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附录

林长民致林徽因

注:林长民(1876—1925),福建闽县人,留学早稻田大学,归国投身“宪政”运动,曾任北洋政府议会副秘书长、司法总长等要职。林长民致林徽因信幸存数十函,写信时间在一九一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