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制图标准简介
《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系列国家标准是由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标准。
1.1.1 国家标准的编号及名称
本章将涉及多项国家标准。现以GB/T 14689—2008为例说明标准的编号及名称。
•标准代号“GB”表示“国家标准”,是“国标”的拼音缩写。
•“T”表示该标准属性为“推荐性标准”,无“T”时为“强制性标准”。
•“14689”为该标准的顺序号。
•“2008”为该标准发布年号,为四位数字。
•标准名称中“技术制图”为“引导要素”,表示标准所属的领域。
•标准名称中“图纸幅面和格式”为“主体要素”,表示标准的主要对象。
1.1.2 图纸的幅面和格式(GB/T 14689—2008)
绘制图样时,应优先采用表1-1中规定的基本幅面。
表1-1 图纸基本幅面和尺寸(单位:mm)
在图样上必须用粗实线绘制图框。不需要装订的图样,图框格式如图1-1所示,尺寸按表1-1中规定的e值;需要装订的图样,图框格式如图1-2所示,尺寸按表1-1中规定的a和c值。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图框格式。
图1-1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1-2 留有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每张图样上都必须绘制标题栏,其位置应位于图样的右下角。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按GB/T 10609.1—2008《技术制图 标题栏》的规定绘制,如图1-3a所示。学校制图作业所使用的标题栏可以简化,建议采用如图1-3b所示格式。
图1-3 标题栏格式
a)标准标题栏 b)简化标题栏
一般情况下,看图的方向与看标题栏的方向一致。对于按规定使用预先印制的图纸并旋转后绘图时,为明确绘图与看图时图纸的方向,应在图纸的下边对中符号处画出一个方向符号,如图1-4所示。
图1-4 按方向符号指示方向看图
1.1.3 比例(GB/T 14690—1993)
比例是指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
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在表1-2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其中括号中为非优先系列,只有在必要时才可采用。
表1-2 图样的比例
注:n为正整数。
为了能从图样上得到机件大小的真实概念,应尽量采用1∶1的比例画图。当不宜采用原值比例时,可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缩小或放大比例。在标注尺寸时,应标注实际大小,与所选的比例无关,如图1-5所示。
图1-5 用不同比例绘制的图形
1.1.4 字体(GB/T 14691—1993)
国家标准规定了适用于技术图样及有关技术文件的汉字、字母和数字的结构形式及基本尺寸。
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字体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其公称尺寸系列为:1.8mm、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如需要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应按2的比率递增。
1.汉字
在图样中的汉字(说明的汉字、标题栏、明细栏等)应写成长仿宋体字,并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公布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规定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h不应小于3.5mm,其字宽一般为h/2(≈0.707h)。CAD制图中应使用长仿宋矢量字体。汉字示例如图1-6所示。
图1-6 汉字字体示例
2.字母及数字
字母和数字分A型和B型,在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型式的字体。两种字体的笔画宽度分别为字高的1/14和1/10。因为一般图样上的数字和字母的字高为3.5mm,所以图样上字母与数字的笔画宽度正好与细实线的宽度相近。
阿拉伯数字和拉丁字母分直体和斜体两种,其中斜体字的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75°角。
字母和数字的示例如图1-7所示。
图1-7 字母和数字示例
1.1.5 图线(GB/T 4457.4—2002和GB/T 17450—1998)
1.线型
国家标准GB/T 17450—1998规定了15种基本线型。可根据需要将基本线型画成不同的粗细,并令其变形、组合而派生出更多的图线型式。GB/T 4457.4—2002中在此基础上规定了机械制图所需要的9种线型,具体如表1-3所示。
表1-3 机械制图的图线
2.线宽
机械图样中的图线分粗线和细线两种。粗线宽度以d表示,细线的宽度为d/2。图线宽度的推荐系列为:0.13mm、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2mm。实际应用时粗线宽度优先采用0.7mm或0.5mm,因而细线宽度相应取0.35mm或0.25mm。
3.线素
图线由点、间隔、画、长画等线素构成。绘图时线素的长度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图线线素的尺寸
注:表中给出的长度对于半圆形和直角端图线的线素都是有效的。半圆形线素的长度与技术笔从该线素的起点到终点的距离相一致,每一线素的总长度是表中长度加d的和。
4.图线画法
1)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
2)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自大小相等。
3)除非另有规定,两条平行线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0.7mm。
4)当虚线直线处于粗实线延长线上时,在连接处应留有空隙,除此之外,连接处都应相交。当虚线圆弧与虚线直线相切时,虚线圆弧应画到切点,而虚线直线应留有空隙,如图1-8a所示。
图1-8 图线的画法
a)正确 b)错误
5)虚线、点画线与任何图线相交,都应在线段处相交,而不应在空隙处相交,如图1-8b所示。
6)点画线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画,并且线段应超出图形3~5mm。点画线的每两线段之间画一很短的线段,而不是画一个小圆点,如图1-8a所示。
7)当细点画线或细双点画线较短时,允许用细实线代替。
1.1.6 尺寸注法(GB/T 4458.4—2003)
图形只能表达机件的形状,要确定它的大小,还必须在图形上标注尺寸。
1.基本规则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mm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果采用其他单位,则应标注相应的单位代号。
3)图样中所注的尺寸为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5)标注尺寸时,应尽可能使用符号和缩写词。常用的符号和缩写词见表1-5。
表1-5 常用的符号和缩写词
6)若图样中的尺寸全部相同或某个尺寸和公差占多数时,可在图样空白处作总的说明,如“全部倒角C1”“未注圆角R4”等。
7)同一要素的尺寸应尽可能集中标注,如多个相同孔的直径。
8)尽可能避免在不可见的轮廓线(虚线)上标注尺寸。
2.尺寸注法
完整的尺寸标注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数字组成。表1-6列出了在机械图样中标注尺寸的方法。
表1-6 尺寸注法
(续)
(续)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