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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沟通是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一)医务人员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规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救死扶伤”是对医疗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高度概括,对每个医务人员来讲,掌握救死扶伤需要的所有知识技能、职业道德是自己的天职。原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对医院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归纳起来,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针对常规医疗工作的各个细节,强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诊疗流程顺畅实施,预防差错事故,目的是从制度上保障患者利益;二是针对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学的要求,强调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及时开展病例讨论,医务人员定期学习,适当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开展科研工作等,目的是提高医务人员的学术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二)医务人员的义务
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执业依法履行的职务性义务,即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实施一定行为或不实施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义务对应于患者的权利。鉴于医师处于行业垄断地位,患者处于弱者和不利地位,为了平衡医患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国医师法一般着重规定甚至专门规定医师的义务。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有如下法定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以上几条规定涵盖范围较广,而在医疗纠纷中,对实际情况的界定需要依据更详细条文。
有的学者将医务人员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类。职业医师法中明确界定的归为法定义务,如对急危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而较难以明确界定的“应当”归为道德义务,如在告知患者病情及风险时,有应该注意避免对其产生不良后果的义务;也有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义务等。
还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在处理大量医疗纠纷后总结指出,医务人员在诊疗常规中的义务可归纳为“注意义务”、“预见义务”、“告知义务”及“取得同意义务”四项义务。
“注意义务”是指在诊断、治疗、病情观察等过程中,用现代医学标准衡量,应注意的事项是否注意到了。
“预见义务”是指按照医学科学的规律及医务人员应该掌握的医学知识,在疾病的病程发展过程中或者治疗过程中,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或者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告知义务”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方面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
“取得同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采取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手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时,必须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属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目前国内法律对医务人员注意义务标准的最新规定。
(三)沟通是实现医务人员职责和义务的桥梁
综观以上提到的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不难发现,虽然措辞不同,但是每一条款都指向尊重和保护患者,都为了更好地完成救死扶伤的根本任务,而且每一项职责和义务都离不开患者。注意义务、预见义务、告知义务和知情同意义务贯穿在医疗行为的每个环节,而且这四个义务本身也是不可分割的:注意是预见的基础,没有细致的观察、准确的判断就没有预见结果的可能;预见到了病程中能够可能出现的情况就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才能在出现情况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告知,取得患者方的理解与合作依赖医患双方有效的沟通,沟通是实现医务人员职责和义务的必要桥梁。从掌握救死扶伤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沟通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良好的沟通可以促进医疗过程顺利进行,不良的沟通则会阻碍医疗过程甚至引发医疗纠纷。下面两个案例都涉及治疗的费用,有没有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和及时沟通,效果截然不同。
案例一:
患者家属(破口大骂):“怎么才住了一天院,费用就八百多啦?!!!”
医生:“主要是各种化验和检查的费用,第二天开始就不用那么贵了。”
患者家属:“就感冒,化验费要八百块啊??你们敲诈啊?”
医生:“他这个病不是感冒这么简单,我们当初就跟你们讲过了,他有慢支、房颤、高血压糖尿病,年纪又这么大……”(开始分析各项检查的必要性)
患者家属:(打断)“你讲那么多我听不懂的没有用!!我们就一个感冒,化验费要八百块的啊??”
医生(不耐烦状):“这是住院治疗的常规检查!不查查明白那你来住院干什么?!!是感冒你们干嘛来住院?”
患者家属:“我们住院是要你们治疗,又不是叫你们化验检查!”
医生:“你们说得简单,我们以前遇到过这样的患者,什么检查都不想做,回去了出现什么情况又来医院闹……”
患者家属:“那我们怎么知道检查费要八百块的啊?早知道这么贵就不住进来了。”
医生:“那你们为什么住进来啊,想把毛病看好才住进来,那你们干嘛不去门诊配点药回家去吃啊?”
患者家属:“出院!我们现在就出院!”
医生:“那就出院吧,签个字出院!”
患者家属:“出院!出院!!人民医院为人民,你们这算是什么人民医院啊?!!!!”(骂声响彻整个病区)
医生(心里嘀咕):“什么人嘛,什么素质!”
案例二:
医生:“您父亲一直高烧不退的原因终于找到了,细菌培养结果出来了,您父亲不是普通的细菌感染,而是真菌感染,所以得换用抗真菌感染的药。您父亲在家已经烧了半个多月,身体消耗很大。为了尽快控制感染,我们打算用一种进口的药,不过这个药医保不报销,得自费,而且确实比较贵,一天得七八百块,估计得用一周左右,您看……”
患者儿子:“没问题,没问题,只要能退烧不报销也得花啊,再这么烧下去,人真是受不了啊!不过我们家的条件您也知道,还请您多照顾。”
医生:“这您放心,只要体温控制住,老人脱离了危险,能不用就不用。自费药物的使用会给您增加不小的经济负担,还得请您在自费协议上签个字。”
患者儿子:“好的。”
医生:“谢谢您的配合,我们一定尽全力,争取让老人家早日康复,药物起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您也别太着急,病情有任何变化我们都会及时通知您的。”
儿子:“谢谢,我父亲就拜托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