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的逻辑: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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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视生产力而非交换价值的战略选择

随着资本积累的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经济增长的关注点从资本积累转移到技术进步以及生产率的提高方面来。尤其是,在经济贸易一体化的时代,一国的竞争优势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依据于社会整体生产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那么,发展中国家如何促进生产力的快速提升呢?一般地,基本路径无非是两条:一是自力更生,二是从外引进。那么,究竟应该采用何种路径呢?这就需要考虑时代特征。

(一)早期社会的生产力培育

新古典主义支配的现代发展经济学倾向于回归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则来确定产业结构,并实行与国际市场接轨和贸易一体化的经济政策;其理由是,这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剩余,从而有助于最大效率地提高资本积累。这种做法果真是有助于后发国家实现经济起飞的最佳战略选择吗?在学说史上,李斯特等人很早就表达了反对态度,相反,他们倡导一种关税保护和市场封闭的政策,尤其是热衷于保护那些生产力暂时落后于先进国家的幼稚工业部门。李斯特写道:“如果感觉到自己有能力可以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强国,就必须采取保护制度,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最有效手段。在这个目标下实行这个制度有两个步骤:首先是把外国工业品逐渐从我们的市场排除出去,这样工人、才能和资本在外国将发生过剩,它们必须寻找出路;其次,在我们的保护制度下,国外工人、才能和资本流入时应受到鼓励,获得出路,这样国外的剩余生产力才可以在这里获得出路。”[10]李斯特认为,尽管这种保护主义政策可能使后发国家的交换利益蒙受暂时的牺牲,但它根本上将使得“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11]

落后国家为什么要实行某种程度的保护主义政策呢?这可以从两方面加以阐释。

首先,从国际市场中不同国家的竞争地位看。在现实世界中,每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存在很大差异,这导致在世界市场中就处于不同的贸易地位;相应地,在抽象的国际贸易规则下,不同国家所享有的经济自由是不平等的,落后国家往往被迫卷入国际贸易之中。其逻辑就如同,处于自然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的市场主体,在纯粹市场中往往无法拥有的相等权力,从而在所谓的自由市场竞争中也不可能享有同等的自由。新古典经济学往往将市场主体抽象为同质而平等的原子个体,并由此得出有效市场假说。同样,在国际贸易中,也只有当不同国家处于相似的经济发展水平,从而具有相近的国际竞争力时,不同国家之间才可以实现实质的公平竞争,才能在自由贸易中获得真正的共赢。而在这个条件实现之前,落后国家就需要采取一定的保护制度。

其次,从现代制造业的生产特性看。在现代科技的作用下,现代制造业往往呈现出报酬递增的特性,因而自由市场竞争将导向垄断。同样,在自由贸易的国际市场上,发达国家的企业也将取得不断增长的规模报酬,获得不断增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并滋生和强化整个世界市场的竞争不完全性,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则因为后发劣势而被排挤出国际市场,甚至失去国内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所收获的只能是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坏处,最终在国际竞争中被边缘化,处于产业链的低端。赖纳特就强调,制造业几乎都与技术变迁、规模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相联系,不受限制的市场开放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本国相应企业的成长,因而就需要通过保护来发展本国制造业。[12]

事实上,新古典经济学一方面基于抽象的逻辑而构造出平等公正的自由市场,另一方面则打造出虚幻的自由贸易史。但从历史实践来看,西方各国的制造业发展几乎都是在保护政策下实现的。一直从17世纪延续到20世纪的下半叶,西方社会实行的基本上都是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其中实行“自由贸易”的时间仅为6%,从1870年到1914年全球实行金本位制,并开创了繁荣的“自由贸易时代”。但显然,从整个西方经济历史来看,“自由贸易时代”只不过是贸易保护主义原则的一个例外,而且此时实际上实行的是温和的贸易保护主义。[13]

以工业革命和自由贸易学说的发源地——英国为例,英国也被普遍视为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事实上,只要其他国家优质产品对英国的相关产业构成了威胁,英国就会取消对该类产品的进口,甚至还通过了《羊毛法案》和《谷物法》等。[14]在19世纪初,英国的棉纺织工业远远落后于印度和中国,为此,英国通过重商主义政策禁止东方的棉纺织品进口,实行了进口替代战略来发展本国棉纺织品,进而在逐渐繁荣起来的棉纺织业生产中促生了“产业革命”。所以,古典主义末期的李斯特指出,英国事实上是第一个对幼稚产业保护技术加以完善的国家,这也正是大部分国家走向繁荣的基本道路。但是,当技术和产业取得优势后,英国出于自身利益又开始鼓吹自由贸易了。所以,李斯特说:“这本来是一个极寻常的巧妙做法,一个人当他已攀上了高峰以后,就会把他逐步攀高时所使用的那个梯子一脚踢开,免得别人跟着他上来。亚当·斯密的世界主义经济学说的秘密就在这里。”[15]也就是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就是一部市场争夺史:一方面对外进行市场扩张,另一方面对内实行市场保护。为此,张夏准在“踢掉梯子: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智力史如何被重写以合理化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的?”一文中对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背反现象作了深刻的揭露。[16]

不仅英国如此,分别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赶上和超过了英国的美国和德国,也都是遵循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而采用进口替代政策。按照刘易斯的估算,在1883年以后的30年间,德国制成品进口的增长慢于制造业的增长,从而在整个时期中都在搞进口替代。美国在1873年到1899年间的进口增长率一直远远低于其实际GDP的增长率,其总体关税率往往在30%—40%左右。事实上,美国自独立之后实行了150多年的贸易保护政策。例如,美英战争在1828年爆发时,美国国会将关税从12.5%提高到25%,随后又进一步提高到1816年的35%和1820年的40%。在随后的30年里,关税始终是美国政治紧张的缘由:南方的农业州一直要求降低工业品的关税,而北方的工业州坚称不能降低甚至还要求提高。不断恶化的冲突最终导致林肯采用了武力方式加以解决,从而爆发了“南北战争”。林肯重要的经济顾问之一就是美国学派的代表人物凯里,林肯当选总统后将工业品的关税提高到美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工业品的进口关税一直保持在40%—50%,是世界上关税最高的国家。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是全世界实施保护主义最积极的国家,同时也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17]所以,有学者将美国称作“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发源地和堡垒”[18]

可见,基于发展生产力的视角,我们就应该且可以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教条进行反思。希尔和迈亚特就写道:“如果一个国家的国内工业受到保护,使之免于国际竞争,那么充分大的国内市场可使其有能力扩展,利用收益递增的优势来降低平均成本。平均成本的降低还可以通过制造产出量来实现,以及通过研究和产品开发。这些,没有保护主义政策是办不到的。”[19]同时,新古典自由主义者还想当然地认为,正是欧洲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迫使各国君主通过降低税收和关税、保护私人产权以获得精英和民众的支持,从而为经济高速增长奠定了基础;而那些税收过于苛刻或王室权力过于垄断的欧洲国家,则是通过革命而带来了自由发展。但历史实践却完全无法提供证明。戈德斯通就指出:“那种认为是低税收和自由贸易导致了英国发生工业革命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发生工业革命并高速增长的英国,同时也正是欧洲甚至全世界税收最高,关税最高和对贸易、航运管制最为严格的国家。”[20]当然,保护主义的进口替代政策能否成功,是否会陷入“李斯特陷阱”,关键在于它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这与政府的合理政策和社会环境有关,如是否有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民族企业家。

(二)全球化下的生产力提升

在早期社会的国际竞争中,经济发达国家致力于制定各种自由贸易规则,使用各种手段来拓展国际市场;经济落后国家则倾向于通过关税和补贴等措施来保护国内市场和幼稚产业,通过自主研发等自力更生措施来培育和壮大自身生产力。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传统的生产力发展方式是否依旧可行呢?这就需要考虑时代的特性,集中体现为技术特性和贸易方式的变动。

首先,就技术特性而言。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影响生产力水平的根本因素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从平稳成熟的机器设备转变为急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一方面,在工业革命时代,生产主要以成熟化的机器设备为主,技术进步缓慢且平稳;在这种情形下,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就有充裕的时间来凭借自力更生的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和进步,进而提升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在信息革命时代,生产主要以主流化的信息技术为主,技术进步迅速且变得不确定;在这种情形下,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就不再拥有充裕的时间来凭借自力更生方式取得技术的进步,相反更需要时刻关注国际技术的变化,进而更好地承接这种技术的国际转移,进而力图实现弯道的技术赶超。

其次,就贸易方式而言。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达国家的输出物也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从商品输出转变为资本输出。一方面,商品输出意味着商品生产还留在发达国家国内,此时,发达国家在获得大量交换价值的同时并没有丧失产业链,没有减少就业岗位,从而没有损害反而增强了自身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资本输出意味着工作岗位进而产业链的向外转移,此时,尽管发达国家通过资本输出并借助于不平等的贸易规则而可以获取大量的交换价值,但同时也因就业、产业以及技术的转移而逐渐丧失了生产力。与此相对应,发展中国家则从资本输入中获得了扩散的技术,进而提高了普遍的生产能力。

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输出资本的发达国家和输入资本的发展中国家往往面临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形:一方面,发达国家看似获得了暂时的利益,但就业和生产能力的转移却使之丧失了生产力优势;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着暂时失去大量财富的困境,但资本、产业和技术的转移却训练了劳动者的生产技能,引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从而极大地提升了生产力。显然,基于生产力的考虑,以资本输出为主的经济全球化总体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发展,但对发达国家的长期发展却是弊大于利,因为它坐享红利的同时却丧失了生产能力。正因如此,在当前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两类国家对待自由贸易的态度就倒了过来: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以及反全球化示威活动更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如美国主导订立的TPP协议在国会就困难重重,现在几乎面临被废弃的可能;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则更倾向于积极推进与国际经济接轨,通过技术引进来迅速提升生产力水平,这从发展中国家积极加入和组建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可以看出。

同时,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资本流动还为两类国家带来了截然不同的收入分配效应: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输入可增加劳动相对资本的谈判力量,从而缩小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对发达国家来说,资本输出加强了资本的力量而削弱了劳动的力量,从而使得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以及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显然,这可以从大量的历史事实和当前国际经济竞争形势中得到明显反映。赖纳特就指出,“李嘉图1817年提出的贸易理论只是英国保持它在制造业领域的实际垄断地位而采取的工具。一百年后,在第一波全球化浪潮之后,英国的农业和工业已经由于自由贸易而遭到严重损害。美国也一样,还是这种贸易理论——将自由贸易错误地描述成一种能够产生自动的经济和谐机制的理论,现在严重地削弱了美国的经济实力,与20世纪70年代初相比,美国的实际工资根本就没有增长。”[21]正因如此,发达国家的劳工阶层往往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害者,从而也就构成了反对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力量。

可见,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的社会情势中,尽管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会在短期内丧失财富,而在长期内却可以获得生产力,后者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是根本性的。李斯特就强调,在私人经济关系中,交换价值往往是起决定作用的力量,但在国家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则是生产力,生产力是创造价值的力量。同时,资本输出还会衍生出差异性的收入分配效应,这具体体现在普通员工和高层管理者以及资本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上:一方面,它将扩大资本输出国的内部收入差距,将提高少数企业高管和大企业主的收益,从而必然会遭受广大工薪阶层的反对;另一方面,它将提高资本输入国的工资水平,有助于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福利,从而也会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欢迎。事实上,克鲁格曼曾认为,一国的经济增长或繁荣主要取决于内部生产率而非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竞争。这一论断在商品输出时期是对的,但在资本输出时期就有问题了,因为资本输出本身就会降低本国的生产力水平;同时,即使经济全球化竞争的互补性,使得发达国家整体财富增加了,但这些财富的分配却越来越不平均了,从而也就必然会引起越来越大的社会矛盾,最终将发达国家引向“高收入陷阱”。

(三)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政策

上面的分析指出,作为资本输入国的发展中国家,可以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取更长远的收益。问题是,这个收益究竟有多大?这就涉及生产力提升和交换价值丧失之间的权衡,而这种权重又要受各种具体社会因素的制约。这里从两方面作一推理。

首先,能够引进的生产力究竟有多大。相对于劳动力以及社会制度等要素来说,技术具有非常高的流动性,这是世界各国的生产能力以及劳动生产率水平随全球一体化的推进而迅速接近的根本原因。但同时,技术一体化趋势也会受到两方面的阻碍:(1)为了维护自身的竞争优势,发达国家会采取各种措施来阻止其技术尤其是高端技术的外流;(2)发达国家还将其从资本输出中所获得的大量资金投入到知识生产和技术创新之中,从而很可能会不断强化其技术优势。在当前国际情势下,西方发达国家都在采取越来越严厉的措施以防止技术外流到中国,包括限制中国企业的投资招标,禁止中国人士参与技术开发等。因此,如果考虑保护主义在全球的抬头,即使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通过引进方式来提升生产力也应该作为次要的和辅助性的手段,根本途径还在于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进而,这又对高等教育提出了要求:高层次教育人才不仅是技术创新的基石,也是有效引进发达国家技术的基础。

其次,遭受损失的交换价值究竟有多大。上面的分析是将发展中国家在自由贸易中所损失的交换价值视为暂时性的,这个“暂时性”是以国内相关产业能够在不久的将来通过生产力提升而获得相应竞争力,进而重新占有市场为前提条件。但是,如果资本输出导致外资企业牢牢地控制了整个国内市场,以致本土企业根本上丧失了未来的发展空间,那么,发达国家就可以通过这种产业和市场控制而获得源源不断的交换价值。[22]这意味着,即使在全球化时代,尽管资本输入往往可以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甚至可以提高国人的生活水平,但是,外资进入很可能会挤占本国市场,限制国内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从而导致该国交换价值的持久性损失,这已经为当前世界各国的情形所证明。

事实上,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的现实效应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这主要取决于,实现市场开放的具体产业特征以及相应的应对方式。如果应对不当,那么,就不仅会损失更大的财富,而且也会严重制约生产力的提升。一般地,某个产业的市场规模特性和规模经济特性不同,外资进入该产业对输入国的经济发展和福利提高的影响也就不同:(1)如果某领域或产业的市场规模具有不断拓展的潜力,且该产业主要以缺乏规模经济的小企业生产为主,那么,外资进入并不拥有多大的先占优势,国内资本和企业在生产力得到提升后就会逐渐取代外资企业;(2)如果某领域或产业的市场规模具有明显的发展上限,且该产业的生产又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特征,那么,外国资本和企业就会因先占优势而形成对该行业市场的全面控制和占有,因而不加限制的资本流入将会严重窒息本国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破窗理论”告诫我们,一个政策的推出不仅要看到短期利益,更要看到长期影响。

同时,正是由于不同产业具有不同的市场规模特性和规模经济特性,外资进入对本国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也很不相同,为此,在制定对外交易的产业政策时,就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一般地,只有在产业的市场规模足够大,可以支持无数理想规模的企业时,实行充分的开放政策才是可行的;相反,如果产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有限的市场规模将会产生一个垄断性的产业结构,此时该产业的国内市场就需要获得某种保护。譬如,IT产业或“互联网+”就具有非常显著的规模经济特性,中国互联网企业之所以能够在起步落后的情况下获得迅猛发展,很大程度上就应归功于中国政府对IT行业实施了一系列的保护政策;相反,除美国之外,其他国家的互联网产业几乎都消失了,也就在于它们实行了完全开放市场的政策。[23]同样,汽车业不仅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性,而且也具有明显上限的市场规模,因而后起的本国汽车企业只有在保护中才能得到发展;而且,纵观各国汽车业发展史,无一不是首先依靠国内市场起步的,领先国家固不待说,后起之国也需要一定的市场保护。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日本的汽车发展史。直到20世纪20年代初,日本还没有汽车制造业,但日本军部从一战中认识到汽车的重要性而开始筹建军用卡车制造厂,当时的三井、三菱以及住友等财阀都没有兴趣,因而日本军部就只好找较小的厂家;与此同时,美国福特公司和通用公司分别在1925年和1927年在日本建汽车装配厂,因而日本制造的汽车根本无法与这些美国装配厂和进口车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人看到的不是消费者得到的好处而是汽车业所面临的威胁,因而日本通商产业省在1929年制定《建立汽车工业的政策》来劝说大企业集团发展汽车工业,而且还设计并于1931年制造出小型汽车来鼓励私营汽车企业。但是,当时日本的汽车业还是没有竞争力,两家美国公司占有日本国内汽车产量的3/4;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不仅向日本汽车生产厂商提供巨额补贴,对整车和装配零部件的进口征收重税,而且还在1939年直接借战争名义驱逐了通用公司和福特公司。[24]事实上,丰田公司在1933年才进军汽车业,也正是利用这一时机而获得迅速发展。所以,剑桥大学的张夏准说:“如果日本在1960年代初接受了自由贸易经济学家的教导,肯定就没有凌志车,今天的丰田公司最多也不过是西方某个汽车制造商的小伙伴;更糟的情形可能是,它已经被淘汰出局了。”[25]同样,二战后,面对已成废墟的厂房和设备,日本通商产业省依然没有放弃发展汽车产业的雄心,制定了一整套的刺激措施(如低息贷款、减免税优惠以及防范外国竞争等);受此激励,以丰田和日产为首的日本汽车公司积极投资生产,并充分利用朝鲜战争带来的订单而迅速扩大,在1952年美军占领结束后则出现了更大的发展浪潮。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前中国的汽车业。为了获得急需的发展资金,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实行“以市场换技术”的无限制开放政策,结果不仅通过合资的方式摧毁了原来已经逐渐建立起来的自有技术和自主品牌,而且导致迄今为止无法造就一个能同世界名车比肩的民族品牌。事实上,在30年后的今天,中国新兴的本土汽车业几乎失去了所有的发展空间,国内汽车市场几乎全为各类外资品牌所占有。例如,2014年中国汽车销量前五名分别为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北京现代和东风日产。究其原因,主要有二:(1)汽车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一般认为,汽车生产最小有效规模在年产30万辆以上。显然,先前进入的外资汽车企业已经在其“最佳规模”处生产,而本土汽车则根本无法获得规模经济,从而无论在技术创新还是成本竞争上都处于明显劣势。(2)汽车业是一个由整车制造业、零部件制造业和汽车改装业构成的有机生产系统,从而形成了一个依托式集群。一般地,一辆汽车的零件约2万件,这为产品的分解和协作提供了空间。显然,外资汽车公司往往都有自己的配套企业,而本土汽车还没有形成这样的配套系统。例如,2014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排名》所列100个上榜品牌中,总部位于欧洲的供应商有35家上榜(德国企业占据19席),日本与美国分别有29家和23家,韩国零部件供应商则有5家。[26]

最后,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需要对国内市场和产业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还在于跨国公司和资本对本国产业的投资根本上都不是为了提高本国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张夏准区分了两类外国投资而对此作了深刻解析:第一类“褐地投资”,即外国公司购买本国现有公司;第二类“绿地投资”,即外国公司在本国建立新的工厂。显然,“褐地投资”是直接投资和国际并购的主要形式,但它却意味着大部分外国直接投资的目的都是控制现有公司而非创造新的生产力和工作机会:(1)即使并购将会注入新的管理和技术,但并购的基本目的都在于利用被收购公司的现有能力而不是创造新的能力;(2)外国公司往往都具有本土情结,从而还会根据母国的优先原则对被收购企业的长远发展限定一个最高标准;(3)尤其是,在公司收购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私人股本基金自身并不拥有任何具体产业的专业技术,通常也无意为了被收购公司的成员利益而提高该公司的能力,相反,收购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公司重组而使之变得有利可图后再行出售,这反而会进一步削弱公司维持生产力增长的能力。同时,“绿地投资”尽管可以创造新的生产力和工作机会,但也可能对本国经济的未来发展造成影响,而且不同类型的投资对本国技术革新和生产力增长的影响是不同的,因而就必须做通盘考虑。所以,张夏准说:当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企业尚处于欠发达阶段,最好对外国直接投资进行一定的限制,至少一些产业领域要有所限制,同时要努力提高本国民族产业的水平,这样才可以使它们成为可以取代外国公司的可靠投资商。当然,这样做会在短期内使本国丧失一些投资机会,但从长远看,它可以使本国从事越来越多的更加高端的商业活动”。[27]

可见,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的社会情势中,发展中国家的一些领域在短期内会丧失财富,而在长期内获得生产力;另一些领域则会在短期内提高技术,但在长期内丧失市场和发展机会。因此,我们不应笼统地争辩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利弊,而是要针对具体领域和行业提出针对性政策;不应该简单地在出口替代战略和进口替代战略之间进行“二择其一”,而是要兼用两大策略来发展和提升生产力。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我们究竟是采取自力更生方式还是从外引进途径来培育和发展生产力,也应该考虑国内、国际的具体形势。一方面,如果采取依赖保护政策下的自力更生方式,就要考虑两个问题:(1)是否存在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如果企业家不是致力于创新而是寻求保护政策下的租金,就会导致社会经济陷入“李斯特陷阱”。显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拉美诸国,保护政策或产生的超额利润中的大部分都被诸如寻求保护和极强贸易管制以及外汇控制的政治游说之类的寻租活动而消耗掉了。[28](2)依靠自力更生所取得的创新能否赶得上全球生产力迅猛发展的步伐?封闭的创新很可能因没有分享全世界的信息和知识而为世界潮流所淘汰。显然,在东西方对抗的冷战时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创新就面临此种困境,当前朝鲜等国也面临这种困境。另一方面,如果采取基于开放政策下的从外引进途径,也需要考虑两个问题:(1)由此损失的具体交换价值究竟有多大?过大的财富损失将会危害一国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2)由此造成国内产业被挤占的市场空间有多大?过大的市场空间挤占将导致整个产业的萎缩。正是由于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效应是双刃的,因而就出现截然对立的政策主张,这些主张往往犯了“破窗理论”的错误,没有全面审视对外经济交往和自由贸易在长期和短期、全面和局部的社会经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