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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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用概述

信用,简言之,就是人们之间的一种社会交往的关系。从字面上理解,信即信任,用即措施或行动,合起来即可理解为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行为。信用是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随着信用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各种信用形式,如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等。同时,在信用的发展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各种各样的信用工具,一方面人们可以用其来证明信用关系的存在;另一方面人们可以通过信用工具的流通转让,来实现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及资金的融通。本节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信用的经济功能、现代经济中主要的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

一、信用的内涵及构成要素

(一)信用的内涵

日常生活中经常讲到的“信用”一词,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理解。经济学中的信用是指商品和货币的所有者(即贷出者)把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商品或货币的使用者(即借入者),后者到期偿还并支付一定利息的价值运动形式。要准确把握信用的内涵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信用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运动形式

商品或货币的借贷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关系,也不同于货币价值的赠予。在商品买卖中,卖者在卖出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时,取得了与自己商品等值的价值;而买者在付出一定价值时,取得了自己所需要的具有某种使用价值的商品,从而实现了等价交换。在信用交易中,商品或货币不是被卖出,而是被贷(借)出,让渡的是商品或货币在一定时期的使用权,其所有权不发生变更和转移,因此到期要偿还贷出者同样的商品或货币。

2.信用是以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

信用交易的贷出者让渡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目的是获得一定的报酬。在现代商品货币经济中,贷出货币或商品的价格表现为利息,也就是说贷出者获得的报酬以借入者到期支付的利息为条件。

3.信用从属于商品货币经济的范畴

信用关系反映了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的一种让渡商品或货币的经济关系。信用及信用形式是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的。

信用活动与金融活动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信用和金融虽然也有密切的联系,但其主要方面是各自独立发展的。信用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而金融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在信用不断发展下才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随着信用货币取代金属货币而成为流通中货币的基本形式,任何独立于信用活动之外的货币制度已不存在,相应的信用活动也都和货币的运动相结合。信用活动和金融活动也表现为范围上的区别。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货币流通和资金运动有关的运动,包括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和流通等,在内涵上包括货币信用和股票融资,而不包括实物信用。信用包括所有的信用活动,既包括货币信用,也包括实物信用。但在现代经济关系中,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同一性,信用活动即资金融通,金融活动包含信用关系。由于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越来越发达,实物信用形式越来越少,同时由于现代金融市场已经相当发达,对投资者来说,可选择的金融产品种类很多,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实物信用的形式,因此信用和金融这两个范畴越来越趋于相同。

(二)信用的构成要素

信用行为的发生一般需要有以下五个基本要素:

1.信用主体

信用作为特定的经济交易行为,要有行为的主体,即行为双方当事人,其中转移资产、服务的一方为授信人,而接受的一方则为受信人。授信人通过授信取得一定的权利,即在一定时间内向受信人收回一定量货币和其他资产与服务的权利,而受信人则有偿还的义务。在有关商品或货币的信用交易过程中,信用主体常常既是授信人又是受信人;而在信用贷款中,授信人和受信人则是分离的、不统一的。

2.信用客体

信用作为一种经济交易行为,必定有被交易的对象,即信用客体。这种被交易的对象就是授信方的资产,可以是有形的(如以商品或货币形式存在),也可以是无形的(如以服务形式存在)。没有这种信用客体,就不会产生经济交易,因而不会有信用行为的发生。

3.信用内容

授信人以自身的资产为依据授予对方信用,受信人则以自身的承诺为保证取得信用。因此,在信用交易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授信人取得一种权利(债权),受信人承担一种义务(债务),没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也就无所谓信用。具有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信用的内容,是信用的基本要素之一。

4.信用流通工具

信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需要表现在一定的载体上(如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这种载体被称为信用流通工具。信用流通工具是信用关系的载体,没有载体,信用关系无所依附。作为载体的信用流通工具,一般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征:

(1)返还性。商业票据和债券等信用工具,一般都载明债务的偿还期限,债权人或授信人可以按信用工具上记载的偿还期限按时收回其债权金额。

(2)可转让性。可转让性,即流动性,是指信用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对于信用工具的所有者来说,其可以随时将持有的信用工具卖出而获得现金,收回其投放在信用工具上的资金。

(3)收益性。信用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地给其持有者带来收益。

5.时间间隔

信用行为与其他交易行为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信用行为是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下进行的,没有时间间隔,信用就没有栖身之地。

二、信用的经济功能

信用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功能,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可以产生多方面的经济影响。信用的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市场关系的基本准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用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交易方式逐步发生变化,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物交易阶段、货币交易阶段和信用交易阶段。交易方式的演变,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在现代经济中,之所以信用交易优于货币交易,货币交易又优于实物交易,就是因为交易成本的逐渐降低。

由此看来,信用交易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完善的表现。目前,西方国家90%的交易方式都采用信用交易。然而,如果进行信用交易时一方不守信用,交换关系和市场秩序就会遭到破坏,不仅信用交易无法进行,实物交易与货币交易也会受到影响,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发展。

(二)促进资金再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信用是促进资金再分配的最灵活的方式。借助于信用可以把闲置的资金和社会分散的货币集中起来,转化为借贷资本,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在信用活动中,价值规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那些具有发展和增长潜力的产业往往容易获得信用的支持。同时,通过竞争机制,信用还会使资金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转移,在促使各部门实现利润平均化的过程中,也提高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资金效率。

(三)节约流通费用

利用各种信用形式能节约大量的流通费用,增加生产资金投入。这是因为:第一,利用信用工具代替现金,节省了与现金流通有关的费用;第二,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资金集中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减少整个社会的现金保管、现金出纳以及簿记登录等流通费用;第三,信用能加速商品价值的实现,这有助于减少商品储存和保管费用的支出。

此外,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利用非现金结算方式来处理,不仅节约了流通费用,还可以缩短流通时间,增加资金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的时间,有利于扩大生产和增加利润。

(四)有利于资本集中

信用是资本集中的有力杠杆。借助于信用,可以不断扩大资本积聚的规模。信用可以使零星资本合并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资本,也可以使个别资本通过合并其他资本来增加资本规模。现代兼并收购活动很多都是利用信用方式来进行并完成资本集中的。资本集中与积聚有利于大工业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经济增长。

(五)调节经济结构

信用调节经济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货币和信用制度来制定各项金融政策与金融法规,利用各种信用杠杆来改变信用的规模及其运动趋势。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业务,有效地集中和输出货币资金,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不断增加的过程,能够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国家借助信用的调节功能既能抑制通货膨胀,也能防止经济衰退和通货紧缩,刺激有效需求,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国家利用信用杠杆还能引导资金的流向,通过资金流向的变化来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国民经济结构更合理,经济发展更具持续性。

三、信用形式

信用活动是通过具体的信用形式表现出来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信用形式也随之多样化,如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民间信用等。按照现代社会信用运作的主体来划分,一般可以把信用形式简单分为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三种形式。因为企业信用包含的内容比较复杂,所以又可以将企业信用分为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一)个人信用

个人信用是指个人通过信用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自己当前所不具备的预期资本或消费支付能力的经济行为。个人信用使得个人不再是仅仅依靠个人资本积累才能进行生产投资或消费支出,而是可以通过信用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预期资金或消费支付能力。消费信用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工商企业以赊销商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第二类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消费信用,也就是消费贷款。消费贷款属于长期消费信用,一般用于购买汽车或住房,时间可长达20~30年,或者采取抵押贷款方式,或者采取信用贷款方式。

个人信用的基本特征是利率较高,风险较大。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的活跃程度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金融服务发达状况成正比。

(二)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时,以契约(合同)作为预期的货币资金支付保证的经济行为。商业信用的物质内容可以是商品的赊销,而其核心却是资本运作,是企业间的直接信用。商业信用在商品经济中发挥着润滑生产和流通的作用。商业信用的具体形式包括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预付货款、委托代销等。

1.商业信用的特点

(1)商业信用的主体是厂商。商业信用是厂商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厂商。

(2)商业信用的客体是商品资本。商业信用提供的不是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而是处于再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本。

(3)商业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在繁荣阶段,商业信用会随着生产和流通的发展、产业资本的扩大而扩张;在衰退阶段,商业信用又会随着生产和流通的消减、产业资本的收缩而萎缩。

2.商业信用的优点与局限性

由于商业信用具有以上特点,因此其优点在于方便和及时。商业信用的提供,既解决了资金融通的困难,也解决了商品买卖的矛盾,从而缩短了融资时间和交易时间。同时,商业信用是商品销售的一个有力竞争手段。正因为如此,一般在商业信用能解决融资问题的情况下,购货企业无需求助于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是西方国家信用制度的基础和基本形式之一。

商业信用虽有其优点,但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特征,又决定了其存在和发展具有局限性。

(1)规模和数量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是企业间买卖商品时发生的信用,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的。因此,信用的规模受商品交易量的限制,生产企业不可能超出自己拥有的商品量向对方提供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无法满足由于经济高速发展产生的巨额的资金需求。

(2)方向上的局限性。因为商业信用的需求者也就是商品的购买者,这就决定了企业只能同与自己的经济业务有联系的企业发生信用关系,通常只能由卖方提供给买方,而且只能用于限定的商品交易。

(3)信用能力上的局限性。相互不甚了解信用能力的企业之间就不容易发生商业信用。

(4)信用期限的局限性。商业信用期限较短,受企业生产周转时间的限制,商业信用只能解决短期资金融通的需要。

(三)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以货币资本借贷为经营内容,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行为主体的信用活动。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间接信用。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相比,具有以下差异:

第一,作为银行信用载体的货币,在其来源和运用上没有方向限制,既可以流入,也可以流出。

第二,由于金融交易的数量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因此现代银行信用较之商业信用发展更快。银行信用产生以后,在规模、范围、期限上都大大超过商业信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银行信用的主要形式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

与商业信用相比,银行信用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点。

1.银行信用的特点

(1)银行信用是间接融资信用。

(2)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

(3)银行信用的主体包括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以及个人等,银行在信用活动中交替地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出现。

(4)银行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不完全一致。例如,当经济衰退时,会有大批产业资本不能用于生产而转化为借贷资本,造成借贷资本过剩。

(5)在产业周期的各个阶段,对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需求不同。在繁荣时期,对商业信用的需求增加,对银行信用的需求也增加;而在危机时期,由于产品生产过剩,对商业信用的需求会减少,但对银行信用的需求却有可能增加,即此时企业为了支付债务,避免破产,有可能加大对银行信用的需求。

2.银行信用的优点

由于银行信用具有以上特点,因此其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成为比较良好的信用形式。其优点如下:

(1)银行信用的规模巨大。这就在规模和数量上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2)银行信用的投放方向不受限制。银行信用以货币形态提供,货币具有一般的购买力,谁拥有它,谁就拥有选择任何商品的权利。因此,任何部门、企业和个人暂时闲置的货币或资本都可以被各种信用机构动员起来,投向任何一个部门和企业,以满足任何方面的需要,不受任何方向上的限制。

(3)银行信用的期限长短均可。这就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期限上的局限性。

(4)银行信用的能力和作用范围大大提高和扩大了。

需要指出的是,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二者之间的关系可做如下理解:

第一,商业信用始终是一切信用制度的基础。

第二,只有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出现了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正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与发展的。

第三,银行信用的产生又反过来促使商业信用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第四,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各具特点,各有其独特的作用,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不存在相互替代的问题。

(四)政府信用

在信用经济的链条中,政府信用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政府不仅运用信用手段筹集资金,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和承担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而且政府信用创造的金融工具为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提供了操作基础。政府信用最终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政府政策、条例不能随意撤销、变更和废除;另一方面是如果迫不得已要撤销、变更或废除,也要赔偿因此给老百姓造成的损失。政府信用基本形式有:一是由国家发行政府债券,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二是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即政府为某个项目或工程发行债券。三是银行透支或借款。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国家发行国库券和公债券。

政府信用在经济生活中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一,政府信用是解决财政困难的较好途径。解决财政赤字的途径有三种:增税、从银行透支和举债。增税不仅立法程序繁杂,而且容易引起公众不满、抑制投资和消费;从银行透支容易导致通货膨胀,而且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也禁止财政从银行透支;举债是一种信用行为,有借有还,有经济补偿,相对来说问题少一些。第二,政府信用可以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投资机会。

四、信用工具

信用工具又称金融工具,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借以保证债务人义务和债权人权利的书面凭证。在早期的信用活动中,借贷双方仅凭口头协议或记账而发生信用关系,因无法律上的保障,极易引起纠纷,并且不易将债权和债务转让。信用工具的产生和发展克服了口头信用和记账的缺点,使信用活动更加顺畅,更加规范化,而且通过信用工具的流通转让形成了金融市场。在现代经济中,人们融通资金往往要借助于信用工具,因此信用工具又被称为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对其买进者或持有者来说就是金融资产。

一般来说,信用工具由以下五大要素构成:

第一,面值,即凭证的票面价格,包括面值币种和金额。

第二,到期日,即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偿还本金的最后日期。

第三,期限,即债权债务关系持续的时间。

第四,利率,即债权人获得的收益水平。

第五,利息的支付方式。

信用工具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一般采取两种分类方法:第一,按照融资方式不同,信用工具可以分为直接信用工具和间接信用工具。直接信用工具是指非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直接在市场上发行或签署的各种信用凭证,如商业票据、股票、公司债券、公债、国库券、抵押契约、借款合同等。这些信用工具是用来在金融市场上直接进行借贷或交易的。间接信用工具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或签署的各种信用凭证,如钞票、存款单、银行票据、银行发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保险公司发出的保险单、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发出的各种基金等。这些信用工具是由融资单位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而产生的。第二,按照融资时间不同,信用工具可以分为短期信用工具和长期信用工具。

(一)短期信用工具

短期信用工具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下的信用工具,主要包括国库券、各种商业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票据是具有一定格式,载明金额和日期,到期由付款人对持票人或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信用凭证。

票据的一般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贴现等。

出票,即签发票据,是创造票据的行为。签发票据形成债权与债务关系。

背书是转让人为了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别人而在票据的背面进行转让签名、盖章表示负责的行为。背书人一经背书即为票据的债务人,背书人与出票人同样具有对票据的支付责任。若票据的出票人或承兑人不能按期支付款项,票据持有人有权向背书人要求付款。

承兑是票据的付款人在票据上以文字表示“承认兑付”,承诺票据到期付款的行为。

贴现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兑取现款,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买进该票据的行为。贴现在形式上是票据买卖,但实际上是一种信用活动。

票据一般分为汇票、本票、支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付款人见票后或到期时,对收款人无条件支付款项的信用凭证。汇票按出票人不同,可以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指汇款人将款项交给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指定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或向银行兑取现款的票据。

商业汇票是由债权人发给债务人,命令其在一定时期内向指定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款项的支付命令书。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一是出票人(债权人),二是受票人或付款人(债务人),三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债权人的债权人)。由于商业汇票是由债权人发出的,因此必须经过票据的承兑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在信用买卖中,由债务人承兑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受债务人委托承兑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本票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签发的在一定时期内承诺付款的信用凭证。本票又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在我国现行的票据制度中只规定有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申请人凭以在同城范围内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商业本票又叫商业期票,和商业汇票同是商业信用的信用工具,统称为商业票据。因为商业本票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签发的,所以无须承兑。商业本票也可以经背书后转让或向银行贴现。

支票是银行活期存款人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上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票面指定人或持票人的信用凭证。

支票按支付方式不同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结算。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因常常在票面上用两条平行线来表示,又称为划线支票。

当存款人签发的支票的票面金额超过其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时候,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而空头支票是不能兑付的。我国对签发空头支票者要给予结算制裁,通常是按支票面额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支票——旅行支票。旅行支票是由银行或旅行社签发,由旅行者购买,以供其在外地使用的定额支票。

(二)长期信用工具

长期信用工具通常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信用工具。长期信用工具主要有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

1.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所有权凭证。

2.债券

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债券一般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政府债券是一种国家信用工具,一般包括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或企业向社会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

金融债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债务人发行的债务凭证。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一种较为理想的筹集长期资金的信用工具。我国金融债券的期限一般为1~5年不等,利率略高于同等期限的定期存款。

[案例2-3]贷款广告诉求

某民间贷款公司的广告上写着:借1万元的1天的利息等于喝一杯咖啡的钱。一杯咖啡以10元计算,实际利率是多少呢?

若一年内仅付息,一年后还本,则有(10000+10/10000)365-1=44%,利率高达44%。因此,不要被1天的利息等于喝一杯咖啡的钱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