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繇偏识九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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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偶人说

深山里的夜不是谁都能欣赏的,那静得能数的清风的呼吸,随便的一点轻响都如一支箭射去很远的地方,无处躲藏的黑暗,加上众多无法辨识的暗影,如果正好遇上不能排解的忧虑和对未知的恐惧,你是更不会喜欢这暗伏着所有可能的世界。刘可可借着夜色回来了,这一次回来和往常一样,不仅仅是因为出于对父母的思念,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迫切,回来,可能会找到一个答案,一个在城里他再努力也寻不到的答案,那是什么,他不知道,但他冥冥中预感到,只要回到这个黑暗和秘密笼罩下的山村里的家,总会有什么在等待着他,让他通过那“什么”把近些日子发生的这么多的事串起来,得到一个期待已久的答案······

几碗酒下肚的父亲颇有些小得意:

“也许不会有谁会注意这个随身行李只有一个高尔夫球包的高大的年轻人,他就像刚刚打完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还未及走出球馆,却被一阵飓风吹到了这深山老林,不得不手脚并用地攀爬周折着经过了很长的一段山路,终于来到了我们这个山村。看上去是一个很机灵的小伙子,却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如今日常的所有用品、工具的名字他也叫不出来,就好像那场大风不光把他卷了来,还把他脑子的有些东西顺便卷吧卷吧也给卷走了。但是奇怪的是,他却懂许多不该懂的事,比如说,他会做人工呼吸,把村里那谁谁家掉荷塘里的孩子给救活了,他那个球包里竟然塞着一个药盒,里边有些稀奇古怪的药,会正好治好了臭蛋娘的恶疾。再比如······”一直静静地听着父亲讲“段子”的刘可可这时忽然眼前一亮,是了,他刚才看见那个叫“十二楼”的年轻人之所以一直有一种熟悉感,亲切感,是因为,他曾经见过一个跟那年轻人很像的人,又或者,就是那个人?不好说,但他们之间肯定有着某种联系。于是,他不由自主地打断了父亲的讲述:

“这个十二楼来的时候,身上穿的是高尔夫球服?”

“啊,当然不是,我的虞姬,你还记得那个年轻人穿的是什么吗?”父亲接了话,却冷不丁把“球”传给了母亲,母亲不假思索地说:

“可怜的孩子,看到他,总让我想到在外面闯荡的你,我的可儿,总会油生一阵心疼,他也真是一个让人见了就会喜欢的年轻人,他哪有什么衣服啊,除了他身上穿的那套休闲装,哪还有可以换洗的。也就是后来九婶、臭蛋娘和村里好心的大婶们会拿自己家人的衣服给他换洗一下,但他身上的那件外套似乎对他有着不一般的意义,他从来不让人拿去洗换,一直穿着。”父亲抢过来说:

“嗯,一个拎着高尔夫球包却穿着休闲装的人,倒也好理解,他被风卷来前,已经在球馆洗了澡,换了衣服······”刘可可顺着父亲的玩笑口气,却没有同意他的推论,而是斩金截铁地说:

“不是换了衣服,而是衣服根本没穿到,过他的身上。”又趁着空闲喝了一碗酒的父亲“咣当”一声摔碎了酒碗,抬眼意味深长地望了一眼刘可可,并没有说话,而是夹起一块凉拌黄瓜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起来。偏偏刘可可也不再往下说了,抓起盘子里的一整个西红柿大口地啃了起来。母亲微微笑着,她知道这两父子心里都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可那不是自己需要证实什么的,她只是为两人再一次斟满了酒碗。刘可可恭敬地给母亲也倒了一碗,正想端起碗来,偏偏父亲这时开始慢慢腾腾地来了聊兴:

“这个十二楼啊,最大的兴趣,还是讲故事,要说其这个故事来啊,还真是颇有意味啰!”刘可可故意加了把小火:

“故事总归是故事,还能有多深的意味,难不成他能把故事讲活了不成?”老爷子因为儿子的忽然打断很不满意地横了他一眼:

“故事是没讲活,他把自己讲活了,你说他一个顶多三十岁的年纪,却把五六十年前的事情讲得活灵活现的,关键是他还是用第一人称讲的,好象他讲的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他自己似的,要说我这个无神论者是绝对不相信什么前世来生的,自然也不会相信他会是诸如‘返老还童’的灵异人物……”刘可可再次打断老人明显有些絮叨的话说:

“他说的是什么方面的故事?”这一次老爷子没有生气,口气也不再带有玩笑的色彩:

“解放前夕,我地下党的一位被误认为是叛徒的女党员,拼力救助了属于不同小组的另一位谍报人员,那位女同志甚至因为被叛徒伤到了大拇指,只能在伤疤处长年戴着一只玉戒指来遮挡。他们齐心协力保下了那位谍报人员逃身时带出的一个电台,为那个城市的解放立下了独特的功勋。而十二楼就是以这个谍报人员为自己原型而讲述的,也就是后来的‘张司令’,有趣的是,他在故事里也是失忆的,讲了很长一段故事,才惊喜地发现自己姓张,哈哈哈,也就是说,‘张司令’这个身份,也是十二楼通过讲故事讲出来的。”

“张司令?”刘可可疑惑地嘟囔了一句,老爷子并没有受他影响,接着兴奋地讲下去:

“这位谍报人员在解放初期已经是位引领千军万马的司令,那时候更多的战斗任务是剿匪。偏偏一只绑扎着密信的羽箭就射到了他带兵驻扎的村寨,信上注明就是‘张司令亲启’,信的内容更是蹊跷,并附带着一张清楚标注山中小路、山洞的草图。点明让他独自一人上山,按照草图所标就可找到被藏身于深山中一个山洞里的孩子,而此孩子是被心术不正者绑架了的匪首刁老四的亲生儿子。信中草图还清晰标注了从孩子藏身山洞到刁老四匪窝的路线图,并发出邀请,让张司令独自前往,共商收兵大计。如此一封信,任谁看也是漏洞百出,十足诡计。偏偏张司令一意孤行,真的就去了。哇,这一去可是羊入虎口,危机重重。他顺利地找到的那个孩子虽然已经过了十几岁的光景,却还是只有二、三岁孩子的智商,好在他的及时赶到,孩子的身体状况尚好。待到他把孩子带回,交到找孩子快急疯了的刁老四手中时,穷凶极恶的匪首露出了温善的一面,对其感恩戴德。偏偏出现一人,巧舌如簧地大放厥词,布下疑云漫天,顷刻间张司令反成了绑架之徒,自己送上门来,无非是想居功,拉拢人心。生性多疑的刁老四立刻变脸,虽无当场下什么死命令,却也算是把张司令软禁了起来。

入夜,张司令就因所吃食物被迷,醒来时是在一个山坡断崖之上,手脚被困,他只要在失去意识的状态下随便滚动,就会很轻意地滚落坡底,造成深夜逃走失足而死的假象。偏偏他及时醒了过来,并艰难地挺过了一天。在这一天里,有两个不知情的匪徒躲在坡底,四顾无人之下抖出绑架小儿的内情。坡上的张司令才深深意识到,原来这匪众之中有好几股力量所谋不诡,这绑架一流与置他于生死之地一流也不是一拨的。

再次入夜,两个身着黑衣之人松绑了他。张司令竟听出是其中一个是一女子,言语中试探他是否还敢再入虎穴。而另一身披斗篷之人的大拇指上所戴戒指,让他惊喜地意识到来人是谁了,也必是那相邀共谋‘收兵大计’的写信之人。来人未及多言就消失了,张司令则意无反顾地再潜匪窝。

刚踏进那驻地,却于深深夜色里,见刁老四率众人一动不动地守候在那,象在防御可能会‘围攻光明顶’的一并高手到来。博学多识的张司令就通过自己得到的些只言片语的消息,竟神奇地引经据典,推论出一个谢眺和他家两个木偶的故事……想听具体故事?”老爷子扮做说书的讲了一大段子,在此却故作停顿,向儿子卖关子。不想刘可可并不买帐,神情严肃地回道:

“那南朝小谢的偶人之事我还是读到过的。”

“这也知道?”老爷子象是个失望的孩童样地撇了撇嘴,刘可可并没有想着哄逗父亲,而是紧接着追问:

“到底那山上发生了什么事,让那个匪首如临大敌。”老爷子也稍事认真起来:

“那我就不按十二楼的讲述顺序来了,这个刁老四呢,曾在一次下山‘打猎’时,‘收获’了一副字画,据说上面有谢朓的诗句真迹。那次‘打猎’本来很正常,弄到了些细软是够山上众匪挥霍一阵子了,偏偏两个小匪就抱出了一个盒子,就是装着那副字画了,家里里的长辈老爷出来阻拦,刁老四倒是没有什么动作,只是一个小匪伸腿绊了一下,致使那家老爷倒地,刁老四没有什么表示,抱着那盒子扬长而去。据说后来那家老爷因此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张司令赶上的这个变故呢,就是那副画忽然消失了,从刁老四的书架上,而那个使绊脚的小匪就死状诡异地躺在一边,身上还搁置着一封信,信上以小谢的偶人的口气说,我需要重新上颜色呢。”老爷子以一种尖细的孩童声说出那句话,在这烛火摇曳的暗夜里别提有多恐惧,惹得母亲不由得给父亲的肩上来了一捶:

“哎呀,你个老顽童,这是要吓死我呀!”父亲扭头刚想争辨,不想刘可可急急地问,

“那个小匪是以什么状态死的呀?”老爷子回脸盯着儿子的脸,慢慢地说:

“那死得叫一悲摧,就跟一个被人放了气的气球,嗯,照十二楼的形容就是,象一个被轧去了汁的桔子,整个人完全干瘪了,就,就好象这个死人的体液被什么鬼给吸了去,当然,这就很容易让人想到是那个偶人干的了。”刘可可静静地听着,这时猛然拍了下桌面,把父亲和母亲都吓得一机灵,下意识里的他看到两个老人定定地盯着他的样子,赶紧连不迭地说:

“对不起,对不起,我想入神了,我是想问,接着是不是,又死了两个人。”老爷子用手指连连点了数下刘可可,话才接上:

“呵呵,不愧是我儿子,对呀,就是又死了两个人,那两个人想必你也猜到是谁了吧?”刘可可不加思索地说:

“是那两个把盒子抢出来的小匪。”老爷子再一次把大拇指高高竖起,冲着刘可可说:

“嗯,不简单,你的小脑袋瓜不是盖的。”刘可可这时才浅浅地笑接道:

“我脑袋瓜好,也是两位的基因好啊。”老爷子这时和母亲对了一下眼神,三个人的手在桌子上拍到了一起,同时大笑,一并端起各自的碗饮尽,让其在地上崩成碎渣,那清脆的碎裂声在夜色里传去了很远的黑暗里……随后,老爷子接着讲:

“因为听了张司令的分析,刁老四有些稳住劲了,其码不是鬼神做祟,这山上定是有那字画主人家的后人,肆机想要报仇,虽然已猜到下一个被害目标将是自己,但因为知道凶手是用什么手段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搞死得象一只干瘪的桔子,而且,还有人知道如何识别凶手,所以刁老四奉张司令如神,对其言听计从,这真的是一个好的开始。”说到这,老爷子故意停顿下来,看刘可可分析。刘可可果不负所望:

“张司令定是见过曾经有人这样杀过人,而且,他恰巧知道某人能认出凶手,莫非,这跟那位大拇指带戒指的黑衣女人有关?”母亲这时似无意地望了一眼父亲,不想老爷子象并没有看见样的只是抚掌大笑:

“哈哈,这次,你可只是猜对了一半,张司令确实见过有人这么杀人,但此事却跟那个大拇指戴戒指的黑衣女人没有关系。”老爷子说到这,又夹起块黄瓜有滋有味地嚼了起来,刘可可没有追问,低着头陷入深思。见此情景,老爷子倒忍不住了:

“张司令曾带兵进驻一个原始落后的少数民族部落。那里的一个小孩子因为贪图外族人的财物,将外人引入部落内。谁知那凶恶的外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私欲,竟然用一种取自特殊蚂蚁的体液通过袖箭射向人体,被射之人会迅速如瘪掉的桔子样失去体液而死去。张司令厉眼观察发现了端倪,恳请部落族长让这个孩子戴罪立功,抓出原凶。后来族长同意,这个叫邦龙的小孩能够轻易闻出携带蚂蚁体液人的味道,所以使这件事迅速平息。邦龙因为感恩和受部队教育,在张司令的部队离开时一起参军走了。这样,邦龙就被用一种神奇的招唤方式叫来匪窝的路上了,也就是说,谜底就要揭开了,十二楼刚刚讲到这里。”

“鸟儿?”

“什么?噢,”老爷子最初被刘可可忽然冒出来两个字弄蒙了,但他随后反应过来,报信的确是鸟儿,一只经过特别训练的小雀。刘可可问:

“这段故事讲了好几天?”老爷子笑:

“何止好几天,几乎快一个月了,所以说呢,我只是给你讲了个帽儿,你知道吗,故事的主人要算起来应该是那个女人呢,何香,挺好听的一个名字啊。”刘可可没有说话,眼睛盯着黑暗的角落,似在想着什么,母亲这时爱怜地将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上,父亲接着讲了下去:

“这是一个神奇的女人,当初做为一个热血青年,她刚刚加入组织,也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她嫁给了敌方特工队的一个小头头。一次,她偶然从丈夫处得知她的上级,书店老板罗叔暴露了,她急急赶去书店却没有救了罗叔,罗叔将她推出门去,自己与敌人搏斗并同归于尽。极度痛苦的她却被叛徒带着同志抓走审问,用铁钳在她大拇指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疤。这时,她才展现出了自己的那个特异能力,通过触摸物体上残留的信息看到物主之前的一段时间的影像。这样,她在罗叔被翻抄了多遍的小屋里找到了罗叔藏在那里的发报机和密码本,因为罗叔知道她的能力,定能找到它们。

接着是她的‘跟班’――阿牛出场,一个这辈子痴迷于她,对她言听计从,却永远不会有非份之想的小跟班。”说到这老爷子去端酒碗,却抓了个空,母亲立刻把她的酒碗推了过去,并满满地斟满说:

“这辈子谁跟谁在一起,上天早已定好啦,谁也不能负了谁啊!”两个人相视而笑,老爷子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甩手将其在地上击了个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