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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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破窗效应:暗示带来的颠覆性力量

有这样一种现象:当一栋楼出现一扇破窗且长期没有人修理时,其他窗户也会被人不断破坏掉,甚至楼里其他地方也会被人侵入和破坏,这就是著名的“破窗效应”。这一理论是由詹姆斯·威尔逊和乔治·凯林提出的,即:如果环境中的不良现象被放任存在,就会诱使人们效仿甚至变本加厉。

听起来颇有一点儿“破罐子破摔”的字面意思。事实上,很多犯罪现象并不是一开始就很严重,有时只是源于打破了一扇窗而已,但这扇破窗却常常是事情恶化的起点。

1969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津巴多就做过类似实验:在实验中,他用了两辆一模一样的车,并将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帕洛阿尔托的车不做处理,一个星期后,它依然原封不动地停在那里。津巴多把停在布朗克斯区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于是,他把帕洛阿尔托的那辆车的车窗打破,结果也是过了几个小时之后,车就不翼而飞了。

这说明:无论是车还是建筑,不管是谁,只要有一处缺陷得不到及时修复,就会有纵容式的暗示,诱使人们做出更进一步的破坏。

如果实验继续下去,会发生什么呢?在两次汽车盗窃犯罪之后,社区会逐渐失去秩序,部分居民会因为安全问题而迁出社区,没有迁出的居民也会因为担心自己的安全而对社区的其他事情漠不关心。于是,整个地区的监察力下降,使得社区治安进一步恶化。渐渐地,更多居民迁走了,外部的犯罪分子会潜入进来,犯罪行为就会愈演愈烈。如果说第一扇窗的破坏是导火索,那么人们的纵容和漠视则是火上浇油,随着第二扇、第三扇窗逐渐被破坏,局势无疑将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境地。

破窗效应的深层原因是心理暗示,这个我们在之前也提到过。所谓心理暗示,其实就是以含蓄、间接的方式对他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心理暗示会让他人不自觉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动,或者不加批判地接受一定的意见或信念。罗森塔尔效应就是一种积极的暗示——用好的期待和希望让对方变得更好。

但破窗效应却恰恰相反——破窗的存在就是后续破坏的暗示,暗示着人们可以去搞点破坏。

想必大家都有过这样一种经验:变好很难,但是变坏却很容易。要成为一个好学生,我们必须每天按时到校、完成作业、提升成绩、尊敬师长,等等,如此才能达到好学生的标准。但是要变成坏学生,只需要迟到一次、骂一次老师就够了——这意味着做坏事比做好事门槛要低、难度系数要小。

除此之外,人们之所以更容易受暗示去做“坏事”,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第一,是做坏事能更方便、更快乐,比如,乱丢垃圾肯定比收拾干净要舒服,横穿马路肯定比等绿灯要节省时间……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坏事做了之后就会让我们有种“快感”,一种异样的满足感;第二,是我们从小就生活在种种规则的束缚中,偶尔做一些越轨的小事,会让人感觉到一种“异质化的自由”。或许,这是源于我们内心深处的叛逆。

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在其著名的人格理论中提出:我们的人格有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层次,这三者组成了我们的完整人格。本我,是指我们内心深处的原始的能够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这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被弗洛伊德叫作“力比多”。本我遵循的是快乐原则,只要能够满足欲望,就可以不择手段;超我与本我恰恰相对,代表了道德伦理和价值观念,是理想化(社会化)的人格,正是它在制约着本我的冲动,并追求更高层次的目标。自我,就是在本我和超我的平衡下展现出来的真实自我。当本我的力量占据上风时,我们就有可能挣脱超我的束缚,为了快乐去做一些坏事——甚至是去犯罪。

偶尔做点“微不足道”的坏事或许无伤大雅,但在破坏中寻求快感且上瘾,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了。这就意味着我们的道德观念不再起到任何制约的作用,严重的甚至会形成犯罪型人格,比如反社会人格,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人格障碍了,属于精神障碍的一种,需要及时治疗。

预防此类情况发生最好的办法是,不去破坏那第二、第三扇窗,不要做煽风点火的事。同时,面对第一扇破窗,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因为,我们的漠视是对他人的纵容,要敢于做第一个“修窗”的人。当然,这并不容易。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正是东方文明的崇高和伟大之处。而且,我们都愿意为理想化的人格而努力,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