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国家
在这些热情而又散漫的社会中,甚至“政府”与“市场”也是错综复杂地联结在一起的。现在看来,18世纪晚期的经济思想(对我们而言)如此陌生,部分是由于在政治方面出现了后续的变革:这种变革既出现在经济改革的政治观点中,也出现在对国家的描述中。在本书所关注的时期内,“左翼”——启蒙思想的支持者、革命的同情者——是对经济、政治、宗教批评最严苛的人。颂扬斯密而批判伯克的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描述道,“政府凭借贪婪的双手将自己推向工业的各个角落与缝隙”,他还提倡“减轻税负”,特别呼吁通过一项将文职政府的花费限制在不足国民收入1%水平的减税计划。
在被波纳德称为革命福音的末世的著作中,孔多塞的关于未来发展的田园诗是对贸易与工业的“无限期自由”的赞扬,这会使人们最终从“横征暴敛式财政”的“毁灭性灾难与屈辱的枷锁中”解放出来。1793年,孔多塞认为财政改革的目标应该是确立直接税和最低税率;避免对“累进税”的遏制,以此,“对个人而言,取得一块新土地或是进行一项新的投资本不应该是无收益的”。政治活动的目标应该是使国家“实质上不存在”(即“几乎无效”),人们需要“那些将政府行为减少至最低程度的法律与机构”。
“右翼”,或者说是革命的反对者,则是政府的捍卫者。在1776年,法律总顾问塞吉尔针对杜尔哥辩称道,“正是这些障碍、桎梏、禁律造就了法国商业的荣耀、安定与广袤”。伯克认为,“公共财富的提供与分配”对“国家的繁荣与进步”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政府结构被破坏了的社会很快就会被“分割成粉尘般的个体”。更重要的是,正是那些将会遭遇更多苦难的穷人们在为政府“维持着公众的希望。而最贫穷的人从中发现自己的重要性与尊严”。应该“用虔诚的敬畏之心和忐忑的焦虑”来看待“真正公开的”政府。但是,财政政府本身就是受人尊崇的对象。“国家的税收不仅是国家……宏大、自由、富饶、刚毅、远见卓识的源泉,也是守护美好的艺术和人民生活的源泉。”
在整个欧洲,改革与取消经济管制政策将革命政治与帝国政治联系起来。柯勒律治(Coleridge)称拿破仑是经济学家的信徒,他坚持着这一观点,即政府应该“保护全民的自由……超出这一原则政府所做的任何事都是罪恶,而且它最佳的职能就是废除法律与规章,而不是确立它们”。在《战争与和平》中有这样一幕:拿破仑的军队占领了莫斯科,靠法国支持的新市政当局宣称,“这个城市的市场已经成立了,在这里农民可以按照买卖双方协商的价格,不受限制地出售他们的剩余产品”。在1810年,德国“浪漫主义”经济学家亚当·穆勒(Adam Müller)写道,“亚当·斯密的全球性观点及其自由理念只能在(经济)大衰退的时刻为欧洲的所有国家带来幸福”。穆勒说,那些同斯密一样将国家视为一个“有益的企业”的人们的理想,是一个由缺乏崇敬也缺乏幻想的民族组成的国家——一种共同生活体,一场“不守规矩的婚姻”。
这里,经济改革的政治言论与之后的政治言论几乎是相反的。政治友谊也是如此。我们将会看到,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与政治保守主义的联盟是后大革命政治与后拿破仑政治的产物。拿破仑本人在圣赫勒拿岛上研究《国富论》和受到保护的“旧体系”中的垄断组织(比如东印度公司);就像兰克斯(Las Cases)所记述的那样,拿破仑的结论是自由贸易“激发了所有的想象,震惊了全民族;它与平等完全相同,并很自然地导致独立,而且它在这一点上与我们现代的体系有更多的关系……我宣布支持自由贸易,并且摒弃公司”。
从更深远的意义上来讲,18世纪晚期经济思想中的政治观点也是陌生的。这是因为人们还未将“政府”和“市场”理解为两个强大且互斥的社会领域,而且它们的确是相互依存的。政府建立起市场,或者说政府将市场强加给不守纪律的贸易商。国家是大而散乱的团体,它包括区郡的政府、行会、公司和已建立的教会。甚至描述政府与市场的词语现在看来也是陌生的,它们从抽象变为具体,又从具体变为抽象。正如伯克所写的那样,市场因此是一套秩序,它的“原则”能被“颠覆”;它也是在特定的时间中按照特定的规则组合起来的物理结构。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中,伯克将政府称为“基于所有学科的伙伴关系;基于所有技能的伙伴关系;基于所有美德与理想的伙伴关系”;对于那些国民议会中的“仅仅作为国家助理牧师”的人,他认为他们是“从未比纸面描述更多地认识到国家本质的人们”。
在1775年,孔多塞将理想的经济关系描述成一种“买卖双方的贪欲彼此制衡,没有任何人干预”的(市场)环境。但是,市场同时也是一个由暴虐而又禁止性的法律所强加的一个障碍。科尔伯特(Colbert)的布列塔尼(Brittany)盐业交易法就是一例。用孔多塞的话来说,即必须从事五年的重体力劳动,盐的销售才被允许,并且只“在市场大厅里、在开市日和市场交易时间内进行,并且盐只能出售给那些在本省内有固定住所的人”。杜尔哥区分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市场与作为特权和管制的组织的“集市”;然而,一些政府居然“运用警力来建立市场”。杜尔哥1776年的法令之一就是取消那些将谷物运进巴黎的商人“在第三次集市(三次集市之间的时间间隔仅为11天)之前”将其出售的义务。针对内克尔对于商人只有在市场内出售的义务的辩护,孔多塞说过,有时候“不同市场之间存在多达五至六个等级”。当内克尔承诺不会将法律施诸小型的、地方性的交易时,他仅仅是在承诺一个“主观的容忍”,即官员们可以“根据他们的利益或兴致来选择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确保法律得以执行”。
在由爱尔维修(Helvétius)协助腓特烈大帝建立的普鲁士,哈曼是一名关税督员。在这里,那些有市场交易发生的城镇就好比“处于农村自由贸易海洋之中的具有保护性关税的岛屿”。孔多塞说过,这些城镇不仅是人们聚在一起交易的地方,还是人们“受到诡计与压迫的愚弄”的地方。甚至在英格兰,或者至少在那些斯密很反感的公司化的城镇中,城镇成为买卖的场所和工业发展的场所,尤其是成为调控的场所。这里是浮夸与信息交流的地方;杜尔哥认为,价格的形成是买卖双方辩论的结果。但是,在市场性城镇中,这种对话不可避免地转向了规章与税收。官员与商人们相互扶持着共同生存,官员有时还与商人一样。斯密曾写过[并对两个商业市镇诺维奇(Norwich)和谢菲尔德(Sheffield)与曼彻斯特、伯明翰和伍尔弗汉普顿进行了最不利的比较]:“公司性城镇的政府完全处于贸易商与工匠的控制之下了。”
与纯经济的市场的理念一样,这里出现的纯政治的政府的理念也是难以理解的。斯密认为,“国家的结构”是由教会机构、地方与市政委员会、王国、区郡、行会以及公司组成的。在《国富论》中,英国的政府也是纳米尔的国家(Namier’s state):它合并了巴斯勋爵(Lord Bath)的誊录员于1761年所说的“契约、就业、捐助、贷款、汇款,等等”。斯密说过,它的政策是“由对部分利益的强烈坚持”来引导的。斯密在《国富论》里长篇抨击的文章中,只有一篇涉及将来一国政府的首要经济活动将是什么。这就是他对于有偏见的立法机关所强加的进口限制与出口鼓励的评论,而这些立法机关则像平常一样受到相关垄断者的“过于庞大的常备军”的威胁。斯密的另一个主要目标则是针对牧区管理委员会及教会执事的政策(限制贫困人口自由迁移的定居法律)、公司与行会的政策(学徒制度),以及针对整合过的贸易公司(东印度公司)和宗教团体的政策的。
伯克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中提到英国人时说,“教会与国家在他们的头脑中是密不可分的概念”,而且他们把教会看作“他们整个政权的基础”。斯密也认为“教会政府”是这个国家政权的一部分,而且它也的确是斯密最严苛的评论对象。在介绍官方宗教时斯密使用了经济阻塞的表达方式:“每个已有教会中的神职人员都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组合体。他们能够采取一致行动,并且用一种精神,根据一个计划来追求其利益。”他本人的建议是支持“两三百个或多达上千个流派”的竞争,就像在临近国内战争结束时对那些流派的支持一样;是一个“教会政府的方案,或者更严格地说,是没有教会政府的方案”。
在受管制的市场与利益相关的官员并存的背景之下,商业与政府的相互依存是斯密经济改革理论的核心,这对于杜尔哥与孔多塞而言也是一样的。制造商同时也是教会执事、市参议院和立法机构的顾问,那些买进羊毛卖出成衣的人们也是一样;斯密说过,“每当立法机构试图调节雇主及其工人们之间的差异时,它们的顾问总是雇主”。孔多塞在《对谷物贸易的思考》和《杜尔哥传》中都尽力去区分真正的企业家与政治的企业家:“官方认可的”商人们凭借对政府规章的默许来追求其个人利益,因此他们避免了“来自那些财富不足以使其拥有资助人的商人们的竞争”。但是总体而言,商人的选择是在不同的市场(或多或少存在管制),获取利益的不同策略(或多或少有政治性)之间做出的。这种利益既有政治方面的又有经济方面的,而且政治影响本身也是一种消费形式。就像孔多塞所写的那样,反对斯密所支持的对奢侈品消费的征税,“不买马,人们会买阿谀奉迎的人和职位;为了取代对嗜好的开支……他们会把花销用在阴谋上”。
骚扰的概念在斯密、杜尔哥、孔多塞对经济生活的情操的介绍中是十分重要的,它对于他们的国家理论与政治压迫理论也同样重要。骚扰的确是一种特殊的、个人权力滥用的形式,它以商业规则与财政规则的强制实施为特点。经济生活中还存在其他(更糟糕的)形式的滥用:当斯密提到有些宗教组织利用民众对永恒苦难的恐惧,或者宗教恐怖来保护其自身利益时,他是在说明精神力量的滥用;当孔多塞提到家庭内部的“权力不平等”——用他的话来说即为“两性之间”的不平等——时,他是在说明“武力的滥用”,就像他所解释的那样。但是,由于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相互关联性,以及政府统辖与商业领域的相互关联性,骚扰的特殊环境出现了。经济生活不是一个明确的统一体,它是生活的一个“侧面”。就像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人们在经济生活中(他们像商人或税收官员一样生活着)有着同样的人格或是情操。在其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人们保持着他们的恐惧与敌意。
斯密和杜尔哥认为,所有机构中最有欺凌性的是民间社会的组织和团体。雇主制和学徒制行会是骚扰漫布的小型地狱。它们为个人权力的滥用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环境;它们是私营协会,受到公共法律的不确切且任意力量的保护。杜尔哥在其1776年的查禁雇主制行会的法令中称,行会的规章是“古怪、专制且违反人性与道义”的。法律总顾问塞吉尔认为,至于伯克,改革的效果终将削弱(而非“维护”)“国家的古老根基”或“国家这座大厦的政治体制”。塞吉尔说过,团体就像是国家中的“小共和国”,每个小团体都为作为全体的国家的利益而努力,没有了国家它只不过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但是,斯密认为正是这种类似于国中之国的权力暗藏着危机。在斯密看来,学徒制行会是一个封闭的压迫世界,其章程受到“王国的公共法律”的支持。它们是摇摆不定的法理与不可预知的强制实行的法律发挥作用的场所。也就是说,在政府与市场的共同管辖下发展起来的机构并不比这座政治“大厦”本身更加自由与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