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进步主义运动
托克维尔曾指出,美国人喜变革而害怕革命。胡适20年代在美国也颇有感慨地说过:“美国不会有社会革命,因为美国天天在社会进步之中,这种革命是渐进的。”[23]旨哉斯言!
渐进主义的确是美国发展的一大特点——不断从改良和妥协中化解矛盾,避免了大起大落。如果以“左”和“右”来概括其思潮和政治的变化的话,可以说它犹如钟摆,每隔一段时期就向一方摆动一次,而总的趋势是向中间靠拢。所以,美国社会和政治的主流是中间派。20世纪的发展说明了这一特点,其轨迹清晰可见。
前一章阐述了改良主义思潮为进步主义改革鸣锣开道。所谓“进步主义”,宽泛地说,是指19世纪最后20年到20世纪前20年间,也就是美国工业化基本完成、全社会财富激增而社会矛盾尖锐化的关键时期,实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完成了一次基本上和平的转型。这段改革统称“进步主义运动”。正是这一运动开启了美国渐进改革的模式,对以后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何谓“进步”?
“进步”、“落后”、“反动”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词。在不同的年代又有不同的联想和内涵。在中国人心目中,一个永恒的话题是中国的“落后”和“进步”。自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仁人志士都痛感中国“落后”而努力“急起直追”。而关于什么是衡量“落后”、“进步”的标准,似乎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共识,就是生产或生产技术的水平(甚至不是全面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但是美国“进步主义”之称,恰恰是代表一种新的觉悟,就是认识到生产水平、社会总体的富裕程度并不一定代表进步。自从1776年美国独立之后,美国是“新大陆”、欧洲是“旧大陆”的观念,已经深深地印在大西洋两岸人们的心中。也就是承认美国“进步”,欧洲“落后”,或者至少趋势是如此。但是正当美国生产力突飞猛进,开始把欧洲甩在后面之时,美国人忽然发现自己落后于欧洲了,需要“急起直追”。这个“落后”指的是什么?指的是“人道主义的行进队伍”(humanitarian procession),也就是对社会两极分化中底层百姓的关怀和与之相应的一系列学说、思想和措施。
19世纪80年代,美国的知识精英到欧洲考察,发现在这方面自己的国家的确是落后了。如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教授在考察儿童福利问题后说:“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正在逐渐爬到人道主义行进队伍的排尾。”[24]美国著名的改良主义者简·亚当斯注意到当时俾斯麦的德国政府竟是最关心劳动人民的基本需求的,她问道:“难道民主制度在保护其最低贱的公民方面反倒更加迟缓?难道能够坐视他们境遇逐步恶化,就因为根据民主理论他们不需要保护?”[25]1908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史称“老罗斯福”)在国情咨文中说,在1907年欧洲有关意外工伤事故的国际会议上,美国被点名为“雇主责任立法方面最落后的国家”,他为此深感羞耻。
这说明美国人得到启发,“放任自流”的经济制度不是绝对优越的,政府也不一定管得越少越好,而是有责任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活。他们明确了“进步”的方向,那就是基于关怀人民普遍生活条件的社会改良。当时美国的有识之士没有以己之长比人之短,也没有满足于哪一年GDP超过英国,或哪些重要技术指标超过欧洲大国,而是在两极分化开始加剧、社会矛盾开始突出时,及时发现自己的落后方面,从而努力借鉴和学习,博采欧洲各国之长,又结合“美国特色”,开始一系列的改革,构成了对资本主义残酷竞争的制衡,同时有效遏制了政治腐化,从而形成了美国历史上最重要、对后来的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意义的时期——名副其实的进步主义时期。这一交流和学习过程又继续了将近半个世纪,直到小罗斯福总统实行“新政”,美国人才确定自己已经形成适应美国国情、有“美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
一 改革的推动力
美国的改革之所以滞后于欧洲,更主要是由于其发展本身与欧洲有时间差,矛盾尖锐化到非变不可的局面出现得较晚。欧洲的经验固然有启发作用,而真正促成这场进步主义运动的还是美国本身的社会矛盾所形成的巨大推动力。没有全社会强有力的推动,没有危机感,地位优越的既得利益者很难主动进行变革。这是普遍规律,美国也不例外。社会贫富差距从来就存在,到什么时候、什么程度就变得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呢?套用列宁的一句话(大意):当上层社会不能像先前那样统治下去,下层人民也不愿接受按原来的方式被统治下去时,就具备了爆发革命的条件。对于当时的美国来说,如果要避免革命,占统治地位的人就必须设法去适应不可避免的变革,进而掌握主导权。
美国南北战争之前,压在最底层的当然是黑奴,他们根本无所谓“收入”,从财富的统计来看,这部分人甚至不算在分母之内。其他包括新老移民的劳苦大众流动性很强,在一个地方生活不下去了,可以不断加入西进运动的人潮,在为美国开拓新边疆的同时,实现自己的创业梦。南北战争之后,工业化、城市化急剧发展,一下子把各种人群的距离拉近了。解放了的黑奴名义上有了自由,有了企盼,生活却更加没有保障。与此同时,财富急剧向少数财团聚集。19世纪末出现了一批顶级富豪,有“十大家族”之称,奢靡成风。像芝加哥、纽约这样的大城市,隔着几条街区之遥,一边是豪门盛宴,在灯红酒绿中一掷千金,一边是贫民窟中全家老少(包括未成年儿童)在危险而恶劣的条件下日夜操劳,难求温饱。每天面对着这种鲜明的对比,如果老一辈还能靠宗教信仰、传统价值观而逆来顺受的话,到年轻的一代就难以忍受了。而此时西进运动已经基本停止,一走了之的机会已经很少,他们不得不在形同囚禁中讨生存。那种不平之愤不断发酵,终归要找到出口爆发出来。与此同时,各行各业的组织纷纷出现。欧洲的经验不仅有改良措施,还有大规模劳工运动和19世纪中叶的革命浪潮,方兴未艾的社会主义思潮也正在越过大西洋向美国袭来。1901年麦金莱总统的遇刺,可以说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1896年,麦金莱第二次击败有平民思想的著名改革家、民主党人布赖恩而连任总统,富商巨贾为之额手称庆。四年后,麦金莱被一名无政府主义者刺杀,消息传来,给那些正在寻欢作乐的绅士贵妇当头一棒,他们意识到盛筵难再,再也不能按原来的方式生活下去了。美国的中间阶层精英与上层权势集团感受到了覆舟的危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意识到必须在还能控制局面时主动进行改革。“progressivism”一词除了“进步主义”外,还可以理解为“渐进主义”,所以从本质上讲,这是一场避免暴力革命的大规模改良运动。归根结底,推动改革的原始动力还是来自底层的不平之鸣。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力量。
(一)劳工运动
美国情况独特,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移民造成的多族裔,组织往往以族裔分,而不完全以阶级分;移民有先来后到,这个时期大批新移民来自东欧、南欧,从事不熟练工种,处于底层。先到的熟练工人要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斥后到的非熟练工人。凡此种种,造成劳工队伍难以团结一致,工人运动的声势和影响不能与欧洲相比。尽管如此,劳工组织起来,为改变恶劣的生存条件、维护自身权利而斗争,还是大势所趋。不论结果如何,有组织的劳工运动仍是改革的最重要的推动力,因为只有它能使全社会感到震动,产生危机感。
南北战争后曾有一定影响的劳工组织是1869年出现的“劳工骑士”,但它不是真正的产业工人工会。它最初是费城的制衣工人发起的,具有秘密行会的性质,后来发展为全国性的公开组织,规模迅速扩大,成员包括工人和雇主(主要指小业主),后来吸收妇女和黑人,只排除银行家、律师、赌徒和股票持有者。它提出的口号是:“一人受难,众人关心。”目标有:建立八小时工作制、废除童工和囚犯劳工、同工同酬、消灭私人银行、建立合作社等。它组织过几次成功的铁路罢工,在1886年势力达到顶峰时成员超过70万。但因内部派系斗争、目标不切实际、管理不善等种种原因,很快衰落下去,到1890年已基本消亡。
代之而起的是1886年成立的“美国劳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劳联”)。这是个松散的联盟,作为其成员的各行业工会仍可自行组织斗争。“劳联”也只吸收技术工人,其领导人是有名的劳工领袖冈帕斯。他认为非熟练工人没有与老板讨价还价的力量,与其共同失败,不如让一部分工人先胜利,然后再帮助其他人。“劳联”曾组织或支持了几次大罢工,其中就包括有名的普尔曼罢工。
19世纪的最后20年,美国劳资纠纷引起的工潮此起彼伏,实际上从来没有停止过。其中比较著名的、引起全国震动的有1886年的“草料场事件”和1896年的普尔曼铁路工人大罢工。二者都发生在芝加哥,都以罢工者失败告终。“草料场事件”更是引起暴力骚乱,遭政府残酷镇压,好几名参与者被判死刑。尽管如此,工潮次数仍不断上升,到19世纪最后10年,其数量达到世界之最。1898年罢工与各种形式的怠工有1098次,1900年1839次,1901年陡增至3012次。[26]另一方面,美国资方的态度一贯强硬,从思想上就不能接受罢工的正当性,认为那是妒忌心引起的“恶行”,即使有时被迫做出有限让步,也不承认有组织的工会;与此同时,劳工方面的组织能力却越来越强大,劳资双方对立日益尖锐,直到1902年发生震惊世界的宾州无烟煤矿工人大罢工。
1902年5月12日,属于“劳联”的“联合矿工工会”一声令下,位于宾州西北矿区的全体煤矿职工同时停止工作,覆盖几个县的矿区顿时陷入一片寂静。这就是载入世界劳资冲突史册的、持续5个月的宾州14万无烟煤矿工人大罢工。他们一致提出的具体条件是:8小时工作制(当时是10小时)、增加工资20%、公平秤(他们怀疑矿主在出煤的秤上做手脚),以及资方承认“联合矿工工会”。当时美国的大部分无烟煤矿为9家铁路公司所有,资方照例态度强硬,拒绝妥协;工会方面则通过正式决议,认为如果这次退让,将一败涂地,必须坚持到底。此时,各种中间力量为之震动,纷纷出面调停。劳工领袖中的温和派曾一度占上风,准备接受调停,但是资方错误估计形势,认为此风不可长,继续顽固拒绝。他们企图利用过去工人中因族裔、工种、熟练程度不同而造成的不团结来分化、瓦解、击败罢工。但是这一回矿工却空前团结。双方僵持不下,直到进入10月,寒秋逼近,煤价飞涨,整个东北地区都感受到了取暖的威胁,医院肺炎患者增加,工厂因缺燃料纷纷关门,学校也停了课。资方的强硬态度引起全社会的谴责,社会进入危机状态,随时可能出现暴乱。老罗斯福总统被迫亲自介入。但是他首次召集劳资双方代表会谈,就以资方态度的极度傲慢无果而终。相反,工会领袖米切尔却表现理性、克制而有教养,这使原来并不同情罢工的老罗斯福转变了对工会的成见,态度开始向劳工方面倾斜。更重要的是,他认为这种劳资冲突关系国家安危,政府必须介入,并取得一定的权威。最后,总统请出他的好友、金融家J.P.摩根与资方斡旋,终于取得资方同意,并作为资方的建议,成立一个有各方代表参加的“总统委员会”负责调查和仲裁此事,工会方面也无异议。白宫于10月15日正式宣布该委员会成立,次日工人复工,长达5个月的罢工宣告结束。此后,“总统委员会”进行了500多次听证,于次年3月提出报告,部分地接受了工人的条件:实行9小时工作制,工资提高10%。不过另外两条:正式承认“联合矿工工会”和改变产煤计量制度,仍未得实现。
对劳工来说,这次罢工取得了突破性的胜利。当然,这次胜利有种种特殊的主客观条件:东北部地区对煤的需求特别敏感;第一线采矿工人根据法律必须受过两年培训,这阻碍了矿主招收足够的临时工;资方态度强硬引起全社会反感;工人这样团结一致的持久战斗力以后也很难再现。在此以后,工潮仍然不断发生,尽管没有这样的规模和成果,组织上有种种缺陷,而且常遭地方政府镇压,但还是足以造成对既得利益者的威慑,引起他们的警觉。它的历史意义在于:第一,打击了资方的气焰,使全社会接受了劳资谈判的原则,为整个20世纪和平解决劳资问题树立了先例;第二,政府作为代表更高的公众利益的仲裁者的权力由此确立。过去,劳资纠纷只有地方武警以扰乱治安为名镇压工人的先例,政府本身,特别是联邦政府,从不介入,更遑论迫使资方让步。这件事开了政府敢于抑富扶贫的先声。其结果不但使当时尖锐化的社会矛盾缓和下来,而且开启了一种解决矛盾的机制。实际上劳资双方都可以从中得利。以此为先例,劳工通过谈判争取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成为正常的、合法的途径。
那些惧怕“外国激进思想”和暴力革命的当权者、资本家与中间阶层都意识到改革刻不容缓。许多工厂主也吸取教训,改变策略,在本单位主动实施超过政府规定的改善劳工福利待遇的措施,以与工会争夺群众,逐渐发展出“福利资本主义”。“劳联”还坚持不懈地提出改善劳工条件的法案,要求国会通过,包括八小时工作制、反对“禁令法”(即政府有权下令禁止罢工)、更严格的反托拉斯法、保证劳工不受囚犯工人的排挤,等等。这些要求在老罗斯福和塔夫脱共和党执政期间遭到国会拒绝,“劳联”转而支持民主党,为威尔逊竞选助力,结果威尔逊上台后通过了一系列立法,部分满足了劳工的要求。从此,支持民主党成为美国工会的传统。所以,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劳工运动确实是推动改革的重要初始力量,并对现实政治产生了影响,尽管发展的结果并不能完全满足劳工的诉求。
早在1886年的宾州矿冶工人(炼铁和炼焦业)大罢工曾得到大洋彼岸的恩格斯的欢呼,他认为美国社会在十个月中发生了其他任何国家需要十年才能完成的变革,否定了美国没有欧洲式的工人阶级之说。他还满怀信心地期待下一步——美国各派独立的工会联合成一支具有临时纲领的全国性的工人大军,成立自己的政党,然后朝着《共产党宣言》的方向夺取最终胜利。[27]但是这一步没有实现,美国劳工斗争只是促进上层及时采取改良措施,从而阻止了那“下一步”的出现。
(二)平民主义运动
主要是农民[28],也包括少部分城市新移民、手工业者和小业主,在南北战争之后受农产品价格下跌、生产成本上涨,特别是1870年经济萧条的影响,收入急剧下降,债台高筑。19世纪70年代初,他们开始组织起来,著名的有“全国格兰其协会”和“农民联盟”,力量迅速壮大。到1892年,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来自联盟和其他农民组织的代表开会成立人民党,选出韦弗将军为其总统候选人。
平民主义运动与“劳工骑士”所代表的劳工运动一度结成联盟,为社会公正而斗争。他们的许多主张,如累进税、八小时工作制、直选参议员等,与进步运动的目标一致,后来逐一实现。但是他们代表独立农民(小农场主)、手工业者和小业主,其理想是拯救农业免受工业的吞噬,回到杰斐逊时代的农业美国,包括恢复其传统价值观。从本质上讲,它是个体劳动者抵制大资本家和政府干预,其理想是复旧,不能适应不可阻挡的工业化的发展,最终目标与城市劳工相矛盾,谈不上“进步”。但是它对大资本特权的冲击,则与进步主义运动的方向一致,也起到一定的施压作用。1896年,同情平民主义的民主党人布赖恩获得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于是平民主义者放弃独立竞选,全部支持布赖恩。此后,他们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开始式微,到1908年左右销声匿迹。但是平民主义思潮的影响长期存在,在以后的美国政治生活中时或起一定的作用。
(三)公众舆论的监督和批判
扎根于自由主义思想的西方知识分子有着深厚的批判现实的传统。“知识分子”的定义就和批判精神联系起来,代表自由、平等、公正的理想和以此为核心的社会良心,对一切有悖于这一理想的社会弊病加以挞伐是其天职。也可以说,资本主义从一诞生就伴随着对它的揭露和批判而成长,这也正是它的生命力所在。这一传统当然起源于欧洲。19世纪丰富多彩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及其传世之作可以为证。作品以外还有行动,表现在代表某种思想或政见的集会结社、报纸刊物乃至在特殊事件中与群众一道上街游行,等等。
与欧洲的思想一脉相承的美国知识界也不例外。不过其资本主义的兴盛既然晚于欧洲,这种批判的兴起也略晚些,可以说,从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美国文学就不约而同地以批判特权阶级为己任。中国读者熟悉的马克·吐温是最早的代表之一,不过当时还没有形成规模。大约从进步主义时期到20世纪前半叶,是批判文学的鼎盛时期。
以《宪法》为保障,建立在充分的言论和出版自由基础上的欧美新闻媒体一直都以报道真相和批判社会为己任。从20世纪初开始,矛头指向正在兴起的大财团和其所代表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文学和其他写作蔚然成风。有的偏重于揭露社会的种种不公平和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有的提出各种改良方案。总的是说明现行制度并不像保守派说的那么公正、美好,揭穿那种只要努力人人都能致富的神话,指出恰恰是那些辛辛苦苦劳动的人创造了财富,却富了游手好闲的人,穷了生产者。大资本家在文学作品中很少以正面形象出现。从这个时期开始直到50年代,整整半个世纪中涌现出一大批著名的作家和传世之作,形成美国文学史上辉煌的一页,有美国第二次“文艺复兴”之说(第一次是指19世纪以惠特曼、霍桑等人为代表的时期)。可以举出一连串的20世纪伟大作家的名字:辛格莱、海明威、斯坦贝克、德莱塞、威廉·福克斯、道斯·帕索斯、安德森、诺曼·梅勒……他们流派、风格各异,并不一定属于某种“主义”,批评的角度也不相同,但与权势集团和上层社会保持距离,采取不同程度的批判态度,同情社会不幸者,则是其共同点。
美国进步主义时期,这种批判性的舆论的作用尤为突出,并出现了有名的“耙粪文学”。“耙粪”一词并非他们自己所起,而是老罗斯福总统对他们不满的贬词。他说,有些专门揭丑的作者像《天路历程》里的一个人物,“手里拿着一把粪耙,不会看别处,只会低头往下看”。但是这一词却为公众认可,成为正面的称号,从此载入词典。顾名思义,“耙粪文学”就是专事揭露各种腐败丑闻和黑幕的写作,因此中国有些文献也译为“揭丑文学”,其揭露的对象主要是上层权势集团和地方政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通俗杂志而不是大报,其首先考虑的也是市场效应。“耙粪者”们就其多数而言,并非一开始就是抱定改革社会的宗旨,专事反对大资本家的。当时正在兴起的大财团的发家史及其经营内幕当然是一般老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围绕着上层人士、社会名流的一切故事,包括私生活,总是吸引人的。1902年《麦克卢尔杂志》连载女记者塔贝尔关于标准石油公司如何实现全行业垄断的纪实报道,和林肯·斯蒂芬斯揭露美国市政腐败的文章并列为“耙粪文学”之滥觞。但二者出发点不同:麦克卢尔本人开始选中洛克菲勒家族的标准石油公司做专题系列时,原是想报道其走向成功的道路。接受采访任务的塔贝尔也不是一开始就有意揭丑,但是作为优秀的新闻工作者,忠于真实的原则、职业本能和敏感促使其穷追不舍,结果该公司如何通过巧取豪夺吞并同类企业、政府又如何予以纵容等内幕,以及工人的困苦生活等,被详细解剖,揭露无遗,结论是实际上公平的个人自由竞争已经荡然无存。这一系列文章结集成《标准石油公司》一书,大为畅销,成为进步主义的代表作之一,至今还是揭露大财团的经典著作,塔贝尔也因此成为著名的改良派记者。其他报刊也群起效仿。斯蒂芬斯则与塔贝尔不同,他一开始就比较自觉地具备社会改良意识。他有社会主义思想,十月革命后曾拥护苏联。他以纽约为典型进行了一系列采访,后来把这些采访的文章汇集成书,题为《城市的耻辱》,成为专门揭露市政官员腐败行为的名著。
除了新闻界以外,还有一批严肃的文学作品,如弗兰克·诺里斯的著名小说《章鱼》(1902)和《深渊》(1903),揭发南太平洋公司和芝加哥谷物市场的罪恶行径;厄普顿·辛克莱的著名小说《屠场》,描述芝加哥肉类加工厂的残酷阴暗,等等。这些著作在美国都引起了轰动。它们与新闻报刊一道形成美国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不论自觉还是不自觉,客观上矛头大多指向垄断财团,同情社会底层和弱势群体。这一现象使人想起马克思评论巴尔扎克的一句话:“伟大的作家是能够具有驾凌于他们自觉信念和态度之上的见识的。”这些作者可能不一定称得起“伟大”,但是只要能独立于利益集团,忠于现实,并有一定的职业洞察力,当然还要有正义感,就能写出直指时弊的优秀作品。这样,美国的每一个角落都难逃记者和作家的笔锋。他们的主要对象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关于参议院的“百万富翁俱乐部”、托拉斯、金融集团、保险公司内幕,等等。这些都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众怒难犯,形成了改革的压力,同时也得到了身受垄断财团之害的企业主和开明政治人物的欢迎。
揭露社会阴暗面并非新现象,它本是资本主义社会文学和舆论的特点,其所以新,不在于它“暴露黑暗”,也并非提出了比以前更激进的新思想,而首先是其规模和影响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这是与美国新闻事业的大发展分不开的。如果说20世纪末正在发生一场信息革命的话,世纪初美国新闻事业的发展和电信的普及所带来的影响,也可以算是一场初级信息革命。以日报的发行量为例,1870年全国有574家,发行量共280万份,到1899年这个数字分别为1610家和2420万份。[29]量变引起质变,新闻工作者的角色和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都发生了变化,从新闻提供者变成了舆论和思想情绪的塑造者。报纸杂志进入了家家户户的餐桌和起居室,比起学术著作、文学作品,它们的读者面要宽得多。与此同时,报刊和报人的经济收入也今非昔比,这又至少产生了两个重要结果:一是更加独立于政党政治;二是有更多的财力聘请高水平的记者和进行广泛深入的社会调查。新闻记者的天职就是报道真相,除了一般的消息外,对事件的内幕挖掘得越深,价值就越高。毋庸讳言,这一类的文章总是十分吸引读者,给刊物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耙粪”刊物之兴旺与利益驱动分不开,也是事实。但是就总体而言,它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是推动社会改革不可缺少的力量。这种舆论气氛为老罗斯福政府通过限制垄断、改善劳工条件的立法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使得大财团坐不住,它们必须设法挽回声誉,卡内基、洛克菲勒等一系列基金会的成立与此不无关系。当然美国公益基金会的出现有更深、更复杂的原因,不仅是为应付舆论,以后还会谈到。
(四)基督教福音派及其他教会改革派
与欧洲的革命运动不断淡化宗教情绪迥异,美国人的宗教与社会道德伦理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基督教改革派,或称“社会福音派”,是进步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可谓美国特色。
“关心你的邻居”和慈善为怀,本是基督教传统,不过在农业经济社会,这是个人行为,最终的救赎靠自己和上帝。有组织的社会改良对教会来说是新事物。从组织上说,1900—1914年间参加有组织的教会的人数激增(包括天主教和新教),从3600万增至5200万。从思想上说,到19世纪90年代自由派神学界已经接受了达尔文主义,建立起一种新的世界统一的观念,把进步演变看作上帝的意志在地上的展现。神学不再拘泥于僵化的教条,而转向社会正义的伦理。上帝和教会成为改革的积极推动者,进步和演变是天意的一部分。这样,进步主义在宗教上完成了合理化,教会于是放手参与社会改革。
教会的“社会福音派”兴起于19世纪90年代。许多新教徒继承了前辈反对蓄奴制的精神,到上个世纪之交,出现了一批思想自由的牧师,作为城市传教士,倡导进步主义改革。他们与城市贫苦劳动者有直接接触,亲眼见到他们的劳动和生活状况,感到在这样一种压迫和剥削的环境中空谈道德是脱离现实的。
他们中又有两派:以格莱顿为代表的一派害怕欧洲社会主义传播到美国,企图找到在个人主义无情竞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妥协道路,以预先实行某些社会主义可接受的主张来防止社会主义的“威胁”;另一派比较激进的则更接近社会主义运动,如布利斯受英国社会主义和费边主义影响,成为“基督教社会主义”者,他建立了波士顿劳动者的教会,称“木匠差会”,以及“圣公会促进劳工利益协会”、“社会改良联盟”等,并曾参加“劳工骑士”组织。个别激进人士如赫伦于1899年成为美国社会党的骨干。
宗教界最重要的知识分子代表是德裔浸礼教牧师劳申布什,他撰有多部关于基督教与社会改革的著作。他最初的教区是纽约贫民窟。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在民主合作的基础上重新组织经济生活,就绝不可能成为基督的国家。其途径是非暴力的革命运动。如果基督徒不团结起来在地上建立主的王国,就会面临社会陷入少数人掠取猎物而多数人失去生产和生存能力的混乱情况。即使是宗教界的保守派,在传教中也不能对广大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无动于衷。一批教会人士描述底层生活的著作问世,把基督的理想社会与物欲横流、贫富悬殊的现代美国做对比。他们提出问题:“如果耶稣来到芝加哥会怎样?”如果耶稣面对现代美国的生活将如何?
“社会福音”导致一些跨教派的世俗化的宗教合作组织的诞生,如“救世军”、“基督教青年会”等,它们不是以传教而是以公益活动为主要工作。1908年成立的“教会联合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就通过了《教会与现代工业宣言》,赞成通过社会福利立法和加强工会组织来实现基本社会改良。
实际上宗教力量参加或推动改革,不仅是新教福音派,天主教、犹太教以及从东欧、南欧来的新移民各自的教会,都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就是关注贫苦大众,反对弱肉强食的社会秩序。社会福音派的作用,就是在宗教情绪很浓的美国,唤起公众的良心,把基督教和世俗的改良运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尽管缺乏深刻的理论分析和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仍对广泛的阶层有吸引力。它的影响及于一大批进步主义人士,包括政治家和学者,他们都把自己的主张与基督教理想结合起来。
(五)学者、政党、政治家
如果说新闻和文学揭露了社会问题,指出了疾病的症候,那么分析病因,开出药方,就是学者和思想家的事。前一章已经介绍了这个时期的改良主义学者及其学说。他们的贡献还在于直接参与社会改革,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得以与地方或全国的执政者相结合,把他们的主张付诸实施。“思想库”一词是40年代小罗斯福时期才出现的,但是进步主义时期这一批社会科学的知识分子实际上已经开了“思想库”之先河。
民间的各种呼声和压力,最终必须落实到掌权者的政策、立法和行动上,才能在整体上实现重大的转变。风云际会,出现了若干著名的进步主义政治领袖,在联邦和州、市各级都有;在美国的政治运作中,改革派的代表逐步占据各级议会的多数,从而实现了影响深远的改革措施。
1.20年中两位关键性的总统
改革的内容涉及面很广,实际上是对政府职能的观念的一次转变。要实现全国性的改革,离不开关键性的政治领袖。在这期间共三位总统,其中塔夫脱政绩平平,有特色的是老罗斯福和威尔逊。
(1)西奥多·罗斯福(即“老罗斯福”)
老罗斯福青年时代即对从政感兴趣,以抨击当时政府用人中盛行的“党派忠诚制”和“分赃制”起家,力主公务员人事制度的改革,任人唯能。这使他声名鹊起。他历任纽约市警察局长、纽约州长,于1901年在麦金莱总统遇刺后以副总统接任总统,后又于1905年竞选连任至1908年。此时刚好是在20世纪初,实际上是现代美国的开始。他是美国历史上个性鲜明、政绩显著的强势总统。对外开始帝国主义扩张,占领古巴、取得菲律宾、开辟巴拿马运河、把对远东的“门户开放”政策付诸实施,都是他任内之事;而对内却采取了较大幅度的改良政策,涉及劳工权利、反垄断资本等广泛的领域。在他身上这两方面并不矛盾,而且在推行中同样坚决。他在当时社会的一片乐观中坦率指出美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并且是第一个把公权用于广泛的社会经济目标,而不限于狭窄的政治和财政目标的政治家。他被认为最能代表他的时代:“国家主义的民主”(democracy of nationalism)以别于“个人主义的民主”(democracy of individualism),他的思想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与改良主义的结合,汇入进步主义思潮,并成为其重要构成部分。
(2)威尔逊
威尔逊(任期1912—1920年)是到那时为止美国总统中学历最高的,集教育家(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学者(著有多种著作)、政治家于一身。他在外交方面的名声比内政大,那都是与“一战”、美国在巴黎和会上的作用以及“国际联盟”有关。在国内改革方面,他在总统任期内也有比较重要的举措,继续通过了若干重要法案。就思想体系而言,威尔逊比较复杂,并非一开始就认同进步主义。他出生于南方比较保守的笃信宗教的家庭,是长老会教徒,受过良好的教育。青少年时代经历了南北战争,同情南方邦联派,认为南方要求分离是正当的,甚至认为奴隶制有可取之处。这一点始终没有变。但他又是人道主义、理想主义者,梦想把一切普通生活的进程都“人道化”。他早年专攻英国文学,对英国的文化十分推崇。所以一方面,他带有贵族气质,反对平民主义,与劳工、黑人、新移民格格不入;另一方面,他反对工业和金融大财团,反对赤裸裸的弱肉强食,反对特权,也反对“北方佬”的粗俗文化。他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期间正是进步主义运动高涨时,他根据自己的理想进行了提高教学标准、取消学生中的不平等界限等革新措施。他从政开始时是由民主党保守派推出来的。到1912年大选时,共和党前任总统老罗斯福击败了现任总统塔夫脱又成为候选人,并提出了“新国家主义”的口号。威尔逊作为民主党的候选人提出了“新自由”的口号与之对垒。当时总的潮流仍是进步主义方兴未艾,所以威尔逊一当候选人就背离支持他的保守派而向进步主义靠拢,从此在国内问题上进一步坚定改革的立场,其主张的实质与老罗斯福大同小异,而且在反大财团方面更为激进,终于以微弱多数赢得总统宝座。他所依靠的谋士路易斯·布兰代斯(1916—1939年间任最高法院法官)是强烈主张对大财团特别是金融资本进行监督和限制的代表人物。威尔逊所采取的改革大多以此为方向。与老罗斯福和小罗斯福都不同的是,他的理想还是回到中小农场和中小企业为主的社会,对正在发展的大工业心存疑虑。
美国有的历史学家解释“新自由”之所以“新”,在于第一次有一个身居总统职位的人在社会理论上重视为个人保持经济的与政治的自由,在政治理论上主张政府对人民的社会安全负有责任,并主张建立新的经济制度,使其既对财富集团负责,也对社会负责——这一切并不是在威尔逊指导下创始的,但却在他的指导下推进到前所未有的地步。[30]简单地说,也就是通过政府干预,限制向垄断资本发展的趋势。在这方面,时任威尔逊政府海军部副部长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以后将更大规模地实行。
但是威尔逊从思想上对妇女平权、妇女就职并不热心,对黑人权利尤其不感兴趣。在他任内通过妇女选举权是多年的妇女运动此时水到渠成,他无法反对。而黑人问题,在他任内没有任何进步。在这方面他是保守派。
2.进步党
进步主义不等同于进步党,但进步党的出现是与这一思潮紧密相连的政治现象,它也是美国历史上两大政党以外的小党中相对而言发挥过一定影响的党。1908年共和党保守派塔夫脱击败老罗斯福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并最终当选为总统,于是一些改革派的共和党国会议员成立了“共和党进步派联盟”。在此基础上,1912年8月,老罗斯福同他们一起在芝加哥成立了进步党。他于同年发表了“新国家主义”的演说,主张把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以后他又在各种公开演说中提倡一系列保护弱者和劳工的措施。1912年总统竞选中老罗斯福败于民主党的威尔逊,实际上威尔逊的竞选纲领与共和党进步派并无多大区别。威尔逊上台后,把改良派的主张进一步理论化,进步党基本上销声匿迹。
1921年威尔逊下台,共和党人哈定上台,保守思潮又占上风。于是在以拉福莱特为首的一批改革派的努力下,重建进步党,1924年在克利夫兰召开代表大会,拉福莱特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其政纲称,美国《独立宣言》所确定的美国公民的自然权利已为少数人的特权所取代,现在面临的重大问题是“私人垄断组织对政府和工业的控制”,主张用政府权力来“摧毁”私人垄断,把水利、矿产、木材产地等资源收归公营,改革税收制度,裁减军备,修改宪法,等等。总之,这是朝着平等方向的、在体制内社会主义色彩最浓的改革主张,因而被保守派攻击为“共产主义”和“非美的”,最后在当年的竞选中败于保守的共和党人柯立芝。[31]
“二战”后冷战初起时,以曾任罗斯福副总统的华莱士为首,又重建进步党,这回是代表民主党的自由派,与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已无组织上的联系。当时的主要目的是试图延续罗斯福政府的自由主义的一面,对内遏制正在升起的反共浪潮,对外与苏联妥协合作。1948年华莱士以进步党的名义参加总统竞选,并得到共产党的支持,但以失败告终。从此不但进步党,任何两大党之外的小党都难以在政坛上占一席之地。
综观进步党的几次兴起,都是在改革派、开明派总统下台之后,美国政治趋于保守之时,一批原来属于体制内的人士企图另外组成力量继续往自由派方向推动,但是都以失败告终。这说明美国的政治中实际上容不下第三党。从左到右的“光谱”上代表社会主流的势力总是在一定范围内,过于激进的主张都没有成功的希望。
二 全国性改革
(一)遏制垄断财团
自1870年以来,美国的经济经历了结构性的变化:全国铁路网建成,原料大大丰富,技术革新,资金雄厚,黑奴的解放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外加一些有关政策,所有这些促使工业生产突飞猛进,形成了规模巨大的公司、财团,如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卡内基的联合钢铁公司、杜克的烟草公司、J.P.摩根的金融财团。1897—1904年间出现了兼并潮,1800家公司合并成了157家。仅1900年就有185起合并,其中73起资产在1000万美元以上。1901卡内基钢铁公司与摩根财团合并,成为第一个10亿资产的财团。从公司的名称就可以看出其野心,例如“大陆棉花”、“合众国粘胶”、“全国饼干”、“全国玻璃”、“美国自行车”、“美国铜业”,等等。从食品到石油到金属到木材到造纸,几乎重要的经济领域都为垄断性的公司所掌握。1904年300多家托拉斯控制全国制造业资本的2/5。[32]每家公司都占有本行业40%的市场,其中1/3的公司占有70%的市场。[33]
这些大财团一方面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为投资者、白领管理人员和蓝领工人都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生产发展。另一方面,造成了一批寡头操纵各个行业,可以任意抬价坑害消费者,压低工资、增加劳动强度坑害工人,提高铁路运营价格坑害农民和小商人,还可以削减成品价格、抬高原材料价格以坑害实力较弱的竞争者。他们还操纵货运价格,把铁路运输和整个行业集中到某个地方,从而坑害整个地区和城市、乡镇。更重要的是,这些财团和银行、证券、保险业结成一张利益相关的网,成为一股特权势力,影响政治,危害广大民众的利益。这一情况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虽然仍有人坚持放任自流的原则,认为这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即使是罪恶,也只好接受,但是要求改变的思潮开始占上风,遏制这种兼并潮的呼声日益高涨。
当时的美国政府对付大财团形成几种方法:
1.反托拉斯
自19世纪70年代起,地方性的反垄断法已经开始,如阿肯色州针对保险公司、得克萨斯州针对石油公司、北卡罗来纳州针对烟草公司等。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第一部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该法规定:“凡足以限制州际或与外国贸易的以托拉斯或其他方式建立联合的合同,或者阴谋”,均为非法。而且对违法者可以做刑事犯罪处理,他们不但可能坐牢,罚款也比以前此类案件大大增加。但是这部法很不完善,对什么是托拉斯,什么是“联合”(combination),怎样才算妨碍竞争,没有明确定义,也缺乏严格的司法措施,所以难以制止变相的以新的公司为掩护的大托拉斯。
大力推行反托拉斯措施,是老罗斯福的主要政绩之一。在开始采取行动之前,1901年12月他发表了著名的“关于托拉斯”的演说,这是一篇很有代表性的妙文:首先以大段篇幅说明,美国的制度是健康的,经济蓬勃发展,出现大规模的企业是自然现象,是发展的需要。他驳斥了美国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说法,认为多数美国人生活已大大提高。他称赞工业巨子,特别是铁路巨头(即将采取的反托拉斯措施的主要对象)的功劳,尤其是在对外竞争中的贡献。他还警告:不要以冲动来对待大企业,自毁美国朝气蓬勃的力量。然后话锋一转,说现在的问题是美国已经今非昔比,旧的法律对过去的财富的积累和分配是适宜的,而如今已经不够用,因此需要有新的立法,对“过度资本化”(overcapitalization)加以限制。前面肯定大资本的话说得很多,后面却很简短,但是很坚决。他最后表示,如果这一改革与宪法有所矛盾,那就对宪法提修正案。[34]
这篇讲话说明:第一,老罗斯福本人并不反对大资本家,甚至不承认贫富悬殊是严重问题;第二,他对当时进步主义思潮的激进派存有戒心,担心在改革中引发更强烈的要求;第三,他估计到改革定将遇到来自财团的强大阻力,因此态度坚决,为此而修宪也在所不惜。“违宪”是保守派反对政府干预的一张牌,因为美国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后来为采取累进税制,果然需要宪法修正案,到威尔逊总统任内才通过。老罗斯福已预料到这一着,所以先发制人。以下是老罗斯福任内两个最著名的拆散托拉斯的成功案例:
——北方证券公司案:起因是两大铁路财团——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和大北方铁路公司争夺西北铁路的控制权,双方背后都有华尔街大银行的支持,并涉及摩根、洛克菲勒、哈里曼等当代垄断巨头。在相持不下、眼看要两败俱伤时,这些财团转而决定在北方证券公司中整合它们的利益,让该公司同时握有两家公司以及它们要争夺的西北一家铁路公司的股份。此举显然是危害正当竞争的。1902年2月,司法部部长根据总统指示,依据《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起诉北方证券公司。经过几番较量,1904年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判政府胜诉,使该公司的兼并计划失败。
——标准石油公司案:20世纪初,标准石油公司大鱼吃小鱼,席卷同行,引起全国瞩目。在塔贝尔揭露其各种巧取豪夺手段的名著发表后,有八个州个别或联合起诉这家公司,迫使老洛克菲勒东躲西藏,以逃避被传唤。最后联邦政府介入,于1906年正式起诉,要求解散新泽西的标准石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这回洛克菲勒不得不出面应诉。1909年联邦上诉法庭判决公司败诉,1911年又由最高法院判决新泽西州标准石油公司解散,其所属各家子公司分别独立运营。直到20世纪80年代AT&T被拆散之前,标准石油公司案一直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最有名的由法院判决拆解垄断财团的案例。
——《克莱顿反托拉斯法》:1914年威尔逊执政期间,作为对谢尔曼法的修正案,通过了由参议员克莱顿提出的法案。该法进一步详细规定诸如大幅降价、专卖权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为非法,禁止大公司之间互相控股,等等。1915年在威尔逊总统建议下,又立法建立“联邦商业委员会”,取代原来的“公司局”,负责受理因垄断行为而受害的投诉。违法行为一经证实,该委员会有权下令对违法企业进行冻结。此外,克莱顿法特别肯定了工会罢工、联合抵制等权利,并把劳工排除在反垄断的范围之外。这部法也仍然有许多漏洞,对垄断财团只能略加限制,远不能伤筋动骨。“联邦商业委员会”的委员由威尔逊任命,多为企业代表,等于自己监督自己。所以,有的进步主义人士认为,这个委员会是“新自由”的终结,是威尔逊向“新国家主义”的投降。
反托拉斯有其局限性,是政府与财团、法院,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博弈。美国人一方面崇尚自由竞争,本能地反对垄断;另一方面又有根深蒂固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反垄断的运作,是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对财团起诉,由法院判决。在实施中,经常遇到政府权力与个人自由以及财产权不可侵犯的原则之间的界限问题。财团方面可以据此力争,影响法院的判决。另外,还有国际竞争的问题。因为欧洲的卡特尔,特别是德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大大加强了竞争优势,也使得美国政府并不愿意一味反对大财团。
2.法规监督
从上述老罗斯福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他并非反对托拉斯本身,只是限制其恶性膨胀。相反,他认为集团公司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应该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相对拆散而言,他和多数进步主义者更主张由政府通过法规来对它们的行为进行疏导、限制和规范,让企业在政府监督下运行。原则是不妨碍竞争,而且促进更健康的竞争。1903年,在总统建议下,国会通过在商务劳工部增设“公司局”,负责调查财团的违规行为,进一步扩大了总统干预经济的权力。在立法方面,1906年正式通过了三项重要法案,标志着政府监督的胜利:《赫伯恩铁路价位法》、《肉类视察法》和《纯洁食品与药品法》。
——《赫伯恩铁路价位法》,是针对铁路运价的。那时的美国铁路是一大垄断行业,操纵运输命脉,最大的不正当行为就是对不同的对象任意制定价格,以丰厚回扣或赠送免票勾结其他财团和政客。例如标准石油公司实行兼并的手段之一,就是利用与铁路方面达成的秘密运价挤垮中小同行。许多州已经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监督措施。在联邦层面,最早的是1887年国会通过成立“州际商业委员会”监督铁路运价和贸易行为。不过这些措施收效甚微,虽有反回扣法,但形同虚设,到20世纪初,回扣日益猖獗。全国要求规范铁路的呼声日益高涨。老罗斯福第二次当选总统后,决心对此有所作为。私人企业一般最珍视的是自由定价权、账目和营业秘密,以及与本单位职工单独谈判、不受第三方干扰的权利。他在1905年向国会的演说中对这三方面都提出了挑战,表示跨州集团公司的权利太大,必须受到政府的监控,并首先拿铁路的运价问题开刀。在他推动下,1905年众议院提出了赫伯恩法。经过国会的曲折斗争,该法于1906年正式通过。赫伯恩法授权州际商业委员会仲裁投诉,规定合理运价,调查铁路公司账目,并制定统一的簿记方法。
——《肉类视察法》(Meat Inspection Act)和《纯洁食品与药品法》(Pure Food and Drug Act)。1905年,继几家生活类杂志揭露肉类行业的价高质次问题后,辛格莱著名的小说《屠场》发表,其中对肉类加工厂的令人作呕的肮脏条件做了详尽的揭露,引起舆论大哗。该书畅销上百万册,可以说调动了跨阶级、跨族裔的消费者。罗斯福总统派出个人特使到芝加哥去视察小说中作为原型的工厂,发现小说的描述并未夸大。其结果就是先后通过了联邦政府的《肉类视察法》和《纯洁食品与药品法》。这两部法首次赋予政府官员权力,不仅在商场检查,而且在食品和药品投放市场之前就深入生产部门进行检查。对美国来说,这是联邦政府权力空前扩展的一大突破。在此之后,在每一项具体案件上都有主张或反对、加强或放松法规之争,但是对政府以法规来监督企业的原则已经不再有争议。工厂主方面开始竭力抵制,罗斯福即下令公开发表对肉厂视察的报告,肉类营业额立即急剧下跌,工厂主被迫就范。后来他们发现这些法规的执行使消费者更加放心,反而有利于促销,利润不减反增,也就不反对了。
3.税收调节(又称“补偿代替”)
在承认大财团存在的前提下,以课税的方法强迫他们将一部分财富返还社会,这项措施到威尔逊政府才积极启动。
直到19世纪末,美国对大公司的赋税一直是比较轻的,而且各州各自为政。1900年之后,有一些州开始对铁路、保险及其他大公司征税,特别是对“外来”企业(即总部在其他州,到本州来营业赚钱的企业)征收特别税。1908年,在进步主义州长拉福莱特倡导下,威斯康星州首先实行累进所得税制,这是最早的创举。不过,全国范围的税改主要是在威尔逊政府时期实行的。威尔逊总统根据其“新自由”理念,进一步采取消除特权和垄断的措施,在税收上有两大举措:
——实施累进所得税:1913年正式通过并批准宪法第16修正案(此法案开始提出是1909年塔夫脱任内),内容是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征收所得税,无须在各州按比例进行分配,也无须考虑任何人口普查和人口统计。这样,联邦政府就有了可以对付违宪指责的武器,放手决定按各种收入的水平规定所得税率,因此而获得的税款可以弥补降低外贸关税的财政损失,也可以用于福利措施。这一修正案开启了以税收来缓解贫富悬殊的机制,是又一大突破,从此确立了累进所得税制度,并延续至今。
——降低外贸关税:美国自内战结束以来,最重要的支持特权和垄断的手段就是日益提高的保护性关税。威尔逊上台后第一件事就是召集国会两院,发表取消保护性关税的演说,以刺激企业主们不断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改进管理来在竞争中取得优势。除了美国不能制造的产品和奢侈品之外,一切关税都应着眼于推动美国人与世界其他国家斗智来进行有效的竞争。最终于1913年4月通过了《安德伍德—西蒙斯关税法》,平均降低进口关税27%—37%。这一措施的意义是取消对国内大企业的价格保护,有利于普通消费者,但是一部分企业的工人对此有意见。
4.币制改革
进步主义总的倾向是银行体系应该掌握在政府手中而不是为私人利益所左右。威尔逊总统上台后采取的最重要的、有深远意义的改革措施,就是建立联邦储备银行(简称“美联储”)。他利用公众担心大银行互相勾结造成金融托拉斯操纵经济的心理,于1913年成功地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根据该法,全国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所有全国性的银行必须参加这一体系;在美国政府支持下,发行以黄金和银行储蓄为基础的联邦储备纸币;全面决策在华盛顿的联邦储备董事会,全国货币流通的收或放掌握在该董事会手中。以后的历史证明,联邦储备银行在美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二)劳工福利与社会保障
1.互助形式的劳动保险
最早的劳动保险是工人自己发明的。他们自发地组织互助储金会(英国称“Slate Club”),每年年初交一些钱,遇到老、病、死、事故、失业等可从中提取救济,如果到年终有盈余,则大家分掉。以后发展成商业性的承包保险组织。再以后,最大的保险机构变成以产业工人为对象的保险公司。然后,政府才逐步介入。
在上个世纪之交,美国此类互助组织的数量和覆盖的人数不亚于欧洲,但是社会和政治影响远远不如欧洲,因为不像欧洲的组织那样经常参与公共政策辩论,并对政府政策的倾向产生影响。其主要原因是美国是移民国家,互助组织多在某一族群中,需求和地域都十分分散,形成不了公共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发展大大超过欧洲。到1911年已经执行的保单有2470万宗,是所有互助会会员的3倍,其钱数与同时期德国的国家保险制度相等。所有这些制度覆盖的领域有限,熟练工人得到的保险多一些,越到下面越少,妇女基本谈不上得到保险。[35]
从自发互助经过政府介入发展到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一个过程。一方面,强迫雇主参加工人的风险承担,树立一个新的观念——老、残、失业、工伤事故等不仅是工人的风险,而且是雇主的责任,劳工的痛苦是对有权制定其工作条件者的控诉;另一方面,也迫使工薪获得者自己加入保险,建立比过去各种互助组织更加健全、稳定的制度。这一制度于19世纪80年代始于德国。1911年英国通过的《国家保险法》(National Insurance Act)比德国的范围还要大。美国的社会保险立法阻力重重,滞后于其他方面的措施。全面的社会保障观念和制度直到20世纪30年代小罗斯福“新政”时期才建立起来。
2.保护劳工的立法
直到20世纪初,在美国人的观念中,劳资双方还是契约关系,每一个工人都是成年人,是在对劳动条件和风险知情的情况下接受雇佣的,所以出了问题自己负责,老板没有责任。如上一节所述,1902年的宾州煤矿工人大罢工以后,在老罗斯福总统干预下达成劳资妥协,是第一次突破,但这一成果并没有巩固下来。到1910年左右,美国“危险”工作条件仍然恶劣,工伤事故频发,而有关法律条款中存在种种漏洞,使雇主得以逃避责任,赔偿率极低。以工伤事故最严重的煤矿业为例,1910年华盛顿州法院的案件中一半涉及工伤事故,司法调查的最后结果仍为矿主开脱责任。但是随着事故频发,即使少量赔偿,也使法院、雇主和保险公司不堪重负。这种状况必须设法改变。[36]
劳工保障法律最初的推动者是“美国争取劳工立法协会”,它是国际劳工立法协会的分支。发起人是耶鲁大学的德国留学生,他们利用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之机发起成立。该协会第一个游说的题目就是争取更严格的劳工安全标准立法,特别是在磷加工的火柴厂,这完全是从国际协会中学来的。另一个组织是“全国消费者协会”,领导人是凯莉,她带领一批妇女主要争取为改善女工的工作条件而立法,着重揭露恶劣的劳动条件。此外,1906年澳大利亚最低工资立法传到国际上,美国全国消费者协会也随之积极推动,在一个一个州相继就部分血汗制工种进行限制性立法。自1910年至美国参加“一战”,各州陆续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劳工的法律。
在联邦领袖中,最早、最有力的工伤赔偿倡导者为老罗斯福。他到欧洲开工伤事故会议,发现美国在这方面非常落后,受到刺激,回国后大力推动。1910年,纽约通过了第一部《劳工赔偿法》,以后迅速扩大到其他州,到1916年“一战”前夕,有30个州立法建立了劳工保险制度。
在此之后,有以下一些重要立法:
1914年通过《基廷—欧文法》,禁止出售14岁以下童工产品。
1916年通过对雇佣童工的企业课以额外所得税法。
但是以上两项法案又先后于1918年、1922年被最高法院裁定为违宪。
1916年通过《亚当逊法》,同意铁路工人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但又规定,未经政府调查禁止罢工。
可以看到,进步主义时期美国在劳工福利方面的立法开了一个头,欧洲的榜样和激励起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美国劳资力量对比迥异于欧洲主要国家,这方面的进程步履维艰,直到小罗斯福“新政”,才有更大的突破。
(三)资源保护
一般人印象中美国的环保运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实20世纪初已经开始,是进步主义运动的一部分。自那时以后,环保一直是各个时期改良派的题中之义。只是早期污染问题还不严重,主要是森林、水、土资源保护,出现了一批“资源保护主义者”(conservationists,以下简称“环保主义者”或“环保人士”)。最早、最著名的环保人士是加州的约翰·米尔,他于1892年建立了美国第一个环保组织“塞拉俱乐部”,主张永久保护森林和公园,不做经济开发。不过,资源保护形成气候是在东部先工业化地区,主要在中产阶层的精英中间,越来越多的人对无节制地开发自然资源产生疑虑,他们从审美、民主、道德、实际经济效益,以及反对富人剥夺、提倡公平享有资源等各个角度出发倡导“资源保护”,逐渐引起了全社会的注意。1891年,在环保主义者的艰苦努力下,国会勉强通过了一项不为人注意的法案,授权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建立森林保护区。即使这样一项极为有限的法案,在实施中也是阻力重重,遭遇到来自各种利益集团的巨大阻力。
老罗斯福本人是强有力的资源保护主义者。他上台后在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大刀阔斧地推行他的理想,逐步改变了力量对比。不过,他的出发点与米尔等自然主义者不同,后者倡导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以对抗当时与奢靡成风相联系的向自然界无节制的索取,而老罗斯福及其领导下的一批人则更加实际,从对国家长远发展的利益出发,倡导合理发展,因而更加有说服力。那时还没有“可持续发展”这一提法,不过他在1901年第一次国情咨文中提到这个问题时所说的一番话就包含了这层意思:
森林保护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目的是增加和维持我们国家和工业赖以发展的资源……我们必须管理好水、林和草原,以便传给子孙时的状态比我们接受时更好,而不是更坏。[37]
他最倚仗的手下、环保主义者平肖说得更明白:
资源保护的核心就是要使这个国家成为我们以及子孙后代的最佳宜居国;反对浪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煤、铁等;主张使可以再生的资源永久持续下去,如产粮的土地和森林;最重要的是,主张使每一个美国公民现在和将来都有平等的机会从这些资源中获取一份公平的利益。环保主义的主张就是由人民对这个国家进行实际的、符合常识的管理,犹如一切企业家处理他们的生意一样。[38]
平肖是老罗斯福的耶鲁同学,林业专家,1898年被麦金莱政府任命为农业部林业局局长。老罗斯福上台后,主张把公共领域内的水、土、矿、森林都收归联邦所有,而不是州或财团。为此,他把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水、土、草原管理职责集中到平肖所管的林业局,给予他大力支持。凡是行政命令能够合法做到的,他都不遗余力地推行,在全国20多个州建立了几十个鸟类、野生动物保护区以及国家公园和大批的国家保护文物建筑。但是有些问题非通过国会不可。1902年,他争取到国会通过《新地法》,该法授权政府回收某些土地的灌溉权,并建立了“回收局”。其后,罗斯福又成立“内陆河流委员会”,以制定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可以想象,这些措施必然受到地方利益的抵制。为取得各州的配合,他特于1908年在白宫召开全国州长会议,讨论自然资源流失和保护的必要性;同年12月,又召开部分州长和官员联席会议,以爱国主义、国家的长远利益和加强与欧洲发达国家的竞争力来号召大家。这样,美国资源并非取之不尽这一概念开始深入人心。
这些举措成绩斐然,1899年,在麦金莱政府治下,用于资源保护的联邦拨款只有28519美元,到1908年罗斯福任期满时已增至3572922美元,划入保护的森林从41块4600万英亩增至159块1.5亿英亩。[39]不过,也就到此为止。罗斯福下台前后就遭到反弹。塔夫脱继任后,平肖即离开政府。资源保护运动的势头大大减弱。
三 州市改革、反腐与民主化
美国尽管有宪法保障基本的民主制度原则,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政治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改革,民主权利陆续扩大和完善也是渐变过程。众所周知,南北战争之后的第15修正案确定了黑人的选举权。进步主义时期这方面最重要的改革成果是:第17修正案规定参议员直选制(1913)和第19修正案给予妇女选举权(1920)。直选制的由来与城市改革有密切的关联。
(一)欧洲的启发
直接与人民生活切身攸关的是城市改革。因为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步,绝大部分社会矛盾集中表现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在农业社会中,贫困户是分散的,不那么显眼。集中到城市,贫富的鲜明对比时刻都在眼前。条件恶劣的贫民窟以及一系列的卫生、水电、公交等各种公共设施的严重问题,都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实际上劳工福利与市政改革也是密不可分的。从恩格斯的著作中也可得到证明:1845年恩格斯出版的名著《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所揭示的英国工人的恶劣生活条件,不少人都熟悉。但是较少受到注意的是近半个世纪之后的1892年恩格斯为此书德文第二版所写的“序言”,其中指出(大意):从那时以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提到的城市触目惊心的恶劣条件已得到改善,如公共卫生、下水道等,在贫民窟中也修筑了宽阔的街道;工厂主学会了避免与工人不必要的纠纷而鼓吹和平与协调,实现了一系列的改革。原著中所描写的情况,“至少就英国而言,现在很多方面都已成为过去”。[40]
与其他方面一样,欧洲的经验,主要是英国和德国,对美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中英国走在前面。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伦敦的工人聚居区域成为欧洲模范劳工住宅区,此时英国80%的供水、60%的电、37%的煤气、80%的电车轨道都是市政府所有。[41]德国则后来居上,出现了一批模范城市,其中杜塞尔多夫被美国学者誉为“为其居民所做的事超过世界任何城市”。[42]
总的说来,美国工业化的进程晚于欧洲,大规模城市化和“城市病”的恶化也较晚而进展速度较快,还有源源不断的新移民,治理远远跟不上。因此,20世纪初,访问美国的欧洲人觉得美国城市污秽不堪,而到欧洲考察的美国人则充满对欧洲市政建设的赞语,痛感美国的落后。
美国进步主义运动中的几位著名学者都是欧洲经验的传播者。其中突出的如阿尔伯特·萧是“崇英派”,理查德·艾利、弗雷德里克·豪是“崇德派”,他们到欧洲考察后,著书立说,传播经验,影响了若干州市的领导进行改革。
除了“走出去”之外,还有“请进来”。纽约是欧美交流的一个中心,举办过不少报告和研讨会。19世纪90年代,伦敦进步人士纷纷到纽约演讲,传播英国经验。其中有一位叫约翰·马丁,不久就移民纽约,成为当地改革组织“政治教育联盟”的领导。后来赫赫有名的报业巨子赫斯特,当时在他主办的《晚报》上一马当先批判市政承包商,并以英国格拉斯哥和伯明翰为榜样赞扬市有化。[43]
(二)美国的改革与反腐相联系
城市改革首先是改造公用设施和公用事业的体制。美国的特色是州一级政府有相对的独立性,在地方改革中州与市同等重要,并且差不多同步进行。当时的公用服务设施大多由私商承包,以劣质高价坑害平民,因此首先要改革这一体制。在美国每一步改革都发生政府干预与自由经济之间的关系问题,长期争论不休。在市政、州政改革中这一矛盾比联邦一级更早出现,因为市政改革牵涉到公用事业是否公管,乃至公有的问题。这方面也有欧洲经验可资借鉴,并有许多研究机构如“全国市政联盟”、“纽约市政研究局”等,对观念和理论的转变起了一定的作用。不过最终要落实到立法和政策措施上,还有赖于政府。这里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政治腐败问题。
当时州议会被认为是最腐败的机构。到上个世纪之交,州与市的腐化已经相当严重。1905年《文摘杂志》刊登了一张法国印制的美国地图,标明在45个州中只有6个是没有腐化的,有25个全部腐化,13个特别腐化。[44]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权钱交易,或权钱勾结。在州一级,最重要的表现在行使批地建铁路权上,就是州政府将其管辖内的土地批准给私人建铁路,在低税率、高票价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有关官员从中牟取私利。有些情况严重的州,如密苏里和新泽西,州立法机构和政府关键职位都为铁路游说集团所控制。西部各州对铁路的依赖更甚,南太平洋铁路公司几乎拥有了整个加州,著名小说《章鱼》就是揭露该公司的。
在市一级,腐败有所谓“外部腐败”和“内部腐败”。前者是指政府在将公用事业承包给私商的交易之中受贿、吃回扣、勒索等。承包商可以通过现金交易(直接行贿),或安插官员的亲友,或给予政治支持等不正当手段,得到利润丰厚的项目。后者是美国政治体制特有的,主要是行政与立法部门之间的交易,例如在任命官员中裙带风、分赃制,在选举中变相勒索政治献金等。这两种腐败有时互为消长。政府权力缩小可减少内部腐败,但却增加了私商供应中的腐败;政府权力扩大则内部腐败增加。美国城市两种腐败都有,但以第一种权钱交易更为猖獗。
美国各州议会选举办法自行其是,相当复杂,宪法并无明文规定。南北战争后发展成两大党把持,经常由大资本家与两大党的权势人物幕后交易,共同操纵。这成为权钱勾结的一大领域。在第17修正案通过之前,宪法规定,全国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各地的大财团也就可以间接操纵联邦参议院的选举。他们常常把自己中意的代理人,或干脆就把老板本人选进参议院。因此,参议院有“百万富翁俱乐部”之称。所以,改革必须与反腐败相结合。当美国是以小城镇为主时,只要把诚实可靠的人选进政府领导职位就可以避免腐化。因此,传统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市政改革是个道德问题。但是到了城市化、工业化、人口达到一定规模时,经济社会问题之复杂就超越了道德领域,必须组织化、专业化,在道德伦理方面也需要新的社会价值观来替代旧的个人道德修养。如弗雷德里克·豪所说,“城市摧毁了个人主义,不论是自愿还是强迫,必须通过合作而生存,没有合作,一天也活不下去”。[45]
进步主义运动理所当然地包括政治上的民主改革。在美国的制度下,改革总是从有改革思想的政治人物被选入权力机构而落实在立法和行政措施上,但选举本身又往往是权与钱勾结的途径。如何打破这一悖论?一是靠舆论,其威力已经在第二节详述。另一途径,就是改革选举制度,改革派喊出了“还政于民”的口号。但是要改变选举制度,必须先通过宪法修正案,而修正案又必须由参议院多数通过,这等于“自己革自己的命”,可以想见其斗争的艰苦与曲折。
(三)改革的主力和思路
和全国性的改革一样,州市改革的推动者也是各阶层的综合力量,包括有组织的劳工、知识分子、社会工作者、各种人道主义机构,也有一部分开明行政长官和议会议员。当时有两股力量,两种思路:
——精英式:倡导者主要是中上阶级的开明人士。主张改革政府结构,把权力从政客手中转移到专家手中,使政府超越于政党政治的压力。其具体主张是减少选举产生的岗位、取消党派标签、改革吏治、规范行政、避免任人唯亲,由专门委员会成员对城市进行专业化管理,既不受选民压力,又可以提高效率。在一个城市中不分区,而是全市统一投票选举市议员,以消灭当时选区的“政客走卒机制”(ward heelers,即专门帮政客拉票的人)。
——平民式:倡导者主要是底层市民,特别是新移民和代表他们的政客。主张非但不减少反而增加选举产生的岗位,甚至包括原来任命制的法官;直选参议员,设立预选制,取消选举法中的财产和性别限制,从而大大扩大选民范围,扩大无记名投票的范围;采取措施防止雇主在选举中胁迫雇员,以保障底层百姓的权利;选举前举行民意测验,以扩大民意的表达途径;重新分配州议员的比例,以结束农村对城市的牵制。
前者主要代表老罗斯福等进步共和党人的思路,总的是加强三权中行政这一支的权力,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为“国家主义”。不过在州市一级,基本上是后一种思路占上风,即直接民主。其根本原因是州长、市长和议员都是选举产生的。当时的现实情况是大量新移民来自东欧、南欧。他们在本国习惯于互相依赖的社会机制,家庭、行会、教会、村落、地主,都在某种程度上有义务对老弱病残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保护。到了新世界以后,他们与美国老移民传统中全凭个人奋斗、激烈竞争的氛围格格不入,加上属于非熟练劳力,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自然而然会依靠各自的族裔组织,如“改良犹太教义”、“波兰民族联盟”、“意大利之子”,等等。当有人提出政府应该干预经济以保障起码的生活时,新移民当然是最积极的拥护者。他们虽然贫穷,但是每人一票,拥有人数优势,在了解情况、提高参政意识后,自然会把票投给能改善自己切身处境的人,而那些族裔组织能使投票集中。这样,政治人物为争取多数选票,也会把关注点转到底层人民身上,提出提供经济和安全保障的政治纲领,逐步形成议会中的改革派。在多数情况下,改革派是民主党人,也有一部分共和党的“游离分子”(自老罗斯福以后,共和党领导为保守派所把持)。民主、共和两党权力基础的相对分野,大约从此时开始。
中产阶级关心城市的环境,更有主人翁感,更加敏锐地认识到城市的危机将破坏自己赖以生存的条件,因而在大方向上也是改革的动力。他们有广泛的社会联系,“朝中有人”,或本人就在朝,或掌握舆论工具,或接受进步的理论,其作用在于塑造一种舆论氛围,使得改良的新思想为社会所接受,从而加强为改革立法而游说的成效。如一位美国历史学家所说:“进步主义时期及后来的有效的社会改良,似乎是靠下层和中层的改良派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上的建设性合作而实现的。”[46]
各州的改革进程不平衡,由先进的州带头先通过直选法,再逐步扩大,各州陆续通过,然后全国立法。到1912年,国会终于通过第17修正案,规定各州两名参议员由各州人民直选,于1913年得到四分之三以上的州批准,得以生效。
(四)妇女选举权
美国妇女开始争取选举权大约始自19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争取妇女权利的斗争进一步开展。1900年卡里·卡特夫人当选为美国妇女选举权协会主席,女权运动开始有组织地在全国大规模展开,并逐步与进步运动结合起来,经过20年的斗争,一个州一个州地取得胜利。1890年怀俄明州成为妇女取得选举权的第一个州,1900年有4个州,1914年另外增加了7个州。“一战”期间女权运动达到高潮,到1919年,妇女选举权扩大到15个州。在威尔逊总统支持下,1918—1919年众、参两院先后通过给予妇女选举权的第19宪法修正案,1920年得到全国3/4的州批准后生效。与此同时,妇女经济权利也提上日程,各州逐步通过保护女工的法案和政策。1917年有39个州制定法律,限制女工每周劳动不得超过60小时。但是,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并未解决。
著名的玛格丽特·桑格夫人(旧译“山额夫人”)的节育运动也是这一时期的重要创举。1916年,她在纽约开设了第一家节育门诊诊所。当时受到广大妇女欢迎,却被社会视为大逆不道,桑格夫人还因此被捕坐牢。虽然最后法院部分承认某些避孕措施合法,但直到今天,堕胎问题在美国还是一个争议极为尖锐的政治问题。
(五)州市改革的内容
改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改革势力占上风的地方,先进的人物掌握了地方政权,就可以推行自己的方针,一些典范于是产生。由于改革是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会在其他地方产生影响,被提上政治日程,由点到面推广到全国。这种推广是自然产生的,不是由上而下推行的。改革主要方向是社会公正和劳工权益。东部工业化和城市化实现更早的那些州起步略早。以下略举几个州为例:
——马萨诸塞:起步最早。早在进步主义运动之前就已有规范公用事业和铁路经济的立法,1888年它是第一个实行秘密投票选举州长的。
——威斯康星:是最早成功地大刀阔斧进行改革的州。1901—1906年间,其州长为著名进步主义人士、后来的进步党领袖:拉福莱特。而其他州的改革高潮大多在1910年左右或以后才形成。拉福莱特的有利条件是在任时议会中支持他的议员占多数,所以他可以较为顺利地推行改革。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威斯康星大学的支持。如上所述,该大学集中了一批留德归来的学者,他们被称为“威斯康星学派”,这使该大学成为进步运动思想的重镇。他们创建了美国经济学会,其纲领中宣称“州政府的积极帮助,对人类进步是必不可少的条件”。[47]因此,他们把州的改革作为实现其理念的实验场。该大学一度成为州政府的“第四部门”,与州政府合作,共同推进改革。豪教授认为德国政府不是民主的,但市政服务是民主的,对全世界起了示范作用,而威斯康星州作为政治、社会和工业立法的实验站,及其科学和高等教育的民主化,可以对全美国起示范作用,加上这个州德国移民较多,更容易接受德国的改革经验。
威斯康星州最重要的创举,一是建立州铁路视察委员会,进而出台规范铁路的法案,成立交通定价委员会,提高铁路和公司税率等;二是通过新所得税法,使之成为美国第一部累进所得税法。另外,还通过公务员法、反游说法、水土保持和水力利用法、直接预选法,以及建立州立银行等。由于拉福莱特接受了德国的不少影响,其改革带有一定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
在威斯康星州影响下,东部、中西部一些州的州长相继由改革派当选,并进行反腐败和类似的改革。比较先进的有纽约、芝加哥、克利夫兰、麻省等东部和中西部工业发达、新移民较多的州。各州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居民的需要,先后通过不同的具体改革措施。不过其领域和方向都是共同的,都是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例如保护劳工权益、改革税制、杜绝腐败、普及教育、规范公司企业、限制暴利以及改革政治制度,等等。
——纽约:西奥多·罗斯福曾任纽约州州长,他在任时提出过许多改革措施,但是在任内来不及实施,离任后往往被反对派推翻。实际改革缘起于纽约衬衫厂的一场大火,随即“纽约州工厂调查委员会”成立,根据该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最终在1911—1913年间先后通过了36项有关福利的立法,而且没有一项为法院所否决。其中很多涉及女工、童工,除工时、产假、未成年人体检和工种限制外,还有服装厂安全设备的详细规定。最重要的有关劳工的立法是建立赔偿制度。美国第一部劳工赔偿法是1910年通过的,1913年民主党占多数的纽约州议会又通过了更进一步的劳工赔偿法,赔偿率比1910年高,而且规定不必雇主同意强制执行,同时杜绝保险公司的介入。工会领袖冈帕斯称之为“任何州、任何国家所通过的此类立法中最好的”,还有学者称之为“美国社会保障之始”。[48]另外还有星期日休假制,铁路工人工作时限和带薪休假,为有孩子的职工遗孀及退休公务员设养老基金,为贫寒子弟设奖学金,等等。此外,针对高收费职业介绍所、赌场和妓院向警察交保护费等弊病,设立了相关机构并采取措施。
——克利夫兰:1913年通过《母亲津贴法》,不但包括给母亲以津贴,还包括对童工的限制,以及强制义务教育(男童到15岁,女童到16岁,亦即在此之前不得工作)。1911—1914年通过的法包括:规定公立学校教师退休金和教师每月最低工资(如果当地学校负担不了,就由州政府补发差额)、维护矿工与铁路工人权益(对矿井、火车安全和工时等都有过细的规定),以及防治有害烟雾的工种的职业病、禁止用罪犯劳动,等等。
——芝加哥:州长杜恩是社会民主主义者,他明确提出靠工资为生者是“生产阶级”,是国家栋梁,是真正的统治者。他竭力争取的保护职工的一些措施很多归于失败,特别是禁止童工问题,争议很激烈。当时在男性家长去世的情况下,事实上童工是许多家庭主要的生计来源。有的小店主认为,不让童工当店员,将造成一批游手好闲的青年。还有对舞台上的儿童演员是否应该禁止也有很大争议。杜恩的成功之处在于确立州视察员巡视工厂生产条件的制度,并根据其人道主义标准,修改州《卫生、安全和舒适法》,强制工厂建立符合安全和卫生的各种设施,内容也十分详细,重点也是在矿工和铁路工人。[49]
——新泽西:这个州一向被认为是最腐败的、由大财团控制的州。1911年在威尔逊任州长期间,经过大力改革,通过了一系列进步立法,改变了形象。其中对杜绝腐败最起作用的有1911年通过的《新思想法》,它把公交和公用事业置于政府严格监控之下,被认为是到那时为止最彻底的公用事业法规,是进步主义者过去十年来努力的目标。但是威尔逊离开之后,不少改革措施被推翻,或名存实亡,以后才逐渐恢复。
各州先后进行的改革大同小异,不再一一列举。其中很多州都建立了“州公用事业委员会”,负责监督公用事业,制定法规。但对于其权限,一直有很大争议。不过,总的方向是推动政府监控公用事业。另外,这个时期的一些改革派已经开始努力推动的主张,诸如建立工会的合法地位、进一步规范企业、实施更加公平的税制(累进税)等,当时未能实现,要到小罗斯福“新政”时期才能实现。
州政改革中最重要的是致力于直接诉诸选民,推动州议员直选制,然后进一步改革联邦参议员的选举制,这一情况上一节已有介绍。
市政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争取公用事业优质服务,保证廉价煤气和电车票,进一步争取公用事业市有化,或限制承包期,重新分配税务负担,改善公共教育、住房、娱乐、医疗、卫生设施,建立失业救济,实行人道主义工时、工资和劳动条件,保护新移民不受歧视,等等。市议员本来就是直选的。随着新移民的增加、底层群体组织的加强和觉悟,政客们为争取选票,开始把施政纲领转移到对底层阶级有利的社会经济改革上,同时以一种相对公平的办法帮助各族裔的代表进入公共机关。总之,他们建立了一些新的机制取代老的政治机器的许多功能,而避免贪污腐化。这样,他们逐步失去了一部分过去的中上层选票,但获得了更多的新移民族裔和工人阶级的选票。
美国两位成绩最突出的市政改革领袖是俄亥俄州托来多市市长琼斯和克利夫兰市市长约翰逊。
琼斯原以炼油机器工业发家,是托尔斯泰基督教无政府主义信奉者,向往以《圣经》的教义管理企业。他1897年当选市长,推动实现公用事业市有化、改进城市体育场、在公园举行免费音乐会、把幼儿园纳入教育系统等一系列措施。他把基督教教义用于市政管理,却引起教会和传统上层势力的反对,而得到工人和下层百姓的拥护,并以独立身份连任市长三次。1904年琼斯去世后,其继任者继续改革,使该市通过新的市宪章,确定市政官员由市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和罢免的制度,还确立了重大问题市民公决制。
约翰逊原来也是企业家。他受当时著名改革派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经济哲学影响,弃商从政,1901—1909年任克利夫兰市市长。曾在威斯康星州推动改革的学者弗雷德里克·豪此时到克利夫兰定居,协助约翰逊,并成为他的继任者。他们都坚定地支持公用事业市有化。他们共同推行完成的改革有:街车轨道市有化、降低车票价、通过市政规划重估房地产价等。
另一位英国市政的仰慕者是1895—1900年任波士顿市长的昆西。他在任期间仿效英国,在波士顿到处建立公园、公共浴室、游泳池、体育馆、儿童游乐场,以及举办免费音乐会、艺术展览等。英国进步分子和费边主义者对他评价很高。
在进步主义时代结束时,美国大部分城市的供水和排水系统都已由市政府控制,但是煤气、电力和公交则较少市有。还有许多市的宪章不允许市有化。总之,经过进步主义运动的改革,美国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遏制了州市政府腐化,改进了底层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制度上更加民主,更加负责任,更有效率。[50]
四 进步主义与种族主义、帝国主义
进步主义的基调既然是强调平等、关注弱势群体、反对弱肉强食,那么合乎逻辑的应该是在世界上同情弱小民族、反对帝国主义。但这个时期刚好美国开始向外扩张,为“二战”后的称霸全球从理论到实践奠定基础。对内改革,对外扩张,仔细分析,并不矛盾。
(一)种族优越论
首先,进步主义的改革有一个薄弱环节,就是种族问题。1870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名义上给予黑人的选举权,到20世纪初实际上丧失殆尽。诚然,进步主义思潮的产生与内战之前的反对蓄奴运动有某种渊源,但这只是一部分。到20世纪初,许多主流改革派是白人精英,不是本人有种族优越感,就是知难而退,回避种族问题。他们强调经济平等,但多数不关心种族平等,无视当时尖锐的种族隔离和黑人的处境。有些人是公开的种族主义者。老罗斯福在种族和国族问题上是公开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他在从政以前多次发表关于印第安人的讲话,用极端鄙视的语言形容乃至咒骂印第安人,认为对这种充满罪恶的“野蛮人”,如不使其驯服,就理应赶尽杀绝,否则“文明”无法在这“蛮荒之地”立足。1896年他有一段著名讲话称:
我还不至于认为印第安人中只有死人才是好人,不过我相信十有九个就是如此,而对第十个我也无须仔细查问。最坏的牛仔也比普通的印第安人多一点道德原则。
对于黑人,特别是在他执政之后,鉴于当时形势,他没有公然发表过此类言论,并且曾邀请黑人领袖布克·华盛顿参加白宫晚宴。但此举引起了南方种族主义者的强烈反对,以后他就不再邀请了。他和威尔逊在思想上或隐或显都是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优越论者,甚至认为其他族裔扯了美国的后腿。
从底层来说,有组织的劳工运动代表多为先移民的熟练工人,且多为白人,他们本能地排斥新进入劳工大军的黑人和后来的移民。新移民虽然对推动市政改革有积极性,但是不同族裔之间互不团结,与黑人更不团结,形不成反对种族歧视的力量。所以,美国从立国以来的白人至上,特别是盎格鲁—撒克逊至上的思想,并没有被克服。
(二)新国家主义
进步主义改革的方向是反对放任自流,加强联邦政府的职权。也就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将一部分州政府和私人的权力收归联邦政府。从这里派生出了“新国家主义”(new nationalism)。在理论界的代表人物之一是克罗利。他明确主张加强权力集中,认为杰斐逊式的建立在个人自由、分权基础上的民主已经过时。他反对拆散托拉斯,主张加强政府法规;反对平民主义的民主,主张精英民主。当然,并非所有进步主义者都与克罗利一致,例如其对立面布兰代斯就倾向于平民主义,仍向往杰斐逊式的民主。不过,在实践中加强联邦政府权力是大势所趋。
从某种意义上说,主流进步主义与帝国主义思潮有共同的根源:与进化论一致,都相信人定胜天,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可以改造世界,进步战胜落后,同时把进化论与基督教教义结合起来。那个时期的美国人充满自信和乐观,与生俱来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天命”思想到此时具备了付诸实现的条件。进步主义者更是推波助澜,他们要与过去的“渺小”决裂,要创造伟大的、史无前例的民主。他们相信一个现代化、城市化、多元化的美国社会能够为普适的、充满活力的新式民主提供基础,真正实现民主所许诺的一切。他们所理解的民主对一国的公民和全人类的公民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把创造民主公民等同于把美国变成上帝的王国。美国人的责任不仅在本国,而且在全人类。[51]
最早的海外扩张鼓吹者是媒体、传教士、伦理哲学家和海军主义者,其理论是“天命论”、达尔文主义演变论、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优越论、经济决定论、海军主义、国家主义和爱国主义大杂烩。用的语言都是传道的语言。例如,1885年有一位斯特朗牧师,出版了一部名为《我们的国家》的书,影响很大,把基督教的理想社会与现代物欲横流的美国做对比,充满种族主义论调,结论是要把盎格鲁—撒克逊的基督差会遍布全世界,以拯救罪恶的灵魂。[52]本书第二章提到的著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学派领袖菲斯克就认为领导世界的天命已经落到盎格鲁—撒克逊族头上,因为他们是神授基督原则和公民自由的承载者与传播者。他的理论在国内问题上遭到进步主义者驳斥,但是在国际上,他们是一致的。
1899年,哈瓦那发生暴动时,有“公正而宽容”之名的进步主义作家艾伦·怀特主张美国派兵干涉,他在文章中写道:
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使命就是要以世界征服者的身份勇往直前。他应该占有所有海洋中的岛屿。他要消灭那些不能臣服的民族。这是上帝的选民的命运,是天谶。对此提出抗议的人会发现他们的反对意见会遭否决。必然如此。[53]
老罗斯福集中代表了这种思想,他在大刀阔斧与垄断集团斗争的同时,加强和扩大了政府的权力。他鼓吹好的公民应该有责任感,为国家的整体利益而自律,反对放任的个人主义。他认为美国向外扩张不但符合美国利益,不可避免,而且符合优胜劣汰规则,是美国的“天命”。他解释门罗主义的延续是为了阻止欧洲国家对拉美的干涉,美国干涉拉美国家的内政是正确的。他说美国为了遵守门罗主义,可能不得不行使国际警察的权力。他在美西战争后不久撰文称:“在这个世界上,一个没有尚武精神、闭关自守的国家终究要屈服于那些保持雄风和冒险精神的国家。”[54]他反对美国国内同情弱国的倾向,曾公开表示,一个民族如无力保卫自己,就不配存在。他说:
如果我们要成为真正伟大的人民,我们必须认真努力在世界上作为大国起大作用。面对大问题,我们不能回避,唯一可做出的决定,就是做好还是做坏。1898年,我们无可避免地面对与西班牙战争的问题。我们只能做出决定,是否像懦夫一样从竞争中退缩……[55]
更重要的是,这一思潮符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在占领和争夺世界资源与市场方面,美国是后来者。到上个世纪之交时,美国国内已经实现繁荣稳定,同时美洲大陆的边疆已经开拓到头,而过剩的产品需要出路。1897年,美国第一次出现工业品出超,全部外贸的出超数字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从内战结束到1898年,美国人口增长了一倍,可以消费90%的产品,但是剩下的10%,绝对数字达到10亿美元。所以,剩余工农业产品的海外市场成为主要的需求。此时美国与“旧世界”,特别是英国,越来越接近。英国在南非对布尔人的战争,美国主流政界并不反对。英国的费边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也找到理由为南非的战争辩护,如萧伯纳也认为,到了20世纪,一国可以在自己本国内为所欲为而不影响他国之说已经站不住脚,妨碍国际文明发展的民族,不论大小,都应该消失。[56]一批有影响的杂志,如《独立》、《展望》、《世纪》、《哈泼斯》、《北美评论》等,都连篇累牍发表文章支持帝国主义,认为这不仅符合美国的经济利益,而且是美国对世界负有的民主责任。这样,美国进步主义者与英国的改良派也找到了共同之处。他们相信英美联合,或各自行动,可以给世界“最低下”的人带来秩序、民主、文明和正义。在这里,现实利益、进步主义、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优越论和帝国主义汇合在了一起。
不过,反帝国主义的思潮在当时也是存在的。以民主党领袖布赖恩为首,指责美国对古巴和菲律宾反抗的镇压,说美国过去在世界上以自由的捍卫者受到尊重,现在却转到了非美立场——以军事力量镇压前盟友争取自由和自治。包括马克·吐温在内的一批著名作家、新闻评论家、民主党人以及老共和党自由派等,都反对美国自命代表世界文明,认为这样会使美国的民主垮台。传统自由派认为帝国主义背离了早期的共和理想,是对其他国民自由的粗暴干涉,是“把手伸过大洋,探入他人的口袋”。[57]
有一些学者在理论上把进步主义所主张的政府干预与帝国主义者的强势政府立场区别开来。其中就有先为威斯康星大学教授,后任驻华公使,并任中国政府法律顾问,死于上海的芮恩思。他于1900年发表《19世纪末的世界政治》,指出英美过去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已经日益为黑格尔式的民族主义所取代,关于养老金的立法不如大国荣耀更能吸引群众。他担心政府权力日益集中,人民的福利将被牺牲。
还有一派反对帝国主义扩张的正是从反对进步主义出发,如放任自流经济的坚决维护者萨姆纳等人认为,恰恰是进步主义运动反对放任自流、主张政府干预促进了强势政府,把干预扩大到国境之外,就走向了帝国主义。[58]
但是前一种思潮远远压倒后一种,成为美国20世纪对外关系的主流,因为它符合现实需要。而且也是20世纪美国内外政策的基调:对内行民主,对外立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