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鼠疫的应急处置和应急装备
为了应对突发鼠疫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对鼠疫疫情进行高效、有序的处理,必须要建立鼠疫应急组织体系,完善应急装备,熟练处理技术,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流行造成的危害。
第一节 鼠疫的应急组织
一、鼠疫应急的目的、组织、任务与职责
(一)目的
平时要组建技术精湛、装备先进、防护严密、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的鼠疫应急组织体系,一旦发生鼠疫疫情,能够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准确的判定疫情,严密有序的进行疫区处理,防止疫情的扩大和传播,使危害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组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照职责和《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国务院提出成立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和地方鼠疫应急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鼠疫疫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国务院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卫生计生委、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新闻办、红十字总会、中央宣传部、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等。
地方鼠疫应急指挥部由相应级别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总指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的专门机构是鼠疫应急处理的专业机构。
各级医疗机构是鼠疫应急处理的救治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情况,确定重点救治机构。
发生人间鼠疫疫情时,还需要组建鼠疫应急指挥部、鼠疫应急小分队和鼠疫疫区处理工作队。
(三)任务与职责
1.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的任务与职责
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鼠疫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卫生计生委:
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鼠疫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开展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鼠疫疫区的建议,制定鼠疫疫情信息发布标准,授权有关单位对外及时发布鼠疫疫情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发展改革委:
紧急动用国家医药储备,迅速向疫区提供预防、控制疫情和治疗患者以及消毒等方面的储备药品和器械;及时组织调运疫区人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物资。
(3)外交部:
做好鼠疫应急处理的有关涉外事务,协助职能部门向相关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通报情况、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工作。
(4)交通运输部、民航总局:
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物资。
(5)质检总局:
涉及国境卫生检疫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6)农业部:
负责做好疫区家畜的鼠疫动物病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7)商务部:
负责疫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8)林业局:
负责疫区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监测,并在疫情发生时,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地的隔离工作。
(9)公安部:
协助做好鼠疫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0)工商总局:
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个人。指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和有关动物及产品经营者搞好自律管理。
(11)财政部:
做好鼠疫控制应急资金的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12)民政部: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13)科技部:
协助提供鼠疫疫区处理所需技术,支持相关科学技术研究。
(14)教育部:
对学生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5)中央宣传部、新闻办:
按照疫情控制的统一部署和有关部门、地方的请求,做好疫情处理的宣传报道。宣传鼠疫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疫与保健意识。
(16)工业与信息产业部:
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予以积极配合,保障疫情控制期间疫区的通信畅通。
(17)旅游局:
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18)红十字总会:
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鼠疫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
(19)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应完成营区内的疫情处理任务,并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20)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管、污染扩散的控制及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2.地方鼠疫应急指挥部的任务与职责
地方鼠疫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处理的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相应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鼠疫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鼠疫疫情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4)人群聚集活动控制: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交通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鼠疫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8)开展群防群控: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转移或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3.鼠疫应急组织日常管理机构
(1)负责鼠疫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情况。
(3)对鼠疫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复核、确定并上报实验室诊断结果。
(4)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和全国鼠疫疫情处理的技术指导及专业支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技术支援。
4.鼠疫应急处理救治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2)及时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完成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的感染控制工作,实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止出现院内交叉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染。
(4)负责或协助完成鼠疫患者死亡后尸体的解剖、消毒、焚烧等处理工作。
5.鼠疫应急指挥部
(1)核实诊断:对基层报告的疫情进行现场核实确定,包括流行病调查资料的综合分析,实验室材料的复判和患者的确诊。
(2)协调当地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保证疫区处理人员、技术、物资和经费的供应。
(3)协调辖区市、县或毗邻省之间鼠疫直接接触者的追踪和就地隔离工作。
(4)对当地采取的鼠疫疫情控制措施做出评价,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控制疫情的有效措施。
(5)对基层医务工作者和疾控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处理能力。查看鼠疫疫区隔离封锁措施是否到位,传染源是否查清,传染链是否清晰,直接接触者的个案调查是否全面彻底,隔离病房或隔离医院是否符合标准。
(6)查看基层医务工作者和疾控机构人员防护着装是否严密,是否出现医源性感染;疫区处理物资是否充足,消毒、杀虫、治疗药品是否齐备。
6.鼠疫应急小分队
(1)市、县鼠疫应急小分队进行隔离控制患者和直接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和取材工作,做出疑似鼠疫患者的诊断。
(2)向上一级疾控机构报告疫情。
(3)省级鼠疫应急小分队到现场进一步核实确定疫情。
7.鼠疫疫区处理工作队
由省级鼠疫专业防治机构牵头组织,具体负责疫区处理的全部工作。
二、鼠疫疫区应急处理人员的组成
(一)鼠疫应急小分队的组成及职责
1.组成
鼠疫应急小分队由流行病学医师、临床医师、检验医师、消杀灭医师和司机组成。
2.职责
(1)流行病学医师职责:
熟练掌握人间鼠疫和鼠间鼠疫流行病学知识,详细了解发病经过及症状。组织开展和参与患病调查,摸清“三间”分布情况。调查是否有与疫源动物的接触史和鼠间鼠疫流行情况。按照流行病学调查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直接接触者的追踪调查。
(2)临床医师职责:
熟练掌握鼠疫流行病学、临床诊断和治疗知识,详细询问病史、症状,认真细致的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做出初步诊断和病型的判定,并要做好病历记录。对患者进行特效和对症治疗。按有关规定对死亡者进行尸体的检查和剖验,必要时进行病理学检查。
(3)检验医师职责:
负责指导临床医师对各型鼠疫患者(尸体)进行取材。对鼠疫患者(尸体)标本进行细菌学、血清学和分子生物学检测。
(4)消杀灭医师职责:
负责维护和保养各种消杀灭器械;负责配制消毒、杀虫、灭鼠药剂,对污染场所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负责医务人员、防护服装、口罩、眼镜、病患用品、呕吐物和排泄物及尸体等的消毒;负责特定场所的杀虫和灭鼠指导工作。
(5)司机的职责:
平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常备充足的燃料,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随时待命出发。保证鼠疫应急小分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迅速地到达目的地。
(二)鼠疫疫区处理工作队组成及职责
1.组织
由流行病调查组、治疗组、检验组、消杀灭组、检诊组、交通检疫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综合信息组组成。
2.要求
鼠疫应急队伍的人员、装备要固定,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各组职责
(1)流行病学调查组:
负责疫区及周围地区的人间和动物鼠疫的流行病学调查,追查传染源和接触者,确定大、小隔离圈和警戒圈的范围,进行封锁隔离和尸体处理,收集一切可检材料送检。
(2)治疗组:
负责建立临时隔离病院和健康隔离所,对所有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工作;对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
(3)检验组:
对一切可检材料进行细菌学、血清学和分子生物学检测。
(4)消杀灭组:
负责大、小隔离圈和警戒圈内的消毒杀虫和灭鼠灭蚤工作。
(5)检诊组:
负责对隔离区内居民进行挨户检诊、预防投药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6)交通检疫组:
对疫区内的铁路、公路、港口和机场等实施卫生检疫。
(7)后勤保障组:
负责隔离区的内经费、车辆、物资、药品及生活必需品等供应。
(8)安全保卫组:
负责大、小隔离圈、警戒圈的警戒和安全保卫工作。
(9)综合信息组:
负责信息的收集、反馈及向媒体发布信息工作。
4.评价指标
(1)组织健全,装备完善,物品齐全,清洁消毒。
(2)定期对鼠疫疫区处理物资和鼠疫应急装备及个人防护进行检查。
(3)定时对鼠疫应急小分队和疫区处理工作队进行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模拟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