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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附录
林长民致林徽因
注:林长民(1876—1925),福建闽县人,留学早稻田大学,归国投身“宪政”运动,曾任北洋政府议会副秘书长、司法总长等要职。林长民致林徽因信幸存数十函,写信时间在一九一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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