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的皇权与官僚
一、共治童话:皇权下的绅权
(一)论皇权
谁在治天下在论社会结构里所指的皇权,照我的理解应该是治权。历史上的治权不是由于人民的同意委托,而是由于凭借武力的攫权、独占。也许我所用的“历史”两个字有语病,率直一点说,应该修正为“今天以前”。我的意思是说,在今天以前,任何朝代任何形式的治权,都是片面形式的,绝对没有经过人民的任何形式的同意。
假如把治权的形式分期来说明,秦以前是贵族专政,秦以后是皇帝独裁,最近几十年是军阀独裁。“皇权”这一名词的应用,限于第二时期,时间的意义是从公元前221年到1911年,有2100多年的历史。
皇权是今天以前治权形式的一种,统治人民的时间最长,所加于人民的祸害最久,阻碍社会进展的影响最大,离今天最近,因之,在现实社会里,自觉的或不自觉的毒素中得也最深。例子多得很,袁世凯不是在临死以前,还要过八十三天的皇帝瘾吗?溥仪不是在逊位之后,还在宫中做他的皇帝,后来又跑到东北,在日本卵翼之下,建立伪满洲国,做了几年康德皇帝吗?不是一直到今天,乡下人还在盼望真命天子坐龙庭,少数的城里人也还在想步袁世凯的覆辙吗?
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无论是贵族专政,是皇帝独裁,是军阀独裁,都是以家族作单位来统治的,都是以血统的关系来决定继承的原则的。一家的家长(宗主)是统治权的代表人,这一家族的荣辱升沉,废兴成败,一切的命运决定于这一个代表人的成败。在隋代有一个笑话,说是某地的一个地主,想做皇帝,招兵买马,穿了龙袍,占了一两个城市,战败被俘,在临刑时,监斩官问他,你父亲呢?说太上皇蒙尘在外。兄弟呢?征东将军死于乱军之中,征西将军不知下落。他的老婆在旁骂:“都是这张嘴,闹到如此下场!”他说:“皇后,崩即崩耳,世上岂有万年天子?”说完伸脖子挨刀,倒也慷慨。这一个历史故事指出为了做几天、做一两个城市的皇帝,有人愿意付出一家子生命的代价。为了这一家子的皇权迷恋,又不知道有几百千家被毁灭、被屠杀。
“成则为王,败则为寇。”流氓刘邦,强盗朱温,流氓兼强盗的朱元璋,做了皇帝,建立皇朝以后,史书上不都是太祖高皇帝吗?谥法不都是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或者类此的极人类好德性的字眼吗?黄巢、李自成呢?失败了。是盗、是贼、是匪、是寇,尽管他们也做过皇帝。旧史家是势利的。不过也说明了一点,在旧史家的传统概念里,军事的成败决定皇权的兴废,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
皇帝执行片面的治权,他代表着家族的利益,但是,并不代表家族执行统治。换言之,这个治权,不但就被治者说是片面强制的,即就治者集团说,也是独占的、片面的。即使是皇后、皇太子、皇兄皇弟,甚至太上皇、太上皇后,就对皇帝的政治地位而论,都是臣民,对于如何统治是不许参加意见的;一句话,在家庭里,皇帝也是独裁者。正面的例子,如刘邦做了皇帝,他老太爷依然是平民,叨了人的教,让刘邦想起,才尊为太上皇,除了过舒服日子以外,什么事也管不着。反面的例子,石虎的几个儿子过问政事,一个个被石虎所杀。李唐创业是李世民的功劳,虽然捧他父亲李渊做了些年皇帝,末了还是来一手逼宫,杀兄屠弟,硬把老头子挤下宝座。又如武则天要做皇帝,杀儿子,杀本家,一点也不容情。宋朝的基业是赵匡胤打的,兄弟赵匡义也有功劳,赵匡胤做皇帝年代太久了,“烛影斧声”,赵匡义以弟继兄。后来赵匡胤的长子德昭,在北征后请皇帝行赏,也只是一个建议而已,赵匡义大怒说,等你做皇帝,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一句话逼得德昭只好自杀。从这些例子,可以充分说明皇权的独占性和片面性。权力的占有欲超越了家庭的感情,造成了无量数骨肉相残的史例。
皇帝不和他的家人共治天下,那么,到底和谁共治呢?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可以答复这个问题,和皇帝治天下的是士大夫。故事的出处是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熙宁四年(1071)三月戊子,上召二府对资政殿,文彦博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上曰:“士大夫岂尽以更张为非,亦自有以为当更张者。”
文彦博像
这故事的有意义,在于第一,辩论的两方都同意,皇权的运用是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文彦博所说的失人心,宋神宗承认是于士大夫诚多不悦,人心指的是士大夫的心。第三,文彦博再逼紧了,宋神宗就说士大夫也有赞成新法的,不是全体反对。总之,尽管双方对于如何巩固皇权——即保守的继承传统制度或改革的采用新政策——的方案有所歧异,但是,对于皇权是与士大夫治天下,皇权所代表的是士大夫的利益,决非百姓的利益,这一基本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为什么皇帝不与家人治天下,反而与无血统关系的外姓人士大夫治天下呢?理由是家人即使是父子兄弟夫妇,假如与皇帝治天下的话,会危害到皇权的独占性、片面性,“太阿倒持”是万万不可以的。其次,士大夫是帮闲的一群,是食客,他们的利害和皇权是一致的,生杀予夺之权在皇帝之手,作耳目,做鹰犬,六辔在握,驱使自如,士大夫愿为皇权所用,又为什么不用?而且,可以马上得天下,不能以马上治天下,马上政府是不存在的。治天下得用官僚,官僚非士大夫不可,这道理不是极为明白吗?
士大夫治天下也就是社会结构里的绅权,这问题留在论绅权时再说。
皇权有约束吗?
皇权有没有被约束呢?费孝通先生说有两道防线,一道是无为政治,使皇权有权而无能。一道是绅权的缓冲,在限制皇权,使民间的愿望,能自下上达的作用上,绅权有他的重要性。(这条防线不但不普遍,而且不常是有效的。)于此,我们来讨论费孝通先生所指的第一道防线。
假如费先生所指的无为政治的意义,即是上文所引的文彦博的话:“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因承祖先的办法,不求有利,但求无弊,保守传统的政治原则,我是可以同意的。或者如另一例子,《汉书·曹参传》说他从盖公学黄老治术,相齐九年,大称贤相,萧何死,代为相国,一切事务,无所变更,都照萧何的老办法做,择郡国吏谨厚长者作丞相史,有人劝他做事,就请其喝酒,醉了完事。汉惠帝怪他不治事,他就问:“你可比你父亲强?”说:“差多了。”“那么,我跟萧何呢?”“也似乎不如。”曹参说:“好了。既然他俩都比我俩强,他俩定的法度,你,垂拱而治,少管闲事;我,照老规矩做,不是很好吗?”这是无为政治典型的著例。这种思想,一直到17世纪前期,像刘宗周、黄道周一类的官僚学者,还时时以“法祖”这一名词,来劝主子恪遵祖制。假如无为政治的定义是法祖,我也可以同意的。
成问题的是无为政治并不是使皇帝有权而无能的防线。
相反,无为政治在官僚方面说,是官僚做官的护身符,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好官我自为之,民生利弊与我何干,因循、敷衍、颟顸、不负责任等等官僚作风,都从这一思想出发。一句话,无为政治即保守政治,农村社会的保守性、惰性,反映到现实政治,加上美丽的外衣,就是无为政治了。(关于这一点,无为政治和农业的关系,我在另一文章农业与政治上谈到。)
在皇帝方面说,历史上的政治术语是法祖。法祖的史例很多,一类如宋代的不杀士大夫,据说宋太祖立下遗嘱“不杀士大夫”。从太祖以后,大臣废逐,最重的是过岭,即谪戍到岭南去,没有像汉朝那样朝冠朝衣赴市,说杀就杀,不是下狱,就是强迫自裁。甚至如明代的夏言正刑西市。为什么宋代特别优礼士大夫呢?因为宋代皇帝是“与士大夫治天下”的缘故。一种例如明代的东西厂和锦衣卫,两个恐怖的特务机构,卫是明太祖创设的,厂则从明成祖开头,这两个机构作的孽太多了,配说祸“国”殃民(这个“国”严格的译文是皇权),反对的人很多,当然以士大夫为主体,因为士大夫也和平民一样,在厂卫的淫威之下战栗恐惧。可是在祖制的大帽子下,这两个机构始终废除不掉。到明代中期,士大夫们不得已而求其次,用祖制来打祖制,说是祖制提人(逮捕)必须有驾帖或精微批文(逮捕状),如今厂卫任意捉人,闹得人人自危,要求恢复祖制,捉人得凭驾帖;这样,两个祖制打了架,士大夫们在逻辑上已经放弃原来的立场,默认特务可以逮捕官民,只不过要有逮捕状罢了。前一例因为与士大夫治天下,所以优礼士大夫,政治上失宠失势的不下狱,不杀头,只是放逐到气候风土特别坏的地方,让他死在那里(宋代大臣过岭生还的是例外),从而争取士大夫的支持。后一例子,时代不同了,士大夫不再是伙计,而是奴才,要骂就骂,要打就打,廷杖啦、站笼啦、抽筋剥皮,诸般酷刑,应有尽有,明杀暗杀,情况不同,落特务之手,决无昭雪之望,祖制反而成为残杀士大夫的工具了。
从这类例子来看,无为政治——法祖并不是使皇权有权而无能的防线。
从另一方面看,祖先的办法,史例,有适合于提高或巩固皇权的,历代的皇帝往往以祖制的口实接受运用。反之,只要他愿意作什么,就不必管什么祖宗不祖宗了。例如要加收田赋,要打内战,要侵略边境弱小民族,要盖宫殿等等,一道诏书就行了。好像明武宗要南巡,士大夫们说不行,祖宗没有到南边去玩过,不听,集体请愿,大哭大闹,明武宗发了火,叫都跪在宫外,再一顿板子,死的死,伤的伤,无为政治不灵了,年轻皇帝还是到南边去大玩了一趟。
那么,除祖宗以外,有没有其他的制度或办法来约束或防止皇权的滥用呢?我过去曾经指出,第一有敬天的观念,皇帝在理论上是天子,人世上没有比他再富于威权的人,他做的事不会错,能指出他错的只有比他更高的上帝。上帝怎么来约束他的儿子呢?用天变来警告,例如日食、山崩、海啸,以及风、水、火灾、疫疠之类都是。从《洪范》发展到诸史的五行志,从董仲舒的学说发展到刘向的灾异论,天人合一,天灾和人事相适应,士大夫们就利用这个来作政治失态的警告。但是,这着棋是不灵的,天变由你变之,坏事还是要做,历史上虽然有在天变时,做皇帝的有易服避殿素食放囚,以至求直言的诸多记载,也只是宗教和政治合一的仪式而已,对实际政治是不能发生改变的。
第二是议的制度,有人以为两汉以来,国有大事,由群臣集议,博士儒生都可发表和政府当局相反的意见,以至明代的九卿集议,清代的王大臣集议,是庶政公之舆论,是皇权的约束。其实,并不如此。第一,参加集议的都是官僚,都是士大夫。第二,官高的发言的力量愈大。第三,集议的正反结论,最后还是取决于皇帝个人。第四,议只是皇权逃避责任的一种制度,例如清代雍正帝要杀他的兄弟,怕人说闲话,提出罪状叫王大臣集议,目的达到了,杀兄弟的道德责任由王大臣集议而减轻。由此,与其说这制度是约束皇权的,毋宁说它是巩固皇权的工具。
此外,如隋唐以来的门下封驳制度、台谏制度,在官僚机构里,用官僚代表对皇帝诏令的同意副署,来完成防止皇权滥用的现象,一切皇帝的命令都必需经过中书起草,门下审核封驳,尚书施行的连锁行政制度,只存在于政治理论上,存在于个别事例上。所谓“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为敕?”诏令不经过中书、门下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是,说这话的人,指斥这手令(墨敕斜封)政治的人,就被这个手令所杀死,不正是对这个制度的现实讽刺吗?又如谏官,职务是对人主谏诤过举,听不听是绝无保证的,传说中龙逢、比干谏而死,是不受谏的例,史书上的魏征、包拯直言进谏,英明的君主如唐太宗、宋仁宗明白谏官的用意是为他好,有受谏的美名,其实,不受谏的史例更多。谏诤的目的在于维护政权的持续,说是忠君爱主,其实也就是爱自己的官位财产,因为假如这个皇权垮了,他们这一集团的士大夫也必然同归于尽也。
从上文的说明,所得到的结论,皇权的防线是不存在的。虽然在理论上,在制度上,曾经有过一套以巩固皇权为目的的约束办法,但是,都没有绝对的约束力量。
假如从另一角度来看,上文所说的这一些,也许正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绅权的缓冲。不同的是我所指的这一些并不代表民间的愿望,至多只能说是士大夫的愿望,其方向也不是由下而上的,而是皇权运用的一面。这些约束不但不普遍,而且是常常无效的。
(二)论绅权
“绅权固当务之急矣!”
前几天,读到胡绳先生的《梁启超及其保皇党思想》(《读书与出版》第三卷第三期)。他指出梁启超是主张“兴绅权”的人,以兴绅权为兴民权的前提:
受“甲午之战”失败的刺激,又受“维新运动”宣传的影响,湖南省出现了一批新的绅士,他们企图以一省为单位实行一些新政,达到省自治的目的,以便在全国危亡时,一省还可自保。这样的想法在当时各省的绅士门阀中都有,不过在湖南,因地方长官同情卵翼这些想法,所以特别发达。梁启超入湘后,除办时务学堂外,又和当地绅士合组南学会。康有为这时仍全神贯注于向皇帝上书,而梁启超则展开了在湖南绅士中的工作。他甚至鼓吹“民权”,但他说的却是:“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之起点。”又说:“绅权固当务之急矣,然他日办一切事舍官莫属也。即今日欲开民智,开绅智,欲假手于官力者尚不知凡几也。”(《上陈宝箴书》)——由此可见,他的想法是在官僚的支持下建立地方绅士的权力,这就是他的“民权”思想。
这一段话不但清理出五十年前梁启超的绅权论,也指出五十年前一般绅士对救亡维新的看法。其要在“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开绅智);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之起点”。结论是学会为兴民权之起点的起点,而办这些事,欲假手于官力者不知凡几也。
梁启超先生本人是当时的绅士,他看绅权和民权是两件事,绅权和官权则是一件事,无论就历史的或现实的意义说,都是正确的。
五十年前的保皇党,五十年后的自由主义者,何其相似到这步田地?历史是不会重演的,绅权也无从兴起,即使有更多的“援”,更多的“货”,也还是不相干!
“为与士大夫治天下”
官僚、士大夫、绅士,是异名同体的政治动物,士大夫是综合名词,包括官僚、绅士两专名。官僚、绅士必然是士大夫,士大夫可以指官僚说,也可以指绅士说。官僚是士大夫在官时候的称呼,而绅士则是官僚离职、退休、居乡(当然居城也可以),以至未任官以前的称呼。例如梁启超以举人身份,在办学堂,办报,办学会,非官非民,可以做官,或将要做官。而且,已经脱离了平民身份,经常和官府来往,可以和官府合作。
绅士的身份是可变的,有尚未做官的绅士,有做过多年官的绅士,也有做过了官的绅士,免职退休,不甘寂寞,再去做官的。做过大官的是大绅士,做过小官的是小绅士,小官可以爬到大官,小绅士也有希望升成大绅士,自己即使官运不亨,还可指望下一代。不但官官相护,官绅也相护,不只因为是自己人,还有更复杂的体己利害关系。譬如绅士的父兄亲党在朝当权,即使不是权臣也是御史之类有弹劾权的官咧。更糟的是居乡的宰相公子公孙,甚至老太爷、老岳丈,一纸八行,可以摘掉地方官的印把子,这类人不一定做过官,甚至不一定中过举,一样是大绅士。至于秀才、举人、进士之类,眼前虽未做官,可是前程远大,十年八年内难保不作巡方御史,以至顶头上司,地方官是决不敢怠慢的。《儒林外史》上范进中举后的情形,便是绝好的例子。
以此,与其说,绅士和地方官合作,不如说地方官得和绅士合作。在通常的情形下,地方官到任以后的第一件事,是拜访绅士,联欢绅士,要求地方绅士的支持。历史上有许多例子指出,地方官巴结不好绅士,往往被绅士们合伙告掉,或者经由同乡京官用弹劾的方式把他罢免或调职。
官僚是和绅士共治地方的。绅权由官权的合作而相得益彰。
贪污是官僚的第一德性,官僚要如愿的发扬这德性,其起点为与绅士分润,地方自治事业如善堂、积谷、修路、造桥、兴学之类有利可图的,照例由绅士担任;属于非常事务的,如办乡团、救灾、赈饥、丈量土地、举办捐税一类,也非由绅士领导不可,负担归之平民,利益官绅合得。两皆欢喜,离任时的万民伞是可以预约的。
上面所说的地方自治事业,和现代所谓“自治”意义不同,不容混为一谈。而且,这类事业名义上是为百姓造福,实质上是为官僚绅士聚财,假使确曾有一丝丝利及平民的话,那也只是漏出来的涓滴而已。现代许多管税收的衙门墙上四个大字“涓滴归公”,正确的解释是只有一涓一滴归公,正和这个情形一样。
往上更推一层,绅士也和皇权共治天下。
绅权和皇权的关系,即士大夫的政治地位在历史上的变化,大体上可以分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从秦到唐,第二时期从五代到宋,第三时期从元到清。当然这只是大概的划分,并不包含有绝对的年代意义。
具体的先从君臣的礼貌来说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贾谊和汉文帝谈话,不觉膝之前席,可见都是坐着的。唐初的裴监甚至和高祖共坐御榻,十八学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还有坐处。可是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论政了。到明清,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奏事了,清朝大官上朝得穿特制的护膝,怕跪久了吃不消。由坐而站而跪,说明了三个时期君臣的关系,也说明了绅权的逐步衰落和皇权的节节提高。
从形式再说到本质。
前一时期的典型例子是魏晋六朝的门阀制度。
汉代的若干世宦家族,如关西杨氏、汝南袁氏之类,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天下,庄园遍布州县,奴仆数以千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黄巾动乱时代,地方豪族如孙策、马超、许褚、张辽、曹操之类,为了保持土地和特殊权益,组织地主军队保卫乡里,造成力量,有部曲,有防区,小军阀投靠大军阀,三个大军阀三分天下,这两类家族也就占据高位,变成高级官僚了。大军阀做了皇帝,这些家族原是共建皇业的,利害共同,在九品中正的选举制度下,“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大官位为这些家族所独占。东晋南渡,司马家和王、谢等家到了建康,东吴的旧族顾、陆、朱、张诸家虽然是本地高门,因为是亡国之余,就吃了亏,在政治地位上屈居第二等。这些高门世执国政,王、谢子弟更平步以至公卿,到刘裕以田舍翁称帝,陈霸先更是寒人,在世族眼光里,皇家只是暴发户,朝代尽管改换,好官我自为之。士大夫集团有其传统的政治社会经济以至文化地位,非皇权所能增损,绅权虽然在侍候皇权——因为皇帝有军队——目的在以皇权来发展绅权,支持绅权。经隋代两帝的有意摧残,取消九品中正制,取消长官辟举僚属办法,并设进士科,用公开的考试制度,以文字来代替血统任官,但是,文字教育还是要钱买的,大家族有优越的经济地位、人事关系,唐朝三百年的宰相,还是被二十个左右的家族所包办。
门阀制度下的绅权有历史的传统,有庄园的经济基础,有包办选举的工具,甚至有依门第高下任官的制度,有依族姓高下缔婚的风气,高门华阀成为一个利害共同的集团。并且,公卿子弟熟习典章制度,治国(办例行公事)也非他们不可。在这情形下,绅权是和皇权共存的,只有两方合作才能两利。而且,皇帝人人可做,只要有军力便行。士大夫却不然,寒人门役要成为士大夫,等于骆驼穿针孔,即使有皇帝手令帮忙,也还是办不到。何事非君,绅权可以侍候任何一姓的皇权,一个拥有大军的军阀,如得不到士大夫的支持,却做不了皇帝。
考试制度代替了门阀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是10世纪的事。
经过甘露之祸,白马之祸,多数的著名家族被屠杀。经过长期的军阀混战,五代乱离,幸存的士族失去了庄园,流徙各地,到唐庄宗做皇帝,要选懂朝廷典故的旧族子弟做宰相都很不容易了。宋太祖太宗只好扩大进士科名额(唐代每科平均不过三十人,宋代多至千人)。用进士来治国,名额宽,考取容易,平民出身的进士在数量上压倒了残存的世族。进士一发榜即授官,进士出身的官僚绅士和皇权的关系是伙计和掌柜,掌柜要买卖做得好,得靠伙计卖劲,宋朝家法优礼士大夫,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正是这个道理。
和前一时期不同的,前期的世族子弟有了庄园,才能中进士做官,再去扩大庄园。这时期呢,做了官再置庄园,名臣范仲淹置苏州义庄,派儿子讨租,讨得几船谷子便是好例子。
更应该注意的是印刷术发明了,得书比较容易,书籍的流通比较普遍,知识也比较不为少数家族所囤积独占,平民参加考试的机会增加了;“遗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念书,考进士,做官,发财,“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政府的提倡,社会的鼓励,做官作绅士得从科举出身,竭一生的聪明才智去适应科举,“天下英雄入我彀中”,皇权永固,官爵恩泽,出于皇帝,士大夫不能不为皇帝所用,共存谈不上,共治也将就一下了。皇家是士大夫的衣食饭碗,非用全力支持不可,士大夫是皇家的管家干事,俸禄从优,有福同享,君臣间的距离不太近,也不太远,掌柜和伙计间的恩意是密切照顾到的。
从共存到共治已经江河日下了。元明清三代连共治也说不上,从合伙到做伙计,猛然一跌,跌作卖身的奴隶,绅权成为皇权的奴役了。
蒙古皇朝以马上得天下,也以马上治天下,军中将帅就是朝廷的官僚,军法施于朝堂,朝官一有过错,一顿棍子板子鞭子,挨不了被打死,侥幸活着照样做官。明太祖革了元朝的命,学会了这一套,殿廷杖责臣僚,叫作“廷杖”,在历史上大大有名。光打还不够,有现任官镣足办事的,有戴斩罪办事的。不但礼貌谈不上,连生命都时刻在死亡的威胁中。皇帝越威风,士大夫越下贱,要不做官吧,有官法硬给绑出去,非做不可,再不干,便违反了皇章,“士不为君用”,得杀头。君臣的关系一变而为主奴,说是主奴吧,连起码的主子对奴才的照顾也不存在的。前朝的旧家巨室被这个党案、那个逆案给扫荡光了,土地财产被没收。老绅士绝了种,用八股文所造成的新绅士来代替,新绅士是从奴化教育里成长的,不提反抗,连挨了打都是“恩谴”,削职充军,只要留住脑袋便感谢圣恩不尽,服服帖帖,比狗还听话。到清朝,旗人对皇帝自称奴才,汉官连自称奴才的资格也不够,不但见皇帝得跪,连见同事的王爷贝勒也得跪。到西方强国来侵掠,打了几次败仗,订结了多少次屈辱条约以后,皇权动摇,洋权日盛,对皇权的自卑被洋人所代替,结果是洋权控制了皇权,洋教育代替了八股,旧士大夫改装为知识分子以及自由主义者,出奴入主,要说说洋人所说的话,要听听国外的舆论,要做做外国人所示意的,在被谴责被训斥之后,还得赔笑脸,以兴绅权为兴民权之起点,办报纸,立学会,假手于官力,为自己找“新路”,这些绅士除了服装以外,面貌是和五十年前那些人一模一样的。
绅权在历史上的三变,从共存到共治,降而为奴役,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历史说明了两千年来绅权的没落和必然的淘汰。梁启超的时代过去了,我们今天来研究这一五十年前被提出的课题,不但很有趣,也是很重要的。
关于历史上绅士所享受的特权,将在另一文中讨论。
(三)再论绅权
士庶之别
唐代柳芳论魏晋以来的士族——绅士家族——在政治上的特权说: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冑(世代做官的),卑寒士(祖先不曾做过官的),权归右姓(大家族)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冑,品藻人物,其别贵贱,分士庶,不可易也。
士族的成立是由世代做官而来的,凡三世有三公的称为膏粱,有尚书、中书令仆(射)的为华腴,祖先做过领(军)、护(军)而上的为甲姓,九卿和方伯的为乙姓,散骑常侍、大中大夫的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统称四姓,也叫右族。
就个别的绅士家族而论,士族南渡的为侨姓,王、谢、袁、萧是大族;东南土著叫吴姓,朱、张、顾、陆最大;山东为郡姓,王、崔、卢、李、郑是大族;关中的郡姓以韦、裴、柳、薛、杨、杜最著名;代北为虏姓,如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等家族都是。从4世纪到10世纪大约七百年间,中国的政治舞台被这三十个左右的绅士家族所独占。
明 陈洪绶 晋爵图卷局部
士族子弟做官依族姓门第高下,有一定的出身,甲族子弟二十岁便任官。后门则须满三十岁才能考试做小官。名家有国封的,初出仕便拜员外散骑侍郎。谢景仁到三十岁才做著作佐郎,有人替他抱屈说,司马庶人父子怎么能不垮?谢景仁这样人三十岁才做这个官!甚至同一家族,还分高下,王家有乌衣诸王和马粪诸王两支,马粪王是甲族,甲族是不做台宪官的;王僧虔作御史中丞,自己解嘲说,这是乌衣诸郎的坐处,我将就坐一下。至于做郎官的,那更是绝少的事。
北魏孝文帝曾和廷臣辩论士庶任官的典制。
孝文帝问:“近世高卑出身,各有常分,此果如何?”
李冲对:“未审上古以来,张官列位,为膏粱子弟乎?为致治乎?”
孝文帝:“当然是为致治。”
李冲:“然则陛下何为专取门品,不拔才能乎?”
孝文帝:“苟有过人之才,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借使无当世之用,要自德行纯笃,朕故用之。”
李冲:“傅说、吕望,岂可以门第得之?”
孝文帝:“非常之人,旷世乃有一二耳。”
秘书令李彪:“陛下若专取门第,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
著作佐郎韩显宗:“陛下岂可以贵袭贵,以贱袭贱?”
孝文帝:“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
不久,刘昶入朝。
孝文帝告诉刘昶:
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门,朕以为不尔。何者,清浊同流,混齐一等,君子小人,名器无别,此殊为不可。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复有七等。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正恐贤才难得,不可止为一人,浑我典制也。
这段谈话说明士庶在政治上的相对地位,士是君子,是清流,是德行纯笃的。庶人呢,是小人,是浊流,是要不得的。要维持治权,就得分别士庶,使之高卑出身,各有常分。
其次,士族都是大地主,大庄园的占有者。大量土地的取得手段是兼并,官僚资本转变为土地资本。更重要的方式是无条件的占领,非私人的产业如山林湖沼,豪强的绅士径自封占,据为己有,这情形到处都是,皇权被损害了,严立法禁,不许绅士强占,可是绅士集团不理会,政府没办法,妥协了,采分赃精神,依官品立格,准许绅士有权按照官品高下封山占水,下面一段史料说明了5世纪中期的情形:
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人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斯实害人之深弊,为政所宜去绝,损失旧条,更申恒制。
子尚是皇族,代表皇家利益要求重申禁令,政府当局根据壬辰诏书所立法制,占山护宅强盗律论,赃一丈以上皆弃市,尚书右丞羊希以为:
壬辰之制,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怨嗟。今更刊革,立制五条:凡是山泽,先恒熂爈,养种竹木杂果为林芿,及陂湖江海鱼梁鳅场,恒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赀薄。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从之。
即承认过去的封占为合法,并规定各官品的封占限额。皇权向绅权屈伏了,绅士由政治的独占侵入经济,享有封山占水的特权。此外,士族还有不服兵役的特权。
士大夫和寒人
士族是一个特殊的阶级,不但严格讲求谱系阀阅、郡望房次、官位爵邑,来保证朝廷官位的占有,并且严格举行同阶层的通婚,用通婚来加强右族的团结。当时寒人要加入这个集团,比登天还难。随便举几个例子,如宋文帝时的要官秋当、周赳,不见礼于同官张敷,《南史》卷三十二《张敷传》:
敷迁正员中书郎,中书舍人秋当、周赳并管要务,与敷同省名家,欲诣之,赳曰:彼若不相容接,便不如勿往,讵可轻行?当曰:吾等并已员外郎矣,何忧不得共坐。敷先旁设二床,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移我远客!赳等失色而去。
徐爰被拒交于王球、殷景仁:
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上尝命王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
蔡兴宗不礼王道隆,王昙首见秋当不命坐,王球拒接弘兴宗:
齐明帝崩,右军将军王道隆任参国政,权重一时,蹑履到兴宗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元嘉初中书舍人秋当诣太子詹事王昙首不敢坐。其后中书舍人弘兴宗为文帝所爱遇,上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殷、刘并杂,无所益也。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及至,球举扇曰:君不得尔!弘还,依事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
纪僧真要作士大夫,被拒于江教:
永明七年(489)侍中江为都官尚书。中书舍人纪僧真得幸于上,容表有士风。请于上曰:臣出于本县武吏(《南史》作臣小人出自本县武吏),遭逢圣时,阶荣至此,为儿昏得荀昭光女,即间无所复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上曰:此由江谢沦,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远客。僧真丧气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南朝中书舍人关谳表启,发署诏敕,为天子亲信,权倾天下,最是一时要官。历来多用寒人武吏。虽然地要权重,有的还承皇帝特敕,要求和士大夫交游,可是,都被拒绝了,士庶不但有别,而且,士族深闭固拒,绝对不给寒人以礼貌,更不必说准许寒人参加士大夫集团了。
在朝廷如此,在地方也是一样,最著名的例子是庾荜父子,庾荜拒邓元起做州从事:
荜为荆州别驾。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邓元起功勋甚著,名地卑琐,愿名挂士流。时始兴忠武王憺为州将,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从事,憺命荜用之,荜不从,憺大怒,召荜责之曰:元起已经我府,卿何为苟惜从事?荜曰:府是尊府,州是荜州,宜须品藻。憺不能折,遂止。
庚乔又拒范兴话做州主簿:
乔复仕为荆州别驾。时元帝为荆州刺史,而州人范兴话以寒贱仕叨九流,选为州主簿,又皇太子及之,故元帝勒乔听兴话到职。及属元日,州府朝贺,乔不肯就列,曰:庚乔忝为端右,不能与小人范兴话为雁行。元帝闻,乃进乔而停兴话。兴话羞惭,还家愤卒。
寒人处处碰壁,被摈于士大夫集团之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以才力得主知,挤到要地,做要官,却做不了大官、清流官。一条路是从军,用战功用武力来抢地盘,进一步抢政权,篡位做皇帝,如刘裕和陈霸先,前者是田舍翁,后者是寒人,便是著例。
寒人被抑勒出清流之外,和寒人有同样情况,庶人中的工商,凭借雄厚的财力,操奇计赢,长袖善舞,要进一步保障既得利益,和发展业务,也用尽一切手段,挤进政治舞台来了。绅士们感觉威胁,一致抗拒,运用政治权力,限制工商出仕,抑勒工商不入流品,工商任官的只能任低级官。如477年的法令:
北魏太和元年,诏曰:工商皂隶,各有厥分,而有司纵滥,或染流俗(流俗,《北史》作清流)。自今户内有工役者,官止本部丞,若有勋劳者,不从此制。
到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更下诏制定,工商不得仕进。唐制工商杂类不得预于仕伍,“依选举令:官人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者不得仕。其旧经职任,因此解黜,后能修改,必有事业者,三年以后听仕。其三年外仍不修改者,追毁告身,即依庶人例”。则不但工商不能入仕,连已入仕的官人同居大功以上亲也不许经营工商业了。
一千年后的绅权
隋唐以降,门阀被摧毁了,士族在社会大动荡中逐渐式微了。李唐时代的二十个左右大家族已经不完全是六朝时代的三十家族,到宋代这些家族都听不见说起了。考试制度代替了门阀制度,新官僚代替了旧官僚。
虽然如此,前代士族的特权仍然遗留给后代的新绅士。绅士的本质变了,绅权并没有什么大变。试举明代的例子来作对照。
明代士庶两阶级的分别,从大明律名例条关于文武官犯私罪一款最清楚。这条例规定:“文武官职,举人,监生,生员,冠带官,义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但有职役者,犯赃犯奸,并一应行止有亏,具发为民。”发为民就是褫夺绅士所享的特权。
绅士最重要的特权是免役,关于见任官的免役,洪武十年(1377)二月特降诏令说: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见任官是做官的本人,见任官的父兄子弟则是乡绅。两年后又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则不但见任官,连退休官也享有免役权了。嘉靖二十四年(1545)规定,京官一品免三十丁,二品二十四丁,至九品免六丁,外官各减一半。不但见任或退休官员,连学校生员除本身外,也免户内差徭二丁。明代的里役最为人民所苦,有二十亩产业的中农,要是不出一个秀才,一轮到值役,便立刻破产。里役有里长、甲长两种,十年轮值一次,原则上是由殷户充当的,殷户中最殷实的是绅士,绅士不服里役,负担便全部转嫁给平民了。16世纪末年,大概现年里役,得破费一百两银子,恰是中人的家当。至于一被签为南粮解户,即使是中小地主,也非破产不可。以一般情形而论,大县有秀才千人以上,假定这县有十万顷田地,秀才占五万顷,余下的五万顷的地主就得当十万顷的差;秀才如占九万顷,余下的一万顷得当十万顷的差,一句话,地方上的绅士愈多,人民愈倒霉,绅士愈富,人民愈穷,贫富的对立也更尖锐。
其次是豁免田赋,正德十六年(1521)的优免事例,规定京官三品以上免田四顷,五品以上三顷,七品以上二顷,九品以上一顷。嘉靖二十四年(1545)又改为京官一品免粮三十石,二品二十四石,到九品免粮六石,外官减半。生员无力完粮,可以奏销豁免。甚至可以于每月朔望到知县衙门恳准词十张,名为乞恩,包揽富户钱粮立于自名下隐吞,一年约摸有二百两银子,也够花销了。
其次是居乡的礼貌,洪武十二年(1379)的诏令规定:“致仕官居乡里,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如与同致仕者会则序爵,爵同序齿。其与异姓无官者相见,不必答礼。庶民则以官礼谒见,敢有凌侮者论如律,著为令。”婚丧之家,招待绅士另辟一室名大宾堂,不和平民共起坐。出门坐大轿,扇盖引导,有的地方官还送门皂、吏书、承应。生员出门,也有门斗张油伞前导。
畜养奴婢也是特权之一,明制庶民是不许存养奴婢的,《明律·户律》:“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法律所赋予的特权之外,还有法外的权力。把持官府,嘱托词讼,武断乡曲,封山占水,甚至杀人,无所不为,例子太多,不必列举。这一类非法权力的形成,赵南星有一解释:“乡官之中多大于守令者,是以乡官往往凌虐平民,肆行吞噬,有司稍稍禁戢,则明辱暗害,无所不至。”以为守令官小,不敢得罪比他大的乡官。顾公燮以为是师生和同年的年谊作怪:“缙绅尤重师生年谊,平昔稍有睚眦,即嘱抚按访拿。甚至门下之人,遇有司对簿将刑,豪奴上禀主人呼唤,立即扶出,有司无可如何。其他细事虽理曲者,亦可以一帖弭之。”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皇权对绅权的有意宽容放纵,士大夫成为皇权的统治工具,只要不直接和皇权冲突,违反皇家的利益,动摇皇家的基础,区区凌虐剥削百姓的琐事,皇家是不会也不肯加以干预的。
一千年后的明代情形,和魏晋南北朝没有什么两样,理由是封建关系不变,绅权也不变。
(四)东林之争
东林党之争是明朝末年历史上的一个特征。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问题,历史上所谓党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党是两回事,不能把历史上所说的党和今天的政党混同起来。历史上所说的党并没有什么组织形式,参加哪个党是没有任何形式的,既不要交党费,也没有组织生活,更没有党章和党纲。然而在历史上又确实叫做党。历史上所谓党是指的什么呢?是指政治见解大体相同的一些人的集团,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某些人无形的组合。明朝的东林党,它的情况大致是这样:在江苏无锡有个书院叫东林书院,这是一所学校。当时有两个政府官员,叫顾宪成和顾允成,两兄弟在北京做官的时候,由于他们的政治见解与当时的当权人物相抵触,便辞官不做,回家后在东林书院讲学。他们很有学问,在地方上声望很高,为人也正派。这样,和他们意气相投的人跟他们的来往便越来越多了。不但在地方上,就是在北京,有一些官员跟他们的来往也比较多。他们以讲学为名,发表一些议论朝政的意见。这样,从万历二十二年(1594)开始,一直到明朝被推翻,前后五十年间,在明朝政治上形成了一批所谓东林党人,和另外一批反对东林党的非东林党人。非东林党人后来形成齐(山东)、楚(湖北)、浙(浙江)三派,与东林党争论不休。这五十年中间,在几件大事情上都有争论。你主张这样,他反对;他主张那样,你反对。举例来说,党争中最早的一个问题,就是所谓“京察”问题。“京察”这两个字大家都认识,但是不好懂。这是古代历史上的一种制度,就是政府的官员经过一定的时期要考核,相当于现在的考勤考绩。主持考勤考绩的是吏部尚书、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内务部部长、副部长),他们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审查、成绩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当时考取进士以后,有一部分进士就安排做科道官。科就是六科给事中,道就是十三道御史。六科就是按照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来分的。道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当时全国有十三个布政使司,设了十三道御史,譬如浙江道有浙江道御史。科道官都是监察官,当时叫做“言官”。他们本身没有什么工作,只是监察别人的工作,提出赞成的或者反对的意见。他们的任务就是说活,所以叫“言官”。每次“京察”,吏部提出某些人称职,某些人不称职。1594年举行“京察”的时候,就发生了争论,这一部分人说这些人好,那一部分人说不好。凡是东林党人说好的,非东林党人一定说不好。争论中掺和了封建社会的乡里(同乡)关系。譬如齐、楚、浙就是乡里关系。不管这件事情正确不正确,只要是和我同乡的人,都是对的。还有一种同门的关系。所谓同门就是指同一个老师出身的。不管事情本身怎么样,只要跟我是同学,就都是对的。至于对亲戚、朋友则更不用说了。就在这样的封建关系组合之下,从1594年“京察”开始,一直争吵了五十年。
顾宪成像
继“京察”问题之后,接着发生了“国本之争”。所谓“国本”就是国家的根本。我们今天说国家的根本就是人民,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当时并没有这样的概念。那时候所谓“国本”是指皇帝的继承人问题。万历做了多年皇帝,按照过去的惯例,他应该立一个皇太子,以便他死后有一个法定的继承人。可是他不喜欢他的大儿子,他所喜欢的是他的小老婆(郑贵妃)生的儿子福王(以后封在河南洛阳),所以他就迟迟不立太子。有些大臣就叫起来了,他们认为国家的根本很重要,也就是说第二代的皇帝很重要,应该早立太子。凡是提议立太子的,万历就不高兴,他说:我还活着,你们忙什么!这样,有人主张早立太子,有人反对立太子,争吵起来了,这就叫“国本之争”。
明神宗朱翊钧像
跟着又发生了一个案子叫“梃击案”。有一天早晨,突然有一个人跑到宫里来见人就打,一直打到万历的大儿子那里去了。当然,这个人马上被逮住了。可是这里发生了一个问题,是谁叫他到宫里来打万历的大儿子的?当时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指使的。这是宫廷问题,却成了当时政治上的一个大问题,引起了争吵,东林党与非东林党大吵特吵。
万历做了四十八年皇帝,死了。他的大儿子继位不到一个月又死了。怎么死的呢?搞不清楚。据说他在病的时候,有一个医生给他红丸药吃,吃了以后就死了。这样就发生了一个问题,这个皇帝是不是被毒死的?是谁把他毒死的?因此又发生了所谓“红丸案”。各个集团之间又争吵起来了。
正在争吵的时候,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只做了个把月的皇帝死了以后,他的儿子继位,还没成年。这个短命皇帝有个妃子李选侍,她住在正宫里不肯搬出来。她有政治野心:想趁这个小孩做皇帝的机会把持朝政。这样,又发生了争论,有一些人出来骂她:你这个妃子怎么能霸着正宫?逼着她搬出去了。这个案件叫“移宫案”。京戏里有一出戏叫《二进宫》,就是反映这件事的,不过把时代改变了,把孙子的事情改成了祖父的事情。
“梃击”“红丸”“移宫”是当时三大案件,成为当时争论最激烈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政治上出现了什么现象呢?每一件事情出来,这批人这样主张,那批人那样主张,争论不休,整天给皇帝写报告。到底谁对谁不对?从现在来看,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一般地说,道理在东林党方面。东林党的道理多,非东林党的道理少。但是,东林党是不是完全对呢?在某些问题上也不完全对。这样争来争去,争不出个是非来,结果只有争论,缺乏行动,许多政治上该办的事没人去管了。后来造成这种现象:某些正派的官员提出他的主张,这个主张一提出来,马上就有一批人来攻击他,他就不能办事,只好请求辞职。皇帝不知道这个人对不对,不作处理,把事情压下来。这个官既不能办事,辞职也辞不成,怎么办?干脆自己回家。他回家以后政府也不管,结果这个官就空着没人做。到万历后期政治纪律松懈到这样的地步:哪个官受了攻击就把官丢了回家,以至六部的很多部长都没人做了。万历皇帝到晚年根本不接见臣下,差不多一二十年不跟大臣见面,把自己关在宫廷里,什么事情也不管。大臣们有什么事情要跟他商量也见不着。政治腐化,纪律松懈,很多重要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却专搞无原则的纠纷。大是大非没人管了,成天纠缠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面。
这种无休止的争吵影响到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的发展。譬如日本侵略朝鲜,中国到底应不应该援助朝鲜,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争论。后来还是派兵去支援了朝鲜,第一个时期打了胜仗,收复了平壤。后来又派兵去,由于麻痹大意,打了败仗。打了败仗以后,政府里又发生争论了,主和派觉得和日本打仗没有必要,支援朝鲜意义不大,不如放弃军事办法,转而采取政治办法来解决问题。他们主张把丰臣秀吉封为日本国王,并答应和他做买卖。历史上封王叫做朝,做买卖叫做贡,所谓朝贡,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你带些物资来卖给我,我给你一些物资作交换。在这种情况下,明朝政府只好一面按照主战派的主张,继续派兵援助朝鲜;一面派人暗中往来日本进行和议。后来明军与朝鲜军大败日本侵略军。日本愿和了。明朝政府便按照主和派撤兵议和的主张,允许议和。并派人到日本去办外交,封丰臣秀吉为国王。但日本国内本来已经有天皇,因此丰臣秀吉不接受王位,而且提出了很强硬的条件。结果外交失败了。日军重新侵略朝鲜。明朝政府只好再次出兵,最后打败了日军。由于追究外交失败的责任,又引起了争论。
这种影响在“封疆案”的问题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万历死后,东林党在政府做官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时北京有一个“首善书院”(在北京宣武门内),在这里讲学的也是东林党人。这些人在政治上提出意见时,非东林党人就起来攻击,要封闭这个书院。东林党人当然反对封闭。这样吵了二三十年。这个争论最后演变成什么局面呢?当时万历皇帝的孙子熹宗(年号天启,是崇祯皇帝的哥哥)很年轻,不懂事,光贪玩。他宠信太监魏忠贤,军事、政治各个方面都是太监当家。一些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由于在魏忠贤门下奔走而当了官。凡是属于魏忠贤这一派的,历史上称为“阉党”。阉党里面没有什么正派人。东林党是反对阉党的。因此,党争发展到这个时候,就变成了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与宦官的斗争。这个斗争影响到东北的军事形势。在万历以前,东北的建州女真已经壮大起来了,不断进攻辽东,占领了许多城市。到天启时代,明朝防御建州女真的军事将领熊廷弼提出一系列的军事上和政治上的主张,他认为跟建州女真进行军事斗争时,明朝军队不能退回到山海关以内,而应该在山海关以东建立军事据点。当时前方的另一个军事将领叫王化贞,他不同意这个意见,他认为只能依靠山海关来据守。熊廷弼虽然是统帅,地位比王化贞高,但是没有军事实权。而王化贞得到了魏忠贤的支持。这样,熊廷弼的正确意见因为得不到支持而不能贯彻,结果打了败仗,王化贞跑回来了,熊廷弼也跑回来了,山海关以东的很多地方都丢了。北京震动,面临着很严重的军事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又发生了有关“封疆案”的争论。当时追究这次失败的责任,到底是熊廷弼的责任,还是王化贞的责任?从当时的具体军事形势来看,熊廷弼是正确的,但他没有军队来支持。王化贞有十几万军队,坚持错误的主张,因此王化贞应该负责。但是因为熊廷弼得罪了很多人,结果把这个责任推到他身上,把他杀了。很显然,这样的争论和处理大大地影响了前方的军事形势。
熊廷弼像
“封疆案”以后,跟着就是魏忠贤对东林党人的屠杀。因为一些在朝的东林党人认为魏忠贤这样胡搞不行,就向皇帝写信控告他的罪恶。当时有杨涟等人列举了他的二十四条罪状。这些东林党人的行为得到了其他官员的支持。这样,东林党和阉党就面对面地斗争起来。由于魏忠贤军权在握,又指挥了特务,而东林党人缺乏这两样武器,结果大批的东林党人被杀。当时被杀的有杨涟、左光斗、周顺昌、黄尊素、缪昌期等。其中周顺昌在苏州很有声望,当特务逮捕他的时候,苏州的老百姓起来保护他。最后这次人民的斗争还是失败了,人民吃了苦头,周顺昌被带到北京杀害了。
熹宗死了以后,明朝最后的一个皇帝——崇祯皇帝比他哥哥清楚一点,他把魏忠贤这伙人收拾了,把一些阉党分子都杀了(魏忠贤是自己上吊死的)。但是这场斗争是不是停止了呢?没有停止,东林党人跟魏忠贤的余孽在崇祯十七年(1644)
明思宗朱由检像
的时候还在继续斗争。崇祯五年(1632),一些东林党人的后代跟与东林党有关系的地方上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一个团体,叫做“复社”,以后又有“几社”,有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参加。表面上他们是以文会友,写文章,写诗,是学术研究组织,实际上有政治内容。大家可能看过《桃花扇》这出戏,这出戏里的侯朝宗、陈贞慧、吴应箕、冒辟疆四公子都是复社里面的人。当时李自成已经占领了北京,崇祯上吊死了。这个消息传到了南方,没有皇帝怎么办?这时一些阉党人物就想拥小福王(朱由崧)来做皇帝。原来万历把最喜欢的那个儿子福王(朱常洵)封在河南洛阳,这是老福王。这个人很坏,在他封到洛阳时,万历给他四万顷土地,河南的土地不够,还把邻省的土地也给他。老百姓都恨透了他。李自成进入洛阳以后,把老福王杀掉了。小福王朱由崧(这也不是个好东西)逃到南京。当时在南京掌握军事实权的是过去和魏忠贤有关系的阉党人物马士英,替他出主意的也是一个阉党分子,叫阮大铖,他们把小福王抓到手中,把他捧出来做皇帝。可是政府里面另外一批比较正派的人,像史可法、高弘图、姜日广等主张立潞王(常)做皇帝。这个人比较明白清楚。但马士英他们先走了一步,硬把福王捧出来做了皇帝。这样,在南京小朝廷里又发生了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因为马士英和阮大铖是当权的,史可法被排挤出去,去镇守扬州。在清军南下的时候,史可法坚决抵抗,在扬州牺牲了。马士英和阮大铖在南京搞得不像样,清军一步步逼近南京。这时候小福王在做什么呢?在跟阮大铖排戏。也就在这个时候,上面说的四公子就起来反对阮大铖,他们出布告,揭露阮大铖过去是魏忠贤的干儿子,名誉很不好,做了很多坏事,不能让他在政府里当权。号召大家起来反对他。南京国子监的学生也支持他们的主张,这样就形成一个学生运动。侯朝宗这些人虽然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支持,但是他们根本没有实力。而马士英、阮大铖有军事力量。结果有的人被逮捕了,有的人跑掉了。不久之后,清军占领南京,小福王的政权也就被消灭了。
党争从1594年开始,一直到1645年,始终没有停止过。无论是在政治问题上,还是在军事问题上,都争论不休。这种争论是什么性质的呢?这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开始是东林党和齐、楚、浙三党之争,后来演变为东林党与阉党之争。由于东林党的主张在某些方面是有利于当时的生产的发展的,因此他们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但是反过来说,所有的东林党人都反对农民起义。这是他们的阶级本质决定的。譬如史可法这个历史人物,从他最后这段历史来说是应该肯定的。那时候,清军南下包围扬州,他的军事力量很薄弱,也得不到南京的支持,孤军据守扬州。但他宁肯牺牲不肯投降。这是有民族气节的人,也就是毛主席所说的有骨气。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史可法就是这种有骨气的代表人物。但是他以前的历史就不好追究了。他以前干什么呢?镇压农民起义。在阶级斗争极为尖锐的时候,这些人的阶级立场是极为清楚的,反对农民起义,镇压农民起义。即使在他抗拒清军南下的时候,还要反对农民起义。有没有同情农民起义呢?没有。不可能要求统治者来同情被统治者的反抗。
对于这样一段党争的历史,要具体分析,具体研究。党争跟明朝的政治制度有关系。明太祖在洪武十三年(1380)取消了宰相,取消了中书省,搞了几个机要秘书到内廷来办事情。到明成祖时搞了个内阁,这是个政府机构。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代替了过去的宰相,虽然没有宰相之名,但是有宰相之实。至于给皇帝个人办事的有秘书,就是在宫廷里面设立一个机构,叫做“司礼监”。这是一个内廷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司礼监有一个秉笔太监,皇帝要看什么政府报告,让秉笔太监先看;皇帝要下什么书面指示,也让秉笔太监起稿。皇帝年纪大一些、知识多一些的,还能辨别是非,是不是同意,他自己有主见。可是一些年轻的皇帝就搞不清楚,结果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就操纵政治,掌握了政权。因为用人和行政的权力都给了司礼监,结果形成了明朝后期的太监独裁。在明朝历史上有很多坏太监,像明英宗时代的王振,明武宗时代的刘瑾,天启时代的魏忠贤等。太监当家的结果,就造成了政府与内廷之争,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与太监争夺政权的斗争。明朝后期五十年的东林党之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进行的。
随着太监权力的扩大,不但中央被他们控制了,地方也被他们控制了。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地方上设有三司(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是各自独立的,都受皇帝的直接指挥。到了永乐时代,当一个地区发生了军事行动,像农民起义或其他的群众斗争爆发的时候,这三个司往往意见不统一,各管各的。结果只好由中央政府派官员去管理这个地方的事。这个官叫巡抚。巡抚是政府官员,常常是由国防部副部长即兵部侍郎担任。巡抚出去巡视各个地方,事情完了就回来。可是由于到处发生农民战争和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战争,这个官去了以后就回不来了,逐渐变成一个地方的常驻官了。因为巡抚是中央派去的,所以他的地位在三司之上。过去三司使是地方上最大的官,现在三司使上面又加了一个巡抚。但这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巡抚只能指挥这一个地区的军事行动,比如浙江的巡抚就只能管浙江这一个地方。可是遇到军事行动牵涉到几个省的时候,这个巡抚就不能管了。于是又派比巡抚更高的官,即派国防部长——兵部尚书出去作总督。总督管几个省或一个大省。有了总督之后,巡抚就变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则更低了。可是到了明朝后期,总督也管不了事。为什么呢?因为战争扩大了,农民战争和辽东的战争往往牵涉到五六个省。五六个省就往往有五六个总督,谁也管不了谁。结果只好派大学士出去作督师。总督也归他管。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明朝为了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军官到各地去镇守,叫做总兵官,也就是总指挥。统治者对总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总是派一个太监去监督,叫做监军。哪个地方有总兵官,哪个地方就有监军。监军可以直接向皇帝写报告,因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因此,不但总兵官要听他的话,就是像巡抚这一类的地方官也要听他的话。这样,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监当家的局面,明朝的政治变成太监的政治了。此外,明朝的皇帝贪图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个地方收税多就派一个太监去,哪个地方有矿藏也派一个太监去,叫做“税使”“矿使”。全国的主要矿区,东北起辽东,西南到云南,以及武汉、苏州等大城市都有税使、矿使搜刮民脂民膏。这些太监很不讲道理,他们的任务就是弄钱。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矿,更不懂得怎么开采,却要开矿。只要听说这个地方有金矿就要开,而且规定要在这里开三百两、五百两。如果开不出来怎么办?就要这个地方的老百姓来赔。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说你的房子下面有矿,把房子拆了开矿。收税也很厉害。苏州有很多机户,纺织工人数量很大。他们要加税,每一张织机要加多少钱。老百姓交不起就请愿。请愿也不行。结果就起来反抗,把太监打死,形成市民暴动。苏州市民暴动出了一个英雄人物,叫做葛贤。这个人后来被杀了。因为明朝政府要屠杀参加暴动的市民,他挺身出来顶住了。不仅在苏州,在武汉、辽宁、云南各个地方都发生了市民暴动。有的地方把太监赶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监下面的人逮住杀了。市民暴动是明朝后期历史的一个特征。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难,不但农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业者也活不下去了,他们便起来反对暴政。
海瑞像
因此,当时一些比较有见解的政治家,就在政治上提出了一些主张。譬如大家知道的海瑞就是这样。他提出了什么主张呢?他做苏州巡抚,管理江苏全省和安徽一部分。这个地区的土地情况怎样呢?前面说到明朝初年土地比较分散,阶级斗争比较缓和。可是一百多年以后,情况改变了,土地全部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的手中,而且越来越集中。就在海瑞所管辖的地区松江府,出了一个宰相叫徐阶,他就是一个大地主,家里有二十万亩土地。土地都被大地主占有,农民没有土地,只能逃亡。土地过分集中的结果,使农民活不下去,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海瑞看出了毛病,他想缓和这种情况。当然,他不能也不知道采取革命的手段。他采取什么办法呢?他认为要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要使人民不去搞武装斗争反对政府,就必须使这些穷人有土地可种。土地从哪里来呢?土地都在大地主手里,而大地主所以取得这些土地,主要的手段是非法强占。因此他提出这样一个政治措施:要求他管辖地区内的大地主阶级,凡是强占的土地一律退还给老百姓,使老百姓多多少少有一些土地可以耕种,能够活下去。这样来缓和阶级矛盾。他坚决主张这种做法。这一来,大地主阶级就联合起来反对他,结果这个苏州巡抚只做了半年多就被大地主阶级赶跑了。海瑞的办法能不能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当然不可能。把大地主阶级强占的一部分土地归还给老百姓能不能稍微缓和一下阶级矛盾呢?可以缓和一下。可是办不到,因为地主阶级不肯放弃他们已经到手的东西。海瑞是非失败不可的。类似海瑞这样的政治家当时还有没有呢?有的。他们也感到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认为这个政权维持不下去。但是能不能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呢?谁也没有办法。不但统治阶级,就连农民起义的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来。
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结果,最后形成了明末的农民大起义。崇祯时代,各地方的农民都起来斗争,最后形成两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一支以李自成为首,一支以张献忠为首。他们有没有明确地提出解决阶级矛盾的办法呢?也没有。李自成后期曾经提出“迎闯王,不纳粮”的口号争取广大农民的支持,结果他的队伍一下子就发展到一百多万,农民、小手工业者、城市贫民都跟着他走。但是不纳粮也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有一个材料,就是山东有一个县,李自成曾经统治过那个地方,当时有人主张分田给百姓。分了没有呢?没有分。他提不出明确的办法,不但提不出消灭地主阶级的根本方针,甚至连孙中山那样的“平均地权”的办法也提不出。所以消灭封建剥削,消灭地主阶级这个根本问题,在古代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不能解决。不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官僚提不出解决办法,就是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农民起义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这个问题只有在我们这个时代才能解决。我们研究过去的农民革命、农民起义时,不能把我们今天的思想意识强加于古人。我们这个时代能办到的事,不能希望古人也能办到。否则就是非历史主义的观点。目前史学界在有些问题上存在一些偏向,总希望把农民起义的领袖说得好一些,说得完满一些,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所理解的东西加在古人身上。这是不科学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只能根据历史事实来理解、来解释、来研究和总结历史,而不可以采取别的办法。
附带讲一个小问题。前面提到巡按御史,到底巡按御史是个什么官?我们经常看京戏,很多京戏里都有这么一个官。所谓八府巡按,威风得很。他是干什么的呢?我们前面讲过御史,就是十三道御史,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每一道御史的职务就是监察他这个地区的官吏和政务。同时,中央有一个机构叫都察院。都察院的官吏叫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御史下面是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下面是左、右佥都御史,再下面就是御史和巡按御史。巡按御史是由都察院派出去检查地方工作的。凡是地方官有违法失职的,他们有权提出意见来。他们还可以监察司法工作,有的案子判得不正确,他们可以提出意见。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官那里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到巡按御史这里来告。这就是戏上八府巡按的来源。御史的官位大不大呢?不大,只是七品官。当时县官也是七品官。知识分子考上进士以后,有一批人就分配做御史。御史管的事情很少,可是在地方上有很高的职权。为什么呢?因为他代表中央,代表都察院,是皇帝的耳目之官。建立这样一种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呢?目的是想通过巡按御史的监察工作,来缓和当时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解决一些问题。贪官污吏,提出来把他罢免;冤枉的案子帮助平反。于是老百姓对这样的官员寄予很大的希望,希望他们能帮助自己申冤。这种愿望,在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反映。虽然这些人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是一些文学家、艺术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创作了许多这类题材的作品,特别是明清两代有很多剧本是反映这个思想的。这些作品大体上有这样一些共同的内容:一类是描写老百姓受了冤枉,被大地主、大官僚陷害,被关起来或者判处了死刑,最后一个巡按给他翻了案。或者是描写皇庄的庄头作威作福,不但庄田范围以内的佃农,就是庄田附近的老百姓也受他们的欺侮。姑娘被抢走了,家里面的东西被抢走了,后来遇上侠客打抱不平,或者清官出来把问题解决了。在明朝后期和清朝前期,有不少的小说、剧本是描写这些恶霸、庄头的残暴行为的。这是一类。另一类作品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的出路问题。当时的知识分子无非是通过考试中秀才、中举人、中进士。中了进士干什么呢?当巡按御史。因此有很多作品是这样的题材:一位公子遇难,在后花园里遇到一位小姐。小姐赠送他多少银子。以后上北京考上了进士,当上了八府巡按。最后夫妻团圆。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大体上有这几方面的题材,反映了这个时期的政治生活、阶级斗争的一些问题。