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总集叙录(增订本)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凡例

一、本書著録並考述現存宋人總集(包括殘本)的版本源流,盡可能評述主要傳本之優劣得失。所謂版本源流,指各集歷代主要傳本(稿本、木刻本、活字本、影寫本、鈔本、影印本、排印本等)之編輯、刊行、流傳、收藏概況及沿革歷程。考述以究明版本系統爲主要目標,詳祖本、重要傳本,略一般翻刻本、傳鈔本。

二、所謂宋人總集,指宋人所編、收有宋人作品的總集,包括“斷代之屬”(宋)、“通代之屬”(前代至宋)。即該總集必須收有宋人作品,但上限可延伸到前代。通代至元者,或元以後人所編宋代總集,皆不在本書著録範圍之内。書目誤他朝爲宋人者(如《歐蘇手簡》編者杜仁傑乃入元的金遺民,而書目多誤署爲宋人),本書不收。

三、所謂宋人所編宋人作品總集,編者之“宋人”包括生於宋、長於元者,也包括外邦入宋者(如日本僧)。因是編書,與自著别集不同,故不以編者是否在宋成人爲限,也不以其政治態度(即入元後是否爲官,如方回之類)爲限。

四、宋人總集包括詩總集、文總集、詩文總集、詞總集。奏議、詔令總集依宋人著録例視爲文總集。某些“以文爲戲”如《文房四友除授集》之類,書目或入子部,本書參酌前人著録,視之爲文總集。

五、書目總集類中有所謂“叢編”,情況複雜。其中有人各一集、自爲起迄者(如《清江三孔集》《沈氏三先生集》之類),實乃合刊本,筆者已在《宋人别集叙録》中考述,本書不再著録。至於《江西宗派詩集》、《江湖集》及《江湖後集》《續集》等,乃各家選本,《宋人别集叙録》側重考述其中現存的各個單集,本書着重述其叢編總貌。叢編本由於有多集,書前目録從簡,只録叢編本總名或第一集書名,内文著録則詳列各集集名。

六、介於詩話、類書與總集之間而偏於總集者如《精選古今名賢叢話詩林廣記》《精選唐宋千家聯珠詩格》,本書參照前人意見,仍著之於録。至於《翰苑新書》《全芳備祖》《事文類聚》《翰墨大全》等,其中部分專載詩文詞,有如總集;然就全書而論,則應爲類書,本書不著録。

七、每集於篇首或適當位置撰寫編者小傳,内容儘量省約。歷代刊版者、序跋作者、鑒藏者等等,一般不作介紹,以節約篇幅。

八、引用頻率高的書名,首次出現時用全稱,括注“以下簡稱某某”,其後便徑用簡稱,如《郡齋讀書志》(以下簡稱《讀書志》)、《直齋書録解題》(以下簡稱《書録解題》)之類。有的書名簡稱之後,若據上下文仍不易確定是何書時,則適當加字,如傅增湘《藏園群書經眼録》可簡稱“《經眼録》”,或作“傅氏《經眼録》”之類。引文中的書名一依原文,不簡化。

九、考述中所涉古地名,僅編者籍貫在小傳中括注今地名,其餘一律不括注。

十、各朝年號及干支紀年,凡首見時括注干支年數及公元年代,如“熙寧庚戌”書爲“熙寧庚戌(三年,一〇七〇)”。考述同一總集,若年號重見,必要時干支可括注年數,但不再注公元年代。年號改换,首見同上例,仍括注公元年代,重見不再注。

十一、版本考述中,引述古籍時卷數從簡,如“卷第一百三十五”簡寫爲“卷一三五”之類。但徵引古書及他人著作,原文一律不改,即原書叙述卷數時若有“十”、“百”等字,仍依舊照録。

十二、主要傳本之重要序跋,附録於每集叙録之後。正文中已完整引録者不再附。

十三、本書引用資料,包括徵引古今賢達已有的研究成果,一概注明出處。考述中凡謂某集某本今藏某圖書館,俱見該館藏書目録或《中國古籍善本書目》,行文中不一一注明,以避繁冗。

十四、本書原則上按各總集編者生年先後排列,不以詩文詞分體。不少宋人總集編者姓名不詳,編刻之準確年代無考,則編者署爲“佚名”,大致依該書行世先後排列。

十五、宋迄近代公私書目著録過的宋人總集,有不少散佚已久,但有部分或其編者、作者、序者事跡粗略可考,或其所收内容隱約可窺,或原著録已述明該書大概,今以“散佚宋人總集考”爲目,都爲一編,作爲“附録一”。雖從書名可判斷爲宋人總集,但編者、作者及所收内容皆不詳或待考者,則不之取,以無所知故也。書目以外的散佚總集,或當時流佈不廣,或在宋代即已亡失,或原未刊行,宜另行蒐録,姑不納入此考。大致以編者年代先後排列;編者不詳者,依已知之作者、序者年代;兩者皆不詳,則置於編末。

十六、爲給讀者查找各現存總集主要傳本的館藏情況提供便利,本書據國内(包括臺灣地區)、國外各重要館藏書目彙編成“宋人總集館藏目録”,作爲“附録二”。此目録只收舊刊單行本(包括舊鈔本)及叢書舊校本,其他叢書本,已有《中國叢書綜録》及其索引,本目録不再編入。新整理本不入此目。

十七、爲方便檢索,本書正文共釐爲十卷,並於書後附“《宋人總集叙録》四角號碼索引”。索引範圍,包括《宋人總集叙録》正文部分及附録一《散佚宋人總集考》著録之所有總集書名,編者、注者姓名,已附録的序跋作者姓名,以及附録二《宋人總集館藏目録》著録的總集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