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丹论主权(“经典与解释”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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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性

只要考虑到这种位置的安排,那么某种先行的刻画就开始变得可能。知性能够理解对等物之间的复杂关系,但这种理解需要善的信仰(good faith),或者说对善的信仰(faith in goodness),还需要智识的力量。其目的是和谐:

明智的君主会让他的臣民处于最甜美的平静之中,用坚固的情谊将每一个人连同君主本人以及共同体凝结为一体。如在四个最初的数字中所见:上帝在和谐的比例中向我们展示,王权政体(royal estate)是和谐的,而且是一种和谐的统治(这些数字已得到讨论)。最高的君主凌驾于所有臣民之上,并且脱离他们的等级序列:他的权威和统一本身一样,并无分裂之虞,不过,统一还没有在数字中得到安排或说明,虽然这些数字从中取得力量和权力。但是三种阶层(estate)[8]以与它们各自相称的身份处于等级序列之中,就像它们在每一个秩序井然的共同体中所处的位置一样。(我们已经简述过教会的、军事的、公共的秩序。)

这三种阶层关系到每一个个体的灵魂:

一个秩序井然的共同体的真实图像,呈现甚至以某种方式刻画在人类的本性之中:不仅仅存在于他的身体中——这个身体虽然只有一个头部,但身体的其他部位同它彼此适应;这个图像还存在于他的心灵之中,在心灵里,知性占据首要位置,随后是理性,第三是愤怒强大的复仇渴望,最后是粗野的情欲和欲望。如同数字中不可分的、纯粹的、简单的统一,心灵或知性自身摆脱了所有实在性质,摆脱了其他所有被分散的灵魂能力[。][前文已经谈过这些能力在属于政治秩序的不同阶层中的对应物。]

接着,博丹考虑到这些政制的秩序安排的含义:

正如许多缺乏知性的人如野兽般生存,仅仅为当下的、眼前的事物所驱动,而没有攀向任何更高的对智识与神圣者的沉思,这些人也被圣经称为野兽:即使如此,缺乏知性的亦即缺少君主的贵族制或民主制共同体,也能在某种程度上维持和保卫自身,但并不会长久;实际上,如果这些共同体拥有一个主权君主,那么,它们将会变得更加幸福,君主使用他的权威和力量(和知性)协调所有部分,将它们紧密地统一和联结在幸福之中。(博丹,前揭,页780-791)

在对等的意义上严格说来,博丹论证了君主是统一,是知性,是主权,是和谐,是正义。更直接地说,这一说法会引导出的观点是:和谐正义是由主权君主的知性所提供的政治性的统一。这里隐含着权威,权威依据知性而确定秩序。换言之,权威在进行统筹安排。但这种安排非常特殊。它是一种协调。各部分、各种秩序、个人并不会自然地彼此适应。权威作为主权性的知性,它懂得这一点。这是一种更高等的政治技艺,是一种知性,能够领会每一类事物的天性与特征,懂得每一种事物必须依此而安置在与其他每一事物的正确关系之中。就此而言,主权君主必须是一位实践哲人。

这里还另有深意。君主是一种自然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包含各个部分。君主必须以某种方式察觉出人的要素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必须察觉他自身人格(persons)的种类。在这种对人的复杂性的领会之中,君主就是每一个人。知性首先塑造而成的统一是君主个体人格的统一。为此,君主必须具备一种非同寻常的洞察力和训练。他也必须能够忍耐人身上存在的各种冲动。包含的原则要求承认这些冲动,而不是轻视或消灭它们;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限制的纵容。博丹经常以技艺为例说明这一点,他尤其爱以音乐为例:君主是作曲家,他首先和谐有序地安排自己的人格特征,并使其成为一个整体。

作为具有领会能力的统一,知性是灵魂的一种状态。这样,博丹开始进一步区分国王和僭主:

国王和僭主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国王会依循自然法规范自身,而僭主在享乐中将它践踏在脚下;前者尊敬宗教、正义和信仰;后者不尊敬神、信仰、法律;一个以共同体的善以及臣民的安危为行动方向;另一个将自己的利益、复仇或者快乐视为最重要之物…

几段之后,博丹总结道:

如此丰富、高贵的天赋;如果这些天赋有幸蒙上帝的恩典和善意而赋予一个好君主,我们将尊敬他,视他为从天堂降临到地上、降临到我们中间的一位神。(前揭,页212-213)

好国王或者王权君主包含某种属于僭主之物吗?博丹在一个段落中论证了这种包含,不过这一段通常不被重视,只是认为该段提到了“一个真正的悖论”:

他们毫无智慧地赞扬一个君主的善良、慷慨以及和蔼;他们对于国家事务是不明智的、无知的,他们滥用他们的赞扬和闲暇:因为这种缺少智慧的单纯对一个国王来说是最危险、最有害的,比一个残忍的、贪婪的、难以接近的君主的严酷更为可怕。这么看来,我们的祖先说出这句格言不是没有缘由的:一个狡猾和机灵(meschant)的人成就一个好国王……由于一个太善良的国王的单纯和过分的忍耐,他开始纵容谄媚者、勒索者、具有最大恶意的民众,无节制地享受最高荣誉、公职、收费、收益以及共同体内的升迁,滥用国家的税收,穷人被剥削得只剩下骨头,成为奴隶,依附于强者;就此而言,比起一个僭主,这样的国王要恶劣万倍。(同上,页217)

悖论在于,个人私德上坏或者恶的东西,对于一个人来说,也许是必要的,对国王而言,有时甚至值得称赞。这听起来像是马基雅维利式的观点;但是,考虑到博丹一直在国王和僭主之间进行对比,这一悖论的意思恰恰相反。僭主,如同软弱、单纯的、“太善良的”国王一样,私自行使公共权力,或者,若是一位没有智慧的国王,甚至不行使公共权力。无论僭主还是“太善良的国王”,“在这样的君主手下,公共的利益都成为他们的个人事务”(同上,页217)。僭主以及软弱的国王都没有包含邪恶或软弱;他们的品质就在于:单纯、自私、只有他们自身。好国王并不能免于残酷或软弱:但是,由于他那些由“上帝的恩典和善意”赋予的天赋,知性就能够包含严酷和软弱的极端性,因为这种知性理解严酷和软弱的必然性,也理解其用途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