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学校体育与卫生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以后,榆林地区府、州、县学,逐步由书院改为学堂,“体操”被列入正式课程,学校体育始有开展。但内容基本上是“立正”“稍息”“齐步走”之类的兵式体操,人称体育课为“上操”。民国建元之后,体育在初级小学为“游戏课”,在高级小学为“体操课”。民国四年(1915)米脂县东街小学体育教师常景观,用柳椽、木板和桶箍制作篮球架一副,以布蛋(用破布缠制)、线蛋(用废毛线缠制)代球,开始了篮球运动。他还制作了木单杠、足球门各一个,使学校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去观看。民国十年(1921)以后,榆林各地学校体育活动的内容更加充实,形式越发多样。当时的榆林中学和榆林职业中学,已开始将新学制小学适用教本《优美体育》和《女子手巾体操》作为体育教材。从民国二十年(1931)到二十六年(1937)榆中每年都要举行春、秋两季运动会。民国二十一年(1932)榆中足球队两胜职中足球队;民国二十五年(1936)5月,榆中排球队在榆林各界联合运动会上获得冠军。
1936年以后,隶属陕甘宁边区的米脂中学,第三师范和在绥德国统区的第四师范,体育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1942年以后,体育被各中小学列为正式课程。
民国时期,由于战乱,榆林地区各类学校的卫生机构甚少。学校的卫生工作,一是教育学生洗脸洗手洗脚,剪指甲;一是组织学生、工友打扫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消灭老鼠、苍蝇等。只有榆林县的卫生院曾进行过学校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对部分学校的学生进行过身体检查。陕甘宁边区各中学、师范的学生,如有疾病,则可到三边行署和绥德行署设立的卫生所去治疗。1939年,《陕甘宁边区模范小学暂行条例》中,将“清洁检查表”列为最低限度标准之一。这以后,边区各中小学都开设了“生理卫生”和“卫生常识”课,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