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百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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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合作的其他原因

除了初期的混亂,還有其他原因令居民不願意配合田土法庭的工作。許多土地佔用者一定是對於永久租約或傳統契約(這個地區長期通行的做法)感到滿意,並確信它們固有的保障。(40)而且,許多宗族內部似乎長期奉行某種自我規管和登記方式。(41)因此,許多佔用者可能視丈量土地和整理地籍是多此一舉(至少對他們而言)。(42)此外,這些工作從一開始就很明顯是關於向他們擁有的一切徵收地稅,因此村民很猜疑,並且對於新政府的行動普遍懷有戒心。(43)他們或許還以為,將此事置諸不理也不會怎麼樣(就像在中國統治下有時候會出現的情況):大張旗鼓只是一時,很快就會偃旗息鼓。(44)最後,還有一個無關特定問題的因素,那就是(如駱克所說)須考慮到中國歷史遺留的影響。(45)

簡言之,和往常情況一樣,原因林林總總,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