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沙丘宫的阴谋
一
秦统一天下后,嬴政在“文治武功”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总体上讲可圈可点,对于维护统一大有裨益,而且许多制度为后世提供了样板。如果秦始皇只做这些事情,那历史对他的评价应该积极正面。但是为什么一提起秦始皇,很多人脑海中会涌现出“暴君”这两个字,说明他还做了不少让人诟病的事情,这直接决定了他和秦帝国的最终命运。
首当其冲的是“焚书坑儒”。焚书,顾名思义就是把书烧掉。坑儒,就是活埋了一些读书人。这两件事情本不相干,但由于都涉及文化方面,因此被后人连起来称为“焚书坑儒”。
“焚书”最早源头是在公元前213年的一次宫廷宴会上,博士淳于越又一次提出分封制的问题,秦朝的博士和现在的博士是不一样的,当时的博士是国家最高的学术研究员,地位很高,薪水很优厚,也经常被皇帝召见。
统一天下初期,这个问题曾经讨论过,最后始皇帝嬴政拍板采用了郡县制。这个时候淳于越旧事重提,不知道是想拍马屁还是要坚守自己的信念,而且他的话说得比较重,大致意思是说商朝、周朝之所以长久,就是因为采取了分封制,如今采用郡县制,别看现在不错,一旦有危险,恐怕没人来相救。他最后下了一个结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些话说得有些刺耳,再往深琢磨,好像是说如不采用分封制,秦王朝便不会太长久。
这席话当即遭到宰相李斯的反驳,李斯痛斥这些儒家的读书人不能与时俱进,反而标新立异抬高自己,公然诽谤朝廷,如果不加以制止会损害皇帝的权威,扰乱帝国百姓的民心,从而引起国家的动荡。李斯的这顶大帽子扣得又狠又准,得到了嬴政的首肯。
李斯同时建议,为了不让这些人蛊惑人心,除记录秦国历史的《秦记》外,其他的历史记载统统予以销毁。除官方掌握用于研究的《诗》、《书》及诸子百家书籍外,其他的都必须上缴,由地方官员负责销毁。私下讨论《诗》、《书》的处以弃市的处罚,就是要惹来杀身之祸。焚书令下达三十日内尚未烧书者,处于黥刑并罚苦役,黥刑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
这次焚书的重点是传播思想的书,医药、卜卦、种树等科学方面的书不在焚毁之列。对于此次焚书,从它的实际效果来看,并不是毁灭性的,毕竟焚毁的基本只是“意识形态”方面的书,其中很多书还被政府图书馆收藏而幸免于难,相比于后来项羽火烧咸阳,这次影响还算有限。尽管如此,这起事件却在历史上遭到了最严厉的批判,因为这是“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对文化予以冷酷的否定和粗暴的摧残”,开启了一个极坏的开端。
焚书后第二年发生了“坑儒”,这和秦始皇生命后期追求长生不死有关。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嬴政找了一些自称会法术的方士,其中有两位叫做侯生和卢生。因为法术不灵找不到仙药,他们害怕秦始皇处罚就偷偷跑了。玩失踪并不要紧,关键是他们还散布了一些恶意攻击秦始皇的话,说嬴政刚愎自用,异常残暴,不可能得到仙药,这些话传到秦始皇的耳朵里,不由大怒,后果变得异常严重。
秦始皇生气在于,他非常信任这些方士,为此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这些人非但没有提供不老神药,反而如此诋毁抹黑自己,是可忍朕不可忍,他下令将咸阳城的一些读书人抓起来,调查是否有过攻击皇帝的言论,把其中罪状确凿的四百六十余人全部活埋,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被处决的不单是道家的方士,还包括一些儒家的读书人。
始皇帝坑儒的做法遭到了自己长子扶苏的反对,扶苏说天下初定,以如此严酷之法处死这些读书人,担心天下会发生动荡。正在气头上的嬴政听不进这些劝说,反而一怒之下让扶苏离开咸阳,到北部边疆蒙恬的军队中担任监军,这道命令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秦王朝的命运。
焚书坑儒激起了读书人对秦朝的普遍抵触和反抗,也使读书人对嬴政恨之入骨,几千年也不放过。用柏杨先生的话说:“此后读书人把字典上所有恶劣的字句像炭火一样堆在了秦始皇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