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冲压件结构设计的基本参数
4.2.1 冲裁件
此处,冲裁包括前述分离工序的各种类型。冲裁的最小尺寸见表2-4-5~表2-4-7。精冲件的最小圆角半径和尺寸极限见表2-4-8和表2-4-9。精冲件的最小许可宽度和最小相对槽宽见表2-4-10和表2-4-11。冲裁间隙及合理搭边值分别见表2-4-12和表2-4-13。
表2-4-5 冲裁的最小尺寸
注:1. t为材料厚度。 2.若冲裁件结构无特殊要求,应采用大于表中所列数值。 3.当采用整体凹模时,冲裁件轮廓应避免清角。
表2-4-6 冲孔的位置安排
表2-4-7 最小可冲孔眼的尺寸(为板厚的倍数)
注:当板厚<4mm时可以冲出垂直孔,而当板厚>4~5mm时,则孔的每边须做出6°~10°的斜度。
表2-4-8 精冲件的最小圆角半径 mm
注:表中数值适用于抗拉强度低于441MPa的材料。强度高于此值应按比例增加。
表2-4-9 各种材料精冲时的尺寸极限
注:1.薄料取上限,厚料取下限。
2. t为材料厚度。
表2-4-10 精冲件最小许可宽度
表2-4-11 精冲件最小相对槽宽e/t
注:最小槽边距fmin=(1.1~1.2)emin。
表2-4-12 冲裁间隙
表2-4-13 冲裁时的合理搭边值 mm
注:非金属材料(皮革、纸板、石棉等)的搭边值应比金属大1.5~2倍。
4.2.2 弯曲件
表2-4-14 板件弯曲的最小圆角半径(为厚度的倍数)
注:弯曲角度α缩小时,还须乘上系数K。当90°>α>60°时,K=1.1~1.3;当60°>α>45°时,K=1.3~1.5。
表2-4-15 弯曲件尾部弯出长度
表2-4-16 扁钢、圆钢弯曲的推荐尺寸 mm
表2-4-17 型钢最小弯曲半径
表2-4-18 管子最小弯曲半径 mm
表2-4-19 角钢弯曲半径推荐值 mm
表2-4-20 角钢截切角推荐值
表2-4-21 角钢破口弯曲c值 mm
4.2.3 拉伸件
表2-4-22 箱形零件的圆角半径、法兰边宽度和工件高度
表2-4-23 有凸缘筒形件第一次拉深的许可相对高度h/d1
注:材料为钢08、10。
表2-4-24 无凸缘筒形件的许可相对高度h/d
注:1.适用08、10钢。
2.表中大的数值,适用于第一次拉深中有大的圆角半径(r=8t~15t),小的数值适用于小的圆角半径(r=4t~8t)。
表2-4-25 无凸缘拉深件的修边余量c mm
表2-4-26 有凸缘拉深件的修边余量c/2 mm
表2-4-27 圆形拉深件的孔径和孔距(JB/T 6959—2008)
表2-4-28 拉深件的尺寸注法(JB/T 6959—2008)
4.2.4 成形件
除弯曲和拉伸以外的其他成形工艺过程,如翻边、缩口、起伏、卷边和咬口的设计规范见表2-4-29~表2-4-36。
表2-4-29 内孔一次翻边的参考尺寸
注:1.翻边系数K=d0/D。 2.若翻边高度较高,一次翻边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拉深、翻边复合工艺。 3.翻边后孔壁减薄,如变薄量有特殊要求,应予注明。
表2-4-30 缩口时直径缩小的合理比例
表2-4-31 加强筋的形状、尺寸及适宜间距
注:t为钢板厚度。
表2-4-32 角部加强筋 mm
表2-4-33 加强筋的间距及其至外缘的距离 mm
表2-4-34 冲出凸部的高度
表2-4-35 最小卷边直径 mm
表2-4-36 铁皮咬口类型、用途和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