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基础综合实训的要求
(1)熟悉企业概况、会计核算的基础及账务处理程序,企业账务处理采用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2)开设2012年12月初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在实训过程中,应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账户。建账内容如下表所示。
(3)根据2016年12月提供的业务资料整理或填制原始凭证,分类编制记账凭证,并将原始凭证附于其后。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类,编号应按类别顺序编排(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
(4)根据收、付款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有关的明细分类账。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建议按所提供资料上的日期,每10天登记一次,月末根据需要及时登记。
(5)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时,书写要求工整、清楚,不能任意涂改挖补,摘要应当详略得当。错账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不能刮、擦、挖、补或用涂改液涂改。
(6)月末,结出各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及其余额,编制发生额试算平衡表,分别与总账中有关账户本期发生额及其余额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无误的总账、有关明细账及期初资料,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7)会计事项的处理,要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熟练掌握其操作过程,
(8)实训可采用2~4人一组,每张凭证至少有两人经手,一是由制单人员或经手人签章,二是由复核人签章。有可能时(4人一组)应有财务主管签章,以明确会计岗位的职责。
(9)实训结束,记账凭证应按类别编号顺序装订,装订前要加上封面、封底。账页按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分类归并,再按科目编号和账页次序装订成一册,装订前要加上扉页。
(10)实训期间,学生应端正学习态度,全身心投入,以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训室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实训期间一律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要经指导教师批准。实训应以独立完成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不准互相抄袭。
(11)实训的具体时间安排应结合“会计基础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