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与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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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理论·缘起

第一章 自我的故事

“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创世纪》


本章提要:追逐意义是人的本性。使用符号释意与达意,则是其根本的方式。人的符号属性决定了自我正是指这样一种通过示意,而形成并确立的符号化过程。换言之,主体不是完全为自己做主,作为先验实体的自我意识,是一种指涉自我,从而向他者辐射,并由此通达意义世界的话语能力。主体性即指示意者将自我定位为主体的能力,只出现于叙述话语的根本属性之中。本书欲从此定义出发,并借此进一步探讨:作为符号的自我是如何卷入叙述表意的?通过这一路径,希望能解开“自我-符号-意义”三项式之谜。

主体的悖论

“主体”是锁在天国里的奥秘。自从人违背了禁令,偷食了分辨善恶的知识之果,那允诺为自己做主的禁果,便开启了依照个体之小我,而非神的意志所区分的善恶世界。但是,承载自我意识的主体能在多大程度上“做主”?探索主体的认知之旅像是闯入了深不可测的迷宫,但它却注定是令拥有自反能力的人神往的难题。

在人类思想史上,“主体”的定义卷入了太多的纷争。主体一词在英语中为“subj ect”。中文翻译“主体”其实存在歧义。因为英语中的“subj ect”并无明显的“做主”之意。它除了表示信息、意义阐释、行为的源头外,也含有被动、臣服、受制的意思。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42页。就像福柯在分析主体一词的双重含义时指出的:主体因控制与依赖而受制于某人,并通过意识与自我认知与它的自我同一性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在正式场合的英文表述中,人作为主体的语法地位,往往会被刻意隐去。一个句子中主语的位置更倾向于保留给非我的他物,如在简历中常见的用来介绍自己的句子:Three years'experience as a salesperson enables me to communicate with people from different walks of life.(中文意思:本人从事销售工作有三年,具备与不同的人打交道的能力。)在此,行为的承担者和实施主体确实是“我”,但字里行间,我们又真切感受到并应该承认:“我”是个谦卑的受益者。“我”并非发起整个行为的主体;相反,“我”感谢这三年的工作经验,是它赋予了“我”这般能力,成就了今天的新“我”。类似的例子(尤其在正式场合中)俯拾皆是。因此,由该词定义所引发的一个亟须深思的问题是:主体似乎是陷于主动与被动之间的一个悖论。当每一个主体采取主动时,它同时也是被动的,因为主动即是对某事做出反应。转引自丹·扎哈唯:《主体性和自身性:对第一人称视角的探究》,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12页。主体总是通过控制与依赖而受制于他人。

从哲学的语言论转向开始,坚持自我意识来开启世界之力量的主体范式就被宣告过时了。让-弗朗索瓦·利奥塔认为,语言是第一位的。主体不过是在语言中预留的一个位置,这个位置可以由言说者占据。语言范式坚持认为:世界总是通过语言来开启的,并由此让行动中的人在语言中消失,即“我”在说的过程中,退隐于“我”的话语。关于主体的退隐,福柯曾有个著名的比喻:他将主体比作海滩上的一张面孔,在海浪的冲刷下消失得无影无踪。主体的死亡,对于言说的“我”来说,仿佛是一种解放,将“我”从未被赋予的可以生存之处的构架中解放出来。“我”既是运动的主体,又是运动的对象,“我”并不能自由设计自己,而是更多地服从于话语的和非话语的实践。这些实践为自身成为主体提供了可能性。彼得·毕尔格:《主体的退隐》,陈良梅、夏清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页。由此,主体是一个分裂的概念,成为自我塑造的图式。纵观近几十年的文学文化研究,学界几乎一致否认启蒙时期完全自足的主体,而认为它是一种符号构建、一个意义过程。主体是一个自我符号域,自我性(selfhood)建立于人与自身的出离。形成身份的意义并不是源于自身。

沿着这一范式转向,笔者在本书中所说的自我,并非一个拥有充分自我意识的,完全自主自为的先验实体;而是一个通过言说形成的过程。主体拥有一种指涉自我,从而向他者辐射,并由此通达世界的话语能力。但是,自我并非像语言范式那样走出语言,便无处安身,它始终同时处于“说”与“被说”两个层面。让我们以圣·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提供的“呼唤证实自我”模式为例:

我来到了迦太基,我周围沸腾着、振响着罪恶恋爱的鼎镬。我还没有爱上什么,但渴望爱,并且由于内心的渴望,我更恨自己渴望得还不够。我追求恋爱的对象,只想恋爱;我恨生活的平凡,恨没有陷阱的道路;我心灵因为缺乏滋养的粮食,缺乏你、我的天主而饥渴,但我并不感觉这种饥渴,并不企求不朽的粮食,当然并非我已饱饫这种粮食;相反,我越缺乏这粮食,对此越感到无味。这正是我的心灵患着病,满身创伤,向外流注,可怜地渴求物质的刺激,但物质如果没有灵魂,人们也不会爱的。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6页。

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种可以被称为自反性的性质,和一种在自我展示中把握自我、感知自我的思维模式。《忏悔录》是典型的自省文本,它记录了一个罪人向神的倾诉与坦白;推而广之,任何一个人的叙述都是一个自我符号化的过程,即将自我的过去通过当下的信息编码,组织为一个有意义的向度,并有接受主体的文本。就像引文中的交流模式所示:“每一个叙述的自我都是以自己的发展的终结为前提。它必须仿佛已经达到自己的港湾,以便能够报告自己的航行。”彼得·毕尔格:《主体的退隐》,陈良梅、夏清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页。追逐意义是人之本然属性。释意、达意与构意则是主体最根本的三大经验活动,将自我同时卷入推进他者与暴露自我两个过程中。而自我本身并非意义之源。因此,将主体视为话语的产物,而非超越话语本身的先验主体,反映了人的本质在于追寻意义。既然主体是通过言说而形成并确立的过程,那么主体性则是指说者将自身定位为主体的能力,只出现于语言符号的运用(而非语言本身)这一根本行为之中。也就是说,“主体”即某人说起“自我”。正是在叙述化的过程中,人才得以将自身构建为一个主体。

从主体到符号

作为研究意义的学科,符号学将主体作为贯穿始终的关键予以考察,换言之,将主体视为话语之产物,就是要将主体视作一个符号。人使用符号并且由它定义自身。正是意义将主体与符号联系于一体。而主体本身就是一个符号。在符号学发展历程中,曾有不少符号学家就“符号、意义与主体”展开讨论,对于“从主体到符号”这一思想路径,我们可以做一梳理。

首先,应该回到起点——索绪尔的符号学原理。他最先提出符号的定义:由能指与所指所组成的一个封闭二元对立系统。据此,符号是任意的或具有相关性的。而意义正是形成于关联中的差异。索绪尔符号学的关键在于:差异与系统。符号示意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取决于系统中与之相似的其他符号,而另一方面取决于话语中与之邻近的符号。推而广之,任何文本表意皆是如此。比如,叙述学发展的第一阶段,即以俄国和法国学者为代表的经典叙述学。托马舍夫斯基、什克洛夫斯基、普罗普及托多洛夫、格雷马斯、热奈特、J.C.高概等对文本形式构成的讨论。这一阶段的理论受结构主义形式论的影响,文本被视作封闭自足的系统,提倡新批评所说的“细读”。对叙述中的主体问题展开研究,主要集中于作为话语主体的人物,如何参与构成文本及其对文本主旨的影响。这方面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观点包括J.C.高概的“话语情态模式”,格雷马斯的叙述方阵对人物作为叙述的“行动元”所做的相关讨论,经典叙述学集大成者热奈特在其代表作《体格》《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中利用“叙述声音”展开分析的叙述话语。总体而言,早期研究集中于文本内部构造,认为叙述学是描述性科学,尚未走向文本解释。

对于很多人而言,“能指、所指”所显示的封闭二元系统说起来很顺口,赵毅衡指出:中国符号学在索绪尔的影子中已经徘徊了几十年赵毅衡:《回到皮尔斯》, 《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9辑,第7页。,而皮尔斯的符号学系统对索绪尔的研究做出了重大的突破,并且具有寻找意义形式规律的普遍方式。皮尔斯喜欢凡事三分,符号的各方面都是“三元方式”(triad)的。意义规律也服从三元方式的本质形式。符号学的任务也有三个阶段:其中符号的第一性(firstness)是显现性,是“首先的、短暂的”;当它要求接受者解释感知时,就获得了第二性(secondness),成为坚实的、外在的,能够表达意义的符号;然后出现的是第三性(thirdness):“我们就会对于我们所看到的事物形成一个判断,那个判断断言知觉的对象具有某些一般的特征。”赵毅衡:《回到皮尔斯》, 《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9辑,第7页。

符号本身也可以三分:再现体(represtntamen)(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符号”是符号再现体的简称)、对象(obj ect)、解释项(interpretant)(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建议清理满池凋零的败叶时,林黛玉叹道:“留得残荷听雨声。”此处,诗句中的核心意象“残荷”是符号再现体,黛玉看见的荷塘残相是再现对象,她从中体味出一种别样的韵味和惆怅则形成解释项,并开启了新一轮的符号示意),从而打破了索绪尔的封闭系统,将符号的构成以及示意的模式视为涉及三方的复杂互动。意义不再是从能指到所指的任意直通车,而是通过从“二”到“三”的示意结构的改变,多出了一个无尽衍义的世界。正是皮尔斯符号意义的三元模式,发展出了无限衍义的原则:符号示意过程在理论上是不会结束的;在实践中,符号表意虽然能被打断,却不可能被终结。赵毅衡:《回到皮尔斯》, 《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9辑,第8页。并且,无限衍义正是主体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

皮尔斯的符号再现体,不同于索绪尔的任意能指(后者要么与对象相似,要么与对象邻近)。如果说索绪尔的符号体现了主体的绝对意志;那么皮尔斯则否认了这种任意性和系统封闭性,而是承认主体就是示意链条中的一环,加入了无穷的意义世界。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皮尔斯对索绪尔的突破点在于:其符号三元结构引入了动态的解释项,从而打破了静态、任意、封闭的二元系统。皮尔斯的解释项大致类似于索绪尔所说的所指,但又具备“无限转换”(endless commutability)的属性。故皮尔斯的解释项被称为“无限逼近真理火炬传递路程上的又一次再现”Kaja Silverman.The Subj ect of Semiotics, New York &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 p.15.。解释项使主体可以无限接近真值,也正因为这种无限转换性(以及由此而来的无限衍义属性),削弱了符号再现体(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能指)对再现对象的依赖。

所以,解释项是主体理解无限衍义的关键。皮尔斯将其理解为符号的综合示意效应,认为解释项不仅解释了符号如何指涉或再现,而且解释了符号的释义如何同时影响到包含了符号以及使用符号的主体系统。皮尔斯注意到,符号不仅再现或指称了某对象,同时也施加了某种引导性的驾驭功能,使运用符号的主体形成一种可以借此而引导生活的模式或习性。这些模式或习性可以是情感的、行为的以及认知层面上的。James Liszka.“Some Reflections on Peirce's Semiotics”, 《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9辑,第18页。既然所有信息和知识都是经由符号传递的,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运用符号对再现系统产生作用。

就人类语言及认知方面而言,解释项被皮尔斯视为使人组织自身思维、观念并将之范畴化归类的系统性机制。主体将一个符号替换为另一个符号系统的延展过程,实现了意义的阐明(articulation)。James Liszka.“Some Reflections on Peirce's Semiotics”, 《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9辑,第21页。而这个阐释循环圈——部分意义取决于整体,反之亦然——似乎是许多后现代主义理论之基。后现代主义提倡用一种构建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对象,即指符号的对象是由符号系统构建的,并非是独立于所在符号系统的一种存在、力量或构成。正如德里达这样评价皮尔斯:“在解构超验能指德里达认为,西方思想史总是围绕一个占核心地位的超验所指展开。的道路上,皮尔斯走得很远……我将逻各斯中心主义和在场的形而上学理解为对这种所指产生的强大系统性和不可抑制的欲望。而皮尔斯将指称物的无限性(不确定性)理解为使我们承认自己确实是在运用一个符号系统的原理。推进示意之处正是阻碍示意之处。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符号。”转引自:James Liszka.“Some Reflections on Peirce's Semiotics”, 《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9辑,第22页。

在符号三分模式中,三个部分的基本功能曾被总结为:1.承载信息;2.为其他事物(其对象或指称物)提供信息;3.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事物。其中,符号再现体(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符号)是信息载体,对象决定符号中的信息,而解释项是信息得以传递的方式方法。转引自:James Liszka.“Some Reflections on Peirce's Semiotics”, 《符号与传媒》,2014年第9辑,第23页。一个符号承载对象的信息方式,使之可以告知主体(使用符号的人),并由此产生某种示意效果。

解释项的观点在其他符号学者那里有不同形式的回应与印证,如罗兰·巴尔特理论的核心是内涵(connotation),即二度示意系统。任何直接指向的意义都是外延式示意(denotation);需要由此二次生成的意义则是内涵。文学是典型的二度示意系统,因为它依赖语言,而语言本身就是一个示意系统。赫尔叶姆斯夫(Hj emslev)进一步指出:外延式的能指和所指共同构成内涵式的能指。换言之,二度示意系统会无限延伸,更深刻地卷入主体的个别具体意识。比如,巴尔特曾列举法国著名的时尚杂志《她》(Elle)上的法式大餐是如何通过食物的概念来引发主体形成“精英、高雅、艺术”等概念的,并由此体现和捍卫精英文化。德里达更是坚持:能指与所指都具有二度性(从而反对索绪尔的能指优先)。在示意过程中,一个词在置换自身之前就置换了另一个词。德里达认为,所有示意的词都遵守二度秩序。二者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别,因为都带有所有其他相关示意元素留下的“痕迹”。德里达还认为,所指永远无法完全在场,意义只不过是词与词之间游走的闪烁之物或是彼此的置换。通过皮尔斯的解释项,所指(巴尔特的内涵和德里达的自由置换)都是可以无尽转换的。换言之,意义是能指与所指之外的第三物。

所以,根据皮尔斯的理解,最初的再现就是对解释项的再现。符号示意就是通过再现逼近现实的过程。皮尔斯式符号学的示意三分模式认为,符号再现体与再现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示意与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皮尔斯所说的“对象”,等同于“现实性”Kaja Silverman.The Subj ect of Semiotics, New York &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 pp.15-16.。皮尔斯认为,我们有直接经验,但对现实性只有间接的认识;除非我们发现如何再现这一现实性,否则,对于我们的思维而言,对象或现实性依然是无法领悟和渗透的。所以,只有能被再现的那部分现实性才可能反过来影响我们。这充分回应了本书的主题:意义之于自我,是理解符号的关键所在。皮尔斯坚信,再现成为我们把握现实性的唯一路径,并且我们能够真实地再现现实性。

主体掌握现实性的具体过程如下:符号(再现体)或能指在某些方面再现了对象或指称,而对象本身只有作为一个解释项或所指时才是可能的;并由此在个体思维中引发另一个解释项或所指。而这个解释项或所指将以同样方式通过示意的接力赛,形成更多新的解释项或所指。Kaja Silverman.The Subj ect of Semiotics, New York &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 Ibid:17.所以,当皮尔斯说,主体是一个符号再现体(原话为:人自身即是一个符号)时,我们并不感到惊讶(关于解释项与主体示意的关联,我们将在下一章中具体阐述)。而“能指就是为另一能指再现一个主体”。比如,拉康将皮尔斯的理论运用到了无意识领域。因为他认为,主体并没有意识到示意过程。主体并非先于能指的先验实体,而恰恰是由能指才得以确定。Kaja Silverman.The Subj ect of Semiotics, New York &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 Ibid:18.

所以,人生是一条绵长的思维链。作为语言的产物,主体参与这一链条之中,也通过语言来认知世界。正如对外在世界的掌握和认识一样,我们对自我的掌握和认知同样受制于符号三元模式,即只能通过再现认知自我与他者。而这一点也在本威尼斯特关于语言与主体性关系的论述中得到回应。本威尼斯特认为:主体性建立在语言的运用上,是指说者将自身定位为“主体”的能力。通过语言,人才得以将自身构建为一个“主体”。语言和主体性彼此依赖。个体只有在话语内发现自身的文化身份,通过将自己识别为“I”,并与“You”对立起来。“I”意味着:言说当下情景话语的那个人,而该话语中包含了“I”那个人。并且这一情景只有在其独特性中才是有效的。这两个“I”永远无法还原为彼此,永远横亘在现实性与示意之间。所以,本威尼斯特所指的“话语”是两个人之间的话语,在此过程中,其中一个“I”向另一个“I”说话,并得以定义自身。主体从来都不是独立自主的,而总是置身于话语之中。只有在主体思维中,才能形成产生意义的关联。总之,主体性是关联性。诚如拉康认为的那样:作为能指的主体总是话语的产物,语言(如俄狄浦斯危机所示)控制了看似超脱语言的主体事件。所以,皮尔斯符号学的价值在于揭示了示意与主体性的关联。

接下来,我们要进入“叙述与自我”的世界,手中持有的钥匙:“自我-符号-意义”三项式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