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之“南國”與“二南”
周人崛起於西方,故每以“西土”、“西土之人”自稱—這也許是為了鞏固族群內部的認同意識而特別提出的。“乃眷西顧,此維與宅”,因為天命降臨,所以義無反顧,“燮伐大商”,奉有天下。所謂“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文王》),《大雅》中的述史追懷之作,常常充滿了這樣的矜誇與自信。
周室之興,第一步是征服西方,於是先有斷虞芮之訟,“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稱誦之辭見於《緜》。繼有伐密伐崇,“臨衝閑閑,崇墉言言,執訊連連,攸馘安安”,《大雅·皇矣》追述其事,頗見生動。此際周人的影響大約也已經到了西南,所以後來的牧野之戰,才會有漢水中上游的八國參加。
第二步,便是東出。以周人的觀念,凡孟津以東的廣大平原,黃河中、下游流域之地,皆視之為“東”。“牧野洋洋,檀車煌煌,駟騵彭彭。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會朝清明”,是極見應天順人、廓清六合之概,而七十年代出土於陝西臨潼的利簋,銘文所述,正與《大明》中的情景相合。不過這時候武王尚只做到誅紂,此後周公的三年東征,方真正滅商;又伐東夷、靖東國,“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逸周書·作雒》),“小東”和“大東”,才都有了一個時期的平靜。
其後,是對南土的經營。雖然時或“玉帛”時或“干戈”,但總是從克商以後就已經開始(34)。南至江漢,封建諸姬,周之開南國,當是一件經歷很長久的事。而主其事者,則是與周公並為周室股肱的召公。
西周時的所謂“南土”、“南國”、“南邦”(《大雅·崧高》《小雅·四月》)、“南諸侯”(駒父盨蓋銘),主要包括今河南南部、湖北北部的漢淮流域一帶。這裏很早就是南北文化交流與東西交通匯集的重要區域,也是沿海東夷各族向內地發展、滲透乃至爭奪土地的會聚之所(35)。漢水自西北向東南,必有利於渭水流域與長江中游間的聯繫,而汝、穎諸水東南入淮,也必有益於黃河中游與長江下游的交通(36),因此,這裏不能不成為眾多部族及各種文化相互競爭的旋流中心。更重要的是,長江中下游有一條蘊藏豐富的銅礦帶,此中出產的“南金”,正是中原地區青銅器製作的原料來源(37)。
陝西岐山縣劉家原的召公祠清代曾出土一件成王時的“太保玉戈”,戈上有銘,細字二十八,分作兩行:
六月丙寅,王在豐,令太保省南國,帥漢,遂殷南,令(濮)侯辟,用束貝走百人(38)〔1·4〕。
銘文中的太保,必為召公,這是出土地點說明了的。召公任“保”官久,故周人稱召公,前面常加保字,如保奭、召太保、保召公,或直稱太保,即如此銘。“令太保省南國”,便是命召公省察周朝的南土。漢指漢水;帥,循也,由豐京往南土,自是沿漢水南下。殷為殷見,即諸侯會集向王朝見。銘曰“殷南”,則召公巡省南國,乃為召集南土諸侯來朝。或推定此事當在周公東征平定三監以後,是鞏固王朝南方統治的一項措施(39),是合乎情理的(40)。
昭王時代,乃對南土大舉干戈。這一時期的青銅器,銘文記述南征者,很不少;詩有《小雅·鼓鍾》,低迴諷詠,情事宛然。至昭王親自南征,殞命漢水,所帥六師全軍覆沒,則成周朝經營南方的一個重大挫折。不過,漢淮流域間有許多小諸侯國,仍然可以作為中原以南的屏障,如地在南陽之南的鄂,便曾是重鎮之一。鄂為姞姓,甲骨、金文作噩,其立國遠在殷商之世。由若干西周鄂器銘文,可知周人滅商之後,鄂又作為周的封國立於諸侯之林,周王室且倚以控制南淮夷、東夷諸國。夷孝時器鄂侯簋銘“鄂侯作王姞媵簋”,是周王乃與鄂通婚以示寵異。又大抵同時的鄂侯馭方鼎銘載王與鄂侯飲宴,賞賚優渥,知楚國興起以前,鄂為南土大國,備受周室重視。但是後來鄂與淮夷聯合,違背了周封鄂於南陽要地的初衷,周在南土及東南地區的防禦佈署因遭破壞,股肱之寄頓成心腹之患,於是王室採取斷然措施,傾兵滅鄂,且有“勿遺壽幼”之嚴命,事見夷厲時器禹鼎銘(41)〔1·5〕。而此役之後,王室仍須另建防綫以為關中南蔽,因此,有“維申及甫,維周之翰”,宣王乃改封元舅申伯於南陽盆地,建立“南申”,使為侯伯,以圖“南土是保”,《大雅·崧高》《小雅·黍苗》都記述了這一重要的史實。而“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疆”,是召伯營謝定申,亦寓有威武南國之意。而召公奭之後,南土之要務,似繫於召穆公虎一身(42),正所謂“召伯有成,王心則寧”。到了平王時代,王室已無力號令四方、調遣侯國,於是不得不以畿內之民戍申、戍甫、戍許,以保中原門戶(43),而王畿之民,奔走不遑,更代無期,是有《王風·揚之水》之怨。顧棟高《毛詩訂詁》卷七:“商周之世建都在西北,其受患多在南方。《商頌》‘奮伐荊楚’,《易》稱高宗伐鬼方,此詩(按指《崧高》)云‘南國是式’、‘南土是保’、‘王之元舅,文武是憲’,大抵皆以南方為兢兢。春秋時楚滅申,營方城,後遂桀驁不可制,乃知宣王之封謝,平王之戍申,皆是地勢不得不爾。蓋南陽為天下要膂,所當首重,諸儒皆以戍申為平王罪,余謂申侯可仇,申之地自不可棄,但不當使畿內之民戍耳。”《商頌·殷武》“奮伐荊楚”,所詠並非殷商事,不必去論,此說周事自見得透徹。
1∙4 太保玉戈銘
1·5 禹鼎銘 右起六至十一行云:“嗚呼哀哉!用天降大喪于下國,亦唯鄂侯馭方率南淮夷、東夷廣伐南國、東國,至于歷內。王乃命西六師、殷八師,曰:‘撲伐鄂侯馭方,勿遺壽幼。’”
《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於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詩作於幽王時代,先王即宣王,召公即召伯虎,所謂“辟國”、“蹙國”,當對南方及《江漢》中說到的東南方的疆界而言。召公與南國的關係,很可以說,是反映了周王朝與南諸侯的一段錯綜複雜的歷史〔1·6〕。
但對召公的追思尚不止於此,詩中更有《召南·甘棠》之作,即所謂“召公遺愛”,詩之“本事”且不止一說。於是,可以說到與召公有關的“二南”。
《鄭譜·周南召南譜》:“周召者,《禹貢》雍州岐山之陽,地名,今屬右扶風美陽縣,地形險阻而原田肥美。周之先公曰大王者,避狄難,自豳始遷焉”,“文王受命,作邑於豐,乃分岐邦周召之地,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施先公之教於己所職之國。武王伐紂定天下,巡守述職,陳誦諸國之詩,以觀民風俗,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尤純,故獨錄之,屬之大師,分而國之。其得聖人之化者,謂之周南,得賢人之化者,謂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於南國也”。此曰文王作邑於豐,遂分岐邦國周、召之地為周公、召公采地,原本不錯,但此事與詩之二南其實無干。岐邦之周、召既為采地,則不得名為國風;而且,岐周對豐京而言,在西,不在南。周南、召南,明指南地,毛傳:“南,南土也”(《召南·漢廣》),所釋至為明確。二南所涉地名,有河,有汝,有江,有漢,而南不逾江,北不逾河,西不涉岐周之域,當是黃河南、長江北,即前所舉西周之南土的範圍。所謂“周業興於西岐,化被於江漢汝蔡”(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卷一),王朝盛時開闢的這一片疆土,有通過分封制從天子處“受民受疆土”(大盂鼎銘)而立國的諸侯,有原來的方國首領,因懾於周王朝的政治軍事力量而稱臣,於是由天子冊命而領土一方的諸侯。分封為諸侯者,係出王室,曰周南;冊命為諸侯者,因多出於召公之經營,故命之曰召南(44)。如此,二南之稱,正好表明了周與南土的這樣一種歷史關係。從西周封建的角度來理解,這問題原來很清楚,它之不始於文王時代,也一目了然。而周、召之地界,便沒有一個整齊的劃分。《周南》《召南》,原本同風—季札觀樂於魯,“為之歌《周南》《召南》”(《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知二南作為一個大的地域概念,是可以不分的。至於所謂聖人、賢人之“化”,則或可稱之為“影響”。南土與王室的密切關係,已如前述,則周之禮樂制度影響於此,也是情理中事。二南諸篇,與其說近《風》,毋寧說其風神近《雅》。《關雎》《葛覃》,《鵲巢》《采蘩》,俱見身分,而所詠之事,也多與當日的禮制有親切之關係。《論語·陽貨》:“子謂伯魚曰:‘女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此時雖然已是“引詩之志獨彰”的時代,但二南之中,毋須“誤讀”,便可直會得“發乎情止乎禮義”之精神的篇章,已經不少。二南於是用之為燕樂,用之為鄉樂,用之為射樂,於是與大、小《雅》並行,成為不同等級之儀禮中的“正歌”、“正樂”之部。它被編排在“詩三百”之端,從這裏或許也可以得出一種解釋。
1·6 周代南土諸侯國形勢(徐少華《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書中原圖)
此外,“南”指南土,而南土之樂,也名之為“南”,正如“夏”指中原,中原之樂,便名之為“夏”。《小雅·鼓鍾》“以雅以南,以籥不僭”;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江蘇丹徒背山頂春秋墓出土一套編鐘,其中一件銘文有“我以夏以南,中鳴媞好,我以樂我心”(45)〔13·12:1〕,銘中之“夏”,便是詩中之“雅”。作為鐘銘,雅與南自然都是指樂而言,這是沒有疑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