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本书写作相关文献述评
罗兰·巴尔特自20世纪70年代进入中国学界的视野,至2015年止,仅大陆学界已经生产了巴尔特研究论文近两百篇,硕博士论文近三十部,译作二十一部,巴尔特研究英文著作的译本四部,台湾学界也生产了数十篇研究论文,译作近十部。当然,在巴尔特研究更为成熟的西方学界,研究巴尔特的学术成果早已汗牛充栋了。现有的巴尔特研究材料涵括了对巴尔特在符号学、文学、叙事学、性别研究、大众批评、电影、摄影、绘画等领域的书写的研究。因此,撰写这篇文献综述要处理大量极具跨越性的研究材料。然而,这仅是其中一项难题,另一项难题是,如何能够将经验性的事实描述转化为一种更加理论化的批评话语。
我们注意到:我们所熟悉的比较文学研究在进入“文本关系”(“文本生成”)时代之后,依然拘囿于处理“外在的接触”和接触方式,比如翻译渠道等,而较少看到透过分析文本的合取与析取的操作,来源文本在遭遇内在的、结构性的碰触之后,可能发生质变,从而产生新的目的文本。因此,笔者认为:现今的比较文学接受史研究,应该在保留对外在接触的实证主义描述的同时,进展到分析“文学接触的类型学和系统”的问题上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用斯洛伐克学者波颇维奇(Anton Popoviě,1933—1984)的“后设文本”(metatext)与“原初文本”(prototetxt)的概念,不仅分析来源文本的衍生文本,更要分析目的文化中文本接受者对来源文本的规模作用,以及异质文化在异质时空里对来源文本的重新建码(re-encode)。在这一点上,笔者所处理的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以及“罗兰·巴尔特与中国”两个课题的接受史,尤其是后者,应该是试图同时保留“文本接触”与“文本生成”的接受史。
再者,文献综述需要紧紧围绕核心问题。本书应当从属于泛义的巴尔特话语思想研究、巴尔特符号学研究以及比较文学课题“A and B”研究,因此,隶属于这三个命题的一手与二手研究资料,应当都可作为本书的参考资料。然而,在这篇文献综述中,笔者不能亦不欲做文献的穷尽陈列与分析。笔者认为,对于文献的深入、合理占有,必须建立在“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这一基础之上。在此,作者举出一个典型事例来说明。台湾大学刘威辰的硕士学位论文《追寻自由:阅读雅克慎阅读索绪尔》(The Pursuit of Freedom: Reading Jakobson Reading Saussure)与巴尔特研究看似没有关联,但是,笔者要研究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离不开关于雅各布森对索绪尔的阅读和补进的研究,因为雅各布森在言语问题、隐喻/转喻以及转换词问题上对索绪尔的补充,深入地影响了巴尔特。刘威辰的硕士论文因为非常仔细、深入地梳理了雅各布森对索绪尔的阅读与修订,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笔者爬梳话语符号学的历史脉络和发展轨点;比如它可以帮助笔者厘清从索绪尔的“言语”概念到雅各布森的“言语”/“话语”概念,以及到本维尼斯特的话语概念,最后到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这一历史发展脉络的重要的中介环节。因此,在下文中,笔者仅尝试就“罗兰·巴尔特的/与话语符号学”课题及其子课题以及“罗兰·巴尔特与中国”课题中,具有类型意义和观点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做提纲挈领式的文献综述与评估。
一、“巴尔特的/与话语符号学”研究的创新性
对巴尔特符号学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在西方批评界与中国批评界都已十分丰沛,然而“罗兰·巴尔特的/与话语符号学”仍然是一个创新命题。笔者有何依据发此言论呢?我们不妨首先考察“罗兰·巴尔特的/与话语符号学”这个命题。这个命题意味着两项研究视域或路径:其一,厘清所谓“话语符号学”这一概念及其学术传统;其二,梳理巴尔特与“话语符号学”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在“话语符号学”这一视野下探讨巴尔特的理论建树与文本实践。
在第一个路径处,我们注意到,大陆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曾经遇到过“话语符号学”这个术语,这得益于法国符号学家高概(Jean-Claude Coquet)于1996年10月在北京大学所做的符号学系列的讲座。1997年其讲演稿以《话语符号学》命名,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高概是本维尼斯特这位在话语研究领域有着杰出贡献的语言学家的弟子,高概的“话语符号学”概念显然承继自本维尼斯特,尤其是承继了本维尼斯特对索绪尔语言系统符号学的演变所区别出的语义学及陈述语义学研究这一条路径。因此可以说,高概向大陆学界首次抛出了本维尼斯特的“话语符号学”概念。此外,这一系列演讲中不但包括了“符号学与话语分析”这样较为传统的本维尼斯特式的研究,也包括了高概本人将现象学引入语言学和符号学的尝试。在1998年第2期的《国外文学》杂志上,高概就《话语符号学》一书接受了王东亮的采访。他在采访中指出,他与持客体主义立场的格雷马斯及其弟子冯塔耶(Jacques Fontanille)等不同,他本人坚持对“主体”的研究兴趣,在本维尼斯特的“主体性”“现实性”“时间性”研究的基础上,引入了现象学对“主体”“存在”等范畴的审视。高概的演讲稿和采访向大陆学界引出了“话语符号学”的枢纽人物:本维尼斯特。从探究本维尼斯特的“话语符号学”思想之源起出发,我们能够探究从索绪尔到本维尼斯特、从语言系统符号学到话语符号学的整个发展脉络。
在整个中国学界,中国台湾学者张汉良最早自觉地实践了索绪尔的语言系统符号学、本维尼斯特的话语符号学以及雅各布森对索绪尔搁置不谈的言语/话语问题的发展;同时,他也是最早分析巴尔特的话语语言学模式下的文本实践的学者。他在台湾大学所作的博士论文《叙事话语结构分析:以唐传奇为例》(The Structural Study of Narrative: Sample Analyses of Tang Ch'uan-ch'i,1978)中,批判了巴尔特在《S/Z》(S/Z,1970)中区分话语类型的失败:“批评家(巴尔特)排除了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后设话语,这种话语在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的《勒内》(René)这种抒情叙事作品中占据主导地位。他并没有建码与解码场景布置(scene-setting),而是混淆了叙述者的背景话语与故事人物再现的话语。巴尔特应该将巴赫金在半个世纪前指出的这样一个观点考虑在内:如果故事人物的话语出现在作者的话语中,就出现了两个言语中心,两种情节,两个信息……”这也是中国学界第一篇将巴尔特的话语分析与巴赫金的话语分析进行对比研究的论文。
张汉良1986年的作品《比较文学理论与实践》一书收录的三篇话语研究和话语实践的论文,让笔者获益良多。其中《希腊罗马“爱国诗?”的言谈情况》一文,从语用的角度分析了参与诗言谈(poetic discourse)的人称的问题,将本维尼斯特的有我的人称和无我的人称之区分以及历史时间与话语时间的区分,延伸应用于古典诗歌分析。《苏曼殊的〈碎簪记〉:爱的故事/言谈》一文,则沿用了本维尼斯特“故事/话语”的区分,分析《碎簪记》中的叙述者苏曼殊在叙述中推动故事的作用,以及讲述者和预设的潜在读者之间隐形的对话。这篇论文不仅是对本维尼斯特话语符号学的实践,从中也可以看出雅各布森有关“转换词”概念的影响。在《匿名的自传:〈浮生六记〉与〈罗朗·巴特〉》一文中,张汉良将沈复的《浮生六记》与巴尔特反自传的自传书写进行类比分析,讨论两部类自传作品对“我”(“他”)的分解与遗忘,以话语时间的现在性消解生物学过去的历史性。此外,张汉良的英文论文集《符号与话语:比较诗学的维度》(Sign and Discourse: Dimensions of Comparative Poetics)中也收录了一篇涉及讨论本维尼斯特的话语概念与主体性概念的符号学研究论文。这篇题为《辩论中的主体间性:从道家哲学家庄子的一则故事说起》(“Intersubjectivity in Controversy:A Story from the Taoist Philosopher Zhuangzi”)的论文,援引巴赫金的“意识形态素”(ideologeme)概念和克里斯蒂娃对“主体间性”和“互文性”的讨论,在重新搬演庄子和惠子之间的论辩中,聚焦话语中的意识形态维度。张汉良指出:只有在具体的话语交流中,人们才能察觉到意识形态的力量。在笔者看来,这四篇论文已经触及了“话语符号学”的一些核心命题,如话语时间、言谈中的主体、话语的社会性等。
在第二个路径这里,菲利普·索迪(Philip Thody)在其论著《罗兰·巴尔特:一个保守主义的评估》(Roland Barthes: A Conservative Estimate,1977)的《前言》部分虽未明言,但是读者依然可以察觉到,他暗示巴尔特发展了索绪尔存而不论的“言语”问题。有意味的是,索迪将巴尔特的作品视为“言语”,与当时的整体的思想界对话,被纳入对话的学术思想包括: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的精神分析、马克思主义、萨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的存在主义哲学,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以及福柯对语言的考察。索迪的论著与其说是“保守的”,不如说暗示了一种更具创新性的事实:巴尔特通过其言语活动,在其文化环境中发展了索绪尔的语言系统语言学和符号学之外的内容。
笔者在2014年《中国比较文学》第2期发表的《罗兰·巴尔特与中国:一个话语符号学的文本实验》,是大陆学界第一篇直接研究“罗兰·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论文。该篇论文搬演了巴尔特话语符号学的部分操作方法,同时联合弗洛伊德、拉康的精神分析对巴尔特的影响,具体分析了巴尔特生产的中国书写。这篇论文的缺点在于:没有对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进行清晰界定而直接迈入了文本实验。该论文现已汇入本书,见第四章第一节,在修订此论文之后,笔者就“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研究撰写并发表了十数篇期刊与会议论文,部分论文也汇入了本书,各节均有说明。除笔者的研究之外,目前还没有其他论文或专著集中讨论过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在符号学发展学科史内部,也没有专门讨论过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渊源、成型、发展和实践。笔者曾赴法国国家图书馆、巴黎第七大学图书馆和巴黎第十大学图书馆调研,也利用赴台湾大学开会的机会,在台湾大学图书馆调研,笔者整理了上述调研以及在大陆多家高校图书馆调研所获文献,认为系统地研究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填补空白的价值。
二、“巴尔特的/与话语符号学”相关课题研究综述
与“罗兰·巴尔特的/与话语符号学”相关的研究,比如对巴尔特的修辞学、话语观以及对巴尔特自传书写和《爱的言谈——片段集》等作品的研究,对笔者从理论与实践两个部分勾勒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图景有重要作用。尤其修辞学的问题特别重要,因为对于巴尔特来说,修辞的问题就是话语符号学的问题。
在开始子课题的文献综述之前,笔者要提到两套巴尔特研究的论文集。其一是马克·甘恩(Mike Gane)与尼古拉斯·甘恩(Nicholas Gane)共同主编的《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2004),这套文集共四卷,分八个部分,提供了一个相当全面的巴尔特研究,包括对巴尔特与其他学者的思想的平行研究,以及关于巴尔特的书写概念、修辞学思想、符号学研究、神话研究、现代性研究、日本研究、电影研究、戏剧研究、摄影研究、性别研究以及身份研究的论文。除这些理论重述与评估之外,这套文集还以专题的形式,收录了分析巴尔特的诸个重要文本的论文,得以处理的巴尔特文本包括:《作者的死亡》(“La mort de l'auteur”,1968)、《S/Z》、《文之悦》(Plaisir du texte,1973)以及《爱的言谈——片段集》。其二是巴德明顿(Neil Badmington)主编的《罗兰·巴尔特:文化理论视域下的评估》(Roland Barthes: Critical Evaluations in Cultural Theory, 2010),这套论文集共四卷,分七个部分,也讨论了多个面向的巴尔特,包括:巴尔特的神话思想研究、历史研究、大众俗见研究、书写/阅读理论、爱/欲望/享乐/性的书写、多媒体影像研究、同性恋巴尔特身份研究、他者书写研究,以及其他学者撰写的悼念巴尔特的论文。这两个文集收录了分析多个面向的巴尔特的重要文献,对于笔者撰写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此外,笔者也参考了两部巴尔特研究的文献目录图书:(1)桑福特·弗里德曼(Sanford Freedman)与卡罗尔·安妮·泰勒(Carole Anne Taylor)在1983年编纂的《罗兰·巴尔特:一个读者的文献指引》(Roland Barthes: A Bibliographical Reader's Guide)。(2)琼·伦德奎斯特(Joan Nordquist)在1994年编纂的《罗兰·巴尔特相关文献总目》(Roland Barthes: A Bibliography)。通过对这两部目录的分类整理,笔者发现:对罗兰·巴尔特的话语实践的分析主要分为具体的文本分析和对巴尔特的话语观与其同时代的其他学者的话语观的对比研究这两类,前者主要集中于《罗兰·巴尔特自述》《爱的言谈——片段集》与《S/Z》三部作品。对巴尔特在具体文本中的话语实践的分析,文献数量较多,与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理论建构关联性一般。笔者在正文讨论到具体文本时,如有必要,再作文献追述。
对巴尔特的书写实践的分析,笔者要着重提到在1982年《中西部现代语言协会期刊》(Bulletin of the Midwest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上发表的,斯蒂芬·昂加尔(Steven Ungar)的论文《受话者导向的巴尔特与德里达的话语策略》(“Forwarding Addressees:Discourse as Strategy in Barthes and Derrida”)。在这篇论文中,昂加尔从本维尼斯特对“人称”以及对话者的分析入手,对比分析巴尔特的《爱的言谈——片段集》与德里达的《明信片》(La carte postale),试图厘清话语陈述如何通过作者/读者/书写之间的关系,将读者引入对意义的主动构建,昂加尔认为巴尔特的话语实践是以受话者为导向的。这篇论文对笔者在第三章和第四章分析巴尔特的自我反射式的书写实践、运用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分析他的中国书写有直接指引作用。笔者认同昂加尔的分析,在英文论文“Juri Lotman's Autocommunication Model and Roland Barthes' Representations of Japan and China”(《尤里·洛特曼的自主交流模式与罗兰·巴尔特对日本和中国的再现》)一文中,以洛特曼(Juri Lotman,1922—1993)的自主交流模式(Autocommunication Model)考察巴尔特的他者书写,认为巴尔特的他者书写参与作者和读者双方的自主交流,并且重塑读者,也即是说,巴尔特的话语实践是读者(受话者)导向的,笔者也在这篇论文中比较了洛特曼与巴尔特二人关于语言系统与其他符号系统之间关系的思想异同。该论文已于2014年发表于《符号系统研究》(Sign Systems Studies)期刊,这也是世界上第一本符号学研究专刊。
保罗·杰伊(Paul Jay)在其研究性作品《文本中的存在:从华兹华斯到罗兰·巴尔特的自我再现》(Being in the Text: Self-Representation from Wordsworth to Roland Barthes)中,特别关注到了“主体性”问题,对巴尔特的书写的“自我反射”(self-reflexive)性质以及再现“自我”的特殊策略有深入分析,杰伊讨论的巴尔特的文本主要是《罗兰·巴尔特自述》,而且所借助的主要是精神分析的手段,这对笔者在第三章研究巴尔特的自传书写以及“爱之言谈”的书写具有点化作用。
克里斯蒂安·马丁(Christian Martin)的作品《罗兰·巴尔特与小说的伦理学》(Roland Barthes et l'éthique de la fiction,2003),在第五章和第六章在伦理学的视野下讨论了巴尔特的自传书写和《爱的言谈——片段集》以及《明室:摄影札记》(La chambre claire,1980)。马丁的核心观点是上述三部作品都可视作“小说”(fiction),笔者尤其认同马丁对巴尔特自传的“反真实性”的讨论。同样值得重视的是马丁在分析巴尔特的《爱的言谈——片段集》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巴尔特的书写总是与一种“色情主义”(érotisme)结合在一起,因此,在符号学的视野下,研究者有必要意识到巴尔特对“爱的言谈”这一文类的处理其实涉及了爱的情感经验(l'expérience amoureux)与言语活动(le langage)之间的一种对称关系,或者说,符号学与爱之间的距离不过是“言语活动的爱”(l'amour du langage)与“关于爱的言语活动”(le langage de l'amour)之间的距离。
同样分析了《爱的言谈——片段集》的还有克罗德·考斯特(Claude Coste)的《伦理学家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 moraliste, 1998)一书的其中一节,然而更有价值的是,考斯特在整部作品中都尝试处理巴尔特眼中的自我/他者、作者/读者关系。考斯特认为巴尔特的伦理学家(moraliste)这一身份已经是不争之实,在这一身份的规约下,巴尔特实践了“关于伦理的书写”(une écriture de la morale),“关于书写的伦理”(une morale de l'écriture),以及“通过书写达成的伦理倾向”(une morale par l'écriture);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不仅表征了巴尔特对自我/他者关系的认知,也表征了巴尔特对人类之间社会关系的认知。
此外,笔者也要着重提到巴尔特的学生马尔蒂(Éric Marty,1955—)所撰写的《罗兰·巴特:写作的职业》(Roland Barthes, le métier d'écrire, 2006)一书。马尔蒂这本书除了追忆自己与导师巴尔特的关系、介绍他所编撰的《巴尔特全集》之外,还包括了他对巴尔特的作品《爱的言谈——片段集》的研究。这一研究首先提出:批评者/读者与该作品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拒绝自我投射和大众意见的投射。马尔蒂试图对这部作品中复杂的主体问题进行着重研究,将主体确立为一个话语事件,一种符号学和话语实践的冒险。马尔蒂的这部作品对笔者影响极大,它将笔者导向了对话语空间中建构的主体的思考,并指引笔者去分析巴尔特的“中性性别”的书写。
研究罗兰·巴尔特的修辞学对于研究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极为重要。巴尔特认为,研究话语的语言学即超语言学,其始祖就是修辞学,修辞学区分话语的情境,建立话语编码机制,对句子(phrase)的意指活动之外的指涉物进行编码。因此,作者要研究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也不能忽视前人对巴尔特的修辞学的研究。历史上最早研究巴尔特的修辞观的是巴尔特的学生托多罗夫。托多罗夫于1967年就在《年鉴,历史,社会科学》(Annales, Histoire, Sciences Sociales)杂志上发表了论文《从符号学到修辞学:罗兰·巴尔特,〈时尚系统〉》(“De la sémiologie à la rhétorique:Roland Barthes, Système de la mode”)。1971年出版的《巴尔特:心理研究》(Barthes: psychothèque)一书专辟一章,题为《符号学与修辞学》(“Sémiologie et rhétorique”),以具体文本分析巴尔特的符号学思想与修辞观。1982年在《创造者精神》(L'esprit créateur)杂志第1期发表的《S/Z:修辞学与开放阅读》(“S/Z:Rhetoric and Open Reading”)一文也是通过对《S/Z》作品的文本分析,来讨论巴尔特的修辞观。克劳德·考斯特以《修辞学与解剖学》(“Rhétorique et anatomie”)为题,讨论巴尔特对“陈述”的思考。1988年,帕特里克 ·多诺万(Patrick O'Donovan)在《段落》(Paragraph)杂志上发表了题为《修辞的地位》(“The Place of Rhetoric”)的论文,后来这篇论文又被收录于马克·盖恩与尼古拉斯·盖恩编纂的巴尔特研究文集《罗兰·巴尔特》,该文集隶属于“现代社会思想大师文库”(Sage Masters of Modern Social Thought);该文集收录的另一篇论文是来自安迪·斯坦福(Andy Stafford)的《修辞学,理论与表象》(“Rhetoric, Theory, Surface”),但这篇论文早先已经出现在斯坦福自己的文集《罗兰·巴尔特,现象与神话:一个思想档案》(Roland Barthes, Phenomenon and Myth: 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里。1990年,罗纳德·施莱佛(Ronald Schleifer)的专著《修辞学与死亡:现代主义语言和后现代话语理论》(Rhetoric and Death: The Language of Modernism and Postmodern Discourse Theory)出版了,其中一篇论文题为《文本性的修辞:罗兰·巴尔特与书写的困境》(“The Rhetoric of Textuality:Roland Barthes and the Discomfort of Writing”)。1984年发表的罗兰·尚巴涅(Roland Champagne)的论文《文学符号学发掘了文学史的修辞学》(“Literary Semiotics Reveals the Rhetoric of Literary History”),虽以修辞学为主题,但是与巴尔特的修辞观关系不大。此外,还有巴迪耶(Sémir Badir)的一篇论文,将巴尔特放置于修辞学研究的历程中,分析从巴尔特到弗朗索瓦·拉斯提尔(François Rastier)的修辞学观点,探讨修辞学的特殊性。
三、“巴尔特在/与中国”课题研究综述
笔者综合整理了既有的关于“罗兰·巴尔特在/与中国”这一传统比较文学命题的事实联系研究和形象学视域下的研究。笔者首先将中国学界研究结果呈现于下。
1.中国学界视野中的“罗兰·巴尔特在/与中国”
(1)综合性的接受研究。关乎“罗兰·巴尔特在中国”课题,主要有三篇期刊论文,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如何想象罗兰·巴尔特——罗兰·巴尔特在中国的译介及接受研究》,以及一篇博士论文《罗兰·巴特文论在中国的接受史》。浙江大学文玲的博士论文以“接受美学”为主要理论视域,考察巴尔特文论在中国文论发展背景中的被接受的效应史,逆转赛义德(Edward Said,1935—)的“东方主义”(Orientalism),声称中国文论的发展主导了巴尔特文论在中国的接受,并借西方文论重写了自己的历史。这篇论文对中国文学研究界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010年期间的思想动向描述精当,事实证据确凿,对笔者重构接受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的“中国”系统有很大的助力。张晓明的论文《巴特文论在中国的译介历程》和《巴特文论在中国的接受研究》,在整理巴尔特文论在大陆的译文、译著和介绍性文字的基础上,以历时的视角评析各阶段的译介之特点,从而勾勒巴尔特文论的译介文本在大陆学界的影响历程。张晓明的两篇论文成为笔者撰写《“罗兰·巴尔特与中国”:关于影响研究的对话》一文部分内容的重要参考文献。此文以对话的方式,对“罗兰·巴尔特与中国”以及“罗兰·巴尔特在中国”两个比较文学的命题从事辩证式的探索。在这篇论文中,两位共同作者已经初步处理过对中国学界(含台湾与香港)巴尔特研究的评估。综合性的接受研究在文献搜集和理论视角方面对笔者了解大陆学界所接受的巴尔特有所助力。
(2)专题性的“罗兰·巴尔特与中国”研究。大陆第一篇该课题研究论文题为《巴特和中国》,作者为法国学者韦卡梅(Vercamer),出版于1987年4月的《法国研究》杂志。这篇论文以1974年巴尔特的中国之行为研究对象,分析巴尔特对中西文化的对比和对中国道家思想的推崇,也分析了巴尔特对中国、日本在符号学视域下的比较。1999年,车槿山在《法国研究》上发表了论文《法国“如是派”对中国的理想化误读》,2011年在《跨文化对话》上发表了论文《我们的历史——巴尔特书写的中国》。第二篇论文在两个方面影响了笔者。其一,车槿山认为巴尔特秉持反本质主义的立场,凸显中国之于西方文化的差异,从而使得他能够反思审核自己的文化,因此,“中国的‘无意义’才是最重要、最值得深究的意义”。其二,车槿山对巴尔特的书写原则“不是允许说或不说什么,而是有可能说或不说什么”的分析,碰触到巴尔特的中性话语概念。车槿山认为巴尔特生产的话语属于伦理学和美学而不属于理性和信仰,因此突破了意识形态和西方文明对话语的限定。2012年孙倩的论文《罗兰·巴尔特与他的中国之旅——解读〈中国旅行笔记〉》,对《中国旅行笔记》提供了细致丰富和视角独特的文本分析。
2014年的《中国比较文学》第2期包括一项“中法文学文化研究专题”,共收录四篇论文,三篇论文涉及对“如是派”知识分子的研究,其中重点研究巴尔特与中国的关系的论文是:车琳撰写的《20世纪60—70年代法国“原样派”知识分子的中国观》,以及笔者撰写的《罗兰·巴尔特与中国:一个话语符号学的文本实验》。车琳的论文重建了1960—1976年间毛泽东思想在法国的传播景象,尤其是重建了《如是》杂志对社会主义中国的支持立场,同时指出1976年第68期的《如是》杂志宣告“如是派”低调告别了“毛主义”。车琳的论文与车槿山1999年的论文立场一致,认为“回顾‘原样派’的中国思想阶段,可以看出其中的浪漫主义幻觉和‘理想化误读’”。两位学者都认同:对比索尔莱斯和克里斯蒂娃等人对中国的“夸张化的”描述,巴尔特始终保持清醒和谨慎。两位作者都指出了,中西两方的言谈被意识形态的模块阻碍,使得巴尔特无法解读中国;罗兰·巴尔特对意识形态和积极革命的态度向来是谨慎低调的,他痛恨战斗话语的侵略性和歇斯底里,但是,来中国与书写中国对他来说却是一项任务。1998年,王东亮发表于《读书》杂志上的短文《“结构不上街”的事故调查》一文,对巴尔特的中国之行的缘起做了精确的描述:巴尔特的中国之行“一半像是屈从于媒体与时尚思想界的压力,一半像是对‘五月风暴’中‘失足’的补救”。
此外,还有张尧均的《罗兰·巴尔特的中国之行》,该文渗透着精神分析的影子,巴尔特无欲书写中国的事实,被认为是无力讨论“政治之父”。《中国旅行笔记》的译者怀宇,在该书序言《巴尔特到中国:有关俗套的符号学思想——序罗兰·巴尔特〈中国行日记〉译本》与文章《罗兰·巴尔特的中国之眼》中,讨论巴尔特对中国生产的俗套、陈词滥调、砖块的批判,赞扬巴尔特不生产意识形态的套话。阎伟、谈微姣二人亦有一篇论文,比较了萨特、安东尼奥尼与巴尔特三位学者的中国行文本。
在台湾学界,从事过“罗兰·巴尔特与中国”研究的学者主要是四位:张汉良、陈传兴、赖锡三与齐隆壬。根据张汉良的回忆,他最早读到的巴尔特的作品是《批评论集》(Essais Critiques,1964)与《批评与真实》(Critique et Vérité,1966),当时台湾受英美文学教育的人都对新批评(New Criticism)耳熟能详,因此《批评论集》对新批评(la nouvelle critique)与旧批评(l'ancienne critique)的讨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然而,巴尔特谈的新批评并不是英美新批评,而是与古斯塔夫·朗松(Gustave Lanson,1857—1934)的旧批评形成对照的范式,也正是这个巧合使得他不再对英美新批评感兴趣,转而研究法国结构主义。在前文已经提到的几篇论文中,张汉良以中文文本实践巴尔特的符号学,也是一种自我反射式的“罗兰·巴尔特与中国”的研究。
2014年4月8日,陈传兴在复旦大学的讲座《看不见的中国——从安东尼奥尼谈起》,通过对20世纪70年代初《电影笔记》(Cahier du cinéma)杂志动向的分析,复原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初欧洲的历史、文化、政治背景,并统摄论述安东尼奥尼的纪录片《中国》(Chung Kuo,Cina)、“如是派”的红色中国情结和巴尔特的“平淡(fadeur)中国”。他特别提出了:巴尔特受到安东尼奥尼的纪录片《中国》的影响,其在1974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中国之行”是对安东尼奥尼的回应;同时,他还对大陆的巴尔特译本中的个别错误提出批评意见。陈传兴的讲座从新颖的视角向笔者提供了分析巴尔特的中国之行期待视域的历史文化背景。
赖锡三的主要论文有:《论道家的逍遥美学——与罗兰·巴特的‘懒惰哲学’之对话》和《庄子与罗兰·巴特的旦暮相遇——语言、权力、游戏、欢怡》。他关注巴尔特与中国道家的联系,以平行研究的方式,对庄子道家哲学与文学力量与巴尔特的所谓“懒惰哲学”和“文之悦/醉”等概念进行研究。赖锡三的研究与大陆学界的两位研究者可谓相互应和。2011年郭泉在《当代国外文学》杂志上发表了《罗兰·巴特文论中的佛道思想》,2012年文玲在《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了《罗兰·巴尔特的“中性”观与中国道家思想》。巴尔特的确在《中性》与《小说的准备》两部讲稿中多次讨论到中国道家的思想,但是,巴尔特在讲稿中所展现的对意义的破坏,与庄子的语言哲学和老子的“无为”思想在中文语境中的确切含义是截然不同的,巴尔特对中国道家思想的误读才是形成其“中性语言”观的重要渊源。
齐隆壬主编的1988年9月第35期的《电影欣赏》,包括“罗兰·巴特与电影——一个反常的电影观”专题。该期不仅选编了巴尔特论电影与戏剧的四篇文章:《巴尔特论电影》(“Sémiologie et cinéma”)、《第三层意义》(“Le troisième sens:note de recherché sur quelques photogrammes de S. M. Eisenstein”)、《狄特罗、布莱希特、艾森斯坦——献给安德烈·泰希内》(“Diderot, Brecht, Eisenstein-pour André Téchiné”)以及《离开电影院》(“En sortant du cinéma”),也选编了巴尔特关于摄影、自传以及大众神话的分析文章。同时这一期也包括齐隆壬撰写的《巴特与电影:一个反常的电影观》论文。齐隆壬2013年于大陆出版的《电影符号学》一书中也专辟了一章,讨论巴尔特的符号学及其与电影研究的关系,这对作者分析巴尔特对电影,比如对安东尼奥尼纪录片《中国》的见解,提供了理论支撑。
2.西方学界视野中的“罗兰·巴尔特与中国”
西方学界对“罗兰·巴尔特与中国”这一课题的研究兴趣可以划归为三个类型。第一类集中为巴尔特《中国旅行笔记》的书评,有内尔·班德明顿的《中国旅行》(“Travels in China”),米歇尔·赛耶尔(Michael Sayeau)的《都是毛泽东的问题》(“It's all over Mao”),以及科瑞·布朗(Kerry Brown)的《竹幕后的一瞥》(“A Peek Behind the Bamboo Curtain”)。
第二类为个体研究的专书论文,比如路易-让·卡尔韦(Louis-Jean Calvet)的《罗兰·巴尔特传》(Roland Barthes: 1915-1980),有一小节讨论巴尔特的中国之行。卡尔维有法国文化背景的优势,因此,对巴尔特此行的背景、旅行时其他同行者的立场,以及《好吧,我们来谈谈中国吧?》一文的“中性”性质及其出版后的效应等,都做了非常详尽的论述,对于笔者撰写相关章节提供了许多确切的事实证据。此外还要提到艾力克·哈耶特(Eric Hayot)的《中国梦:庞德、布莱希特与“如是派”》(Chinese Dreams: Pound, Brecht, Tel Quel)一书。在该书第三部分,作者指出,“如是派”的中国之行虽然瓦解了他们关于现代中国的梦想,却不能破坏他们对于古代中国的热爱,在政治因素造成的剧痛中,“如是派”依然在古典中国的实践与现代中国的理论梦想之间找到了依存点。巴尔特的学生埃里克·马尔蒂在其追忆巴尔特的作品《罗兰·巴特:写作的职业》译成中文之际,特意写了《致中国读者》一文,其中特别对巴尔特的《好吧,我们来谈谈中国吧?》进行了分析。马尔蒂指出:巴尔特希望通过这篇短文,表现出对法国知识界希望他明确表示政治立场之期待的冷落,“巴特希望通过这种态度摆脱西方的思考,即一种想要了解一切、解释一切、辨读一切的文明的思考,尤其是在涉及中国这样一个陌生而遥远的对象时更是如此。……说老实话,这种想要‘理解’他者并予以阐明的极为西方式的冲动,可能只是同化即统治他者的欲望的征兆。巴尔特认为,在西方的求知意志中,同时存在着一种权力意志的标记”。
第三类为两篇期刊论文发表于2006年2月的《现当代法国》(Modern & Contemporary France)杂志。艾利克斯·休斯(Alex Hughes)的论文《用身体接触中国:与“如是派”一起旅行》(“Bodily Encounters with China:On Tour with Tel Quel”)讨论“如是派”整体的中国之行,被讨论的文本包括普勒莱(Marcelin Pleynet)的《中国之行》(Le voyage en Chine),克里斯蒂娃的《武士》(Les Samouraïs)。这篇论文不直接讨论巴尔特,但是对“如是派”其他两位作者的讨论,的确部分地回应了巴尔特与中国,乃至整个“如是派”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国之间跨文化交流之失败的原因。查理·福斯迪克(Charles Forstick)的论文《“(不)认识亚洲”:巴尔特与布维尔,中国与日本》[“‘(In)connaissance de l'Asie':Barthes and Bouvier, China and Japan”],对巴尔特与尼古拉·布维尔这位法国当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游记文学评论家二人的作品进行类比研究,分析二者的中国“书写”和日本“书写”的区别,尤其是对他们对异质文化的文本书写过程中的区别与一致进行分析。福斯迪克的目的在于借助呈现这些旅行者面对异质文化时所遭遇的身份困惑,来分析跨文化对话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笔者的话语符号学实践也包括了对巴尔特他者书写的分析,跨文化对话也是着力之处,故而福斯迪克的论文对笔者来说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四、对巴尔特作品中译本的评析与翻译符号学反思
为什么我们需要专辟一小节来讨论巴尔特的中译本呢?这主要是因为大陆的巴尔特研究者大多数还是操用汉语或者英文作为工作语言,较少的研究群体可以娴熟地对法语原文进行阅读与阐释,这其中的佼佼者就包括几位巴尔特译者,比如张智庭(笔名怀宇)、王东亮、李幼蒸、屠友祥等。然而,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即便在外语能力达标的情况下,由于对特定领域比如符号学知识的缺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比如知识系统的错位等,可能导致他们阅读原文的效果打折扣。即便译者的努力部分地弥补了中文与法文这两种自然语言之间对话的不平衡性所引发的信息丢失,译者本身所带来的信息增殖,在理论翻译这个特殊的领域中也给读者带来了一些困扰。
笔者认为,理论翻译不同于文学翻译,文学翻译对译者创造的自由度容忍度更高,限制度也更小,但理论翻译的首要前提是信息的清晰传达。可以说,文学翻译是以符码增殖为导向的(code-oriented),比如对源文本文体风格的把握、对标的文本所浸没于其中的诗学中心的自主倾斜等;但是理论翻译以信息传递为主要目的(message-oriented),因此,理论翻译对译者的要求主要体现为:通过把握两种自然语言的语言结构,寻求一种语言结构所建码的信息能够在另外一种语言结构中完美传递。在这个意义上,王东亮所翻译的《符号学基础》以及张智庭所翻译的《罗兰·巴特随笔选》与《罗兰·巴特自述》等作品能够满足读者对理论翻译所需要传达的信息清晰度的诉求,而屠友祥所译《文之悦》与《S/Z》等文本因为过于追求对巴尔特言辞之优美的再现与反馈,试图以更为古典雅致的中文来翻译巴尔特的努力,反倒因为符码的增殖造成了原信息的流失。但是不可否认,符码增殖必然带来信息增殖,只是理论翻译难免追求原初信息而忽视符码。仅就上述讨论看来,对于翻译的评估势在必行,而对翻译本身的符号学思考,却是进行这项评估的首要前提。
在本节中,笔者尝试借助两位译论家的思想,对巴尔特的中文译本进行评析。比利时翻译理论家、文化学派代表人安德烈·勒菲维尔(André Lefévère,1945—1996)区分了翻译与批评。他认为翻译是一种再生产,一种折射,而批评则是一种权宜性的虚构创造,但是,翻译和虚构都试图影响译者和批评家之外的读者,将他们导向某一诗学的指导,因而一个既定的文本就在该时期的核心诗学的规模作用下为读者所适应、所变形。勒菲维尔提出了折射文本(reflected text)这个概念,这是基于以系统论替代文库论的思想,试图将文本正典化的权力从发送者手中移植到接受者和接受者身处的文化中来,也可以说,对某一时期的核心折射文本的评析也是对该时期的核心诗学的评析。虽然勒菲维尔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文学翻译,但是笔者认为,勒菲维尔的折射文本概念其实更适合用来分析某一时期的理论翻译与该时期的核心诗学之间的互生关系。下文笔者要在勒菲维尔译学论述的指导下,分析在大陆出现的巴尔特中文译本中的一个典型例子:对巴尔特的长文“Éléments de sémiologie”的中译活动。
首先我们来清理一下版本信息。1987年,董学文和王葵将该论文的英文版“Elements of Semiology”转译为中文,以《符号学美学》为名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李幼蒸的译本出版,与其他巴尔特的文章一起组成《符号学原理——结构主义文学理论文选》。1992年,黄天源的译本《符号学原理》由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1999年王东亮翻译的《符号学原理》由三联书店出版,受到了学界的高度赞扬,被称作“迄今为止最好的译本”。在这本书的译后记中,王东亮首次厘清了此书在巴尔特符号学上的基础性地位(而非原理性地位)。此外,台湾在1988年也出现了一个译本,是洪显胜的《符号学要义》。
对比大陆的四个译本,我们发现,这四个译本反映了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后期大陆学界的思想动向。这一时期大陆学界的核心诗学经历了“美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的历程。在1987年的译本中,两位译者将该文题目译作“符号学美学”,在序言中,译者为自己辩护,声称是要将作为西方审美模式的符号学与当时国内兴起的美学研究热潮结合起来;这反映了当时兴盛于大陆的文艺审美诉求,折射出20世纪80年代在大陆学界的美学热潮。1988年李幼蒸的译本不仅包括长文“Éléments de sémiologie”,也包括1977年巴尔特在法兰西公学院的《就职演说》(“Leçon inaugural”),以及《埃菲尔铁塔》(“La Tour Eiffel”)和《历史的话语》等四篇文章与巴尔特的第一部著作《写作的零度》。在附录中,李幼蒸选录了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e)的论文《写作本身:论罗兰·巴尔特》(“Writing Itself:On Roland Barthes”)和克里斯蒂娃的《人怎样对语言说话》(“How Does One Speak to Language”)。这个译本正文旨在介绍巴尔特的结构主义符号学的理论与文本实践,而附录则引向了人们对后结构主义思想的兴趣,也反映了当时学界对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理论诉求。1992年黄天源的译本虽然没有获得广泛关注,但是从1987—1992年短短5年内涌现出三个译本这一现象来看,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应和了大陆批评界对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理论的重视和实践。1999年译本的成功,则从一定程度表现出学界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符号学认识的成熟。
从20世纪80年中后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批评界和译介界基本处于同声频道,我们注意到批评界从对审美的重视渐渐转移到关注结构主义,然后是后结构主义。仅从与巴尔特相关的资料来看,1986年的中国批评界出现了第一篇评论巴尔特《符号学基础》一文的论文,可惜这篇论文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篇论文题为《略述罗朗·巴尔特的符号学》,作者是李廷揆,发表于1986年第2期的《法国研究》。在文章中,李廷揆特别注意到了巴尔特对索绪尔语言学与符号学关系的逆转,这一逆转也正是巴尔特从结构语言学分析进入话语语言学和话语符号学研究的起步之处。1987年,李以建的论文《从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分析巴尔特的文学结构主义,主要研究巴尔特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和《批评与真理》,认为巴尔特的文学分析充分体现了结构主义在文学研究领域的成就。这两篇论文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批评界对结构主义的认可。
中国学界也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规则延展应用于文学分析,从而开创了后一时期叙事学的发展与繁荣。1988年,巴尔特的文学分析方法被李劼用来分析中国当代小说,见《论中国当代新潮小说的语言结构》。到1997年杨义用巴尔特等人的西方叙事学理论分析中国文化,成其《中国叙事学》。1988年《文学评论》杂志还专门开辟了“语言问题与文学研究的拓展”这一专栏。西方思想界的语言学转向与巴尔特的结构主义文学分析成为当时的研究热点,也由此可以窥见。
在1987年,由张寅德翻译的巴尔特的《文本理论》(“Texte”)出现在《上海文论》上,第二年,同一译者所译的《从作品到文本》(“De l'œuvre au texte”)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1988年第5期。其实在1987年出现对巴尔特后结构主义文论的翻译并非偶然,这正是中国这一时期的核心诗学的体现;这一诗学不仅体现在译介学对理论的引进和反思中,也体现在当时作家的文本实践中。张颐武如此评价中国当代作家王朔当时的作品:“作家王朔的作品的总的基调是‘调侃’。……在调侃中,人们通过遗忘和取消自身生命的方式来逃避对生存重负的承担。”80年代后期的中国知识分子惶恐于失落了自身价值,刚与英雄主义告别,又恰逢巴尔特的《作者的死亡》使作者走出神殿;与作者之先验主体性一起消亡的还有作者的话语霸权,写作也因此从意识形态的完全操纵中出走,获得了初始的自由。这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文艺创作界所经历的一场剧痛与蜕变。巴尔特的后结构主义文本理论(包括《作者的死亡》)不过是其中的一叶扁舟,一点儿推动力。
我们再借助莫斯科 -塔尔图学派符号学家皮特·托罗普(Peeter Torop,1950—)文化符号学视野下的译学思想,来回视中国学界对巴尔特的接受。按照皮特·托罗普的理论,我们不是仅仅要理解一个文本,而是要理解一个出版了的文本(published text),因此我们就遭遇并建构了一个翻译文本的各种界线:“翻译作为一本书或是一期杂志中的一篇文章而存在时,它在相关后设文本(metatexts)的帮助下,将界线的外部特征具象化出来。这样的后设文本可能是译者的前言、原著作者的文章、术语汇编形式的接受指南,以及推论性的、说明性的评论。在书中,界线得到了最为详尽的解释,以一种自然的方式,使得对特别特征的明确解释在最大限度上成为可能。”一方面,我们已经认识到界线以外在于某一翻译的实体文本的形式被建构出来,但是翻译也在文本内部以符号运作的方式发生,甚至,按照皮尔斯的说法,翻译就是符号运作(即解释项)(Translation is interpretant)。如果我们同意洛特曼的说法,将翻译视作思考的基础性行动,它发生在某一个既定的符号域中,意味着某一符号实体与其他符号实体就在这一双方都入浸其中的符号空间里发生互动,而由于互动双方并不享有语义平衡,因此,它们之间的对话又产生了新的信息。文本蔓生文本,符号蔓生符号,文化蔓生文化,因此,翻译将成为任何符号空间里不可避免的行为。
但是,我们如何在实际操作层面处理符号域(semiosphere)中的翻译问题,以此来透视巴尔特的中文翻译,分析和评估理论翻译在理论传播中的作用,以及理论翻译在思想史演变中扮演的角色呢?我们发现:对于借助译本来阅读巴尔特作品的外国读者来说,尤其对于译者本人来说,罗兰·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的复杂性通过法语这一自然语言的初度模构表达出来,已经沾染了巴尔特文体风格、话语策略等个人私语对语言系统的占有,同时巴尔特的知识系统也以文化二度建模的方式对巴尔特的符号学论文进行了再度建码。因此,译者对巴尔特符号学的中介传达,将面临语言系统、言语以及文化的三重障碍,尤其会面临文化的规模作用所借助互文文本建构的话语空间的阻碍。无论作为单纯的读者还是作为兼具译者身份的读者,或者作为批评者,我们都需要面对这项事实:基于深入阅读的目的,或者说基于阐释的目的,巴尔特的作品总是要求它们的读者具备能够在一个格外强大的文本空间中自由行动的能力。读者在阅读巴尔特的作品时,对于“纯文本”(pure text)的绝对缺失的体认,也可能会比阅读其他作品时的体认更为深刻。对于巴尔特的阅读必然要发生在这一共时的阅读惯习中,译者不可避免地受到自身文化核心诗学的拉扯,我们作为读者既然处于历时与共时的一个端点,就无法避免要面临跨越语言与文化两套系统的困难。
诚如巴尔特本人的“似曾相阅”(déjà lu)理论所言,每一次阅读都发生在文化中阅读文本的惯例化(conventionalization)那里。苏珊娜·霍尔特修斯(Susanne Holthuis)也做了如下阐释:“互文的符号运作形成于文本和读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它依赖于对于(既定的或假定的)文本的‘互文趋向’(intertextual disposition)以及有着互文指向的文本过程。”托波罗夫(Vladimir N. Toporov,1928—2005)的论述证明:文化的介入不仅成为意义诞生的地方,还成为意义被交换、传达和寻求翻译的地方。也诚如托罗普所言,每一次阅读或者对于任何人工制品的接受都发生在一个互文空间(intertextual space)里。在这个意义上,译者的工作是以巴尔特的论文作为对象语言,在自身的知识系统下组建中文模式下的后设语言,而翻译的评估者则以这一后设语言作为新的对象语言,并且重新投之以符号学反思,这正是巴尔特的读者理论正在运作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