珍领导并参与了突厥军队在今山西省和北京市附近的寇掠。据《纲目》,弘道三年(683)三月突厥寇定州,垂拱三年(687)再次寇昌平。这两处地方在当时均属于山东。
“山东”一名在汉文史料里有不同的指称。早期文献中指代以今西安府之华山为界,黄河以东诸州,故管子称“楚(湖北北部),山东之强国也”,也就是说山东指华山之东。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指出汉之“山东”与古代指称有异,所谓“非若今之但以齐为山东也”。到了唐代,也就是我们研究的年代,“山东”实指太行山以东。太行山从南向北纵贯山西东界,而“山西”正是指太行山以西。诗人杜牧(803—853)谓“山东之地,禹画九土,曰冀州是也”。唐之“山东”实指今之直隶,却不含今之山东(Legge 1861: 95)。对于“山东”在不同时期不同指称的辨析,见于顾炎武《日知录》卷31[第16页]。《通鉴纲目》宋元嘉二十五年/魏太平真君九年(448)载:“魏山东饥,罢塞围役者。”明朝的注释家误以为是今山东省之辖境。前文已揭櫫,杜牧所谓唐代山东,实指直隶(华北平原)。可为我们提供更准确地理信息的是,存在着一个以山东为辖区的高级武官职,以防突厥默啜寇扰直隶。长安二年(702),以薛季昶为山东防御大使,节度沧、瀛、幽、易、恒、定、妫、檀、平等九州之军(《新唐书·突厥传上》,页6047)。《通典·州郡九》“古冀州”,也在今直隶(冀州)条目提到“山东人”。注曰:“太行、恒山之东。”(页4745)唐军与骨咄禄领导下的突厥军作战的主战场就是在太行山支脉之恒山以东。今山东的行政区划是到金代(12世纪)以后才逐渐形成的,最初还是两个政区,一曰“山东东路”,一曰“山东西路”(见《金史·地理志中》卷25,Bretschneider 1895: 584)[第17页]。
《阙特勤碑》载:“一直到达黄河山东平原”ilgärü yašïl ügüz šanduŋ yazïqa tägi(Radloff 1894: 12, 第17行);《暾欲谷碑》载:“到达山东城和大河”šanduŋ balïqa taluy ügüzkä tägürtüm(第19行)。“山东县”的说法,据我所知,仅见于辽代,指广陵县,属锦州(《古今图书集成》6《方舆汇编·职方典》,卷177锦州,古迹考,页3)。《西游录》一书的作者耶律楚材之墓即在广宁城北三里(同上,页4)。唐代不见“山东城”的说法,所以《暾欲谷碑》上的铭文应该理解为“山东境内之城”,即直隶,如果把突厥语balïqa理解成复数(向格)的话,可能指定州、昌平之类。
所谓taluy可能是桑干河之异名。《寰宇记》卷19,隋称“灅水”(灅,粤音[即古音之残存]lui)。113或许taluy是“大灅”之音译。虽汉文史料未见“大灅”之用法,但“灅”加修饰成分“大”字也并非绝无可能,因为在昌平附近有一条“灅余水”(《水经注释》卷13、14)。在《寰宇记》成书以前,此河尚名“小黄河”,俗称“浑河”,又可与突厥语yašïl ügüz对应起来了(《佩文韵府》卷20引《寰宇记》)。突厥人早已到达北京(华北)平原,如骨咄禄第一次入侵直隶时,寇定州。如果上述诸理由还不够充分的话,《新唐书·突厥传上》载:“黑闼以突厥万人扰山东[第18页],又残定州。”(页6030)或许这一不寻常的事件以及接下来的突厥汗国灭亡,可以与正如《暾欲谷碑》第19行所言“此前突厥人和突厥可汗尚未到达过山东诸城和大河”联系起来。
可能我对唐代“山东”的讨论着墨过多了,但这是必需的。试想,就连汉族士人,如《纲目》的注释者都会犯错,所以细致考据是必要的。终骨咄禄一生对华北平原的数次寇扰中,阿史德元珍没有缺席一次;默啜也到达过直隶,元珍如果没有参与的话是说不过去的。
属于“阿史德元珍”这一名字的时代,汉文史料里最后一处记载就是他在西征突骑施途中战亡的假情报了。我们可以设想,元珍在骨咄禄死后继续效力于默啜可汗。只要突厥与唐朝处在战争状态,元珍就无须担心身份被人识破。但在唐、突和亲的时候,突厥可汗难免会与唐廷互派使臣,所以阿史德元珍的处境还是颇为尴尬的。阿史德元珍,作为一蛮夷之地的少年,以质子身份来到长安学习汉地礼仪,事后唐廷对其到云中单于府任职充满信任,不应该对唐怀有多深的敌意。因此我认为,阿史德元珍利用了西征突骑施的契机,彼时骨咄禄依然在世(即长寿二年以前),制造“战死”的假消息。西征突骑施在《暾欲谷碑》里有详细论述。这样,传世文献也与出土资料取得一致了。《通典》载“元珍后率兵讨突骑施”,未见骨咄禄[第19页],与《暾欲谷碑》完全吻合。这些史料里没有提到唐军参加此役,且西征战场离唐廷殊为遥远,就使得所谓阿史德元珍“临阵战亡”的消息颇为可信了。骨咄禄死亡的时间一定是唐、突关系和缓的时期,《新唐书》载“默啜篡位数年,始攻灵州”,“数年”很可能就是一年。根据《暾欲谷碑》,当阿史德元珍效劳于默啜可汗时,首要考虑的不是突厥人民的政治利益,在我看来,非编造战死之假情报莫属。可能元珍在旧主骨咄禄去世后就不再隐匿了,至少名义上如此。元珍在默啜可汗治下担任一方长官,《暾欲谷碑》第53行清楚地写着:“我让敌人来降(可汗),扩充了守卫军”,可能是指他开拓了突厥汗国的边疆。后来默啜再次提出与唐和亲,请唐嫁公主于突厥可汗,其预设是唐人已经忘记了那个背信弃义投靠骨咄禄的阿史德元珍了。就在他“临阵战死”的假情报被唐朝史官记录下来后,元珍改了一个完全突厥式的名字。彼时唐、突之间信息流通不畅。以薛仁贵的故事为例。元珍可能在长安做质子时已闻其名,仁贵将兵击元珍于云州,虏问唐大将为谁,应之曰:“薛仁贵”。虏曰:“吾闻仁贵流象州,死久矣,何以绐我?”仁贵免胄示之面,虏相顾失色,下马列拜,稍稍引去(《新唐书·薛仁贵传》,页4142—4143)。
总之,我认为阿史德元珍以突厥式名字“阿史德暾欲谷”继续效力于默啜汗庭,而唐人对此一无所知,直到他在默啜过世后继续以遗老的身份辅佐毗伽可汗[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