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物品与集团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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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译序

经济干预的倡导者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哲学意义上也是自由主义的信奉者。他曾强烈反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国政府强制征兵的做法,认为公民自己有决定是否参军的权利。这种对个人权利的无上信仰竟然出现在颇多政治智慧的凯恩斯那里,可谓极端。在凯恩斯之前,克努特·维克塞尔作为老牌的自由主义者,认为任何一项政府财政开支如果得不到议会的“一致同意”,那么都不应该付诸实施。这可以看作詹姆斯·布坎南和戈登·图洛克“一致同意”理论的先河。

然而,本书的作者曼瑟·奥尔森认为这些观点并不是自由主义哲学的合理演绎,似乎他自己倒是自由主义哲学的一个合理推演者。以工人参加工会为例,在他看来,每个人“工作的权利”,即不参加工会、不付会费而工作的权利,这和人们“不参军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是一样的,后者在这里表现为人们不为他们认为不需要的政府服务而纳税的权利。在奥尔森眼里,工会作为一个利益集团与产业主讨价还价,是和参军作战从而战争结束带来和平以及政府财政支出而产生服务这两个事例有共同之处的,即不管个人是否参加工会、是否参军、是否纳税,他们均能分享这三者带来的“收益”。故这三种“集体的行动”都有强制的意味,以防“搭便车”。奥尔森是在探讨了集体行动的“强大逻辑”之后再涉及工会这一利益集团的行动的,并以此为例而兼及其他。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结论,关键是不同的逻辑和方法。

奥尔森虽然没有给自己贴上自由主义的标签,但他与古典自由主义者一样赞赏市场。市场的力量和价值人所皆知,而不管那人是左派还是右派,言下之意似乎他自己既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他孜孜以求于集体行动的逻辑,希冀突破极端的非左即右的“两分法”,寻找到他心目中的“第三条道路”。但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天然建立在个体的“经济人假定”之上,这是一切经济学理论的前提和基础,即每一个人都通过成本—收益计算追求自己的行为最大化。进入公共选择领域或集体行动领域,亦复如此。于是问题就出现了:任何一种人类组织形式都不是由同一、均质的“原子”构成的,个体的行为最大化并不能确保集体行动的利益最大化。曼瑟·奥尔森的这本名著《集体行动的逻辑》要回答的就是诸如此类的问题。

奥尔森最特立独行之处在于他对集体行动逻辑的执著,他一生似乎专此一项、旁及诸他。集体行动的问题似可归结为一个具有哲学色彩的问题: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奥尔森看到的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看不见的手”的失灵,即市场失灵,“搭便车”问题只不过是另外一种说法而已。《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成功地推翻了一个延续多年的所谓正统理论,它甚至被视作“公理”: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一定会自愿和自动地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

各类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小到家庭、大到公司,甚至再大到国家,都要受到其构成单位之行为的制约。集体行动的逻辑框架实际上已经可以涵盖所有的人类组织形式。沿着奥尔森的逻辑,那项所谓的“公理”恰恰应反过来描述:现实中不存在这样的国度,其中所有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都会组成利益集团,并通过全面协商和讨价还价而获得最优的结果。奥尔森还观察到:其一,当社会较为稳定时,即其规模和边界不变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出现愈来愈多的集团和组织;其二,小型集团具有较强的组织集体行动的能力,而这种优势随着社会稳定时间的延长而递减;其三,总体而言,社会中的特殊利益集团会降低社会效率和总收益,并使政治的分歧加剧;其四,代表的利益愈广泛,该组织或集团会更倾向于增加社会总收益;等等。

这些奥尔森式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也是分析国家兴衰这一宏观现象的一把钥匙。集体行动理论是种微观理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微观基础,可以解释现有宏观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简言之,宏观现象是集体行动的逻辑造成的,而集体行动又受制于个体的行为,个体的行为则是经过成本—收益计算的。理论逻辑愈简明,其运用范围必然愈广泛,尽管其局限性及反例也不可避免,甚至比比皆是,但这均不碍事,关键是它可能给我们锻造了一个新的“大脑”。

尽管由集体行动的逻辑进而涉及历史上国家兴衰这样宏观的问题,牵扯面林林总总、枝节旁生,但奥尔森还是一个较为纯粹的经济学家。他不相信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答案可以解决疑难问题,他似乎永远信奉行动主体的成本—收益计算,且这种计算是动态的。这不得不让我想到稍有不同的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学家出身的诺思,也许构建的分析框架过于宏大,并力图使之一般化,穷尽经济史中的一切问题。在他力不从心时,就引进了“意识形态”的概念,把“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尽管诺思意识形态的概念与奥尔森的稍有不同。于是,制度在诺思那里是动态的,似乎不可避免地相对于“经济人”而走向了“道德人”或“社会人”,只不过将“意识形态”的概念放进了“制度”的篮子里去了而已,或者,“意识形态”的概念穿上了“制度”的外衣。

除了“搭便车”问题之外,集体行动理论没有涉及公共选择或集体行动的后果及其评价,譬如公共选举的结果明显不尽如人意。这并不单单指近年来出现了所谓“黑天鹅”事件,如英国的公投和美国的大选,还应包括几年前埃及的总统选举及此后的军方政变。实际上,二十多年前当我选择翻译此书时,这样的事件即在发生,如1991年阿尔及利亚的大选,伊斯兰激进组织拯救阵线上台,最后,军方政变推翻民选政府,并得到了世界上多数国家和人民的认可。这迫使人们思考:集体行动或公共选择究竟哪里出了问题或障碍?若如此书所言:个体的行为最大化并不能确保集体行动的利益最大化;那么反之亦反是:集体行动的利益通常并不是个体“各尽所能”的结果——虽然奥尔森并没有直接回答这样的逆否命题。

距离《集体行动的逻辑》中译本首次出版,二十多年过去了,历史又不断上演着令人惊诧的相似的一幕一幕。同时,这二十多年来,因学术偏好发生了巨变,我远离了经济学术圈,资讯不畅、消息闭塞,直到后来才知道,奥尔森于1998年2月19日在办公室门外心脏病突发去世,不然他极可能是之后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这真令人惋惜、让人遗憾!我不禁又一次想起了罗纳德·科斯的话,大意是:如果你要使人们相信你的理论学说,你就得活得足够长。我以为,科斯足够长寿,一百零三岁去世,可科斯的名字及科斯定理在他六十多岁时就被写进了经济学教科书。但对于能否或可能获诺贝尔奖而言,科斯的话有些许道理。

《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并没有因作者的意外去世而被人遗忘。多年来,这部经典著作在中国不断重版重印,其影响横跨社会科学的主要领域,甚至这本学术的、有点枯燥的书竟然与一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欢乐颂》扯上了干系,一度还卖断了货,多少让人有点匪夷所思。据说,电视剧的女主角安迪就是奥尔森的信徒,张口闭口多有言之。其实,细想下来似乎也不必大惊小怪,我当年不也如此这般成为枯燥理论的“艳羡者”吗?!强大的逻辑或大脑,自有魅力,自当风流。

最近,范蔚文先生告诉我,出版社准备将奥尔森的几部著作同时再版,希望我这个主译者为《集体行动的逻辑》写篇新版序言。斗转星移,顿觉自己青年时代在改革开放的滚滚热浪下从事经济学术研究的岁月似乎就在眼前。我清楚地记得,那年回母校北京大学,找吴忠同学拿图书证去图书馆,借英文原版书复印。而翻译工作的另两位合作者郭宇峰和李崇新,前者当时正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读研究生,后者则在上海统计局工作。如今,与他俩已经多年全无联系了,这又恍如隔世,似乎是很久远很久远的事情了。

承蔚文先生美意,走笔如上,以纪诸事诸想。阳光底下无新鲜事,书依然读着老书。

陈郁

2017年7月大暑日挥汗于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