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逻辑(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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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社会的反市场迹象

中国建立市场经济非常不容易。我们从计划经济时期完全否认市场,到改革开放之后部分承认市场,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完全承认市场,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而现在,社会上又开始蔓延着对市场经济的误解和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如果演变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就会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我对社会上蔓延的对市场的不信任感到担心。

这种例子太多了,前一段时间的兰州拉面限价就是一个。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为什么要对一碗面的价格提出限制?缺乏理性思考的人,以为这样会给消费者带来好处。其实,真正能够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是市场竞争,而不是政府。如果政府部门一方面限制竞争,另一方面又说要保护消费者免受卖家的剥削,这是不合逻辑的。政府限制价格,餐馆可能减少数量,降低质量,消费者最终得不到什么好处。更糟糕的是,一旦拉面的价格由政府来规定,就可能变成政府部门寻租的一种办法,比如给面划等级,哪些餐馆一碗可以卖到4块,哪些可以卖到6块,等等。这样,餐馆老板就要找当官的走后门,腐败现象就来了。

再比如住房。因为房价高,老百姓有怨言。于是,政府出台政策,修建经济适用房,甚至还有限价房。很多人以为,这样就能解决普通人的住房问题。但如果这些房子的市场价值很高,谁能得到这些房子,就等于是得到了一大笔补贴。谁能拿到?除了极少部分是通过排队、熬年头筛选出来的普通人之外,大部分都分给了那些有特权、有关系的人,如政府官员和他们的亲朋好友,普通老百姓根本得不到。帮助低收入者的最好办法是直接给他们货币补贴。

还有新劳动合同法,其中的一些条款也表现了对市场高度的不信任。新劳动法在合同雇佣、解雇条件中设置了太多的限制。这对中国的普通劳动者有好处吗?不会有好处。你在雇佣工人、解雇工人上条件限制越多,企业就越不可能发展,工人找到工作就越难。很多人可能不相信,但从各国的经验研究可以知道,很多美其名曰保护劳动者的法律,结果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是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最好办法仍然是推动企业间的竞争,竞争越充分,劳动者就越能得到公平待遇。20世纪80年代,知识分子待遇低、受歧视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为什么现在这个不是问题了?因为市场竞争。

2008年8月1日,中国的反垄断法即将开始实施。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不过坦率地说,我对这部法律的前景并不乐观。无论是对它赖以建立的经济学基础,还是对它即将产生的实际影响,都感到很大的担忧。反垄断法所指向和限制的企业行为,很多其实是市场创新和信誉机制的一部分。而在破除政府保护的行业垄断方面,这部法律几乎无所作为。所以我很担心,一部以反垄断为目标的法律,搞不好就可能变成反市场竞争的工具。

这些道理很多人明白,但没有多少人愿意讲。我想,如果现在社会上对市场经济的误解不断蔓延,演变为更多的反市场政策,中国的经济发展就会面临非常大的风险,比破坏环境的后果更严重。这时候,需要经济学家站出来,澄清和捍卫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