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位选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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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离岸金融中心区位选择的文献研究

离岸金融中心的兴起主要源于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学术界针对这一新兴的金融现象给予了关注,并进行了研究。离岸金融中心区位选择的文献研究主要基于经济地理学理论、金融地理学理论、货币地理学理论、网络科学理论等交叉学科理论,考虑地理因素、制度因素、人文因素、聚集效应、交易成本、信息因素、金融网络、社会网络等因素对离岸金融中心区位选择的影响。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沿着两大脉络开展:一是通过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和构建实证模型对全球离岸金融中心进行分析,二是通过网络分析法来分析城市在全球金融网络中的地位与重要性。

2.5.1 离岸金融中心的内涵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于离岸金融中心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但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两种定义方式:

第一种定义方式主要根据交易主体的非居民性和交易货币的离岸性来界定。Dufey、Giddy(1978)指出离岸银行作为金融中介,主要为非居民的借贷服务,其主要优势在于离岸银行中心能够规避金融监管。Sikka(2003)将离岸金融中心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地,为非居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IMF(2007)ZOROMÉA.Concept of offshore financial centers: in search of an operational definition [J]. IMF Working Papers,2007: 1-32.将离岸金融中心定义为独立于东道国在岸金融市场的管辖范围,实行账户分离模式,经营市场所在地国家和地区货币之外的其他国际货币,其交易对象为非居民,具有特殊的法律属性和金融运作模式。沈光朗(2005)指出离岸金融中心是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企业(以国际商业公司IBC为代表)服务的司法管辖区。沈国兵(2013)将离岸金融中心定义为经营境外货币存款吸收和信贷投放的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相分离的形态,非居民在资金融通、投资、财富管理等方面不受注册所在地的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的约束,可以进行宽松、自由的交易。

第二种定义方式是从资金循环模式、监管标准、税收制度等角度来界定。Luca Errico(1999)、Hampton(2002)将离岸金融中心定义为不受注册地政府政策法规约束和税收限制,在立法上与货币发行国、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监管体系相分离的金融市场。Boise(2010)基于金融监管法律和监管规则的角度来定义离岸金融中心,指出从监管法律适用性角度看,离岸金融中心是市场所在国或地区对于其市场准入和运作过程的监管。

综合以上学术观点,本书对离岸金融中心做出概括性定义:离岸金融中心是在高度自由化的金融管理体制下,游离于货币发行国金融体系循环之外,以非居民作为交易主体,开展货币市场交易、国际结算与支付、离岸证券等离岸金融业务,更多地体现为制度性的概念,表现为高度的保密性、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优惠的税收政策等特性。

2.5.2 离岸金融中心形成机制的文献研究

离岸金融中心形成机制理论主要源于金融创新理论,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主要通过在金融领域构建“全新的生产函数”,包括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创造出新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金融合约、金融理念、金融制度与规则、金融组织形式与监管体系等一系列的新生金融事物,以实现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从而优化金融体系的要素配置,创造出一个更高效率的金融运营方式与运作体系。因此,金融创新有动态演进的内涵,可以极大地促进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金融创新理论对离岸金融中心形成原因的解释大致有三大角度:一是顺应需求的动因,二是顺应供给的动因,三是规避管制的动因。

(1)顺应需求的动因

Greenbaum、Haywood(1973)认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交易主体的金融资产日益积累,会逐渐产生对金融资产进行财富管理的需求,触发金融业进行变革和金融创新,以满足市场交易主体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他们在研究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后,指出随着金融资产的增长,市场交易主体对管理金融资产需求的日益增加是引发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Ross(1989)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金融市场上时有发生,市场交易主体会产生规避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需求,从而推动金融业相关部门变革与创新,来满足相关金融交易主体的需求。Allen、Gale(1991)通过研究20世纪70年代的通货膨胀率与利率、汇率的宽幅波动现象,发现市场交易主体往往倾向于提高投资回报率的稳定性,以避免投资收益率的大幅波动,所以金融机构有动力研发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来满足市场主体规避风险的金融需求。Finnerty(1993)指出金融创新的顺应需求动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规避高额赋税、减少交易成本、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增加金融资产的安全性与流动性、对金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减少金融资产收益率的大幅波动、规避金融监管等。

(2)顺应供给的动因

顺应供给的动因主要是由于产生了新的交易方式、商业模式、管理理念、科技手段等新生事物,金融行业会积极利用上述新生金融事物,通过金融创新来降低交易成本。

Niehans(1983)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了金融创新,指出当交易成本发生变动时,市场交易主体对金融需求的预期也相应发生改变,交易成本逐渐降低,也促使金融业产生新的交易媒介与金融工具,推动金融业向更高级业态升级,因此金融创新的实质是由于科学技术进步导致交易成本的降低。Hanonn、Mc Dowell(1984)发现20世纪70年代美国银行业大规模采用与推广新的支付结算技术后,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指出新技术在金融业的运用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因素。Chemmanur、Wihelm(2002)指出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的进步使得金融交易成本大大降低,并在新技术的基础上产生了新的交易模式与管理理念,从而促使金融机构研发出更多适合市场主体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

(3)规避管制的动因

由于金融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所以较其他行业而言,更容易受到监管当局的严格管理,当金融机构通过合法途径有效规避金融监管并产生经济利益时,金融业自发的金融创新就会产生。

Kane(1981)认为政府的监管措施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隐蔽的税收,因此,金融机构为了利润的最大化,有动机通过金融创新来规避政府的金融监管,而当金融创新引发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危及现有的金融政策、打破既有的金融平衡时,监管当局会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新的金融监管措施又会促使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展金融创新,这样便形成了一个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相互制衡与互动的机制,使静态的金融均衡在短期内无法实现。Scylla(1982)指出金融创新与现有的经济制度安排是一种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关系的制度革新,原有金融体系的任何制度变化、规则革新都可以被看作金融创新的表现。Silber(1983)从微观经济学视角出发,指出金融创新的根本原因是金融机构为规避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制度限制以及监管措施,金融机构不断地研发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来进行金融创新,其主要目的是规避其面临的各种内部和外部的金融约束,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可见,规避和管制构成了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博弈的结果则是金融创新的不断交替。

综上所述,金融创新理论基本上以金融中心的形成与金融创新的关系作为切入点,通过对金融创新理论的梳理与总结,可以得出离岸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是在全球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进行的。20世纪5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为维持本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空间布局、存贷利率、信贷规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从而造成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增加。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机构必然试图通过金融创新来规避金融管制带来的成本上升,因此,金融机构通过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来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增强,从而推动了以欧洲美元市场为代表的离岸金融中心快速发展。

2.5.3 离岸金融中心运行机制的文献研究

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自然而漫长的历程,在此过程中会伴随着全球经济中心的转移,其不仅与一国的经济发展、外贸形势、金融深化密不可分,而且不可避免地受到地缘政治、文化、制度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孙国茂,范跃进,2013)。Patrick(1966)指出金融中心的形成主要有需求反应模式和供给引导模式,其中需求反应模式强调基于经济系统内部的增长会自发产生对金融的需求,从而促进金融中心的产生;而供给引导模式则侧重于强调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使用政策工具来优化金融供给,刺激金融需求,吸引金融资源的聚集,从而推动金融中心的发展。从全球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看,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演变基本是依托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力量驱动来实施的,因此,政府作为“无形之手”的调控力量与市场作为“有形之手”的调节机制对于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演化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各大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不同发展阶段看,政府与市场对于离岸金融中心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有时会呈现萨缪尔森所指出的“混合经济”的格局。例如,中世纪伦敦取代阿姆斯特丹成为世界金融中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迅速崛起并保持对伦敦的金融业竞争优势等,均反映了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对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源流动所产生的影响。因此,闫彦明(2013)指出所有金融中心均可以被看作市场与政府两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只是不同金融中心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而已。

(1)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运行模式

从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模式看,劳拉·詹南(2001)指出离岸金融中心在发展初期,政府往往会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优质而高效的行政服务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吸引跨境资本流入以及众多金融资源聚集于此。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看,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遵循着“政府推动→金融制度变迁→金融供给优化→金融需求产生→金融资源聚集→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路径。Mcgahey(1990)指出影响离岸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四个:金融中心的建设成本要素、金融支付体系完备度、人力资源要素以及政策环境。其中,政府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可以对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Dufey、Giddy(1978)指出在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中,政府发挥着重要影响,表现为政府既要通过制定政策来维护离岸金融市场稳定和吸引金融资源聚集,也要优化制度设计来满足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Dowd、Lewis(1999)指出欧洲离岸美元市场的发展客观上对伦敦金融城的政府管制放松起到了推动作用,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协调地发挥“合力”是伦敦离岸金融中心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驱动模式会对金融资源的聚集产生短期效果。然而,政府推动模式也体现出一定的弊端,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当离岸金融中心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此时,政府的行政干预往往会造成离岸金融中心效率低下,降低离岸金融中心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的运行模式在离岸金融中心发展成熟时,就有必要考虑适时退出,以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闫彦明,2013)。

(2)市场主导型离岸金融中心运行模式

离岸金融中心的市场主导型模式是一国经济的经济总量、对外贸易、跨境投资、金融市场等不断发展,导致实体经济对金融需求日益增多,从而使金融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制度以及金融法律法规也随之演变,通过金融机构的空间聚集对微观市场主体产生“技术溢出效应”和“稠密溢出效应”(孙国茂,范跃进,2013)。从绝大多数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看,市场主导型的离岸金融中心遵循着“经济增长→金融需求增加→金融制度变迁→金融供给优化→金融资源聚集→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路径。戈德·史密斯(1994)指出各国金融机构的差异能够反映其金融发展的程度,金融中心的形成是金融结构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结果。从全球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实践看,市场主导型离岸金融中心往往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市场活力,主要表现为金融市场的开放度与自由度较高,具有市场化的金融深化机制与金融配置效率机制,从而激发金融创新,增强对全球金融机构的吸引力,有利于吸引高质量的金融资源聚集于此。但是,市场主导型离岸金融中心并非没有缺陷,其主要的潜在威胁是“市场失灵”所导致的金融泡沫无限扩张、金融投机加剧,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市场主导型的离岸金融中心更具有发展优势,但也面临投机泡沫、逃税、不透明等市场失灵现象,而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虽在离岸金融中心发展初期能给予较大的政策支持,但过多依靠政府行政资源去推动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会阻碍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从而抑制离岸金融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可见,单靠某一种力量来推动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都是不可取的。其实,离岸金融中心的两种形成模式并非相互排斥和不相容的,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与市场主导型离岸金融中心不仅存在联系,而且有时其作用方向会趋于一致。离岸金融中心从本质上说是经济和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金融资源聚集的结果。因此,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从根本上是以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完善为基础的,即使政府推动型模式也不可能完全脱离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鉴于此,只有优化制度安排,让政府力量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在完善政府管理与市场机制有机协调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促进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并在长期发展中形成持续性的累积循环效应,即一方面通过离岸金融中心宽松的营商环境和制度安排来激发市场潜能和创新活力,并吸引全球跨境资金和金融机构聚集于此,从而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另一方面,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职能,提供完善而透明的法律法规制度环境,为离岸金融中心的运行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2.5.4 基于指标体系视角的区位选择研究

在建立指标体系来评价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是GFCI指数和IFCD指数。其中,英国Z/Yen咨询集团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将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细分为人才资源、营商环境、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基础设施四项指标予以评价;而新华社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指数服务公司联合发布的“新华—道琼斯全球金融发展指数”(IFCD)则侧重于从金融中心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来评价,主要从金融市场广度、金融中心的成长性、相关产业支撑性、综合服务水平以及国家整体环境五方面予以评价。

此外,Reed(1981)采用聚类分析法分析了14个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并研究了地理区位、战争、市场监管等因素对金融中心形成的影响。Roussakis、Dandapani、Prakash(1993)认为,一个国家和地区要成为离岸金融中心,需要满足三类条件:①国内及周边的政局稳定,税率的优惠或零税率,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监管有效性,货币可自由兑换(此为先决条件); ②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此为主要因素); ③经营成本较低,政策环境宽松,当地居民对金融创新产品认同度较高。Liu(1997)基于层次成簇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亚太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进行了排序,并找出了其主要影响因素。Choi(2000)利用线性回归法分析了全球最大的300家银行机构在14个离岸金融中心办事机构的数量以及对这些离岸金融中心吸引跨国银行聚集于此的要素进行了排名。Poon(2003)运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对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进行了分层研究,研究了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原因,并将全球金融市场划分为七大层次。Zhao、Smith、Sit(2003)将信息腹地理论引入金融中心研究中,指出非金融信息在决定金融中心形成时也至关重要,社会制度、文化因素、法规惯例等都会影响金融中心的形成与聚集。Poon、Eldredge(2004)基于资本化率、股票交易额等指标,分析了1980年到1999年45个金融城市证券交易所的等级排序,发现中小金融中心向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演变的趋势在加快。

2.5.5 基于经验研究视角的区位选择研究

在构建实证模型来评价金融中心区位选择方面,Choi、Park(1996)指出地理距离、贸易流量、文化差异、商业机会、直接投资规模等因素会影响银行业在金融中心的区位选择。Cobb(1998)指出地理区位、金融功能、金融监管是离岸金融中心提供离岸金融业务的三大要素。Choi、Park(2003)将全球最大的300家银行位于纽约、伦敦等14个全球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总部和分支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发现银行总数、证券市场规模和交易量、国际资本跨境流动、经济规模等因素会影响金融中心的聚集效应。Masciandaro(2006)基于220个国家和地区的样本数据,得出一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稳定的社会政治制度、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同时法律体系为普通法系,那么该地则具备离岸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Zorom(2007)指出离岸金融中心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国际金融服务,可以用金融业服务净出口占该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离岸金融中心的金融发达程度,并基于IMF组织协调证券投资调查数据库构建二元回归模型来评估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条件。Rose、Spiegel(2007)通过建立离岸金融中心效应模型分析了影响离岸金融中心规模差异的因素,并研究了其对于离岸金融中心区位选择的重要性,发现离岸金融虽然对临近国家产生避税效应,但有利于周边国家降低交易成本,增加资金融通的便利性,提高周边国家银行竞争力,促进金融系统的完善。Sharman(2012)以离岸金融中心的资金流动为研究对象,指出投资者会选择离岸金融中心作为FDI或证券投资的目的地,一个重要原因是离岸金融中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公正的法律保障体系、低税率的收税环境,从而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Kim、Li(2014)使用1999—2009年跨国公司样本数据,分析了离岸金融中心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层面的信息传递,指出离岸金融中心的低税率和宽松的监管环境会引发公司采取不透明的信息披露政策和积极的盈余管理手段。Hebous(2014)从离岸金融中心的税收规避视角分析了金融机构及商业公司选择离岸金融中心落户的原因。

由于离岸金融中心凭借较低的税赋和宽松的监管环境,降低了市场参与主体的交易成本,吸引了全球资金在离岸市场的跨境流动。因此,也有部分学者着重从离岸金融中心的跨境资金流动方面展开了研究。Kapoor(2004)、Zorome(2007)指出离岸金融中心为国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了低税率和零税率的税收环境,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引发了全球的短期投资活动。Kim、Wei(2002)通过调研数据也证实了离岸投资基金比在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格更加激进,因为离岸投资基金的灵活性较大,投资决策的金融监管较少,可以享受零资本所得或低资本所得的税收环境,从而引发了更大规模的短期投资。Sun(2008)将国际资本流入离岸金融中心的主要原因归于离岸金融中心宽松的监管环境、灵活的市场规则以及稳定的政治环境。Sikka(2009)认为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的低税率与金融保密制度促进了国际资本的跨境流动,引发了税收规避、资本外逃、洗钱等消极影响,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Fakiyesi(2009)指出离岸金融中心主要为资产负债表两端的非居民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因此在全球金融市场上是一个强有力的联系节点。Woodward(2011)指出离岸金融中心短期投资的中介功能决定了其在全球金融网络中的重要地位,但离岸金融中心小型的地理区域和经济规模,与其国内市场需求具有不一致性。Vleck(2008)认为,在直接投资介入东道国存在障碍时,离岸金融中心通过发挥从发达国家到新兴经济体的支点功能,提高了全球资本流动的质量,从而不仅可以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优惠的税收,还可以降低投资风险。Desai、Foley(2006)认为离岸金融中心的低交易成本有利于高税收国家非居民通过离岸金融服务规避税收负担,实现更高水平的境外投资,同时,也有利于为交易者匹配与自身风险偏好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工具。Palan(1999)指出受益于金融全球化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证券投资从传统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分离出来,由于证券投资不需要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权实施控股,也无需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因而更具有灵活性,所受到的限制也更小。Evans(2002)指出离岸金融中心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机会,加强了资本的流动性。此外,跨境证券投资要求信息披露水平的完善和更高水平的融资竞争,从而引发市场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促进金融资产价格反映公司的潜在价值,提高了资本流动的分配效率。离岸金融中心的证券投资有利于引导全球资金流向有生产性融资需求的发展中国家,从而促进全球经济福利的提高(Gooptu, 1993)。孙国茂、范跃进(2013)指出金融中心的流动性既包括为金融产品的交易与变现提供流动性支持,也包括为金融资源的时空变换提供流动性支持,因此,金融中心的流动性取决于制度和监管当局对金融中心所有要素的控制能力和作用程度。

当前,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建设才刚刚起步,因此国内学者对于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位选择研究的文献较少,大多学者主要将研究重点放在现有国内金融中心的综合竞争力评价上。例如,胡坚和杨素兰(2003)将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细分为经济指标(国民生产总值、投资比率)、金融市场指标(金融市场的广度与深度、金融中心的国际化程度)和政治指标(政治稳定性)来考察上海与纽约、伦敦、中国香港在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方面的差距。潘英丽(2003)基于聚集效应和外部规模经济效应,从金融中心运营成本、监管环境、税收制度、人力资源、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分析了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彭红英(2004)从影响金融市场收益与成本的角度,通过构建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比较了上海与深圳作为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可行性,得出上海在腹地优势与政策环境方面优于深圳,更适合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张泽慧(2005)将金融中心的流动性、金融中心的收益、资本的安全性纳入国际金融中心指标体系。姚洋、高印朝(2007)利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按照经济环境、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制度四方面内容构建了国际金融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陆红军(2007, 2013)通过构建金融市场规模、金融发展环境、金融人才储备、金融聚集性等10个一级指标来综合评价全球金融中心的综合竞争力,得出上海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优势在于金融规模较大,但在金融效率、金融环境、金融风险防控、国际化程度上与国际成熟金融中心相比,仍有差距。郭红(2012)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用金融发展程度、对外开放程度、城市环境支持度、经济持续发展力这四大准则层构建了金融中心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曾之明(2012)基于离岸金融中心的成本与收益视角,构建了离岸金融中心形成要素的结构模型,研究了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布局选择问题,论证了中国香港是现阶段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最优选择。巴曙松(2012)认为中国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但仍需要丰富人民币权益类金融产品,完善人民币市场交易主体结构,提高人民币资产的交易流动性,未来应以中国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为主导,积极发展伦敦、芝加哥、新加坡等海外人民币离岸市场,形成布局合理的离岸人民币市场体系。

2.5.6 基于网络分析视角的区位选择研究

现有的研究成果均有一个共同特征,即通过评价金融中心的属性指标,诸如经济规模指标、金融市场发展指标、营商环境指标等,来综合评价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并对其进行排序。这一判断方法虽然可以对金融中心竞争力提供评价参考,但也面临一定的局限性,即上述方法主要关注金融中心的属性指标而忽略了不同金融中心之间的关联性数据。实际上,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大离岸金融中心之间的网络联系性正在加强(巴曙松,2015)。因此,在进行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位选择时,有必要将离岸金融中心纳入全球金融网络的视角来进行研究,将其置于一个由金融资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在全球跨境流动而形成的金融网络系统中予以分析。最早运用复杂网络分析法来分析全球城市竞争力的是英国拉夫堡大学“全球化和世界城市”研究小组,其负责人Taylor认为城市是全球经济网络系统的重要节点,而跨国公司通过在全球生产、贸易、投资等商务活动中将全球城市连接在一张网络中,Taylor基于跨国公司在全球各大城市的分支机构数据以及全球主要城市形成网络化的特征事实,构建了“城市—公司”的关系型数量矩阵,利用嵌套网络模型来测算不同城市在全球城市网络体系中的等级排名,从而评估某一城市在全球城市网络系统的影响力,推动了城市关系的研究从等级向网络的转变(Taylor&Catalano, 2002; Taylor, 2004, 2011)。

在此基础上,杨永春(2011)、马学广(2011)对国内外关于世界城市网络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综述。现阶段,国内已有学者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判断城市网络节点的重要性,倪鹏飞(2011)通过构建联锁网络模型,分析了跨国公司生产网络结构对全球城市的联系度。姚永玲(2013)利用城市—公司数量矩阵,分析了跨国公司现代服务业在全球49个城市中的网络联系度,探讨了行业因素、城市因素和国家经济等不同层次因素对全球网络城市联系度的影响。刘江会(2014)利用嵌套网络模型分析了上海在全球城市网络体系中的联系能级和相对网络联系能级。杨志民(2015)采用基于距离的聚类算法,定量分析了长三角城市在金融网络空间的联系特征,并对其金融中心的等级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