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出纳岗位认知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正确理解出纳的含义以及出纳工作的特点和组织形式;理解出纳与会计的关系以及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了解出纳人员的职权以及出纳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出纳人员的回避制度。
情感目标:培养一丝不苟、严谨务实的职业意识;培养职业责任感,树立会计岗位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
一、什么是出纳
出纳作为会计名词,就内容来看,至少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出纳工作;二是出纳人员。
1.出纳工作
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的收入和支出的一项工作。具体来说,出纳就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相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从广义上讲,只要是涉及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属于出纳工作的范围。从狭义上讲,出纳工作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2.出纳人员
出纳人员通常简称为出纳。从广义上讲,出纳人员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银员。从工作内容、方法、要求,以及本身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来看,各类收银员与会计部门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相同之处,因此同样属于出纳人员的范畴。而狭义的出纳人员仅指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
无论是出纳人员还是各类收款人员,他们的主要工作都是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他们除了要有过硬的出纳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财经法纪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但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收银员也有不同之处:收银员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人员;收银员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说,收银员是出纳机构的派出人员,是各单位出纳队伍中的一员,他们的工作是整个出纳工作的一部分。
企业的日常经营与货币资金的收付直接相关。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出纳岗位,配备专职的出纳人员,专门负责货币资金的保管、收支和结算,随时掌握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
【知识链接】出纳的含义
“出纳”是会计名词,所谓“出”即支出的意思,而“纳”则是收入的意思。这两个字组合则非常准确地表明了出纳业务的核心要义,即货币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二、出纳工作的特点
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会计工作的属性,但出纳又是一个专门的岗位、一项专门的技术。因此,出纳又具有自身独有的工作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性
出纳工作涵盖着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活动,而这些活动是置身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大环境之中的,是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转相联系的。只要这个单位发生经济活动,就必然要求出纳人员处理相关经济关系。出纳人员要经常去银行,还要了解国家有关财会政策法规并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等。因此,出纳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专业性
出纳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包括如何填制、审核会计凭证,如何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如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何收付现金,如何签发支票、办理银行结算,如何使用保险柜,如何保管票据、印鉴,如何使用电脑、点钞机、验钞机等。因此,作为一名出纳人员,要做好出纳工作,就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更新会计知识,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用具,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掌握出纳工作的技能。
3.政策性
出纳工作直接与货币资金接触,担负着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的保管等重要任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依照国家规定进行,如办理现金收付要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根据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进行。因此,要做好出纳工作,就必须熟悉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提高自身政策水平。
4.时限性
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限性,如每月要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要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日清月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签发票据等。所以,出纳人员必须要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及时办理各项业务。
三、出纳工作的组织形式
合理地设置出纳机构,是保证出纳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我国《会计法》对设置出纳机构和配备出纳人员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规模大小和业务繁简来自行设置。出纳机构一般设置在会计机构内部,规模小的单位也可在其他部门设置一名兼职出纳人员。
出纳人员设置也要以业务需要为原则,既要满足出纳工作量的需要,符合内部牵制原则,又要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一般可以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多人一岗等几种形式。
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人员一名,这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特别是那些无条件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至少要在其他机构(如后勤部门)中配备兼职出纳人员一名,但兼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多人一岗: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人员,分别负责不同的出纳工作。
你问我答:
为什么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工作?
四、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
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指内部牵制原则(即钱账分管原则)。《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所谓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例如,支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人员记账;发放工资,应由工资核算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填制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发放工资,记账人员记账。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误差和营私舞弊行为。
五、出纳与会计的关系
从所分管的账簿来看,会计可分为总账会计、明细分类账会计和出纳。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分工又有协作。
1.各有各的分工
出纳与会计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工,工作上各有侧重。总账会计负责企业经济业务的总括核算,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总括的、全面的核算资料;明细分类账会计分管企业的明细账,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明细分类核算资料;出纳则分管企业票据、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各种金融信息。
2.互相依赖又互相牵制
出纳、明细分类账会计和总账会计之间,有着很强的相互依赖性,他们核算的依据相同,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这些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分类账会计和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他们互相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任务,不可或缺。
同时,他们之间又互相牵制与控制。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明细账中的有价证券与出纳账中相应的有价证券账,有金额上的等量关系。
3.出纳核算是特殊的明细核算
出纳核算也是一种特殊的明细核算。它要求分别按照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日记账,银行存款还要按照存款的银行分别设置日记账,逐笔序时地进行明细核算。库存现金日记账要每天结出余额,并与库存数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在月内多次结出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4.出纳工作是一种账实兼管的工作
出纳既要进行出纳账务处理,又要进行现金、有价证券等实物的管理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在这一点上,出纳和其他财会工作有着显著的区别。除了出纳,其他财会人员都是管账不管钱,管账不管物。
5.出纳工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过程
货物的购销,必须经过两个过程:货物移交和货款结算。其中,货款结算即货物价款的收入和支付,必须通过出纳工作来完成,往来款项的支付、各种有价证券的经营以及其他金融业务的办理,更离不开出纳人员的参与,这也是出纳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其他财务工作一般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过程,而只对其进行反映和监督。
六、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出纳人员的职责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业务涉及企业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直接关系到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一旦出现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的《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出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具体来说,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
(2)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出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银行账户和银行结算的管理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出纳人员应掌握好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3)办理资金核算业务。出纳人员应根据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填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还应核对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额,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查对;及时核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如有不符,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4)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出纳人员要保管好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保证它们的安全与完整。如果发生短缺,属于出纳人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5)保管印鉴和各种票据。出纳人员要保管好有关印鉴、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支票要分开保管;交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出纳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尤其是对于空白支票等专用票据,更要妥善保管。
(6)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2.出纳人员的权限
根据《会计法》等财会法规,出纳人员具有以下权限。
(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
(2)管好、用好货币资金。出纳人员每天都和货币资金打交道,单位的一切货币资金往来都与出纳工作紧密相连,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及周转速度的快慢,出纳员都应清清楚楚。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货币资金使用与周转的信息,也是出纳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出纳人员应抛弃被动的工作观念,树立主动参与意识,把出纳工作放到整个会计工作、经济管理工作的大范围中,这样,既能提升出纳工作的价值,又为出纳工作开辟了新的视野。
七、出纳人员的基本素质
由于出纳是一个每日与金钱打交道的特殊职业,所以出纳人员的素质便显得极其重要。作为称职的出纳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1.良好的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指的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出纳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全身心投入会计事业,敬业、精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勤学苦练,不断进取,逐步提高业务水平,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诚实守信。诚实是指言行与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守信就是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保密守信,不弄虚作假,不为利益所诱惑。
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之本,出纳人员要谨慎执业,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出纳人员应当严格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具体来说,出纳人员应当确立泄露商业秘密是大忌的观念,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要严格保守,不能信口吐露,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向外界提供。
【知识链接】诚信为本 操守为重
中国现代会计学之父潘序伦先生终身倡导:“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
朱镕基同志在2001年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题写校训:“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这是对广大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要求。
(3)廉洁自律。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就是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出纳人员直接掌握着一个单位的货币资金,时刻都经受着金钱的诱惑,如果要将公款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有方便的条件和较多的机会。在目前已经揭露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的案件屡见不鲜,为避免出现此类现象,出纳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公私分明,不贪不占,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客观是指按其本来面目去反映,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所左右。公正就是公平、正直。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包括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独立性。出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法办事,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偏不倚,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出纳是一个敏感的工作岗位,涉及钱和单位的诸多机密,所以单位对该岗位人员的可靠性特别关注,能力和学识倒在其次了。
做出纳就像做人,人品是最重要的,真诚、敬业必能取得信任。
(5)坚持准则。坚持准则是指出纳人员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所左右。这里所说的“准则”,不仅包括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坚持准则要求出纳人员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始终坚持按照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去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客观上需要不断提高会计职业技能。出纳人员要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会计工作不只是记账、算账、报账,更重要的是积极参与管理。
(7)参与管理。参与管理是指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出纳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出纳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2.较高的政策水平
出纳人员每天要处理大量的票据并进行收付结算,哪些结算方式不宜采用、哪些票据不能报销、哪笔金额不能支付等,都必须以国家有关会计、财税、金融法规及制度为依据。所以,出纳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为了做好出纳工作,出纳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了解、熟悉和掌握现行的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以及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等,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为企业把好关口、做好卫士。
3.熟练的专业技能
在日常的出纳工作中,打算盘、操作电脑、填票据、点钞票等,都需要深厚的基本功。作为专职出纳人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务的财会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专业知识、相关技能以及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出纳人员在数据运算方面必须具备较快的速度和非常高的准确性,在快和准的关系上,要把准确放在第一位,要准中求快。
4.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出纳人员每天和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所以必须养成与出纳岗位相符合的工作作风,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精力集中就是工作起来要全身心地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有条不紊就是要将计算器具摆放整齐,将钱款票据存放有序,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乱;严谨细致就是要认真仔细,做到收支计算准确无误,手续完备,避免工作差错;沉着冷静就是要在复杂的环境中随机应变,灵活机智。
【知识链接】出纳工作的岗前准备
(1)深入学习会计业务、财经法规,跨越入职门槛(会计从业资格证)。
(2)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
(3)了解企业的产品、工艺和操作流程。
(4)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5)加强与会计人员及相关岗位人员的沟通。
八、出纳人员的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另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因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知识链接】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发展方向
第一种是“做会计的”,即从事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披露的狭义上的会计人员。
第二种是“查会计的”,包括注册会计师以及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资产清算评估人员。
第三种是“管会计的”,也就是与会计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其他政府部门及其他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业务人员。
第四种是“研究会计的”,包括从事会计教学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会计研究的专职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