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西周金文册命礼中“右”者的分析
上一节我们依据文献,结合金文,探讨西周王臣的公爵和伯爵。这一节将对金文册命礼中的“右”者加以分析,从而探索西周王朝公卿的官爵制度。
西周金文中,很多记述册命礼,具体说明周王对受命者的任命、训戒和赏赐。册命的仪式,受命者居左,同时有导引者居右。这种导引者,古文献称“傧”或“摈”,金文称“右”,负责导引受命者入中门,立中廷,北向而接受册命。《周礼·大宗伯》:“王命诸侯则傧。”《小宗伯》:“赐卿大夫士则傧。”王国维说:“古彝器记王册命诸臣事,必有右之者,器所谓右,即《大宗伯》所谓傧也”(《观堂集林》卷一《周书顾命考》)。但是从金文来看,作为“右”者都是公卿大臣,有称为“公”和“伯”的,有官为司马、司徒、司工、宰、公族的,其中只有公族这个官和宗伯的性质相当。《礼记·曲礼下》说:
五官之长曰伯(郑注:“谓为三公者”),是职方(郑注:“职,主也”),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郑注:“摈者辞也。”正义:“摈谓天子接宾之人也。若摈者,传辞于天子也。”)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
《曲礼》这段话,虽然把“公”和“伯”混同了,没有把“公”、“伯”两等爵区别开来,但是所说“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是正确的。例如召公又被称为君奭,周公之子有君陈。所说“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要比《周礼》正确,和金文符合。既然金文册命礼中“右”者,都是公卿大臣,即所谓“天子之吏”,这正是我们探索当时公卿的官爵制度的重要资料。
(一)西周金文册命礼中称为“公”的“右”者。
金文册命礼中作为“右”者而称“公”的,有下列八器:
有人认为,这些活着称“公”的可以解释为铭文追记前事,作器时这些人已死而有谥号。我认为这一解释是不能成立的。我们只要看所有这些受命者,所接受的册命的职司,都是职位很高的,相当于“卿”一级,就可知作为引导他们的“右”者,必须是“公”一级了。康公所引导的受命者,被册命“作司土”,这是王的司土,无疑是“卿”一级的高官。穆公所引导的两个受命者,一个是被册命“作司土,官司籍田”,这样管理王的籍田的司土,也必是“卿”一级的高官;另一个是被册命“司六、王行,参(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职位更高了,而且兼职很多,下文还说:“司六眔八”。井(邢)公所引导的受命者,被册命为“作冢司土于司成周八”,这个“冢司土”即是大司徒,当然也是“卿”一级的高官。迟公所引导的受命者,原是师氏之职,这时加官为“大左(佐)”,官司丰京附近王领宫苑驻屯的左右师氏,无疑也是高官。武公所引导的受命者,被册命掌管六师的一系列职务,看来这些总管六师或八师重要政务的官,职位都较高,所以要由“公”一级大臣作为“右”者。益公引导的师询,是高级军官,不仅继承其父师酉的职司,继续官司邑人、虎臣及众多夷族部队,作为王宫的警卫队长,而且官位很高,周王命令他“惠雍我邦小大猷”,“率以乃友干吾王身”,和毛公鼎毛公受命,“虔夙夕惠我一人,雍我邦小大猷”,“以乃族干吾王身”,完全相同。益公另外导引的走马休,走马即趣马,职位也不低,所得到王所赏赐的“命服”级别很高。《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有“蹶维趣马”,被列为七个祸国殃民的大臣之一。
曶壶和曶鼎是一人制作,曶壶上的“右”者井(邢)公,当即曶鼎上的井(邢)叔。井公是他的爵称,井叔是他的字的简称。曶鼎铭说明作者在王所,接受了井叔的赏赐,井叔受理了作者和匡的诉讼,并由井叔作了判决。可知井叔确是职掌大权的执政大臣。金文册命礼中由井叔作“右”者,还有下列四器:
所有这些器,都属于一个时期。免觯和免簋当是一人制作,他被册命为司工(见免觯),又被册命为司土,掌管一定地区的林、虞,自当为卿一级的大臣。从弭叔(师)簋内容来看,弭叔即是师,当是高级军官。可知作为“右”者的井叔,当是井公无疑。
穆公生称见于穆公簋,穆公还见于尹姞鼎,作为活着的称呼。尹姞鼎:“穆公作尹姞宗室于繇林,惟六月既生霸乙卯,休天君弗望(忘)圣粦明弼辅先王,各(格)于尹姞宗室繇林。君蔑尹休厤,易玉五品,马四匹。”尹姞是穆公之妻,休天君是前王之后。这是说:穆公为其妻尹姞在繇林造了“宗室”,休天君因为穆公“事先王”有功,亲临尹姞的“宗室”,赏给玉和马。前王之后因为穆公有功于先王,亲自到穆公之妻的“宗室”去探望,并给赏赐,也可见穆公确是一位辅佐国王的执政大臣。
武公作为生称,还见于敔簋和禹鼎。敔簋记载作者奉令反击进犯的南淮夷得胜,颇有斩获,并夺回被俘周人四百,送到荣伯之所,归还原有之君,接着作者在成周大庙举行“告禽(擒)”典礼(即献俘礼),由武公为右者。足以说明武公的官爵高于荣伯一等;当着周王面在大庙举行隆重的献俘礼,必须由“公”一级作为统帅的“右”者。禹鼎记载禹奉武公之命,率“公戎车百乘,斯(厮)驭二百,徒千”,联合西六师、殷八师伐鄂,擒获鄂君御方。禹为统率西六师和殷八师的统帅,而要受命于武公,可知武公必为朝廷执政大臣。而且在铭文中,武公不仅称“公”,他的直属军队也称“公戎”,又称为“武公徒驭”,他属于“公”一级的执政大臣是无疑的。
益公作为生称,还见于乖伯簋和师永盂。乖伯簋:“王命益公征眉敖,益公至告。”益公原为朝廷重臣,奉命出征眉敖,归来要告于宗庙。《左传·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左传·桓公十六年》:“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所谓“益公至告”,当是“告于宗庙”而举行“饮至之礼”。师永盂记载“益公内即命于天子,公出厥命”,赏给师永一处田地以及“师俗父田”,继而“公出厥命”,由井(邢)伯、荣伯、尹氏,师俗父、遣中等五人参与其事,接着公又命令奠司徒函父等五人付给师永田地。益公先后发布三次命令,前二次是传达天子的命令,曾经传命井伯、荣伯等五人参与赏给师永田地的事。井伯、荣伯等五人当为朝廷大臣,而益公当是高一级的执政大臣。从此也可见,“公”一级的大臣高于“伯”一级。
总的说来,这些西周中后期称“公”的大臣,应该官为太师,如同西周初期的周公、明公,西周晚期的伯太师、仲太师,是掌握军政大权的执政大臣。同时在称“公”的执政大臣下,还有若干“卿”一级的朝廷大臣,多数由畿内诸侯进入朝廷充任,有“伯”的爵称。汉代经学的古文家,以为周朝大臣有三公六卿,虽然不免有理想化的成分,并经过整齐划一的编制,但是并非全部出于虚构,是有一定的史实作为依据的。
(二)西周金文册命礼中“司马、司徒、司工”作为“右”者。
金文册命礼中以司马为“右”者,有下列七器:
这些担任司马的“右”者,所导引的受命者,多数是师氏,而且册命礼多数在师某宫中举行,册命的职司也多数与师氏的军职有关。册命师父“用司乃父官友”,当即世袭其父的师氏之职,掌管其父的旧部。册命师“官司邑人、师氏”,册命师“匹(辅佐)师俗,司邑人……眔奠(甸)人……”,因为当时军队编制是和乡邑编制相结合的。谏被册命兼管王囿,可能谏原为军职,王囿需要军队加以管理。只有是史职,而在师录宫受到服饰的赏赐。师录宫该是司马的祖庙,可能因为这时司马权势显赫,部分史职人员也归他掌管。
司马是当时朝廷的重要大臣之一,掌管六师或八师,他在军事上的权力仅次于太师。《诗经·大雅·常武》描写周宣王调遣六师讨伐徐国,先在南仲的祖庙(当是太师皇父的祖庙),册命太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然后又招呼尹氏(即太史),册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程伯休父就是官居司马,奉命率军前往讨伐徐国的。《毛传》:“程伯休父始命为大司马。”这是根据《国语·楚语》的。《楚语下》记观射父说:重黎后代,“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史记·太史公自序》有相同的记载,说程伯休甫“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就是说,程伯休父失去了司马的官职,子孙改称司马氏,改为世袭的史职。金文中的司马井伯和司马的职司,该和这个司马程伯一样的。
金文册命礼中井伯作为右者,还有下列六器:
以上六器中,后面四器中“右”者井伯,很明显的就是司马井伯,受命者都是担任军职的师氏。师虎是世袭的师氏,被册命“官司左右戏繁荆”,戏是大将之旗,左右戏当是指军队的编制。师毛父亦是世袭的师氏。羖簋和前面表上的师簋一样,册命礼在师司马宫举行,师司马宫当是井伯的宗庙。井(邢)伯是周公的后裔,是周公之子封在邢国(今河北邢台)的一支,留在畿内另有采邑而世代为王臣的。大概在共王、懿王、孝王时期,邢伯曾官为司马,邢叔曾官为太师,即曶壶所载的“井(邢)公”。邢伯时代较早,邢叔略迟。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豆闭簋记载,王在师戏大室,由司马井伯作“右者”,册命豆闭继承其祖考职司,“司俞邦君司马”。“邦君”原是诸侯的意思。《尚书·大诰》、《酒诰》、《梓材》都曾述及“邦君”。这里的邦君该指畿内诸侯。五祀卫鼎:“卫以邦君厉告于井伯、伯邑父……”这个邦君就是畿内诸侯。豆闭簋所说“俞邦君司马”,俞当是邦国之名,邦君司马是邦君所属的司马。由此可知,当时王畿以内诸侯的司马,即使是世袭官职,还必须由周王重加册命,并由王的司马作为“右”者加以引导。《礼记·王制》:“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王度记》:“子男三卿,一卿命于天子”(《白虎通·封公侯》引)。春秋时天子号令不行,但是形式上诸侯的上卿仍由天子任命,称为“命卿”或“王之守臣”。看来这种制度,西周确曾实行,邦君的司马要由天子任命,就是“一卿命于天子”。司马、司徒、司工三卿中,司马掌兵权,最为重要,所以要由周王任命,以便于调遣出征。班簋记载周王命令毛公以“邦冢君”征伐东国一个部族,就是调遣邦君的军队出征。
图三十五 师虎簋及铭文
高十五点二厘米,口径二十三点九厘米,底径二十五点六厘米,重四点七二千克,内底有铭文一百二十四字。现藏上海博物馆。(上海博物馆提供)
图三十六 豆闭簋铭文
金文册命礼中还有以司徒、司工为“右”者:
以上四件器铭,“右”者司徒和司工所引导的受命者,册命的职司有相互交叉的情况。扬簋的“右”者是司徒单伯,而受命者“作司工”,管理量田的甸等等;师簋的“右”者是司工液伯,而受命者“作司士”,管理某一地方。无鼎的“右”者司徒南仲,受命者又官司周王的一部分虎臣,虎臣相当于虎贲,就是勇猛的战士。此鼎的右者司土毛叔,受命者“旅邑人、善夫”。所以会产生这种交叉情况,由于司徒的官主管征发徒役,也兼管劳役和田地的耕作;司工的官主管土地,也兼管土木等建筑工程。这两种官职起源很早,公亶父迁都到周原,“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诗经·大雅·緜》)。成王时,“聃季为司空”,分封康叔于殷虚,“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左传·定公四年》,杜注:“聃季,周公弟,司空。陶叔,司徒”)。直到春秋时代,各诸侯国还都设司马主兵,司徒主民,司空主地。《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郑国攻破陈国,“子美(即子产)入,数俘而出,祝祓禳,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杜注:“节,兵符”)。
(三)西周金文册命礼中“宰”、“公族”作为“右”者。
金文册命礼中“卿”一级大臣作为“右”者,除了三有司(司马、司徒、司工)以外,还有宰和公族。由宰作“右”者,有下列七器:
吴方彝的作者吴,官为作册,司是加官。,从从白,白亦声(从孙诒让《古籀拾遗》之说),即是大白之旗。大白是代表周王的军旗,用来指挥作战的。《逸周书·克殷解》记载牧野之战,“武王乃手大白以麾诸侯”,斩得纣的首级,“折县诸大白”。司这个官,当为太宰所统属,所以册命时由太宰为“右”者。师簋作者师的“师”,是乐师,既继承祖先“小辅(镈)”的官,这时加“鼓钟”的官。太宰不仅主管王的仪仗,还兼管举行仪式,所以乐师亦归太宰统属。太宰也还掌管王的起居和饮食,所以害簋所说“尸仆、小射、底渔”,这类掌管驾车马、射猎、捕鱼的官,亦归太宰所属。
太宰本为王的家务总管,主管整个“王家”。“家”相当于后来的“室”,即王所有财产的单位,包括土地、奴隶和器物财用。《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主管王家物资的出纳、保管和供应。因而“家”具有物资仓库性质;同时仓库还设有工场,加工制作供应物品。太宰还主管宫内事务,出纳王后的命令。《礼记·内则》:“后王命冢宰。”大宰所属有内宰、小宰以及分布在各地掌握管王家财产的宰。宰曶所引导的蔡,就是内宰,因而“尸司王家内外”,兼管“王家”的“百工”,还出纳王后姜氏的命令。宰倗父引导的望,即是师望,原为军职,这时命他“尸司毕王家”,就是主管毕地的王家财产。
宰弘引导的颂,即是史颂,原为史职,这时命他“官司成周贮廿家”,吴大澂以为“所司仓储之职也”,日本学者白川静进一步认为“家”有“屯仓”之义,其说可信。根据兮甲盘,成周是四方诸侯及服属夷戎进贡人力和物资的会集之所。就是《史记·周本纪》所谓“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兮甲盘说:“其进人,其贮,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令(命),则即井(刑)(扑)伐。”所有诸侯和服属夷戎必须按规定把“贮”送到成周,这就是“成周贮”的来源。所说“监司新造贮”,就是监管新送到的积贮物资。“”即“造”字。《说文》:“古文造从舟。”《小尔雅·广诂》:“造,适也。造,进也。”“造”字从“辵”或从“舟”,原义为前进到达。《尚书·盘庚》“其有众咸造”句中之“造”,就是前进到达之意。所说“用宫御”,就是要把新送到的四方进贡物资供宫中应用。
所有金文上作为“右”者的宰,都是太宰,是很明显的。太宰确是西周王朝“卿”一级的高官,是内朝的长官。周公就曾做过太宰,而且以太宰之职摄政。《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有“家伯维宰”,次于“皇父卿士、番维司徒”之下(《汉书·古今人表》列入下下等,作“太宰家伯”),也足以证明太宰的职位仅次于司徒。
金文册命礼中还有以公族为“右”者:
公族原来的意义,是指整个同姓贵族而言,主要指族中群公子。例如中觯:“王大省公族于庚□旅”。另外用作官名,即掌管公族内部事务。《诗经·魏风·汾沮洳》:“殊异乎公族。”郑玄笺:“公族,主君同姓昭穆也。”《礼记·文王世子》:“周公践阼,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以孝弟睦友之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可知公族的职掌,兼管公族子弟的教导。春秋时晋国设有公族大夫,晋悼公时荀家、荀会、栾黡为公族大夫,见《左传·成公十八年》和《国语·晋语七》,杜注:“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西周时,公族为“卿”一级大官。番生簋:“王令司公族、卿事、大史寮。”以公族与卿事寮、太史寮并提。毛公鼎:“司公族(与)参(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又以公族列于三有司之上,可见其地位之高。
牧簋的作者牧,在周的师汓父宫,被册命继续担任司士之职;同时周王训戒说:“乃讯庶右,毋敢不明不中不井(型)。”说明司士是掌刑之官。《左传·成公十八年》:“齐侯使士华免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士即内朝掌刑之官。周的司士该是贵族居住地区的掌刑官,所以要由公族作为“右”者。师酉簋的作者师酉,官为师氏,统率邑人、虎臣以及众多的夷族部队,即是《周礼·地官·师氏》所说:“使其属率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也就是王宫门外的警卫队长。后来其子师询世袭这个官职,同样统率邑人、虎臣以及众多的夷族部队,周王称其祖考是先王的“爪牙”,“用夹召其辟”,命令他“率以乃友,干吾王身”,就是要统率所属以保卫君王(见询簋和师询簋)。因为师酉是王宫的警卫队长,册命要由公族作为导引者;师询的地位又升高,册命时要由“公”一级大臣作为“右”者。
十分明显,西周金文册命礼中作为“右”者的“卿”一级大臣中,司马、司徒、司工是属于外朝的大臣;大宰、公族是属于内朝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